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BOT与ABS的区别优选份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BOT与ABS的区别优选份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BOT与ABS的区别 1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BOT与ABS的区别BOT与ABS的区别BOT和ABS融资方式都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两者在运作中特点及对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其主要区别有:1)运作繁简程度与融资成本的差异。
BOT方式的操作复杂,难度大。
采用BO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文件合同签署、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特许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不易实施,其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ABS 融资方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它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特别用途公司SPC、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需政府的特许及外汇担保,是一种主要通过民间的非政府的途径运作的融资方式。
它既实现了操作的简单化,又降低了融资成本。
2)项目所有权、运营权的差异。
BOT项目的所有权、运营权在特许期内属于项目公司,特许期届满,所有权将移交给政府。
因此,通过外资BOT进行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可以带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会使外商掌握项目控制权。
ABS方式中,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SPC,而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属于原始收益人,原始收益人有义务把项目的现金收入支付给SPC,待债券到期,用资产产生的收入还本付息后,资产的所有权又复归原始权益人。
因此,利用ABS进行基础设施国际项目融资,可以使东道__持对项目运营的控制,但却不能得到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3)投资风险的差异。
BOT项目投资人一般都为企业或金融机构,其投资是不能随便放弃和转让的,每一个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
而ABS项目的投资者是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数量众多,这就极大地分散了投资风险,同时,这种债券可在二级市场流通,并经过信用增级降低了投资风险,这对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
4)适用范围的差异。
BOT方式是非政府资本介入基础设施领域,其实质是BOT 项目在特许期内的民营化,因此,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是不能采用BOT方式的。
BOT与ABS融资模式的比较探析
BOT模式
BOT方式在我国运用得较为广泛。 为了更好的运用BOT方式,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①加强对BOT项目的统一管理
②注意发挥政府的支持和约束双重作用 ③BOT项目应采用招标形式 ④完善BOT项目融资的立法工作 ⑤充分利用BOT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
ABS模式
ABS与其它融资方式相比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筹资,这 代表了项目融资未来发展方向。 要想大规模地推广应用于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①SPC的组建问题 ②法律限制问题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
即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 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 高档债券等金融产品来筹集资金铁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OT与ABS的实质
BOT为狭义的项目融资,即采取的是有限追索形式;ABS 的实质是通过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级的方式,使原来信用等级 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高档市场,利用证券市场信用等级 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好、债券利率低的特点,大幅度降 低发行债券筹集资金铁成本。
BOT融资模式
优 点
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嫁给私人企业, 减少了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 组织机构简单,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 容易; 项目回报率明确,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 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利益纠纷少; 拓宽资金来源,减少政府财政负担; 有利于提高项目动作效率可使社会急需的 项目提前建成投产,满足社会需要; 国外承包公司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技 术和管理经验
BOT模式的功能及特点
BOT模式集融资、建设、运营及转让为一体,是债权与股权相混合的一种产 权结合形式,具有融资、建设、经营和移交等功能。 其特点如下: ①BOT融资方式是有限追索的,举债不计入国家外债,债务偿还只能靠项目的现 金流量; ②承包商在特许期内拥有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 ③名义上,承包商承担了项目全部风险,因此融资成本较高; ④与传统方式相比,BOT融资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效率一般较高,因此,用户 可以得到较高质量的服务; ⑤BOT融资项目的收入一般是当地货币,若承包商来自国外,对宗主国来说,项 目建成后将会有大量外汇流出; ⑥BOT融资项目不计入承包商的资产负债表,承包商不必暴露自身财务情况。
BOT融资模式和ABS融资模式分析
BOT融资模式和ABS融资模式分析融资模式是指企业在资金需求时选择的一种融资方式或方法。
