安全生产督查办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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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722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生产督查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督查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项目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管理目
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督查组,依
据安全规章制度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督查。
第三条安全督查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负责,业务上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的指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以施工
生产为主业的各子公司,其他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督查组
第五条所有施工企业均应成立安全督查组,特级企业至少成立两个督查组。
第六条每个督查组不得少于两人,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督查人员。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第七条安全督查组组长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聘任,其待遇不低于单位本部机关部门副职的水平。
第八条安全督查组长及专职安全督查员基本要求如下:
(一)有五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经验。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参加过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再教育。
邀请参加专项安全督查的专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九条督查组工作职责和权利:
(一)职责:敦促项目管理人员正确履行安全责任;纠正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对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查阅安全管理资料,检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安全会议贯彻情况,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二)职权:进入生产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查阅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提出奖励建议;对“三违”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通报
批评建议。
第三章督查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每年应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督查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督查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项目开展安全培训、排查整改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督查组以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查阅资料、交换督察意见等方法开展督查工作,并提出书面督查意见。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敦促项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为项目规范安全管理、改进工作方法做好服务。
第十四条督查组必须每年对本单位施工重点项目和安全风险大、管理难度大的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对安全管理薄弱项目(包括安全风险大的新开工项目)应增加督查次数。
第十五条督查组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上级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四)员工(包括分包队伍员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效果。
(五)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监控情况。
(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批、交底及执行情况。
(八)特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
(九)分包队伍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情况。
(十)安全投入及统计。
第十六条督查组开展安全督查应事先拟定督查方案,并通知被督查单位。现场督查方案包括督查依据、时间、事项等内容。
第十七条被督查单位应当配合督查组的工作。督查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询问被督查单位的人员,被询问人应当如实向督查员做出说明。
第十八条督查组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的行为时,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进行详细记录,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督查人员和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责令限期整改的,被督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限期整改的情况报告。
第十九条督查组每次督查提出综合督查报告,报告安全督查情况,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条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管理问题应记录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被督查单位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第二十一条督查组应将督查情况及时在本单位内通报,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