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2014—

《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2014—
《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2014—

《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第四次征求意见稿,网上征集意见用)

为保障《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确保总体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创新农业增效方式,促进农业高端化发展

(一)创新农业产业化用地管理。

1、扶持措施: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当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格局,在连片基本农田中科学布局农业配套设施用地。

严格按比例落实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按项目用地规模的5%(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按项目用地规模的7%(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按项目用地规模的7%(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亩)的比例落实,满足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化项目对配套设施用地需求。

严格按标准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将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布局在村落周边,没有建设用地指标的村,要在村落周边适当安排混合功能建设用地,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观光休闲农业提供用地保障,促进农业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将村集体的“机动地”以非基本农田地类合理分配到农业发展区中,并按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进行管理,用于补充农业综合发展项目对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的用地需要。

2、实施方式:(1)各镇制定农业配套设施用地计划,将用地面积、布局地点、规模比例等内容报区农林局,区农林局汇总审核后提交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用地调整,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或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时,给予科学安排。

(2)严格落实征地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对未征地村,探索在村落周边划定可建设用地区域。

(3)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按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和区农林局有关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文件(穗南国规【2016】292号)精神执行。

(二)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快推进广州国际种业交易中心及广州种业小镇的建设。

1、扶持措施:引导和支持平台型企业加快推进广州国际种业交易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易配套设施,研究实施种业企业进驻落户的鼓励措施,大力推进宣传和招商,加快交易中心的启用和运营。科学划定广州种业小镇建设区域,确立种业小镇的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高起点、高标准制定战略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促进种业小镇发展的扶持政

策,合理编制建设计划,加大对种业小镇建设的投入,积极宣传种业小镇的发展优势和潜力,引进知名的、强实力的种业科研机构和企业进驻,共同参与种业小镇的建设,按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落实建设工作。

2、实施方式:

(1)贯彻落实广州市农业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快广州国际种业中心建设若干意见》相关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广州种业小镇专项扶持政策,并严格落实。

(2)改造提升种业小镇的基础设施,公共、公益类基础设施由财政承担建设,按区统筹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执行。

(三)以工业化的理念推进农业现代化。

1、扶持措施:企业发展农作物工厂化种植、水产品工厂化养殖、立体化种养等高效发展模式的,区财政对企业建设工厂化生产设施按年度投资额度给予三分之一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

2、实施方式:采用“先批后建、建成再补”的方式,经属地镇(街)审核,项目建设方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等资料提交区农林局,由区农林局牵头组织审定。对审定通过的项目,完成建设后,区农林局组织项目验收(造价评估)。项目验收(造价评估)后,当评估数与申

报数不同时,按就低的原则拨付补助资金。

(四)以健康休闲产业带动农村就地城镇化。

1、扶持措施:高标准打造三民岛环岛绿道、黄阁森林小镇,引导发展香云小镇,推进东涌镇大稳村水上绿道的升级,每个镇(街)培育1个以上的特色观光休闲农业景点,全区培育10家精品特色农庄。区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农业公园建设、观光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识指引、品牌农特产品加工包装、庭院改造、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2、实施方式: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镇(街)为项目建设单位,按区统筹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执行。

(2)镇(街)实施的公共类、公益类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执行。

(3)企业(或业主)自主开展的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单个项目一般补助不超过50万元。项目经属地镇(街)审核,按照“先批后建、建成再补”的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方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等资料提交区农林局,由区农林局牵头组织审定。对审定通过的项目,完成建设后,区农林局组织项目验收(造价评估)。项目验收(造价评估)后,当评估数与申报数不

同时,按就低的原则拨付补助资金。

(五)创新“三农”金融服务。

1、扶持措施:全面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投保方式,扩大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开展“政银保”、“惠农贷”等金融服务项目,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对农业项目的贷款门槛,设立1000万元农业贷款担保资金,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给予贷款担保,配合区有关单位成立南沙区政策性担保公司。

2、实施方式:配合区有关单位成立南沙区政策性担保公司,符合政策性保险的品种,严格按上级政策性保险文件精神执行;区农林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研究探索更加有针对性的农业保险方案;区农林局会同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制定农业贷款担保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引导金融机构为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二、优化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协调发展

(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1、扶持措施: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对上级的种粮补贴政策,区财政按上级补贴标准给予等额配套;支持农民将承包土地交由村统一流转,对集约流转面积达300亩以上、且流入方单个合同达到100亩以上的,区财政流转面积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的补助;集中打造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三民

岛观光生态农业基地、优质岭南水果生产基地、优质水产健康养殖基地、高山水果(荔枝)观光基地、果蔗综合开发基地等6个特色农业基地,区财政根据每个特色农业区域的建设计划每年提供300万元至1000万元扶持发展资金,支持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2、实施方式

(1)根据上级有关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区财政按1:1落实配套资金,连同上级补助资金一并发放。

(2)农民将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由村集体统一流转,集约流转面积达300亩以上、且流入方单个合同达到100亩以上,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经属地镇汇总审核后,于每年的10月15日前向区农林局申请流转补助,下一年度发放补助。

(3)六大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属地镇(街)作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按区统筹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执行;镇(街)实施的公共类、公益类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执行;企业自主实施的项目,财政补助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按照“先批后建、建成再补”的方式实施,经属地镇(街)审核,项目建设方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等资料提交区农林局,由区