BOT融资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是一种通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模式,用于建立、运营和转让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铁路、桥梁等。
ABS融资模式(Asset-Backed Securities)则是一种通过将资产进行证券化来获取资金的方式。
首先,让我们详细了解BOT融资模式。
在BOT模式中,政府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私营公司,由其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私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通过运营收入回收投资,并最终将项目转让给政府。
BOT模式的优势在于私营公司可以通过收取用户费用来获取现金流,降低政府负担,并在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
而政府在BOT模式中可以通过与私营公司合作来实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减少财政压力。
然而,BOT模式也存在一些风险,例如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政府承担的支付风险等。
其次,ABS融资模式是一种将资产转化为证券,并通过发行这些证券来融资的方式。
资产包括房地产、汽车贷款、信用卡债务等。
在ABS模式中,资产持有者将其资产打包成一个基础资产池,并发行相应的证券,称为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者购买这些证券,并从债务人的支付中获取回报。
ABS模式的好处在于资产持有者可以将资产转移给投资者并获得现金流,从而获取资金并减少风险。
而投资者则可以通过购买这些证券来获取回报。
然而,ABS模式也存在一些风险,例如资产质量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等。
与BOT模式相比,ABS模式在融资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BOT模式通过与政府合作来进行融资,而ABS模式则是通过证券化资产来融资。
BOT模式更多地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相关,而ABS模式可以应用于不同类型的资产。
此外,BOT模式更多地涉及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而ABS模式则更多地涉及资产持有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合作。
在BOT模式中,政府和私营公司可以共享风险和回报。
关于BOT和ABS项目融资模式的研究
79第1卷 第13期产业科技创新 2019,1(13):79~80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关于BOT 和ABS 项目融资模式的研究武建业(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 金昌 737100)摘要:项目融资作为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工作,是项目顺利进行和完成的必要前提。
BOT 与ABS 项目融资两种方式是在不同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两者都具有项目融资的共性,但在模式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针从实施阶段和步骤、资金构成等方面具体分析其差异性,并对两者在国内应用时的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关键词:BOT ;ABS ;项目融资中图分类号:F4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164(2019)13-0079-02资金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生产要素,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实施和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多大,能否取得满意的投资效益,资金是重要制约因素,任何工程项目都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为开发项目进行资本整合,以借入形式提供资金,达到目的后用项目收益进行偿还,这种行为即为项目融资,包含以下要素:对资金高度的依赖性、资金有限追索性、严格评估及监控、高风险及高回报。
1 项目融资的阶段和步骤虽然各个工程项目的具体融资活动不同,但是它们的运作程序大体是一致的。
从项目投资决策的具体方式,融资决策、构成、谈判、执行,一般要经过五个阶段,涉及融资方式选择、规划目标任务、政策研究、法律体系适用与保障、信用增级、权益确定、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等多个环节。
详见图1[2]。
图1 完成项目融资的阶段和步骤2 BOT 与ABS 项目融资模式2.1 BOT 项目融资模式BOT 模式指Build—Operate—Transfer 有序推进的融资建设模式,包括了融资、建设、管理、经营、转让等运行过程和机制,是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
具体是由一个资本团体发起,以其资本力量结合政策需求从某个政府机构获得基建特权,资本方自主组建团队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行,并在特许期内掌握部分或者全部的经营权以获取项目回报,特许期结束后,资本团体大幅减少利润抽成,或将全部的基础建设部分转交东道主政府继续运营。
高速公路项目融资:BOT与ABS的比较研究
形成的公路建设资金 ; 第三类是国债资金。据专家测算 , 这三类
政府性资金_I J 在一起 , J I 只能满足 目前公路建设 资金 的 2 。中 5 央政府每年仅从财政预算 内资金拨 出为数甚少的款项进行公路
的建 设和养 护 , 财政 资金 一 般 不考 虑 向公 路 建 设投 资 。同 中央 时 , 目前情况米 看 , 从 收费公 路 规模 的扩 大 或收 费价 格提 高 受 到 用户 所能 负担 能力 的 严重 制 约 。在 实 行 “ 费改 税 ” , 路 养路 后 公
大的成绩 , 资金 问题 却十分严重 , 但 主要表 现在两方面: 一是 高速公路现有融资 结构不合理 , 银行 贷款 比重过 大; 二 是 高速公路 未来发展 的 资金短缺 矛盾 日益突 出, 因此 , 改革高速公路投融 资体 制 , 发展 新 的融 资渠道 已成 为 当前公 路 建设 的紧迫任务 。本 文将 对 B ) AB (T、 S两种 国际上流行 、 适合 高速公路 项 目融资 的方式进 行比较 分析 , 并对我
国推 行 高速 公 路 项 目融 资 提 出合 理 化 建议 。
关键 词 : 高速 公路 ; 目融 资 ; ( ; B 项 B丌 A S
中 图分 类 号 : 0 2 4 F 6 、
文献标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9 4 5 (0 8O 一O 8 一 O 10 - 48 2 0 )2 O 9 3
