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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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报告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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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报告要点一、总体原则(一)工作要求。

公开公平、严肃认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二)报告评审原则。

合法、真实、科学、客观。

(三)审查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安监总局《编制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四)专家构成。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根据评价报告类型(行业),从省职业卫生专家库中抽取预防医学和相关专业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原则上3人,其中,专家组长必须具有高级职称、预防医学专业。

二、评审要点(一)初审。

专家组长对报告进行初审,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上会评审。

1、机构资质符合规定。

2、报告书编制人员资质符合规定,具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3、报告书编制人员必须本人签名。

4、报告法律责任承诺书符合要求。

(1)预评价报告:类比调查现场调查情况说明和照片;参加现场调查技术服务人员(专业、资质证书编号)名单。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现场调查情况说明和现场照片;现场采样点布置图和采样情况说明;参加调查和采样技术服务人员(专业、资质证书编号)名单;实验室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3)现状评价报告:现场调查情况说明和现场照片;现场采样点布置图和采样情况说明;参加调查和采样技术服务人员(专业、资质证书编号)名单;实验室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4)(二)评审。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工作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专家组长负责审查会的具体程序,归纳专家意见,并宣布评审结论。

(一)专家组长预审查(二)专家组审查1.专家组推荐组长,并由组长主持审查会;专家组长原则上要求为职业卫生专业专家。

2.评价单位介绍预评价报告书、建设单位介绍建设项目情况;3、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需要到现场验收或检查的,专家组现场查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和运行情况,查阅职业病防治管理资料;4.专家组查看现场检测有关资料;5.专家组针对不明情况质询,对报告书进行评议;6.专家组合议,形成审查意见,确定专家组审查结论。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预防性职业卫生工程项目审查分为2部分:1、形式审查,2、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为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包括行政审查的启动合法性、立项的合法性、范围的合法性、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性、过程的合法性、资料的合法性等;☆实质审查:为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包括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预评价报告质量、竣工验收报告质量、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等。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审查技术要点(一)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主要是对项目总体概况与工艺流程的审核。

通过对项目的选址地点、性质、规模、生产设计能力、劳动定员、总投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总平面布置情况、生产过程拟使用的主要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的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其布局情况,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等的了解,根据审核者的经验或参考相关资料,判断其申报材料中是否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漏报。

例如:在参加中国石化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审查中,我们发现申报资料中没有储罐区储罐清洗流程,评价单位也没有对此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和防护措施的评价。

一般情况下,该类工程是密闭操作的生产流程,产生化学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在露天,成品油正常情况下无高浓度的高毒化学物,评价单位将其定为一般危害项目,但凭我们的经验,储罐区的储罐底往往会聚集大量的硫化物,尤其是硫化氢的毒性很大,我省曾经发生过多次清洗储罐引起的中毒事故,多造成人员死亡。

因此,我们要求评价单位重新对储罐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进行评价,并将该工程项目定为高度危害项目。

(二)预评价报告质量审查1、工程分析质量审查⑴建设项目概况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

尤其是要判断评价单位对拟建工程选址是否进行了实地考察,是否掌握了选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等;⑵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评价是否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⑶对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和符合逻辑。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初步现场调查
结合已有资料进行现场勘查 感官了解总平面布局及工艺、设备情况 基本了解企业现状,明确工作方向 为制定评价方案(含检测)提供依据或进行现场初步布点 为下一步开展详细调查、现场检测探路
心怀梦想路致远方
HAVE A DREAM AND TRAVEL FAR
在充分研读有关资料和初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把握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特征,明确评价重点、范围、内容、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应在生产满负荷或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进行。 评价工作应遵循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检测与评价工作应该符合相关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对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要求及其相关工作规范规定。
现状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第352号令);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他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规定。
现状评价—对象范围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对象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已投入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评价对象包括: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视情况,可五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视情开展现状评价; 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正式复工前应进行一次现状评价; 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有效期届满换证前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其他:2011年1月1日以前已经投产、没有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职业危害的的用人单位生(不包含涉及放射性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2017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2017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2017版)的原因是否分析清楚,提出合理的防护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A13B14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的要求,是否可行有效,是否存在漏洞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BB三)评价结论及建议15评价结论16评价结论是否明确准确,与评价结果相一致,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和结论,提出的建议是否切实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AB三、评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17评审报告的编制18评审报告的格式、内容、语言是否规范、清晰、易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评审报告的编制是否严格按照评审要点,对评审结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分析,是否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BB19评审报告的提交评审报告的提交是否及时、完整、准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分析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和生产过程中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状况,评价其合理性和符合性,提出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建议。

