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权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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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专利法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专利法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所享有的专有权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或称独占性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实施”享有专有权。

何为专利法所称的专利的“实施”,本条对此作了界定:1.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

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因此,发明可以涉及产品和方法两个方面,而实用新型则只涉及产品而不涉及方法。

如果一项专利是关于产品(及其改进)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则该专利的实施就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而如果一项专利是关于方法(及其改进)的发明,则该专利的实施就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显然,方法专利的实施范围要相对大于产品专利的实施范围,这也被称为“对专利方法的保护延及产品”。

当然,仅仅是延及“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在本次专利法修改中,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行为中增加了“许诺销售”(offering for sale)的规定,从而使我国的专利制度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接轨。

所谓许诺销售,是指通过在商店内陈列或在展销会上演示、列入销售征订单或拍卖清单、列入推销广告或者以任何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向特定或非特定的人明确表示对其出售某种产品意愿的行为。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专利权⼈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专利权⼈是专利权的所有⼈及持有⼈的统称。

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

专利权⼈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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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专利权⼈的权利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享有制造、使⽤、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其专利产品或者使⽤其专利⽅法的⾏为。

2.许可他⼈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付专利使⽤费。

按照被许可⼈取得实施权的范围和权限,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如下⼏种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即指在⼀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不得向其他⼈许可实施该专利,⽽专利权⼈本⼈也不得实施该专利;(2)排他实施许可,简称排他许可或独家许可,即指在⼀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仅许可被许可⼈实施该专利权,不得许可其他⼈实施该专利,但专利权⼈本⼈可以实施该专利;(3)普通实施许可,亦称普通许可,即指在⼀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在许可被许可⼈实施该专利权权的同时,还可以许可其他⼈实施该专利,专利权⼈本⼈也可以实施该专利;(4)交叉实施许可,简称交叉许可或互换实施许可,即指两个专利权⼈之间相互许可对⽅实施⾃⼰的专利;(5)分实施许可,简称分许可,即专利权⼈许可被许可⼈实施其专利,同时授权被许可⼈有权许可第三⼈实施该专利。

3.禁⽌他⼈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未经专利权⼈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产经营⽬的制造、使⽤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其专利⽅法。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未经专利权⼈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产经营⽬的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请求保护的权利。

对未经专利权⼈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为,专利权⼈或者利害关系⼈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引言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是指保护产品的外观形状、颜色、图案等方面的独创性,并赋予专利权人对其进行独占使用的权利。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的界定,涉及哪些方面的权利、如何判断是否侵权等问题。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深入地探讨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相关问题。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外观设计专利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观设计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设计的特征组合在整个设计中形成的整体效果。

即专利权人享有专利产品外观形状、颜色、图案等方面的独占使用权。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外观设计专利实施细则》,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还应根据该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之间的区别进行界定。

如果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有的外观设计存在差异,即具有新颖性和个性化,那么专利权人将享有独占使用权。

判断外观设计侵权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被侵权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 2. 是否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获得专利权的设计存在显著的不同; 3. 是否存在侵权人对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了实质性的复制或者模仿; 4. 是否存在对专利产品外观设计的商业使用行为。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案例分析案例一:外观形状保护如果一个产品的外观形状是独特非常的,比如苹果公司的iPhone,其独特的圆角矩形外观形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

其他厂商如果生产类似形状的手机,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案例二:颜色保护某饮料公司开发了一款瓶装饮料,其瓶身颜色为特定的粉红色,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

其他厂商如果在其饮料瓶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粉红色,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

案例三:图案保护某服装品牌设计了一种独特的图案,将其应用于商品的表面,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

其他厂商如果在其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图案,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案例四:综合因素综合判断在具体的案件中,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往往需要考虑多个因素综合判断。

专利申请人的概念种类权利

专利申请人的概念种类权利

专利申请人的概念种类权利专利申请人是指在申请专利时,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专利权利的主体。