农林局牵头组织审定,对审定通过的项目,完成建设后,区农林局组织项目验收(造价评估)。项目验收(造价评估)后,当评估数与申报数不同时,按就低的原则拨付补助资金。

(七)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扶持措施:培育、认定家庭农场工作,对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每家奖励5万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新增流转土地,按流转面积给予每年每亩300元补助,连续三年;对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各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称号,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次复检合格给予2万元奖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招用本地农民务工。

2、实施方式:

(1)区农林局按家庭农场认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家庭农场认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拨付奖励资金,同一地块、同一申报认定者,5年内不能重复申报认定家庭农场。

(2)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新签订流转合同,经属地镇审核、汇总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区农林局,于下一年度拨付补助资金。

(3)农业经营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农业产业

化项目,凭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情况说明、贷款合同、贷款付息凭证等材料,经所在镇(街)审核、汇总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区农林局,区农林局按同期基准利率计算贴息补助,于下一年度拨付补助资金。

(4)新获得各级示范称号的农业经营主体,凭认定文件、证书或牌匾,交属地镇(街)审核、汇总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区农林局,区农林局于下一年度拨付补助资金。

(5)农业经营主体招用本地农民务工,有优先享受各类扶持的权利。

(八)提高农业机械化设施化发展水平。

1、扶持措施:区财政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支持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和设备;支持农业设施建设,对新建种植类大棚设施按建造成本的45%给予补助(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非新建仍在正常使用的种植类大棚设施按每年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对水产越冬棚设施按每年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对新建的种植类喷滴灌设施按每亩3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对新建投资规模大、建设标准高的生产设施(包括种植类温室大棚、高效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经区农林局专项审议,可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实施方式:

(1)农机购置补贴按《广州市南沙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2)对新建的农业设施,按“先批后建、建成再补”的补助方式,审定通过的项目,完成建设后,区农林局组织项目验收(造价评估)。项目验收(造价评估)后,当评估数与申报数不同时,按就低的原则拨付补助资金。

(3)非新建仍在正常使用的种植类大棚设施和水产越冬棚,由各镇(街)于每年冬春季节进行统计、第三方测量、公示,审核无误后报区农林局。区农林局根据相关材料拨付定额补助。

(九)大力推动发展农产品加工。

1、扶持措施:将农产品加工作为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引进和培育加工型农业企业,并对其建设加工设施和扩大加工规模按新增建设成本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连续三年。

2、实施方式:执行“先批后建,建成再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建设方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等资料提交区农林局,由区农林局牵头组织审定,审定通过的项目,完成建设后,区农林局组织项目验收(造价评估)。项目验收(造价评估)后,当评估数与申报数不同时,按就低的原则拨付补助资金。

(十)加强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

1、扶持措施:构建完善的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支持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对符合村一级检测室标准的,建成第一年给予2万元的设备购置及装修补助;纳入市或区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的农业经营主体,接受区农林局的管理,区财政给予1万元的设备购置补助;每个镇(街)建立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单位,每年每家奖励5万元;支持各镇(街)对农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区财政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组织培训费补助;支持市农科院在我区高标准建设农业环境与农产品检测中心。

2、实施方式:

(1)区农林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区执法体系,建立健全镇(街)、村监管检测队伍,统筹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

(2)对农业经营主体自建检测室,检测场地和检测设备达到村级检测室以上标准,经区农林局核准后,于下一年度拨付2万元设备购置及装修补助。

(3)纳入市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的农业经营主体,配置相应的溯源设备,按区农林局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区农林局核准,于下一年度拨付补助资金。

(4)各镇(街)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单位,配合接受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在年度监测中没有发生不合格样品的,区农林局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于下一年度拨付资金。

(5)镇(街)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凭培训总结、培训签到表、现场相片等材料,在活动结束后向区农林局申请补助。

(6)市农科院在我区高标准建设农业环境与农产品检测中心,区农林局根据其建设实际,专项研究支持措施。

(十一)支持农业科技推广。

1、扶持措施:支持各镇(街)每年根据农业生产规模建立2-5个科技示范户(基地),承担相应的科技示范项目,每个示范项目给予3-10万元补助;支持市农科院、市果树所及其他农业科研机构在南沙区建立农业创新展示基地和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项目,区财政根据项目规模及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参加南沙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顺利完成全部培训项目,按其从事农业生产给予每亩200元的一次性补助、每人最高补助不超过0.2万元;举办农业特色创先争优活动,建立激励机制,挖掘农业组织和农民的传统技能和产业发展潜能,提升农民自主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培育农业行业的行家里手,宣传展

示新时期农民的风采。

2、实施方式:

(1)镇(街)每年10月15日前,拟定下一年度科技示范基地建立和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完成后,镇(街)提交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照片等材料给区农林局,对示范基地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每增加10亩、增加补助2万元,最高每个基地补助每年不超过10万元。

(2)科研机构向区农林局提交新品种新技术展示项目实施计划,区农林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项目的实际安排补助。

(3)镇(街)会同培训机构对参加南沙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农民进行评价,对符合考勤要求、完成全部培训项目、评价合格的,镇(街)凭相应的评价材料、生产面积证明材料,向区农林局申请生产补助,按其从事农业生产的面积给予每亩200元、每人补助最高不超过0.2万元。

(4)区农林局根据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民的生产特点,举办创先争优和竞赛活动,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

(十二)加强农田基础建设。

1、扶持措施:继续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机耕路建设和鱼塘标准化建设水平偏低的区域进行改造升级;加快

