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的通知
(苏府〔2010〕16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
(2010~2012年)
根据《江苏省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全市加快转型升级现场交流推进会精神,围绕“新兴产业是第一方略”的要求,抢抓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新兴产业跨越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计划(2010~2012年)。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为核心,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按照“跨越发展、三年翻番”的要求,全力推进以纳米技术研发应用和新型平板显示产业为龙头的新兴产业规模发展、集约发展,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完善和强化产业链关键节点,着力推进新兴产业载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行业首位的特色产业基地、特色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着力推进人才、政策等要素聚集,努力营造并充分发挥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优势富集效应,使新兴产业成为引领全市“十二五”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最强大的增长极,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三区三城”和“两个率先”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领域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7个领域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江苏省确定的六大新兴产业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根据国家和省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结合苏州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当前我市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和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和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新能源产业。包括:太阳能光伏装备和太阳能利用;风能发电装备及应用;生物质能源装备及应用;核电装备;高效大容量蓄电装备及应用;新能源汽车等。
(二)新材料产业。包括:纳米材料及产品、半导体材料、光学玻璃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人造纤维制造;新型化工材料;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新型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航天航空材料;微电子材料等。
(三)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包括:生物医药制造;化学药品制造;中药制造;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制造;生物工业产品制造;生物农业产品制造;生物环保产品制造;生物能源产品制造等。
(四)节能环保产业。包括:节能装备制造;节能产品制造;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制造;环保产品制造;环保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等。
(五)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包括:软件业;服务外包。
(六)智能电网和物联网产业。包括:智能电网装备;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产品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运营服务等。
(七)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包括: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和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关键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模组制造;新型平板电视。
(八)高端装备制造。包括: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轨道交通、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大型工程机械和成套特种设备制造;精密数控装备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
三、发展目标
(一)规模倍增发展。2010~2012年,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2012年新兴产业产值比2009年翻一番,总量超过10000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产出总量的比重达到35%,全面达标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的新兴产业占比要求。
(二)产业链基本完善。培育20条新兴产业产业链,并推进形成产业联盟。包括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装备、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型平板显示、生物医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高性能人造纤维、纳米技术应用、节能环保装备、新光源、功能陶瓷、新型金属材料、微电子材料及产品、物联网设备、精密数控装备(机器人)、航空部件、船舶及海洋工程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等。
(三)形成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到2012年,拥有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约240家。其中,营业收入10~30亿元的企业160家,营业收入30~50亿元的企业近40家,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约40家(其中,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约15家)。
(四)新兴产业聚集区初具规模。培育30个以上市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和8个省级以上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加大力度扶持30个面向全市新兴产业基地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推动产业基地真正成为我市新兴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大载体。如张家港新能源(锂电池)、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产业基地,常熟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智能电网和物联网产业基地,太仓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环保产业基地,昆山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新医药(小核酸)、新材料、物联网、机器人、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吴江新材料、新能源、节能装备和环保产业基地,吴中生物医药和新能源产业基地,相城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基地,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新材料、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新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苏州高新区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器械、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等。
(五)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新兴产业领域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比重达38%,突破100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抓好100项重大科技成果项目转化,培育15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产品,推进高技术优势产业实现核心部件、关键材料、重大专用装备的自主设计制造。核心部件或关键材料的国产化率达到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新能源产业。
到2012年,新能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达900亿元,年均增长50%。在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实施政府示范工程,建立新能源发展基金,扶持光伏工程建设公司发展等途径,支持企业抢占国内外市场,以市场拓展引领产业发展。加快推进阿特斯三期、旺能、强生、奥特斯维、昊诚光电、保利协鑫、茂迪新能源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到2012年,全市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产能力争突破5千兆瓦,太阳能光伏产业产值超过500亿元,居全省、全国前列。
在风电装备产业领域,大力扶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控制系统、变频器等关键零部件和整机生产企业发展,加快推进能健电气、华众长征、特谱风能、华风风电二期、天顺风能等重大项目建设,到2012年,全市风电整机产能力争达到1600兆瓦,风能产业产值超过180亿元,居全省前列。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以苏州列入国家“十城千辆”试点城市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加快新能源客车示范和推广使用,重点在全市公交系统率先开展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电控系统、氢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重点突破高效大容量储能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应用及产业化,加快推进苏州金龙和苏州海格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张家港牡丹、友谊汽车公司、常熟丰田汽车研发中心和奇瑞量子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到2012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电池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二)新材料产业。
以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为支撑,积极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纳米材料、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新型显示器件、高性能人造纤维、高性能炭纤维和陶瓷纤维复合材料、特种功能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关联度较高的新材料产业,加快推进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二期、苏州纳米城和苏州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纳米技术孵化基地等重大载体和项目建设。到2012年,新材料产业实现销售总量达2100亿元,年均增长18%。
(三)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
以化学制药总量提升为产业快速扩张的突破口,密切追踪国际医药市场发展动态,重点选择专利保护期已到期或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