须依据一 系列法律框架进行 , 这就需要形成一个设计协议或合
同, 以保证项 目参与各方 利益 。因此 , 政府在采取 Ⅸ玎 方式建 造项 目时, 通常都对项 日建设特许权作 出精心安排。特许权协
议生 效后 , 玎 项 日业 主将组 建项 目公 几 正式 与货 款 人 、 包 ]。 承
建设融资合作几种模式
建设融资合作几种模式(一) BOT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工程项目的一种运作模式。
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获得盈利,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政府。
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 (项目公司) 承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向设施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移交给签约方的相应政府机构。
BOT模式适用于那些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建成后具有稳定收益的建设项目。
经营性政府工程,如发电站、高速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正具备了这一特点。
通过BOT模式,政府得以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利用民间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少项目建设的初始投入,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更多的领域。
(二) BT模式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BOT的一种形式。
BT 模式指政府通过与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国内民间资金实施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按协议赎回其项目与有关权利【1】。
是由BT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即业主获得工程使用权,并在一定时间内根据BT合同付清合同款,工程所有权随之转移。
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正式公布的政策性文件中引入BT的概念。
该模式集融资、投资、项目建设与政府特许、政府采购等行为于一体,通过政策引导与利益驱动等杠杆,有效地调动国外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有助于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资金困难;有助于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使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有助于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范政府金融风险;有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较好地体现了资本、技术、管理、市场以与政策等资源的有效整合。
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方式(BOT、ABS、TOT)的比较
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这里重点介绍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模式如BOT、ABS、TOT的比较。
一、PPP的基本概念PPP(Private-Public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
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得到比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其最原始的形式是在1985-1990年备受关注的BOT 模式。
较早的、比较正式的PPP模式出现在1992年英国保守党政府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中。
当时,PFI模式大多用于运输部门的建设(在英国曾高达85%)。
但是现在,作为PFI的后继者,PPP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确切地说,PPP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系列可能的选择,如服务或者管理合同、计划-建设,计划-建设-运营,等等。
这些不同的形式具有一些共同之处:(1)希望转移更多的风险到私人部门;(2)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利用效率;(3)提高对社区使用者的收费效率和水平。
二、PPP模式的结构特点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有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
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利益和责任的分歧。
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目标。
PPP模式的基本结构是,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标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标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
ABS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民间的非政府途径运作融资。
较为复杂、难度大
前期准备阶段需经过确定项目、项目 准备、招标、谈判、签署有关文件合 同、维护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的 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 节,牵扯范围广,不易实施。
通过信用评级制度发型高档债券,融 融资成本因中间环节的增加而增加。 资成本大大降低。
行担保之实。因此,运用ABS方式时,不必担心国计民生 的基础设施被外商控制,凡有可遇见的稳定的未来收益 的基础设施资产,经一定的结构重组都可以证券化。相 比较而言,在基础设施领域ABS方式的适用范围要比 BOT方式广泛。