依据中国《专利法》,专利申请人包含了发明人、设计人和有关权利人。

在这三种概念中,专利申请人的身份和权利不尽相同。

首先,发明人是指对于发明创造的贡献最为重要的人,通常是指出具体的技术方案,并提供必要的实施条件和实验数据。

在专利申请中,发明人享有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和成为专利权人的权利。

发明人享有对发明创造作为知识产权实施中的个人权利。

在实施专利权的发明人声明的专利权需求中,可以为发明人的专有权和专有兴趣设置专属目标。

其次,设计人是指对于外观设计创造的贡献最为重要的人。

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花纹、颜色或者其结合所形成的产品特征,包括产品的外观形状和图案。

外观设计通过立体的效果、平面的效果或者立体和平面组合的效果来颠覆人的想象,具有审美的功能。

因此,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度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外观设计受到法律保护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专利申请中,设计人享有对外观设计作为知识产权实施中的个人权利,通过对外观设计申请保护专利权的方式来维护其权利。

最后,有关权利人是指在专利法所规定的情形下,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与专利申请人对专利权的行使有关的关系而享有专利权的人。

在一般情况下,有关权利人是指在发明或者设计创造中提供了经济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从发明或者设计创造的提出和完成中获得了帮助并在专利权实施中享有利益的单位或者个人。

有关权利人在专利申请中享有与专利权相关的利益和权利,但相对于发明人和设计人,其权利和利益相对较弱。

总之,专利申请人的概念种类权利体现了在不同情形下专利权利人在专利权实施中所拥有的权益和权利不同。

这一相关概念体现了专利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和完善,为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专利权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专利权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专利权的内容都包括哪些专利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自然要想获得专利权就需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而不是自动获取的。

专利权里面也是包括了一些更为明确的权利,那究竟专利权的内容都包括哪些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8)如果错过了缴纳年费的时间,可以在申请日起六个月内补交,但要缴纳滞纳金。

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补交年费和恢复费。

如果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则专利权终止,无法恢复,申请人只能对其进行改进后重新申请。

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有权制止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或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由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名词解释专利权的保护

名词解释专利权的保护

名词解释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保护是指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法律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和保护创新成果。

专利权的核心是授予专利申请人在其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上的独占权利,以确保其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其创新成果的经济利益。

一、专利权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它是对某种新的技术、产品或者设计的独占权。

根据所保护的创新内容的不同,专利权可以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于一种新的技术或者一种新的产品的保护。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描述、实施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经过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可以获得专利权并享有独占权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于某种实用性新型技术或者产品的保护。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较低,只需具备创造性和实用性,并且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即可。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保护产品外观的独特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注重产品外观形态、纹样和色彩等方面的创新,可以使某一产品具有辨识度,并且具备经济效益。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人对于其创新成果的享有的权利和权益。

专利权人可以防止他人在保护范围内未经许可从事专利权享有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权益的行为。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专利权的权利要求部分决定。

专利的权利要求部分描述了专利所具有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要素,确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

其他人在专利权范围内未经许可使用、制造、售卖、引进、租用、许诺销售或者批准销售等行为都会侵犯专利权。

三、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指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独占权的时间。

不同类型的专利权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保护期限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经过专利权期满维持费的支付和维护手续,专利权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四、专利权的保护在经济中的重要意义专利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专利权的保护可以鼓励创新和发明。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和实⽤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实⽤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的新的技术⽅案,⼜称⼩发明或⼩专利。

它的创造性和技术⽔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价值⼤,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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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和实⽤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和实⽤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员⽆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包括两层含义:1.⼀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须以其权利要求为准,即以由专利申请⼈提出的并经国务院专利⾏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为准,不⼩于也不得超出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的范围。

2.说明书及附图对权利要求具有解释的功能,可以作为解释权利要求的依据。

但是,相对权利要求⽽⾔,说明书及附图只具有从属的地位,不能单以其作为发明或者实⽤新型专利权保护的基本依据,基本依据只能是权利要求书。

实⽤新型专利证书关于实⽤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对象,⽽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

另外有些国家,实⽤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客体,这种实⽤新型则主要是指⼩发明。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在图⽚或者照⽚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这⼀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或者照⽚为基本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表⽰在图⽚或者照⽚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

知识产权法学考试复习题及详细答案

知识产权法学考试复习题及详细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知识产权法学一、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法2、专利法中的发明人3、邻接权4、商标异议5、地理标志6、驰名商标7、专利的新颖性标准8、实用新型9、商业秘密10、国民待遇原则11、平行进口权12、集体商标13、外观设计14、作品15、表演者二、填空题1、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以为准。