推进农田电网改造和用电供应,改造更新排水站的设施设备,合理增加建设排水站,改造完善排灌系统,提升应急排水能力;加强对机耕路的日常管护,由机耕路土地的权属人作为机耕路的日常管护主体,区财政按每公里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安排安全设施建设补助,按每年每公里200元的标准安排管养补助。

2、实施方式:

(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鱼塘标准化建设、农田电网改造和排灌系统建设等项目,按照南沙区统筹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执行。

(2)机耕路权属人负责机耕路的日常管护,镇(街)每年10月15日前,汇总、审核辖内机耕路长度报区农林局,下一年度拨补助资金。

(十三)支持科学种养和农业资源保护。

1、扶持措施:对旱作改种水稻给予5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免费提供测土和配方施肥指导服务;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推广使用高效控(缓)释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物理治虫设备、生物性农药,鼓励秸秆还田,探索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2、实施方式:

(1)各村做好旱地改种水稻面积统计和公示工作,报

属地镇(街)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10月15日报区农林局,下一年拨付补助资金。

(2)区农林局每年安排测土配方施肥预算,保正为区内农民提供土壤检测服务和配方施肥技术指导。

(3)区农林局根据农业生态保护和肥料农药减量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三、优化流通渠道,促进农业品牌化发展

(十四)加大农业营销宣传。

1、扶持措施:支持举办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体验专场、农业节庆活动等各类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对经批准举办的活动给予必要的筹办费用50%的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冷藏设施,开展农产品收储服务,调节产品均衡供应;加快建立农产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建立农产品线下展示中心和线上展示平台及专业化服务队伍,促进农产品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设公益性农业宣传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与主流媒体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构建广泛、高效的农业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农业发展优势,推介农业招商项目,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支持农产品生产者自主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支持互联网企业利用农业大数据,为农业组织和农民提供信息化服务。

2、实施方式:

(1)各类主体举办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体验专场、农业节庆活动,提前报区农林局审核同意,待活动结束后,承办者凭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助。

(2)冷藏设施补助,参照《广州市南沙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十五)创农业品牌。

1、扶持措施: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评定省市名牌产品(农业类)、名特优新农产品等称号,对新获评的相关称号,每项称号奖励3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公园,或现代农业园区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奖励10万元,复检合格的每次奖励2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水产良种场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复检合格的,奖励2万元;对新获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地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复检合格的,奖励2万元,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按认证的产品数量发放奖励,无公害产品按获证企业发放奖励;对新获评无公害农产品的,奖励1万元,复检合格的,奖励5000元,按获证的产品数量发放奖励。对于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由于逾期换证或不符合

要求被撤销或复查申请不通过,再重新申报的,不再享受该奖励。

2、实施方式:

(1)区农林局根据上级有关农业经营主体新获得和复检合格的相关称号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于下一年度拨付补助资金。

(2)逾期不复检,再次申报相关称号的,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不再给予新获得认定补助。

四、如遇区财政已有同类补助(奖励)时,按就高不叠加原则。

五、本细则所涉及的补助资金和奖励金由区农林局会同区财政局审定后,按程序拨付。

六、珠江联合公司和围垦公司参照镇街执行。

七、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州南沙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广州市南沙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新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187号)及《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探索工作的批复》(穗工商企函【2018】485号)相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包括依申请简易注销和依职权简易注销。 依申请简易注销是指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简化条件和简化程序,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依职权简易注销是指登记机关对发生应予注销的法定情形,经催告拒不办理的个体工商户,依照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第三条南沙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适用本办法。存在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属于税务机关管理中的个体工商户; (二)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未结情形的个体工商户; (三)依法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和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办结。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本人在签名栏中签字;家庭经营的,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二)经营者身份证明 经营者已死亡(或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文件及经营者死亡证明办理简易注销。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因遗失等原因无法缴回的,由经营者本人到登记窗口现场提出申请,在《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中注明,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时,营业执照未缴回的,可以由经营者在市级报刊刊登遗失公告,也可以由登记机关在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职权予以简易注销登记: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个体工商户拒不办理变更登记的; (三)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广州城市发展进程

广州近年城市发展的进程与成就 王炜文 香港城市大学建筑科技学部 摘要 广州近十年来的城市发展可说是一日千里.在第九个五年经济计划 中, 广州在市建设方面的总投资约为630亿元人民币,是前八个五 年城建投资总和的三倍.从s数字中可看到近年广州在城市发展的 惊人步伐.这些累积的发展令广州在城市基础及提升城市总体质素 方面获得颇大的成就. 本文试图就广州近十年来的城市建设与发 展作一回顾,并列举其在城市规划,整体基建,市内交通,城市改造, 环境优化及如何提升城市形象与内涵,甚至是综合城建与经济发展 的互为关系作为实案,以引证广州如何在发展的过程中就各种困难 与局限,所作出的政策和对应,从而最终达到现有的成就. 1. 广州简介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亦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中 心. 广州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州的北缘,濒临南海,毗邻香 港和澳门,是华南地区的交通要道,通讯枢纽和贸易口岸,是中国的 南大门. 广州市管辖十个行政区(越秀,东山,海 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花都及番禺)和两个县级市(增城 和从化).全市总面积7435平方公里,市区人口约865万,县级市人 口约145万. 全市地势自北向南缓缓下降,东北部为中低山区,中