• 第二,两者都具有项目信用的多样性。将多样化的信用支 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 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以合理的价格签 订长期购买协议,原材料供应商提供供货保证等,以确保 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 第三,两者融资程序复杂、融资数额大、期限长、涉 及方多,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 ,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 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成本高于一般商业贷 款。
由于其投资大、周期长, 在其建设运营过程中易 受政府政策、市场环境 等非金融因素的影响, 有较大风险。
项目运营方面
项目融资的对象方面
• BOT融资对象主要是一些具有未来收益能力的单个新建 项目,如公路、桥梁等;
• ABS融资中项目资产虽然和BOT一样,也必须具有稳定 的、长期的未来收益,但这些项目资产还可以是许多已 建成的良性资产的组合,政府部门可以运用ABS方式以 这些良性资产的未来收益作担保,为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融资。因此用ABS方式融资不仅可以筹集大量资金,而 且有助于盘活许多具有良好收益的固定资产。
BOT与ABS项目融资方法的差异比较
BOT与ABS项⽬融资⽅法的差异⽐较BOT与ABS项⽬融资⽅法的差异⽐较 BOT与ABS项⽬融资⽅法有何差异呢?主要体现在哪⾥呢?下⾯来看看! 1.适⽤范围的差异 从理论上讲,凡⼀个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领域内能通过收费获得收⼊的设施或服务项⽬都是BOT⽅式的适⽤对象。
但就我国特殊的经济及法律环境的要求⽽⾔,不是所有基础设施项⽬都可以采⽤BOT⽅式,其适⽤范围是有限的。
BOT⽅式是⾮政府资本介⼊基础设施领域,其实质是BOT项⽬的特许期内的民营化。
因此,对于某些关系国计民⽣的重要部门,虽然它有稳定的预期现⾦流⼊,也是不宜采⽤BOT⽅式的。
ABS⽅式则不然,在债券的发⾏期内项⽬的资产所有权虽然归SPC所有,但项⽬资产的运营和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所有。
SPC拥有项⽬资产的所有权只是为了实现“资产隔离”,实质上在这⾥ABS项⽬资产只是以出售为名,⽽⾏担保之实,⽬的就是为了在原始权益⼈旦发⽣破产时,能带来预期收⼊的资产不被列⼊清算范围,避免投资者受到原始权益⼈的信⽤风险影响,SPC并不参与企业的经营与决策。
因此,在运⽤ABS⽅式时,不必担⼼项⽬是关系国计民⽣的重要项⽬⽽被外商所控制。
凡有可预见的稳定的未来现⾦收的基础设施资产,经过⼀定的结构重组都可以证券化。
⽐如,不宜采⽤BPT⽅式的重要的铁路⼲线,⼤规模的电⼚等重⼤的基础设施项⽬,都可以考虑采⽤ABS⽅式的适⽤范围要⽐BOT⽅式⼴泛。
2.动作的繁简程度及融资成本的差异 BOT⽅式的操作复杂,难度⼤。
采⽤BOT⽅式必须经过确定项⽬、项⽬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OT有关的⽂件合同、维护、移交等阶段,涉及到政府的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不易实施,⽽且其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增⾼。
ABS融资⽅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
在它的动作中只涉及到原始权益⼈、特设信托机构也称特殊⽬的公司即SPC(special purpose coporation)、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个主体,⽆需政府的许可、授权及外汇担保等环节,是⼀种主要通过民间的⾮政府的途径,按照 市场经济规则动作的融资⽅式。
PPP融资与ABS融资模式比较与解析
PPP融资与ABS融资模式比较与解析一、BOT与ABS比较概述BOT指的是一种贯穿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和管理模式,而ABS则特指一种融资模式,因此比较BOT模式及ABS模式之前,应明确比较的对象是BOT模式中的融资环节以及ABS融资模式。
两者在项目所有权、投资风险、适用项目、融资成本等存在不同。
但笔者认为两者并非对立关系,ABS模式可以为BOT、PPP项目服务。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外商或私营商进行基础设施、自然资源开发等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给政府。
(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归集起来,通过一定安排和增信机制,使之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ABS模式通过提高信用等级这一手段,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可以进入高级别的证券市场,利用证券市场信用等级高、安全性和流动性强等特点,达到大幅度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的目的。
比较BOT与ABS的概念可见,BOT指的是一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项目融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模式,贯穿基础设施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阶段,其中涵盖了项目融资的环节。
根据项目情况的不同,所包含的环节不同,衍生出众多BOT变种,如TOT、BOOT、BOO等等。
而ABS则仅指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并不与项目的实际运营挂钩。
目前存在诸多对于BOT与ABS比较的观点和文章,尽管两者都可以被简单理解为项目融资的方式,但两者概念的外延实际上存在很大差异。
因此,在对于BOT与ABS的进行比较前应当明确,这一比较实际是BOT模式中的融资环节与ABS项目融资模式之间的比较。
BOT融资模式和ABS融资模式分析
BOT融资模式和ABS融资模式分析1 BOT(BuiId—Operate—Transfer)项目融资模式1.1 基本思路通常所提的BOT融资模式,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英文缩写,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表示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回收成本、偿还债务、承担风险、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根据协议将项目所有权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机构。
1.2 政府对BOT项目的支持程度政府在BOT项目中的影响,贯穿于确定项目招标、特许权协议的签订、法律法规的制定、税收、外汇政策的调整,政府风险的避免等多方面。
从主观上讲,政府既然希望采用BOT 方式建设项目,也希望项目实施成功。
针对与BOT项目的特殊性,其不同于一般商业项目、对特许权协议以来很大的特性,政府在选择项目时,项目规模要足够大。