分析建设项目的运行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的配备状况和个人使用情况,评价其合理性和符合性,提出针对性的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议。

分析建设项目的运行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状况,评价其合理性和符合性,提出针对性的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建议。

综合评价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状况、辅助用室设置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符合性和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及所列支的项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建议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如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人的影响。

专项投资项目需要对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预算需求进行客观、正确的符合性评价。

在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需要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并明确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地点、设施种类、技术要求等,同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相关建议。

关于对《XXX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关于对《XXX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关于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年月日,我公司组织了相关负责人和职业卫生专家(参会人员名单附后)在(评审地点)对(评价单位)编制的《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进行了评审。

评审会上,我公司负责人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参会人员听取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介绍,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进行了质询,经过充分讨论后,出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专家审查意见书》。

我公司认为评审过程合法、审查结论正确,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专家组成员人,其中职业卫生专家人,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不少于,专家组成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评审能力;
我公司认可评审过程和专家审查意见;
我公司认可(评价单位)的资质、项目组成员能力、评价过程;
(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我公司认为《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将来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承诺将按其所提建议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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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

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同时,请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行政服务处。

此《审查要点》的起草得到了江苏泰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各有关专家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月9日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试行)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形式审查要求1。

1审查评价单位资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评价、检测和审核人员是否符合资质和有效期要求.报告封面、总体结论、封页应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1。

2审查评价范围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范围是否准确、具体。

1.3 审查报告格式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是否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是否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要求,从七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2、报告附件审查要求2.1 建设单位对报告的初审意见建设单位是否对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识别、防护措施结论和建议予以确认.2.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是否正确,项目周边环境图是否详细标注企业(项目)与周边企业(单位)环境的实际距离;是否注明建设项目四周相邻单位名称、性质;是否注明项目与相邻单位关键建筑物、生产、储存设施的间距;是否注明交通线路等。

2.3 总平面布置图总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是否注明生产车间、储存设施、控制室、剧毒化学品仓储、室外变配电站、消防泵房、办公楼等重点部位.是否标明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或坐标),说明设计规范依据,附建(构)筑物一览表(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类别、备注等)。

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范

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范

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定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本规范中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一)合法性审查1.属于本级安监部门受理范围。

2.承担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报告的人员、报告审核人员、签发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规定;省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通过了省安监局的备案;报告封面、总体结论、著录页、骑缝处应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3.评价基础资料的来源符合规定,基本足以完成本次报告。

4.评价报告组成内容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进行编制,涵盖51号令第十条七个方面的内容。

5.评价过程进行了质量控制。

6.按照51号令第十二条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文件、资料完整齐全,符合规定。

7.组织项目评审时聘请的专家身份符合规定(符合总局50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其中五分之三的人须是本级及以上专家库的专家)。

在选取专家时,应考虑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当专家库内专家在专业上无法满足要求时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

8.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识别、防护措施结论和建议予以确认。

9.提供建设单位的自评审材料,由职业卫生专家签名确认并表明是否同意职业病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真实性审查1.预评价依据全面、准确、现行有效。

2.建设项目概况。

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拟建地点、建设单位、项目组成、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总平面布置图等。