部为丘陵盆地,南部是沿海冲积平原,是珠江三角洲的组成部部份,珠江及其支流流经境内,具备优良的内河航运条件. 於2002年广州市国内生产总值约2980亿元人民币,人均生产值约万元,为国内城市中各种综合经济实力第三位.工业总产值约为3940亿元,列全国十大城市排行第二.过去五年的平均经济指标增长约为11%,是一个经济与发展极活跃的城市. 2. 广州市的规划基础 广州市的结构性发展规划,最早是依据国务院在1985年提出的要求,和参照国家计委1987年颁发的『国土规划编制办法』为基础,而作出初步建构,并在1989年成立广州市国土规划办公室,正式负责组织编制广州国土规划工作. 根据国家计委和规划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市规划分为专题规划和总

广州南沙区行政中心迁移对区域发展的意义

广州南沙区行政中心迁移对区域发展的意义 背景: 广州南沙区处于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几何中心,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西岸,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集之处,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 1993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揭开南沙大规模开发的序幕。2002年广州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快南沙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成立了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全权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具有广州市市级审批管理权限。目前,南沙新区建设已列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广州南沙新区将成国家级新区,并赋予省级权限,提出要站在“珠江三角洲建设成世界级的城市群”的高度规划,建设成新型的滨海新城。 南沙的开发经过一系列政策的变换,其行政中心也出现了相应的迁移。1993年至2002年,南沙的行政中心主要在蝴蝶洲,此时为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至2002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挂牌成立,张广宁任总指挥,统筹南沙的规划及开发,行使广州市一级管理权限。此时,南沙区的行政中心搬迁至南沙客运港附近的蒲州广场。2005年经国务院民政部批准,将原属番禺区的“二区三镇六村”划归新成立的南沙区管辖。具体指原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管理区和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以及灵山镇的庙南村,七一村和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的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各一部分区域。南沙成为广州市一个独立的行政区。2009年,南沙区人民政府搬迁至位于黄阁镇凤凰大道的新建的区政府大楼。 意义: 行政中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无可替代,肩负着带动一方经济的发展与蓬勃的重任。 行政中心主要有三种规划模式:集中规划模式、分散规划模式与综合规划模式。其中,集中规划模式是将各相关行政办公机构集中布置于一栋建筑物中,各部门通过垂直竖向划分和平面组合等方式区别各功能分区。分散规划模式为城市的行政办公机构分散在城市之中,没有相对集中的行政核心区。这种布局模式往往是依托城市原有的建设资源进行一定程度的行政机构调整,在整个城市之中牵扯面广。综合规划是行政中心的各相关机构相对集中,结合会议中心等配套设施以及市政市民广场形成的一个较大规模的整体城市行政中心区域。这种规划模式有效保证了各行政办公机构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有助于行政中心功能结构上的整合与协调,进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城市行政核心区,也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行政中心的选址应尽量符合择中原则、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原则、前瞻性原则、通达性原则、地标原则、功能发展原则、空间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操作行原则和弹性发展原则。 从南沙区的政府所在地的三个选址规划来看,第一个规划主要应用的是集中

2017-广州市南沙区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南沙区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 扶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推动广州市南沙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粤府函…2015?266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创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14?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财政每年在区科技经费中安排专利扶持资金,用于促进全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本区的专利扶持资金: (一)在本区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工作并持有居住地址在本区的居住证,或持有出国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证明的个人; (三)在本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四)在本区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在本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以下统称为专利代理机构); (五)注册在本区的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为目的的协会、知识产权产业联盟。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专利申请须以区内生产或经营场所作为专利申请地址方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资助。如专利申请为共同申请,则第一专利申请人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其中一项规定。 第二章扶持标准 第五条对专利申请授权进行资助,每个单位或个人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一)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 1.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1000元/件,获得授权后资助8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500元/件。 2.提交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的资助标准:资助12000元/件。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 南沙区位于广州市的东南部,面积约544平方公里,处于珠三角的几何中心。南沙区既为国家级开发区,又是广州市新增设的行政区,享有开发区和行政区的双重优惠政策。近几年来,南沙区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目标,加大了开发建设的力度,经济社会发展很快,汽车、石化、钢铁等产业基地已初步形成,区内水电供应充足,交通网络顺畅,生活设施日趋完善。 实力雄厚的产业集群。目前,南沙区北部为汽车和重型装备工业、中部为高新科技产业、南部为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的总体布局已经初步形成;以汽车、钢铁、造船、重型机械装备、石化、高新技术产业及港口物流等七大产业已初具规模。同时,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注重发展产业聚群,使南沙的经济发展驶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今天,南沙这块热土已经众商云集,美国通用、德国巴斯夫、日本丰田汽车、日本JFE钢板、名幸电子、三菱重工、瑞士龙沙集团等著名跨国公司,中船集团、东方电气、第二重型机械厂、越秀广纸集团、广钢集团等在中国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骨干企业以及东凌集团、立白化工集团等省市名牌民营企业,也先后在南沙落户。另一批世界500强企业正满怀希望地向南沙走来。 便利顺畅的交通网络。南沙区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西岸,距广州市中心50公里,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以南沙为中心,在6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深圳、香港、澳门、东莞等14个大中城市,由这些城市组成的珠三角城市群,已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由南沙港快速路、京珠高速公路和黄榄支线、江中高速公路等组成的骨干交通路网,使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乃至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路网形成快速便捷的联系,充分发挥南沙作为珠三角交通枢纽的优势。广州地铁四号线从广州科学城,经广州大学城通达南沙新城区,使南沙到广州中心城区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南沙处于珠江出海口的咽喉要地,是广州通往海洋的唯一通道,水运交通非常发达,南沙客运港每天有多个航班直达香港。 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南沙水网密布,湖塘众多,自然环境优美,土地资源丰富;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影响,南沙气候温和,阳光充足,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育英幼儿园三分园(滨海悦城园区)信息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育英幼儿园三分园(滨海悦城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 招标需求