因为BOT项目的复杂结构决定了这类项目较高的前期费用,若项目规模较小,前期费用占投资比例很大,项目在财务可行性上就会遇到问题[2].在风险的合理分配问题时,政府还应适当承担一些政府可以控制的风险,因为项目的风险全部由项目发起人承担,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是对应的,根据风险定价原理,项目的收费很高,将会超出用户和政府的承受能力。
在进行一个大的项目时,投资者往往更关心如果事情进展的不顺利时会怎样?不喜欢政府含糊的保证,而更希望将信息寄托于法律、规章和担保之上,所以BOT项目的成败很大程度取决于政府的支持程度。
1.3 BOT融资模式的成功范例——刺桐大桥的建设福建省泉州刺桐大桥是我国首例由民营企业发起兴建的BOT融资项目,总投资为 2.5亿元,全长1 530m、宽27m,双向6车道,于1996年12月建成通车。
其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BOT融资方式,即由项目投资法人建设经营30年,期满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以解决基础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
BOT和ABS在项目融资模式中的比较分析
四、 BOT和ABS的差异比较 和 的差异比较
一、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BOT是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前提, 由 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发特许, 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 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和服 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 以有所限制, 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当特 许期限结束时, 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 转 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管理。
2)使用范围的差异
BOT方式一般适用于那些竞争性不强的企业,在基础 设施领域内,只有那些通过对用户收费获得收益的设 施或服务项目才适合BOT方式。比较而言,基础设施 领域,ABS方式的适用范围要比BOT方式广泛。
3)运作的繁简及融资成本的差异
BOT的操作复杂,难度大。 ABS的运作相对简单。
4)投资风险的差异
在我国,BOT不仅有利于政府对重大项目的宏观管理 改革,还能促进我国投资体制改革,使投资主体向多元化 发展,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同时,还能起到带动相 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效应。下面请看案例: BOT融资模式的成功案例——刺桐大桥的建设
二.ABS项目融资模式 项目融资模式
ABS( As 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ABS模式的实质是将基于基础设施或资产的现金流 收与原始权益人完全剥离, 过户给特设信托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 即SPV), SPV通过金融担保、保险及超 额抵押等方式取得较高的信用评级, 然后以债券的方式发 售给资本市场的投资者, 融取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并以设 施的未来收入流作为投资者收益的保证, 不需要以发行者 自身的信用做债券的偿还担保。
关于BOT与ABS项目融资方式的差异分析
摘 要:本文对项目 融资方式BoT 和ABs , 从运作难度和融资成本、 所承担的投资风险、 所 项目
有权和运营权、 资金来源、 项目 适用范围这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 分析了两者的差异, 并得出结 论它们在基础设施领域融资中只要区分具体情况加以灵活运用, 就能各展其所长。 关键词:BOT ABS 项目 ; ; 融资 中图分类号:F 3 . 5 8 0 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 8 一 l X(20 6 0 一 0 l 9 0 ) 3 叨46 一 3 0
差异分析。
I
BOT 和 ABS 的经济涵义
BOT 就是英文“i d op r e T a sf r” Bu l e a r n e 的缩写, t 意思是“ 建设— 经营— 移交” 。典型的BOT 定义 是:政府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 与非政府部门的项目 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 受予项目 公司( 签约方)来承担 该项目的投资、 融资、 建设、 经营和维护,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 这个项 目 公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 当的费用, 由此来回收项目 投人的融资、 建造、 经营和维护成本, 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 一基础设施项目 的监督权、 调控权;特许期满, 签约方的项目 公司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2 在运作难度和融资成本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 方式的操作程序复杂, BOT 难度大。采用 BO 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 准备、 T 项目 招标、 谈判、 签署与 BOT 有关的文件合同、 维护、 移交等阶段, 涉及到政府的许可、 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 节, 牵扯的范围广, 不易实施, 而且其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过多而相应地增高。 而 ABS 融资方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在它的运作中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 特设信托机构也称特殊
融资模式BOT与ABS比较
融资模式BOT与ABS比较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ABS,Asset Backed Security的缩写,意为“资产担保证券”。
其含义是指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融资基础,以项目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其本质就是资产证券化。
BOT融资模式从实质上说相比于ABS融资模式是一种定向的有一定约束范围的融资模式;而ABS的实质是通过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级的方式,使原来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可以进行到高档市场,利用证券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好、利率低的特点,大幅度降低发行债券的融资成本。