2、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和为限。

3、专利法上的发明人是指作出了的人。

4、职务发明是指和作出的发明创造。

5、我国专利申请的原则是和原则。

6、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商标权人取得的商标权是基于他人已存在权利而产生的,而非最初直接取得的,其主要方式有一是;二是。

7、注册商标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和。

8、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之日起计算。

保护期届满前个月内申请续展。

届满后,还有个月宽展期。

9、知识产权法是指基于对知识产权的、和行为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

11、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年。

12、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年,从开始计算。

1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为年,从开始计算。

14、我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13个。

15、著作权的人身权包括:、、、、16、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17、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内,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18、按照我国《专利法》,执行专利复审的机构是。

19、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或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20、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专用权授予人。

21、在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中都设置了法定赔偿额制度,其法定赔偿额是。

22、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赔偿额的计算可采用和,侵权数额难以确定的,,被侵权人有权选择赔偿方式。

知识产权法_第二阶段练习答案

知识产权法_第二阶段练习答案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二阶段练习题考试科目:《知识产权法》第十一章—第十七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2×10)1、(C )于1891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实用新型保护法》保护实用新型。

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2、2004年7月1日甲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将其发明展出。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甲就该项发明享有(B)的新颖性宽限期。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3、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A)。

A、属于单位,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物质奖励权B、一般属于发明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归属由发明人和单位约定,没有约定属于发明人D、归属由发明人和单位约定,没有约定属于单位4、(C)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A、产品制造方法B、一种液态化工产品C、产品零部件的机械构造方案D、以美术图形进行装饰的刀具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都享有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B、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享有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享有外国优先权C、发明专利申请享有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享有外国优先权D、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享有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享有本国优先权6、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C)年。

A、10B、15C、20D、257、强制许可的对象是(B)A、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B、发明、实用新型C、发明、外观设计D、发明8、有关专利的学说(D)是从社会利益出发解释专利制度的。

A、自然权利说B、报酬说C、契约说D、发展经济说9、在申请日前(D)的技术不属于现有技术。

A、在国外公开出版的B、在国内公开出版的C、在国内公开使用的D、在国外公开使用的10、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A)的内容为准。

知识产权法学第2阶段江南大学练习题答案 共三个阶段,这是其中一个阶段,答案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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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知识产权法学》第章至第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单选题 (共10题,总分值20分,下列选项中有且仅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2 分)A. 属于单位,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物质奖励权B. 一般属于发明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 归属由发明人和单位约定,没有约定属于发明人D. 归属由发明人和单位约定,没有约定属于单位2. 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年。

(2 分)A. 10B. 15C. 20D. 253. 2004年7月1日甲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将其发明展出。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甲就该项发明享有()的新颖性宽限期。

(2 分)A. 3个月B. 6个月C. 9个月D. 12个月4. ()于1891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实用新型保护法》保护实用新型。

(2 分)A. 英国B. 法国C. 德国D. 美国5. 强制许可的对象是()。

(2 分)A.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B. 发明、实用新型C. 发明、外观设计D. 发明6. ()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 分)第9页/共9页A. 产品制造方法B. 一种液态化工产品C. 产品零部件的机械构造方案D. 以美术图形进行装饰的刀具7.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 分)A.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都享有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B.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享有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享有外国优先权C. 发明专利申请享有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享有外国优先权D.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享有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享有本国优先权8. 有关专利的学说()是从社会利益出发解释专利制度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一中民初字第11148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一中民初字第11148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一中民初字第11148号原告刘通生,男,汉族,1953年5月21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惠园三里13楼1单元101号。

被告北京赫之源医疗器械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北里西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杜永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玉香,女,汉族,1973年11月20日出生,北京赫之源医疗器械制品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饶乐府村五区134号。

委托代理人段健康,男,汉族,1971年8月3日出生,北京赫之源医疗器械制品有限公司职员,住河南省扶沟县崔桥镇一村。

原告刘通生诉被告北京赫之源医疗器械制品有限公司(简称赫之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8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刘通生,被告赫之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玉香、段健康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通生诉称:原告于1998年12月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了名为“镊子”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1999年6月5日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98304977.7。