对在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应重点描述。

3.类比项目或者类比工艺与拟建项目或者工艺高度相似,检测数据溯源性真实可靠。

4.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

应包括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存在的作业岗位、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频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图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点
• 经验法是依据其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借助自身经验和判断能力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的方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 传统行业中采用传统工艺的工作场所的识别。
• 优点是简便易行。缺点是识别准确性受评价人员知识 面、经验和资料的限制,易出现遗漏和偏差。
• 为弥补上述不足,可采用召开专家座谈会的方式,结 合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互相启发,交换意见、集 思广义,使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结果更加全面、 可靠。也即“专家权重法”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编制要点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是评价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之一,项目组应在 进行现场调查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工程组成及工程的主要 内容,并在整个评价过程中随时加以关注和核实。 • 预评价
• 原则上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到工程组成为准,主要针对项目 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
• 存在问题
• 照搬可研,无关的内容引用太多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编制要点
-评价依据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 标准、技术规范
• GBZ1、GBZ2.1、 GBZ2.2、 GBZ158、 GBZ159、 GBZ/T160、…. GBZ/T205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等
• 引用的部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非现行有 效;
• 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不全或过多; • 相应行业标准未引用或引用不全; • 职业卫生标准理解、应用出现偏差,影响评价
结论。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编制要点
-评价目的
• 预评价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概念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评价,以了解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是否可行,也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分类提供科学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对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进行测定,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评价的结论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的主要依据。

2002年5月1口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意义和作用职业病危害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建设单位缺乏职业病防治意识,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阶段忽视职业卫生防护要求,没有配备应有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如通风、除尘、排毒等设施,从而导致项目建成后,存在严重的先天设计性职业病危害隐患,消除这些职业病危害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有些甚至导致严重的资金浪费和职业病危害后果。

因此,在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做好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是一件事半功倍的大事,是职业病防治工作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

在项目建设阶段,预防、控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仅能够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而且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

关于对XXX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关于对XXX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关于对《XXX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的评审意见
xxxx年xx月xx日,我公司组织了相关负责人和职业卫生专家(参会人员名单附后)在xx(评审地点)对xx(评价单位)编制的《xx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xx,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进行了评审。

评审会上,我公司负责人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参会人员听取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介绍,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进行了质询,经过充分讨论后,出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专家审查意见书》。

我公司认为评审过程合法、审查结论正确,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专家组成员x人,其中职业卫生专家x人,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不少于2/3,专家组成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评审能力;
二、我公司认可评审过程和专家审查意见;
三、我公司认可xx(评价单位)的资质、项目组成员能力、评价过程;
四、xx(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我公司认为《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将来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承诺将按其所提建议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
参会人员名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和大体原则、依据、内容、方式、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按照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不是可利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2002年)《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3 术语和概念下列术语和概念适用于本标准。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病危害occupational hazard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致使职业病的各类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类危害因素的统称。

可分为三类:生产工艺进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劳动进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进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发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允许接触水平。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facility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以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自行组织评审要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自行组织评审要点
分析与评价
建设项目的运行与建设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状况分析准确、全面.
19
对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合理性与符合性的评价客观、正确。
20
提出的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建议与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导致急性职业损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和危害特点、可能发生泄露(逸出)或聚积的状况等具有针对性。
11
根据类比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超标原因分析准确,提出的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
12
防护设施
分析与评价
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散)源或生产过程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状况分析准确、全面。
13
对拟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与符合性的评价客观、正确.
14
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建议与建设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具有针对性.
32
职业卫生
专项投资
分析与评价
提出的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及所列支的项目分析准确、全面。
33
对其满足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与建设等预算需求的符合性评价客观、正确。
(四)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
34
措施及建议
在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综合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应尽可能明确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地点、设施种类、技术要求等)准确、可行;提出的相关建议具有针对性.
内审专家签名
评审日期
年月日
27
辅助用室
分析与评价
不同车间的卫生特征等级的确定准确。
28
提出的建筑卫生学状况的分析准确、全面。
29
对辅助用室设置的符合性评价客观、正确。
30
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
提出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警示标识设置等分析准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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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邓国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分别规定,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据此,卫生部发布的第49号部长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

审查专家应具有与所评价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一般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其中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数不少于参加审查专家总数的3/5。

在我区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的专家队伍中,个别人员已经取得了国家级的资质,大部分人员均取得了自治区级的资质。

部分专家已于第一批进入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库,第二批专家也即将进入这个专家库。

随着我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同时,对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专家的要求也在提高。

由于两个《技术导则》的正式发布时间稍有些滞后,而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标准版本较原征求意见稿有较大的改动,因此,有必要对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的专家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技术审查的专业水平。

那么,参加技术审查的专家在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时应该掌握哪些要点呢?下面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
范》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程序和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作个简述。