第1章采购需求 1.1.总体需求 1、供应商须提供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请供应商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供应商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4、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5、凡属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请供应商尽可能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供应商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111352459.html,)”、“凡属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请供应商尽可能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供应商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111352459.html,)产品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6、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 7、每台产品上均应钉有铭牌标签(内容包括: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8、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9、产品验收通过前,外包装数量、质量及外包装内产品数量、质量,均由供应商负责。

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南沙区

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1-10、C1-13-01(1)、C1-13-01(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1-10、 C1-13-01(1)、C1-13-01(2)地块(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二)用地性质:C1-11-10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 C1-13-01(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C1-13-01(2)地块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三)总用地面积47626平方米,全部为净用地。其中 C1-11-10用地面积19006平方米,C1-13-01(1)用地面积25228 平方米,C1-13-01(2)用地面积3392平方米。 (四)地形图号:188-62-9。 二、技术经济指标 (一)C1-11-10地块容积率≤ 2.5,建筑密度≤30%,绿 地率≥3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19006平方米计算); C1-13-01(1)地块容积率≤1.8(商业功能计容建筑面积 比例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指标不得用于人才公寓),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 积25228平方米计算); C1-13-01(2)地块容积率≤0.6,计容建筑面积2035平方

米(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3392平方米计算); (二)C1-11-10地块建筑限高80米,需符合城市设计要求,详见地块图则;C1-13-01(1)地块建筑限高36米,需符合城市设计要求,详见地块图则。 (三)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涌边线、绿化用地边线等控制线如所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所示。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获得规划条件核实。涉及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消防站、派出所、燃气设施和燃气抢险点、公交首末站、老年人福利设施、幼儿园、小学、党群服务中心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规划条件核实,城市更新改造的安置房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依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移交。 具体配置要求如下:公交首末站设置在C1-13-01(2)地块,物业管理、无线基站设置在C1-13-01(1)地块,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在C1-11-10地块。

南沙区人才公寓试行管理办法

南沙区人才公寓试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为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关于加快建设人才高地的决定》(暂定名)、《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穗府办规〔2016〕9号)、《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人才公寓,是指南沙区通过各种途径筹集与建设,向符合条件的高端领军人才、骨干与储备人才供应的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沙区人才公寓的使用、运营和管理。 第四条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服务产业、服务发展,分类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 第五条成立南沙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区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承担人才安居日常

管理工作。 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区组织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区国资部门、区物价部门、区建设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区科技部门、区教育部门、区卫生部门、区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才公寓相关工作。在区属国企中择优选择专业机构作为人才公寓的受托管理单位,负责受政府委托管理并维护人才公寓物业。 第六条区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管理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第二章建设和筹集管理 第七条人才公寓可以通过配建、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人才公寓建设。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和筹集。 第八条新建人才公寓以“人才公寓”名义立项,纳入计划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建设,原则上应以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为主,集中新建为辅。国土规划部门应在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原则上每年新增供应居住用

南沙区公共服务专项5G政策案例

南沙区公共服务专项5G案例资料汇编一、上位规划、上位政策 广州市 广州市加快5G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推动5G+智慧医疗应用:依托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省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幼医院等一批医疗机构,打造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全面推进智能传感器、大数据等技术在医疗设备、诊疗系统上的协同应用,到2021年底实现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区政府,配合单位:中山医科大学,省人民医院、市妇幼医院等) 推动5G+智慧城市应用: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框架合作协议》,依托5G网络、产业、应用、技术创新等成果,以越秀、荔湾、天河等区“互联网+”小镇,唯品会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创新试验区为重点,建设面向5G技术的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示范区。支持在“两岛两城”即生物岛、长洲岛、中新知识城、科学城打造5G应用创新园,重点发展5G+无人机/车/船、工业机器人、VR/AR 等通用型应用,以及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管理等特色行业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区政府)

建设5G创新载体(科研院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建立5G产业技术研究院、5G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联盟等技术研发联合体,加快新一代通信和网络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建设一批5G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区政府)。加快广东省5G示范区及5G 黄埔智慧城市、紫光天河区5G研究院、白云5G产业应用集聚区、华为越秀区ICT联合创新中心建设,依托大型企业、通信运营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投资机构等,推动成立广州5G应用产业联盟。(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相关区政府) 广东省 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5G+4K/8K超高清视频。推进国家智慧广电5G移动多媒体交互广播电视网试点建设。广州、深圳、惠州、中山等市要率先开展5G+超高清视频示范项目建设,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在演出赛事直播、游戏娱乐、景点宣传等领域应用。省、市电视台要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活动。 5G+智慧教育。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展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教