该外观设计专利权现正处于有效状态。

原告在市场上发现大量由被告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该产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经查,被告全国销售数额巨大,严重影响本案所涉专利的实施,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至少50万元。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三、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和公证费2000元。

被告赫之源公司辩称:被告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导尿包”,为多种独立产品按照医疗机构临床操作规程,组合在一起的医疗用品。

构成一次性使用导尿包的各种配件为我公司从市场外购的产品。

其中原告所诉被控侵权产品“镊子”,为我公司向余姚市骏腾塑业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所购产品均有宁波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证。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几个权利:1.专利权:专利权是一种授予发明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享有排他性权利的权利。

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

2.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使用的专有权利。

商标包括文字、图形、标志、标识、颜色、声音等特征,用于区别某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

3.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和软件的独立使用权。

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建筑作品、电影作品、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一种与商业活动相关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商业信息,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被他人使用、披露或者获取。

包括技术秘密、管理秘密、商务秘密、客户秘密等。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是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立使用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在固定或可变的表达方式上表达出具有功能的元件之间的连线和连接的各种平面形状。

6.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对培育、发现的新植物品种的独占权利。

包括植物新品种的培育者或发现者享有的权益。

附件:本文档不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发明专利:指对于产品的新的技术、工艺方案的技术解决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等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3.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等视觉效果进行的保护。

4.商标:指用于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的图形、文字,以及由其组成的组合。

5.著作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6.商业秘密:指企业以不为人知的经营信息为财产的一种。

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立使用权。

8.植物新品种权:指对新育成的、经过确定、具有生殖能力的新植物品种的独占权。

第十二章 专利权的内容

第十二章 专利权的内容

3.对发明人和设计人给予奖励和报酬的义务 3.对发明人和设计人给予奖励和报酬的义务 专利法》16条 《专利法》16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 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 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 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 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 的报酬。 的报酬。 细则》 条 《细则》74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 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 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 2000元 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 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 500元 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75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 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 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 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 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 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 %,作为报酬支付发明 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 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 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 次性报酬。 次性报酬。 76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条 实施其专利的, 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 提取不低于10 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10% 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1)制造 ) 惩处力度最大, 惩处力度最大,不要求主观上有过错 专利法》 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 使用、 《专利法》70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 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 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 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 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 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承担赔偿责任。 2) (2)使用 (3)销售 ) (4)进口 )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详解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详解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详解(2013-08-03 18:43:23) 一、法律规定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二、第一款:相同或实质相同1、现有设计所谓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具言之,该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不得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在国内或者国外为公众所知:(1)出版物公开,即在申请日以前的正式出版物上已经记载了同样外观设计的情况。

(2)使用公开,即由于该外观设计的应用而为公众所知,如公开销售的产品本身的外观设计或者其包装物的外观设计等。

(3)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如口头公开,通过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或者电视的播放等方式使公众得知设计内容。

2、抵触申请判断对比设计是否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时,应当以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专利文件全部内容为判断依据。

与涉案专利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时,判断对比设计中是否包含有与涉案专利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3、判断主体(虚拟人)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时,应当基于涉案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价。

不同种类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消费者群体。

作为某种类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应当具备下列特点:(1) 对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相同种类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其常用设计手法具有常识性的了解。

例如,对于汽车,其一般消费者应当对市场上销售的汽车以及诸如大众媒体中常见的汽车广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等有所了解。

常用设计手法包括设计的转用、拼合、替换等类型。

(2) 对外观设计产品之间在形状、图案以及色彩上的区别具有一定的分辨力,但不会注意到产品的形状、图案以及色彩的微小变化。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南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南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南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5•【分类】地方司法文件草案正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南津高法〔2015〕52号一、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思路(一)审查原告的主体资格及权利状态。

即:原告是否为专利权人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原告主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处于有效状态。

(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及其设计要点、专利权人在无效程序及其行政诉讼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在专利申请程序中提交的样品或者模型等,可以用于解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三)审查被诉侵权设计是否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其判断方法为: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即被诉侵权设计采用了与专利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时,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四)审查被告是否实施了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