1 评价依据
主要应查看报告编制单位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为最新版本,建设项目是否有立项批文等
2 评价范围及内容
主要应查看该报告所界定的评价范围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

在这里,新建建设项目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之间是有所不同的。

在后者中,有些生产单元是依托原有公用设施或利旧设施,可以不在评价范围之内,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评价内容方面主要查看其是否有漏项。

3 评价方法
主要查看该报告所采用的评价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针对性。

一般来讲,应该采用《评价规范》和《技术导则》中所介绍的评价方法,但不反对有所创新和发展。

比如风险评估法。

对风险评估在安评中有多种方法,但目前在职评中还未确定下来。

将来有可能引入安评中风险评估法。

4 工程分析
在预评价报告书中工程分析是一个主要章节,技术审查时主要查看报告书的工程分析是否全面,工程选址是否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平面布置有无交叉
污染,生产设备布局是否合理,生产工艺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原辅材料及产品是否以低毒替代高毒,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先进,机械化、管道化、密闭化程度如何,采用何种生产制度,劳动定员和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建筑物构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

上述内容在工程分析中必须全面,不可缺项。

如可研报告中未论述的,在评价报告书中必须予以陈述说明。

在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取消了这一章节,代之以“项目概况及试运行情况”。

5 类比调查
类比调查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中最常用的主要方法。

对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时主要查看类比企业同拟建项目的可比性,除了比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以外,还要注意类比企业在生产制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方面的相似性。

此外,自然环境、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等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6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对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过程中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是整个预评价报告书中的一个关键点。

只有清楚地识别出上述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才能明确地采取有针对性的相应防护措施。

因此,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非常关键。

技术审查时,应根据生产工艺查看其识别是否全面、有无漏项,被选定为主要评价因子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合理等,这些在技术审查时都不应被忽略。

否则将直接威胁到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时,应查看其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和分析是否全面,时空分布是否明确,生产制度和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作业人员所接触的机会、时间和强度有多大等。

7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这主要针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时应查看现场检测点的设置是否有代表性,检测方法、仪器、条件、频次等是否能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是否符合《评价规范》的要求等。

8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这也是针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来说的。

在这里主要应查看检测结果的表述是否规范,评价是否客观。

关于化学有害因素、粉尘检测结果的表述,根据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标准中未制定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标准的,应以超限倍数来表示。

其中粉尘的超限倍数一律定为2,化学有害因素则依据PC—TWA的不同而分档制定。

超限倍数是指在符合PC-TW A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PC-TWA的倍数值。

化学物质超限倍数与PC—TWA的关系
关于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使用,在该标准附录A中有明确的规定。

该附录A.4.2规定:“当接触浓度超过PC-TW A,达到PC-STEL
水平时,一次持续接触时间不应超过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4次,相继接触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60min。

”这种情况在自动化、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企业中比较常见,尤其是采用巡检制作业的企业。

对于生产制度未采用巡检制作业的企业来说,如出现“接触浓度超过PC-TW A,达到PC-STEL水平时”,则应采取措施满足“一次持续接触时间不应超过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4次,相继接触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60min”的要求。

当然,最好的办法是采取有效措施把有害物质的浓度降下去,将其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PC-TW A的标准范围内。

9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与评价
在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审查时,应当遵循防护措施的4个等级顺序选择原则,即预防、控制、警示、个人防护的等级顺序选择原则,查看报告书中的防护措施是否遵循了上述原则。

同时还应查看报告书中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9.1 直接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预防原则)
是指生产设备本身应当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性能,保证不出现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9.2 间接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控制原则)
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时,则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9.3 警示性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警示原则)
当间接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
警示标识等措施,提示、警告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9.4 个人防护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原则)
若间接、警示性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的发生,则应采取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以及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来预防、控制、减弱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职业病危害程度。

10 职业病危害评价
对职业病危害评价章节进行技术审查时,应重点关注其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定性等方面所作评价是否客观。

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则应重点关注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设施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能否有效运行,劳动岗位的设置是否合理等。

11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存在的不足,应查看评价机构所提出的补充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2 结论
主要查看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所作的结论是否客观,能否真实反映该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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