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标准版本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预防性职业卫生工程项目审查分为2部分:1、形式审查,2、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为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包括行政审查的启动合法性、立项的合法性、范围的合法性、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性、过程的合法性、资料的合法性等;☆实质审查:为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包括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预评价报告质量、竣工验收报告质量、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等。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审查技术要点(一)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主要是对项目总体概况与工艺流程的审核。
通过对项目的选址地点、性质、规模、生产设计能力、劳动定员、总投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总平面布置情况、生产过程拟使用的主要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的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其布局情况,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等的了解,根据审核者的经验或参考相关资料,判断其申报材料中是否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漏报。
例如:在参加中国石化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审查中,我们发现申报资料中没有储罐区储罐清洗流程,评价单位也没有对此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和防护措施的评价。
一般情况下,该类工程是密闭操作的生产流程,产生化学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在露天,成品油正常情况下无高浓度的高毒化学物,评价单位将其定为一般危害项目,但凭我们的经验,储罐区的储罐底往往会聚集大量的硫化物,尤其是硫化氢的毒性很大,我省曾经发生过多次清洗储罐引起的中毒事故,多造成人员死亡。
因此,我们要求评价单位重新对储罐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进行评价,并将该工程项目定为高度危害项目。
(二)预评价报告质量审查1、工程分析质量审查⑴建设项目概况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
尤其是要判断评价单位对拟建工程选址是否进行了实地考察,是否掌握了选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等;⑵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评价是否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⑶对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和符合逻辑。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预防性职业卫生工程项目审查分为2部分:1、形式审查,2、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为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包括行政审查的启动合法性、立项的合法性、范围的合法性、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性、过程的合法性、资料的合法性等;☆实质审查:为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包括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预评价报告质量、竣工验收报告质量、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等。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审查技术要点(一)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主要是对项目总体概况与工艺流程的审核。
通过对项目的选址地点、性质、规模、生产设计能力、劳动定员、总投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总平面布置情况、生产过程拟使用的主要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的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其布局情况,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等的了解,根据审核者的经验或参考相关资料,判断其申报材料中是否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漏报。
例如:在参加中国石化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审查中,我们发现申报资料中没有储罐区储罐清洗流程,评价单位也没有对此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和防护措施的评价。
一般情况下,该类工程是密闭操作的生产流程,产生化学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在露天,成品油正常情况下无高浓度的高毒化学物,评价单位将其定为一般危害项目,但凭我们的经验,储罐区的储罐底往往会聚集大量的硫化物,尤其是硫化氢的毒性很大,我省曾经发生过多次清洗储罐引起的中毒事故,多造成人员死亡。
因此,我们要求评价单位重新对储罐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进行评价,并将该工程项目定为高度危害项目。
(二)预评价报告质量审查1、工程分析质量审查⑴建设项目概况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
尤其是要判断评价单位对拟建工程选址是否进行了实地考察,是否掌握了选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等;⑵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评价是否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⑶对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和符合逻辑。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法范本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法范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法是指通过对职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判断其对职工身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的一种工作方法。
本文将介绍一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法的范本,以帮助相关行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
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经济的发展,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环境中的暴露和积累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
二、评价方法1、危害因素识别首先,需要对职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
这些危害因素可以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人因因素等。
通过调查、观察和实地测量等方式,获取有关危害因素的数据和信息。
2、危害因素分析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包括对危害因素的性质、来源、影响途径等进行描述和分析;定量分析则通过各种手段对危害因素的浓度、暴露水平、暴露时间等进行测量和计算。
3、危害评价基于危害因素的分析结果,对其对职工身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评估的方法可以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主要是根据相关的标准和指标对危害程度进行描述和判断;定量评价则通过数值计算,获得对危害程度的具体量化结果。
4、影响范围评估评估危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的影响范围。
这包括职工的暴露程度、暴露时间、敏感人群、潜在的健康效应等。
通过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数据,对影响范围进行评估。
5、预防和控制措施建议基于危害评价和影响范围评估的结果,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建议。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改变工艺流程、改进工作方法、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等。
建议应针对具体的危害因素和职业环境特点,提供可行性和有效性的解决方案。
三、结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职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可以提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ZW-JB-2014-00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一、评价范围原则上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并包括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评价范围还应包括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以及设备设施的利旧内容。