201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教育综合真题答案解析

2013年广州南沙区教师招聘考试真题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选题,请在每道题列出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佳选项,并将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共30题,每题1.1分,满分33分) 1.我国最早的教育专著《学记》中提到,“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这句话反映了() A.教育与政治的关系 B.教育与经济的关系 C.教育与文化的关系 D.教育与科技的关系 2.心理学家提出,4-5岁是儿童学习书面语言的最佳时期,加强4-5岁儿童的书面语言训练,主要遵循的是个体身心发展的() A.顺序性 B.不平衡性 C.阶段性 D.个别差异性 3.下列主张中体现了启发性教学原则的是() A.温故而知新 B.各因其材 C.开而弗达 D.上行下效 4.下列不符合现代教育制度改革趋势的是() A.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其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B.提早入学年龄,缩短义务教育年限 C.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渗透融合 D.发展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 5.教师劳动手段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劳动具有()特点 A.示范性 B.长期性

D.创造性 6.八年级三班的小强同学经常上课迟到,新学期她决心改掉迟到的坏习惯,遵守学校纪律,课冬天一到,她仍然无法克服懒床,结果还是时常迟到,教师在对该学生进行教育时,应该重点培养其() A.道德认识 B.道德情感 C.道德意志 D.道德行为 7.德育过程要“反复抓,抓反复”所依据的德育规律是() A.知、情、意、行诸因素统一发展规律 B.长期性和反复性规律 C.学生思想内部转化规律 D.在交往中形成品德规律 8.对班级授课制的基本特性,概括最为恰当的是() A.班、课、室 B.师、生、室 C.师、生、时 D.班、课、时 9.教师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示范试验,指导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是() A.练习法 B.演示法 C.实验法 D.发现法 10.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应该在()制定出来 A.学期或学年开始前 B.定好课题计划后 C.学期结束后 D.上课前 11.著名教育家()的“平行影响”教育思想是班级平行管理的理论根源

广州市南沙区演变和地名文化研究

广州市南沙区演变和地名文化研究 文/王彬 摘要: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南沙区位于珠江的入海口,是特定历史时期由河流泥沙淤积和人为围垦,加上海水潮流的顶托而最终形成的。南沙区的许多地名都带有河口特征,有着本地区的命名规律,反映着南沙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特征。 2005年5月23日,广州市新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南沙区正式从番禺区分离出来,成为广州市十区之一。具体为:将番禺区的南沙街道和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灵山镇的庙南村、七一村和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的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一部分区域划归南沙区管辖。南沙区人民政府驻黄阁镇凤凰大道。本文拟从地名文化的角度对南沙区进行研究,揭示南沙区地理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变迁过程,给南沙区今后的开发和经济发展提供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基础。 地名就是地理实体的名称,是人们对具有特定位置、范围、类型的地理实体所共同约定的语言代号。它既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如山川、河流、陆地、海洋、岛屿、湖泊、高原、平原等,也包括人文地理实体地名,如国家、政区、聚落、城镇、社区、街道和各类建筑物等,大到宇宙,小至居民点、建筑物。地名通常由专名和通名组成,但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作为既可悟又可视的地名,具有社会性、历史性、文物性、指位性(指示性)、地域性、稳定性、可变性、衍生性和排它性等特点。因此,对地名进行研究,可以揭示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地理环境演变及社会历史文化的变化,反映不同历史时期河流改道、河岸和海岸变移、湖沼的变形、矿产的分布、动植物的分布、城市与居民点的变化、人口流动和民族迁移、地区的归属等。 南沙区位于珠江口的西岸,北面与番禺区的大岗镇、灵山镇和东山镇等为邻,西南与中山市三角镇、民众镇等搭界,东隔狮子洋、虎门和伶仃洋与东莞市的沙田镇和虎门镇相望,面积544.1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4.12万。据考证,珠江三角洲是距今约四万年前的晚更新世中期以后才不断由西江、北江、东江及其他小江携带泥沙在下游沉淀和堆积起来的。在此之前,珠江口还是一片汪洋,分布着大大小小的众多岛屿,如五桂山、西樵山、古兜山等。《番禺县标准地名录》说:“古番禺(今广州)原是个岛丘错落的浅海湾,经过漫长的岁月,岛丘附近的泥沙沉积而成片片沃土,再经过劳动人民的拍围和蓄水疏泄而成为万顷良田。古番禺河网交错,滩涂甚多,土地面积逐渐扩大。”{1}根据对珠江三角洲的考古和钻探研究,狭义珠江三角洲就在三水、崖门和石龙之间。直到宋代,这里还是海水浅滩。据《太平寰宇记》对全国四百座山川地理形势的记载,其中关于东莞、新会、香山(今中山)三条,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珠江三角洲的海陆轮廓。东莞(在广州)“东南水路三百二十里,无陆路”;新会(在广州)“东北水路二百三十里,无陆路,前临大海,后抗群山”;香山镇在东莞“县南隔海三百里”。这些记述虽不够准确,但也足以说明宋代时的珠江三角洲大部分仍未成陆,广州、东莞、新会和中山之间仍然是汪洋大海,所以无以路通。宋《浮圩山记》亦说:“番禺以南,海浩无崖,岛屿洲潭,不可胜计,其为仙佛之所宫者时时有焉。未至香山半程许归浮虚也,山虎踞而凤翥,钟悬而磬折,苍然烟波之上,四望无不通,方空澄而霁,一望千里,来船去舶,擢声相闻,及微风鼓浪,喷薄冥迷,舟望山咫尺若不可到,故过此山且喜且惧。”{2}珠江为八口出海,其中中间的六个门口,沙咀和拦门沙,堆积旺盛,水下滩涂广阔,特别是磨刀门和洪奇沥,是八个口门中堆积速度最快的。然而人类在珠江三角洲的活动却加快了珠江口的淤积,促进三角洲快速形成。根据考古资料证实,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珠江三角洲北部开发已甚兴盛,如增城金兰寺贝丘中层已有云雷纹印陶,上层更有花纹整齐精美、似铜器花纹陶器,同期的佛山河宕文化更是繁荣地区。6000年前海岸线即在石头村和南河石碣,故佛山平原成陆不久。但在石湾四周村落已发现有多处石器时代村落。河宕村附近1公里范围,即有7处贝丘遗址(包括墓葬区)。{3}根据对佛山市东南方的澜石,从平原地下2米处发掘出的3500多块动物化石和人骨头的探测,表明佛山在3800年到4500年以前,已经成陆,并开始有人类居住了。西樵山附近平原还挖出象的头骨