一、BOT与ABS融资模式特点1、BOT融资模式特点BOT融资方式是有限追索的,债务偿还只能靠项目的现金流量;承包商在特许时期内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与传统方式相比,BOT融资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效率一般较高,项目的质量和服务能够得以保证。
2、ABS融资模式特点ABS融资模式的最大优势是通过在国际高档市场发行债券筹资,债券利率较低,从而能够降低融资成本;在ABS模式下,清偿债务本息的资金是与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有关,由于购买者众多,从而分散了融资风险;ABS能否发行成功,不受原始人资产质量限制,而更多的取决于SPV(特殊目的公司)对未来现金流的组合和包装使其信用增级,成为高档证券投资品种。
二、BOT与ABS融资模式在中国的发展1、BOT融资模式在中国目前已得到广泛应用,特别针对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OT融资模式已经深入其中。
大连港区域化建设,应该充分地调动当地政府的积极性,利用政府的政策、税收等优势,以政府平台为支点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
项目融资主要模式BOTABSPPP之比较
项目融资主要模式BOT、ABS、PPP之比较2012年6月写摘要:随着我国公共事业迅猛发展,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进步,项目融资已逐步引入国内,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其中比较主要典型的项目融资模式为BOT、ABS和PPP。
本文通过对这三种模式的融资结构,项目运行程序和周期,投资风险,以及适用范围的讨论,旨在给出行之有效的项目融资模式选择。
关键词:项目融资;BOT;ABS;PPP一、融资模式结构设计作为项目融资的一种,BOT项目融资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代表着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的概念,译为“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项目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BOT融资模式结构见图1-1.BO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项目发起人对项目没有直接控制权,在融资期间也无法获得任何经营利润,只能通过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获得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由于采用BOT模式融资的项目涉及巨额资金,又有政府的特许权协议作为支持,投资者愿意将融资安排成为有限追索的形式,在项目中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承担直接的经济责任和风险;(3)通过采取让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筹资、建设、经营的方式来参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和风险都转移到项目公司,这样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又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的运作效率。
图1.1 BOT融资模式结构图ABS即“资产证券化”,是指一种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它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高档债券来筹集资金。
tot和abs融资
基础设施项目引进外资的融资模式方 俊 王 菁武汉理工大学摘 要: 通过对国际融资模式进行研究,着重比较了TO T(T ransfer2transfer,即转让2经营2转让)与ABS(A ssert2 backed Securitizati on,即资产支撑证券化)2种模式的优缺点。
并以此为根据,结合实际提出了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应用这2种融资模式引进外资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建议措施。
关键词: TO T; ABS; 项目融资; 基础设施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巨大,而我国一直以来单靠国家财政投入,这是根本不够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的巨大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凸现。
而传统的融资方式,即商业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信贷也面临诸多问题。
因此,积极地引入外资拓宽融资渠道,寻求一种适合我国模式,已成为当前形势所趋,并受到了众多学者的认同和支持。
目前国际常用的融资模式很多,他们各有特点,文中着重介绍TO T和AB S2种融资模式的运作特点及其比较分析。
1 基础设施项目国际融资模式T OT 和ABS的运作特点1.1 T OT融资模式简介TO T是指中方将已经建成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外方(投资者)进行运营;中方凭借所移交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现金流量),一次性地从外方(投资者)那儿融通到一笔资金,再将这笔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当经营期届满,外方(投资者)再将项目移交回中方手中。
由于它是用已建成项目为新项目融资,没有BO T融资模式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中运用时所出现的政策性阻碍,这就使得引进外资相对容易,有利于提高项目成功的几率。
TO T方式运作时有这样一些特点:(1)制定TO T方案并报批的程序比较复杂。
转让方须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TO T项目建议书,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现行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国有企业或国有基础设施管理人只有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授权才能实施TO T方式。
ABS—比BOT更新颖的利用外资方式
。
拥 有 未 来 收 费 收 入 的 公路 和 港 口 等 项
目
,
其 本身
方 式 的 最 大 优势 是通 过 在 国 际 高 档 证券
4 0 机 电国陈 市场
19 98 1 1
.