对于可研阶段施工方案尚未确定的情况,预评价报告可作说明后省去相关分析评价内容,仅需在补充措施建议中明确建设单位相关职责;待施工方案最终确定后,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补充相关预评价内容,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评价方法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采用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三、评价基本原则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评价过程1.工程分析通过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概况、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与产品的名称和用(产)量、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建设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内容,并初步识别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及建设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特点与分布。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分析还应明确工程利旧情况。
2.类比调查本部分适用于采用类比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
1)类比企业职业卫生调查主要内容包括:类比企业与拟建项目的可比性分析;类比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存在的作业岗位、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频度等;类比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维护状况;类比企业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情况;类比企业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等。
2)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尽可能收集类比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最新检测资料,分析明确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分布及其浓度(强度)等。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要点和质量
建设单位、项目组成、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总平面布置图等。 对在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 、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应重点描述。
7
一、预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一)建设项目概况编制要点(正文)
1.1 背景:目的,批复,规划(分期建设),区域位置,保密性 1.2 名称:一致性(应与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技术资料名称一致,与项目申请 或核准项目名称一致) 1.3 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 1.4 规模:分别列出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整体规划与分期建设 1.5 建设单位: 1.6 拟建地点、区域位置图及总平面布局图 1.7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划分评价单元,按照批文与可研,说明新建建 筑物、构架、设备,以及利旧的建筑物、构架、设备 1.8 生产制度、岗位设置 1.9 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 8
一、预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三)类比调查的编制要点(附件)
类比装置与拟建项目的可比性分析 自然环境状况、生产规模、工艺流程、设备、原辅材料 、劳动定员与生产班制、职业病 危害防护设施、操作的方式、应急救援设施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比较,说明哪些内容可 比行强、有一定的可比性、或不可比。 类比装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分析 引用的类比可溯源
类比的目的
通过对类比工程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 (强度)检测以及与本 项目有关的可比性分析,类推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对职业病 危害的隐患(概念)和后果进行风险评估,预测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防护 效果。
类比调查选择
自然环境状况、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基本相同或相似,职业病防护措施、管 理水平等方面相似, 可选择多个类比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2017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2017版)的原因是否分析清楚,提出合理的防护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A13B14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的要求,是否可行有效,是否存在漏洞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BB三)评价结论及建议15评价结论16评价结论是否明确准确,与评价结果相一致,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和结论,提出的建议是否切实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AB三、评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17评审报告的编制18评审报告的格式、内容、语言是否规范、清晰、易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评审报告的编制是否严格按照评审要点,对评审结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分析,是否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BB19评审报告的提交评审报告的提交是否及时、完整、准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分析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和生产过程中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状况,评价其合理性和符合性,提出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建议。
分析建设项目的运行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的配备状况和个人使用情况,评价其合理性和符合性,提出针对性的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议。
分析建设项目的运行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状况,评价其合理性和符合性,提出针对性的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建议。
综合评价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状况、辅助用室设置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符合性和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及所列支的项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建议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如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人的影响。
专项投资项目需要对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预算需求进行客观、正确的符合性评价。
在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需要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并明确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地点、设施种类、技术要求等,同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相关建议。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通用标准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通用标准
一、承诺遵守的政策及技术标准
(一)承诺符合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
1、项目属于《放射诊疗规定》中能够具备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基本条件的医疗机构。
2、项目属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中市管权限的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
3、项目按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报告表经3名放射卫生技术专家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其中从《广东省放射卫生技术专家库(2018年版)》(粤卫办〔2018〕3号)中抽取的专家应不少于专家总数的2/3。
(二)承诺达到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违背承诺接受的处罚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附录:与本承诺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备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如有新增、废止或修订,请以最新版为准。
GBZT_196-2007_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re-assessment for occupational hazard in construction projectGBZ /T 196—20072007-0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8-02-01 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F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太原市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永青、邵强、蔡立群、缪庆、胡伟江、张玉慧、易继湖、吴世达、余善法、李怀应、温亚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制等。
1.2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审查要点
报告书审查要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概述是否包括:
检测与评价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劳动定员及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否明确: 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不良气象条件
等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仪器、条件、频次、 检测点设置等内容。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是否: 检测结果经整理分析后,用简洁的文字、图表等进行 合理表述,并对结果进行评价。
概述
基本概念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 目在竣工验收前,通过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化学毒物、 粉尘、噪声、振动、辐射、致病的生物体等职业病危 害因素进行调查、检测与分析,对除尘、排毒、通风、 照明等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设施、应急救援 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进行调查与分析,对建设 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的防护 效果等做出综合评价。评价的结论作为卫生行政部门 对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主要依据。
报告书审查要点
目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基本原则
是否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建设项 是否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
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
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是否在生产满负荷和正常生产情况
下进行。
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是否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是否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报告书审查要点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及试运行情况
⊙是否包括工程性质、规模、地点、建设情况、 “三同时”执行情况等。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 改造项目还应明确工程的利旧情况。
是否对工程试运行情况表述清楚。
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操作规范
AJ012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2.性质:行政许可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1号)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第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张忠彬、李戬、杜欢永、郭金玉、陈建武、张伟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 /T 19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职业卫生相关专业(是□否□)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权重
划分
评审意见
一、合法合规性评审
1
项目合法性
有无相关部门开展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文件;无前期工作文件及无需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是否有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A
2
评价项目的名称、地址和范围是否与前期工作的文件、拟报批或报备内容、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等基本一致。
其它重要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如:评价方法列举;辐射源项分析;类比企业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分析、检测、检查、计算等方法和技术性过程内容;有关图纸(地理位置图、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等等。
B
三、预评价报告结论的评审
42
评价结论
对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的判定是否客观、正确。
A
36
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从建设工程的发包、施工组织设计、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以及施工监理等方面,提出的原则性的措施建议是否可行。
B
(五)附件
37
评价依据
所列出适用于建设项目评价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否完整、现行、有效。
B
38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B
39
评价方法
B
32
对拟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符合性评价是否客观、正确。
B
33
职业卫生
专项投资
分析与评价
提出的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及所列支的项目分析是否准确、全面。
B
34
对其满足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与建设等预算需求的符合性评价是否客观、正确。
卫法监发[2002]6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
建设项目概况;b)。
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
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
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写的注意事项及要点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写的注意事项及要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写的注意事项及要点1、前言不要太多,不要超过1页纸,要精简2、项目由来和项目意义不要太多,不要与前言中重复太多内容,项目意义要精练3、评价单元划分:可根据情况,可在评价范围处划分评价单元,也可以在后边根据类比企业、生产工艺、设备布局等情况进行划分,但应注意评价单元的描述、分析评价应在报告书中前后保持一致4、如果企业非新建企业的话,建议第二章将企业现状进行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配发、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等方面内容5、表格尽量不要跨页,跨页表格要有表头6、项目组成和主要工程内容一节要说明的是各单元的主要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不是主要设备,可提到一些主要设备,但不要全写成主要设备7、在工程分析中应将选址分析进行单列,建议将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条件放在选址中8、总平面布局叙述要尽量按功能分区进行位置描述,要确定方位9、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分析中,生产工艺应有简图,并简要说明,分析其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情况10、对于改建、扩建的项目要有利旧单元,将本项目利旧情况进行说明分析11、工程分析一章要有分析内容,不能简单的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复述,不进行分析12、类比企业的选择对比要进行全面的比较,包括建设规模、生产工艺、气象条件、地理位置、项目组成、职业病防护措施、工作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原辅材料等,对于不同的要有分析说明,具有可比性的原因13、在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类比企业要有监测数据,未检测的要予以说明未检测的原因14、报告中能用图、表说明的,尽量用图、表说明1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要尽量写全16、类比企业职业健康监护体检人员要确认是否与建设项目一致,分析体检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17、对类比企业职业病防护措施要进行详细说明,便于与建设项目进行比较18、建议增加一节对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的分析19、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测分析要根据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判定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岗位和工作场所,分析作业工人罹患职业病的可能性20、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是关键的一章,最好能分开逐条列明20、对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但要列明设置的设施,而且要对其进行分析,尤其应结合类比企业该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判定防护设施能否达到防护要求21、如果企业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有防护用品发放、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等内容,在相应的章节中应肯定,但可以说不完善,不能说未制定该制度而给予否定22、配置的防护用品要分析是否和本项目相适应,尤其应注意超标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的防护用品配发是否达到要求23、拟设置的应急救援措施要对企业设置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简述,并分析是否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尤其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和伤害事故,要包括有机构、分工、应急处置、物质和装备保障、通讯、交通、医疗救治、配置的急救箱等方面内容24、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要进行简述,包括机构、制度及分工情况25、拟设置的辅助用室要说明设置的辅助用室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对未设立的辅助用室说明本项目是否有必要26、职业病防治经费要说明经费占总投资比例,并说明经费涵盖内容,对企业实际进行的投入但企业未予说明的,可以提