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来源:市规划局发表日期:2008-08-29 字体大小:大中小浏览次数:保护视力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为服务于广州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城市发展目标,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穗字[2007]2号,以下简称“惠民66条”)、《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若干 问题的意见》(穗国房字[2007]258号,以下简称“穗七条”)和《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要求,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不断健全广州特色多层次住房梯级供应和消费 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努力做好“住有所居”各项工作,保持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实现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

导意见》(建规[2008〕46号],结合本市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范围包括市辖10个 行政区,分别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和萝岗区。本规划所指广州市或全市是指市辖10个行政区。 第三条规划期限 根据《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本次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08―2012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

2020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试题及答 案解析 1. 创新的风险主要有_____与技术风险。 A: 技术风险 B: 投资风险 C: 社会风险 D: 市场风险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创新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与技术风险。故本题答案选D。 2. 我国制定的旨在使高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的计划是_____。 A: “火炬”计划 B: “星火”计划 C: “863”计划 D: “信息”计划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A项“火炬”计划是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己任;B项“星火”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普及科学技术、带动农民致富的指导性科技计划;C项“863”计划即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是以政府为主导,以一些有限的领域为研究目标的一个基础研究的国家性计划;D项“信息”计划为干扰项,并不存在这一说法。故本题答案选A。 3. 我国的文化典籍可谓汗牛充栋,要使这些文化典籍“大众化”,并且化作“民 魂”,就必须从这些皇皇巨著中提炼出精华。文化典籍的精华是什么?无非是名言、史例、论点,它们是最能够适应当前社会生活的快节奏,最容易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三个层次,同时又恰恰是当前文化典籍整理与出版最为薄弱的环节。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一项是_____。 A: 文化典籍精华化是其为大众所接受的必然要求 B: 文化典籍在我国目前很难得到有效地传承 C: 文化传承方式在我国主要体现为文化典籍的精华化 D: 提炼文化典籍的精华已经刻不容缓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文段首句即为主旨句,指出要使文化典籍“大众 化”,必须从中提炼出精华。接着指出了什么是文化典籍的精华,为什么要提炼这些精华。故概括最准确的为A。

通知的可诉性认定

通知的可诉性认定 邓志东,黄威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12-11-14 20:29:12 来源:《人民司法》2012年第12期 内容提要:通知行为因针对的事项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其是否可诉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此,可以从通知行为是否构成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的答复或者通知的义务、通知行政行为是否仅仅构成行政行为的中间性程序、通知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决定的构成要件等四个方面考察认定。 ■案号一审:(2010)南法行初字第20号二审:(2011)穗中法行终字第101号 【案情】 原告:朱伟杰。 被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三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原告朱伟杰诉称,2001年3月其与第三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广州市番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将位于黄阁镇蕉门工业区(即番中公路南侧路旁),土地面积7765.25平方米(包空),红线内面积624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原告,使用年限以国土部门批准的50年为准。原告已支付土地转让款1320092元人民币,该土地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证书》(番国土建用[2001]第0012号)。

2009年10月10日,原告从第三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开发区分局穗南开国土函[2009]52号《关于请尽快与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协商收地补偿事宜的函》。该函中提到,经广州市南沙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领导小组200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收回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的6236.7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此,原告才知晓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开发区分局已于2009年7月20日向第三人发出了穗南开国土[2009]55号《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通知第三人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但该通知一直没有送达给原告。2009年12月18日被告向原告发出穗南开国土[2009]94号《关于搬迁事宜通知》,要求原告30日内完成搬迁,并提供四宗备选用地供原告临时安置使用。原告因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拒绝搬迁。2010年1月5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分局又对原告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并于2010年1月15日实施强制拆除,给原告造成重大财产和经济损失。 原告认为:被告明知原告是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却没有依法告知原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等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措施;被告是以城市规划需要为由收回原告合法使用的土地,事实上该地块用作南沙区行政中心绿化带停车场项目,并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收回国有土地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而上述通知却是广州南沙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领导小组200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该领导小组并没有批准收回国有土地的职权。因此该通知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河涌整治工程潭洲滘河涌整治东流村段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河涌整治工程潭洲滘河涌整治东流村段节制水闸及龙古段节制水闸(一期)建设项目其他服务费用结算评审造价咨询邀请摇珠通知 致: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库内企业 我单位现有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河涌整治工程潭洲滘河涌整治东流村段节制水闸及龙古段节制水闸(一期)建设项目需确定其他服务费用结算评审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交易实施方案》(南岗府办〔〕号),鉴于本项目服务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下,我单位决定采用邀请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库内企业摇珠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河涌整治工程潭洲滘河涌整治东流村段节制水闸及龙古段节制水闸(一期)建设项目其他服务费用结算评审造价咨询。 二、项目内容:送审金额元;评审内容包括: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地质勘察费、施工图审查费等,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结算评审。 三、发包价格:本项目暂定发包价万元,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号文)计取费用,以财政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四、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库内摇珠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五、摇珠的办法: 、建设单位向对应专业的本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库内企业发摇珠通知。 、被邀请企业于年月日:时前回复建设单位是否参加摇珠。 、回复参加企业按随机顺序排列,按随机顺序抽取代表各企业的代表球号,再抽取第一、第二、第三候选单位球号。(根据广州市政府令第号第十四条承包候选人选取办法,选取承包候选人) 六、摇珠时间、地点: 、时间:于年月日:时公开摇珠。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号) 七、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 广州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建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宇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需要回避单位:)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概算评审) 招标联系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号 招标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办公);传真:;邮箱: 业主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财政所办公); 附件:回复函格式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广州市南沙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试行办法