SP C
因此
SP C
就 能 利 用 项 目 资产的
资 信 评估 机 构 授 予 较 高 信 用 等 级 ( A 级 )的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
级或
A A
清 偿 其 在 国 际高 档 证 券 市 场 上所 发
。
信 用 担 保公 司
。
投 资保 险 公
SP C
,
行 债券 的Βιβλιοθήκη 本 息司 或 其他 独 立 法 人 机 构
, ,
利
档债 券 来 筹 集 资 金 的 一 种 项 目 证 券 融资 方 式
ABS
降 低 发 行债 券 筹 资
方 式 的 运 作 步 骤一 般 分 为 以 下 几 个 主要
并 将通 过 发行 高 档 债 券 所 筹 集 的 资 金 用
阶段
:
在
1
.
S P C 呼
结合的项
.
目 建设 上
`
祖建
S 尹己
Pu
。
阶段
r
s p e
偿债 阶段
单 位 已 将 项 目 资 产 的 未 来现 金 收 入
,
SP C
c l ( 拌i s a
p
o
e s
C o p o
r
t io n a )
是特 殊 目
由于项 目
的 公司 的 英文 缩 写
它 是 指 能 获 得 国 际 上权 威 性
融资方式-BOT-TOT-ABS-PPP-PFI[1]
PPP适用范围
• 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 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
PPP案例介绍
• 北京市政府在地铁4号线项目的实施上,为了吸引社会投资,将其中盈利部分 分离出来,通过PPP模式进行特许经营。该工程总投资约153亿元,全部建设 内容被分为A、B两部分。》,由政府负责A部分投资额约107亿元,B部分 (包括车辆、通信、信号、供电、监控、暖通空调、自动售检票系统、车辆 段及停车场中机电设备等运营设施等),投资额约为46亿元。
ABS适用范围
• ABS融资中项目资产是许多已建成的良性资产的组 合,政府部门可以运用ABS方式以这些良性资产的 未来收益作为担保,为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融资。
• 凡是可预见未来收益和持续现金流量的基础设施和 公共工程开发项目,都可利用ABS融资方式筹资。 很多国家和地区将ABS融资方式重点用于交通运输 部门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桥梁、隧道建设 项目;能源部门的电力、煤气、天然气基本设施建 设项目;公共事业部门的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和 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 果
共同特点
• ①可以有效地减轻整个财政负担和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 • ②给项目所在国或地区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
于促进经济交流、融合。 • ③民间资本和外资的介入有利于提高项目运作的效率。 • ④政府对项目仍然拥有一定的监督权、控制权和所有权,
可以有效控制基础领域和垄断性领域的公共性。 • ⑤可以比较快速的筹集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加快地方基
• 项目建成后,特许经营公司以租赁的形式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负责4号 线全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A、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 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提供地铁客运服务,并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 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特许经营公司发生违 约事件,政府将有权收回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处置项目资产。特许经营期分 为试运营期和正式运营期,自试运营日起,特许经营期30年。特许期结束后, 特许经营公司无偿将项目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及四号线公司。
BOT项目融资模式与abs
1BOT项目融资模式1.1基本思路通常所提的BOT融资模式,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英文缩写,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表示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回收成本、偿还债务、承担风险、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根据协议将项目所有权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机构。
1.2政府对BOT项目的支持程度政府在BOT项目中的影响,贯穿于确定项目招标、特许权协议的签订、法律法规的制定、税收、外汇政策的调整,政府风险的避免等多方面。
从主观上讲,政府既然希望采用BOT 方式建设项目,也希望项目实施成功。
针对与BOT项目的特殊性,其不同于一般商业项目、对特许权协议以来很大的特性,政府在选择项目时,项目规模要足够大.因为BOT项目的复杂结构决定了这类项目较高的前期费用,若项目规模较小,前期费用占投资比例很大,项目在财务可行性上就会遇到问题。
在风险的合理分配问题时,政府还应适当承担一些政府可以控制的风险,因为项目的风险全部由项目发起人承担,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是对应的,根据风险定价原理,项目的收费很高,将会超出用户和政府的承受能力。