到但应说明27、检查表检查结果要有针对性的分析,不能笼统概括,不能含糊其辞28、建议将检查结果作为结论放在检查表的最后一行,另外,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评价29、建议将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在评价一章中放在一起进行评价30、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要根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浓度或强度、罹患职业病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对于识别出的但现场未检测出来的,并且不可能大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即使毒性很强,建议也不要作为关键控制点,关键控制点是建议企业针对这些场所加强防护的,存在可能性不大的,不要要求企业去投入31、补充措施是根据对企业检查发现的问题需要企业去补充完善的,因此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要详细,能细化的要细化,不能细化的要指明方向32、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要根据前面的分析情况、类比企业检测结果、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综合提出33、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要根据企业这方面的制度情况、已开展工作、仍欠缺内容综合提出34、应急救援补充措施对于老企业,要考虑对新项目是否适用,尤其是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时,应注意进行变更,包括人员、医疗救治、设备等可能不能满足新项目,不能发挥及时救治的原则35、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补充措施最好能把各工作场所应设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用图表标示出来,便于企业操作36、建筑卫生学补充措施一般要求企业将采光和照明进行详细说明,并要求其符合标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要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邓国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分别规定,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据此,卫生部发布的第49号部长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
审查专家应具有与所评价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一般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其中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数不少于参加审查专家总数的3/5。
在我区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的专家队伍中,个别人员已经取得了国家级的资质,大部分人员均取得了自治区级的资质。
部分专家已于第一批进入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库,第二批专家也即将进入这个专家库。
随着我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同时,对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专家的要求也在提高。
由于两个《技术导则》的正式发布时间稍有些滞后,而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标准版本较原征求意见稿有较大的改动,因此,有必要对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的专家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技术审查的专业水平。
那么,参加技术审查的专家在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时应该掌握哪些要点呢?下面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程序和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作个简述。
1 评价依据主要应查看报告编制单位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为最新版本,建设项目是否有立项批文等2 评价范围及内容主要应查看该报告所界定的评价范围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
在这里,新建建设项目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之间是有所不同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概况;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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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标准版本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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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预防性职业卫生工程项目审查分为2部分:1、形式审查,2、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为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包括行政审查的启动合法性、立项的合法性、范围的合法性、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性、过程的合法性、资料的合法性等;
☆实质审查:为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包括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预评价报告质量、竣工验收报告质量、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等。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审查技术要点
(一)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主要是对项目总体概况与工艺流程的审核。
通过对项目的选址地点、性质、规模、生产设计能力、劳动定员、总投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总平面布置情况、生产过程拟使用的主要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的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其布局情况,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等的了解,根据审核者的经验或参考相关资料,判断其申报材料中是否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漏报。
例如:在参加中国石化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审查中,我们发现申报资料中没有储罐区储罐清洗流程,评价单位也没有对此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和防护措施的评价。
一般情况下,该类工程是密闭操作的生产流程,产生化学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在露天,成品
油正常情况下无高浓度的高毒化学物,评价单位将其定为一般危害项目,但凭我们的经验,储罐区的储罐底往往会聚集大量的硫化物,尤其是硫化氢的毒性很大,我省曾经发生过多次清洗储罐引起的中毒事故,多造成人员死亡。
因此,我们要求评价单位重新对储罐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进行评价,并将该工程项目定为高度危害项目。
(二)预评价报告质量审查
1、工程分析质量审查
⑴建设项目概况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
尤其是要判断评价单位对拟建工程选址是否进行了实地考察,是否掌握了选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等;
⑵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评价是否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⑶对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
产品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和符合逻辑。
尤其是要正确判断评价单位是否正确考虑到了生产过程中原料含有的混杂物、不同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时所产生剧毒物、原料不同进货途径的成分改变情况等;
⑷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流程及其布局,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
⑸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及其存在的形态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完整;
⑹企业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学卫生要求(包括车间采暖、通风、空调、采光、照明、墙体、墙面、地面等有关建筑设计方面的卫生要求)、
卫生工程技术防护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防振、防暑、防湿、防寒、防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防生物危害措施等)、个人防护措施、辅助用室(包括生产用室和生活用室)、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在评价中是否全部涵盖。
2、评价方法、方式的审查
主要是审查评价单位所采取的评价方法、方式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⑴对评价方法的审查
①类比法
类比法是指利用已经建成投产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职业卫生检测监护、统计分析资料进行类推,分析评价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在评价单位的实际应用中,通常采用有全部类比法和部分类比法。
A、全部类比法是选择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方面相同的企业进行类比现场调查和检测,从而客观、科学地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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