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代维护管理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电缆代维护管理协议

甲方:成都绿地“世纪城”项目部

乙方: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为保证甲方配电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就自己电力电缆专线委托乙方代维护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代为管理的范围(内容)

1、代为维护管理10 KV 洞纪一路电力电缆,其型号规格为YJV22-8.7/15-3*400㎜2,长度 3.5 公里。

2、代为维护电缆线路的起始点,从110kv 洞子口变电站至10kv北新干道世纪城1号开关站

3、乙方负责该电力电缆的日常巡视、维护、检查工作,定期完成电缆年

检、预试和一般的缺陷处理工作。但不包括更换电力电缆和电缆因外力破坏等造成的事故处理。

二、代为管理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的期限为五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管理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电力电缆维护费每年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2、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款项到乙方帐户为准。逾期未交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甲方承担;满五年后甲方应在十日内向乙方支付续维护的管理费,否者,视为甲方不再续签该电力电缆的维护协议,期满以后该电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乙方无关。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约支付代为维护管理费,乙方严格按照电力电缆的有关规程、

规范运行维护电缆,确保其安全运行。

2、委托乙方管理的设备(电缆),甲方不得擅自变动;因甲方擅自变动

或更换乙方管理的设备(电缆)所造成的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

3、若设备(电缆)因自然条件的原因及运行时间较长出现的损坏或质

量事故需要处理更换电缆时,其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4、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工作

车辆及事故处理进出甲方地域提供一切便利。

5、履行协议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一方违约给对方

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电缆事故造成的其它损失,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付清维护管理费用之日生效,代为管理

期满即失效。如不续签维护协议,电缆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成都电业局安监部备案壹份,

成都电业局城网管理所备案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