在进行一个大的项目时,投资者往往更关心如果事情进展的不顺利时会怎样?不喜欢政府含糊的保证,而更希望将寄托于法律、规章和担保之上,所以BOT项目的成败很大程度取决于政府的支持程度.1.3BOT融资模式的成功范例——刺桐大桥的建设福建省泉州刺桐大桥是我国首例由民营企业发起兴建的BOT融资项目,总投资为2。
5亿元,全长1530m、宽27m,双向6车道,于1996年12月建成通车.其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BOT融资方式,即由项目投资法人建设经营30年,期满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以解决基础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泉州市人民政府1994年初决定在市区边缘再造一座过江大桥,实现过境车辆和城市交通分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第四,两者都能减少政府的直接财政负担,减轻政府 的借款负债义务,对于基础设施和能源、交通运输等 大型的建设项目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运作空间。
二 、差异分析
投资风险方面
二
运作难度和融 一
资成本方面
差异
三 项目运营方面
适用范围方面 五
四 项目融资的对
象方面
运作难度和融资成本方面
ABS
BOT
相对简单
只涉及原始受益人、特设信托机构、 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 须政府特许及外汇担保;
民间的非政府途径运作融资。
较为复杂、难度大
前期准备阶段需经过确定项目、项目 准备、招标、谈判、签署有关文件合 同、维护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的 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 节,牵扯范围广,不易实施。
通过信用评级制度发型高档债券,融 融资成本因中间环节的增加而增加。 资成本大大降低。
投资风险方面ABS: 投资来自一般为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 者,其数量众多,极大地 分散了投资风险,使每个 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 小; 债券可在二级市场上转让 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使 其在资本市场上风险较小, 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
BOT:投资人一般
为企业或金融机构,其 投资不能随便放弃或转 让,每一个投资者承担 的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其投资大、周期长, 在其建设运营过程中易 受政府政策、市场环境 等非金融因素的影响, 有较大风险。
项目运营方面
项目融资的对象方面
• BOT融资对象主要是一些具有未来收益能力的单个新建 项目,如公路、桥梁等;
• ABS融资中项目资产虽然和BOT一样,也必须具有稳定 的、长期的未来收益,但这些项目资产还可以是许多已 建成的良性资产的组合,政府部门可以运用ABS方式以 这些良性资产的未来收益作担保,为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融资。因此用ABS方式融资不仅可以筹集大量资金,而 且有助于盘活许多具有良好收益的固定资产。
行担保之实。因此,运用ABS方式时,不必担心国计民生 的基础设施被外商控制,凡有可遇见的稳定的未来收益 的基础设施资产,经一定的结构重组都可以证券化。相 比较而言,在基础设施领域ABS方式的适用范围要比 BOT方式广泛。
• 第二,两者都具有项目信用的多样性。将多样化的信用支 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 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以合理的价格签 订长期购买协议,原材料供应商提供供货保证等,以确保 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 第三,两者融资程序复杂、融资数额大、期限长、涉 及方多,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 ,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 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成本高于一般商业贷 款。
适用范围方面
BOT方式一般适用于竞争性不强的行业,在基础设施领域,
只有那些通过对用户收费获得收益的设施或服务项目才适合 BOT方式,其实质是特许期内的民营化,因此,对那些关系国 计民生的重要部门不宜采用这种方式。
• ABS模式在债券发行期,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归SPV所有,但项目
资产的运营和决策归原始权益人所有。SPV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 只是为了实现“资产隔离”,实质上ABS项目只是以出售为名,而
ABS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一、 ABS与BOT的共同点
• 第一,两者都将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限定在所融资项目的 收益和资产范围之内,具有项目导向性和有限追索性,保 证了项目投资者在项目失败时不至于危及投资方其他的财 产;提供资金方对于项目资金的追索权被限制在项目公司 的资产和现金流量中,不会对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带来影 响,所以有条件成为项目发起人资产负债表外的业务,构 成表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