广州市南沙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先进文化,进一步推进南沙区文艺创作和文化繁荣,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并使全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沙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确保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坚持尊重文艺发展规律与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南沙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每年组织实施一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南沙区优秀文艺作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区分管领导、区宣传、文化、文联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6名。 评委会下设语言艺术类、类、类和综合艺术类等四个专业评审组,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聘请专业人员组成。各评审组设组长1人,成员由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权威、德艺双馨的专业人员组成。各专业评审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如评审人员有作品参加其所在专业组评审,在评审其作品时该人员应回避。 第五条:评委会在南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广科)设办公室,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奖励 (一)奖励对象 第六条:凡经区宣传文化部门批准,并代表我区参加市级及以上文艺竞赛中获奖的优秀文艺作品、在区级以上展览场馆举办公益性展览及正规出版图书的,经区评委会讨论后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均给予奖励。 凡反映我区重大题材且体现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或对传承、保护南沙传统历史文化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文艺作品的,经区评委会讨论后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均给予奖励。 (二)获奖时间界定 第七条:以年度为奖励周期,即以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0日为一周期进行奖励。跨年度的赛事或展览以证书所注时间为准(未发证书的,由主办单位开具证明加盖公章确认),经区评委会审核讨论确认后,进行奖励。 (三)奖励范围及标准 第八条:评奖作品门类:语言艺术类(、散文、小说、)、类(音乐、舞蹈)、类(绘画、)和综合艺术类(戏剧、戏曲、、电影)。 文艺创作获奖作品奖励共分A、B、C、D、E五类,具体奖励范围及标准如下: 1、参加国家政府最高级别文学艺术创作评奖项目中获奖的为A类。 2、参加省级政府级别文学艺术创作立项项目中获奖的为B 类。

移交协议书

移交协议书 导读:本文移交协议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移交协议书(一) 移交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沙螺湾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接收方:广州市林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广州市南沙区环岛北路南沙街沙螺湾村段1号物业移交事宜,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年3月3日向乙方移交下列物业财产及管理事项(见附件一) 二、双方责任界限 甲方就广州市南沙区环岛北路南沙街沙螺湾村段1号(根据合同第一条厂区总用地面积12600M2)于20**年3月3日时起按现状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正式移交后所发生的管理责任与义务由乙方承担。 三、物业管理的后续服务 1、甲方于20**年3月7日前将厂区的有关文件、资料、厂房及办公楼、宿舍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2、甲方在20**年3月7日前清理厂区消防通道及周边种植的农作物及占用通道的菜地、杂物。厂区周围通道的垃圾清运费用及厂区周围场地通道的平整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接管后,如有关设备、设施存在问题,则甲方应提供援

助服务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4、甲方于20**年3月30日前协助乙方将现有高低压式变压器的使用单位更名为广州市林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协议共有附件1份。正本、附件共3页,均为协议书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附件原件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移交方):乙方(接收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20**年3月3日日期:20**年3月3日 移交协议书(二)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b市人民政府(下简称“b市政府”),其地址在:____省b市。 c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下简称“c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或“各方”。 鉴于: 1.经__________号文批准,a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 2.c公司系a公司的惟一出资人;

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

附件 4 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更新改造项目 合作协议 甲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510000 法定代表人:姓名:卢锦标,职务:社长,身份证号码: 乙方(合作企业):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为加快推进广州市南沙区东流村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更新改造(下称本项目)合作开发建设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东至大岗镇区建成区,南至大岗镇区建成区,西至南沙与顺德行政边界,北至大岗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册总人口为1124人,改造范围的总用地面积约为22.51公顷 。村庄改造范围的平面界址为东流村。本项目的合作内容主要为东流村旧村、旧厂房全面改造、新村部分微改造。 (二)旧改项目基础数据。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第二条 合作方式 (三)本项目由乙方独立开发经营,负责所有改造成本及资金投入,总投资约人民币 亿元,乙方自行承担和享有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甲方及甲方村民按照本协议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在南沙区注册设立1家独立核算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独立从事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由甲方委派一名代表作为子公司监事。该子公司设立后,本项目招商文件及《合作协议》的约定由乙方享有、承担的所有权利、义务可由该子公司代为履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子公司不得变更股东、转让股权。本协议中所称乙方,指竞得合作企业/子公司,有特别说明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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