即:被告是否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五)审查被告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被告在抗辩时,提出的不侵权抗辩、不视为侵权抗辩、现有设计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如果成立,则其抗辩理由成立。

(六)确定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七)被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中止案件的审理。

二、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状态的审查(一)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1.除专利权的共有人之间明确约定由部分专利权共有人提起诉讼外,专利权的全部共有人应当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诉讼。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诉讼。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试答案作业一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试答案作业一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20分)1、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早确认、保护和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品装潢: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3、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4、证明商标: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职能的组织证明某种产品或者服务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等特定品质的标志。

5、注册商标: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答:知识产权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给予自己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的总和,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概念。

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答: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三类。

4.你认为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最少四条)。

答:(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三、案例(40分)某公司新生产一种环保型纯天然矿泉水。

经试销顾客反响很好,销售业绩不断上升,为防止他人假冒并树立市场形象,取得信誉,公司决定申请商标注册。

公司想起名注册商标为“神怡”,但又怕别人利用法律侵害其商标权益,如何注册也不清楚。

专利权的例子就举例一下什么是专利权!有关专利权的案例

专利权的例子就举例一下什么是专利权!有关专利权的案例

专利权的例子就举例一下什么是专利权!有关专利权的案例专利权的例子就举例一下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是为了保护社会创造者、发明人积极性的一种保护措施。

比如:我想像一种碗(或容器),它是双层的,内层和普通碗没什么区别,就外层和内层像热水瓶胆一样连接、密封,但它又不是完全密封的,在这个碗(或容器)某个地方开口,如果天气很热的时候,人们吃饭时饭很烫,这里人们可以很方便地从开口处注入凉水或冰水,使饭很快凉下来,这对工作节能比较快的地方,有些用处。

再或者冬天天气凉,饭菜容易凉,为了保温,我们可以在夹层里注入热水……这样的想法,是一个创意,然后我根据这个创意,制作出一个或者几个样品,拿着它到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

以后我可以自己开厂或者找厂家功产、销售这种产品,其他任何厂家(如无我的授权)都不能仿照这种思路生产此类产品。

我的权利,即为专利权。

专利权案例分析不构成侵权.A方申请专利的,B方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有证据证明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开始研制或开发与其专利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可以在A方申请专利成功之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自行生产载有与A方所申请之专利相同专利的产品.但是仅限于在原有开发研究范围内继续生产.关于专利权的案例分析(1)不需要。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专利许可使用费是由主权国家专利法规定和保护的,该项日本专利没有在中国申请并获得批准,因此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在中国销售,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2)需要。

因为这件专利已在日本获得批准,受日本专利法的保护,中国企业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返销日本,则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3)不需要。

该项日本专利未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申请并获得批准,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在这些国家和地区销售,将得不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保护,因此中国企业不需要向该日本公司支付这件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4)该项技术仍然可能具有使用价值。

专利有效期满,意味着专利权失效,权利人的权利失去法律保护和该项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但并不意味着该技术本身失效。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take control of your own desting.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导读:一件工业艺术品的价值无法估量,其中外观设计饱含了设计者的创造性劳动,优秀的外观设计可以增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那么外观专利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标准可根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计算方法,要求进行赔偿。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件工业艺术品的价值无法估量,其中外观设计饱含了设计者的创造性劳动,优秀的外观设计可以增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那么外观专利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标准可根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计算方法,要求进行赔偿。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标准如下: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

由此看来专利被人侵权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赔偿的,而赔偿额一般都是按照1至3倍的价格进行赔偿的。

专利授权范围

专利授权范围

专利授权范围专利授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独占权。

专利授权范围是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的具体界定,是专利权人对他人侵权行为的防范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围绕专利授权范围展开讨论,阐述其意义、界定和保护措施。

一、专利授权范围的意义专利授权范围的界定对于专利权人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专利授权范围决定了专利权人对他人的排他性使用权,即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制造、使用、销售等行为。

因此,专利授权范围的确定直接影响着专利权人的利益和专利市场的竞争环境。

二、专利授权范围的界定专利授权范围的界定主要依据专利权利要求书来确定。

专利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中最重要的部分,它详细描述了专利权人要求他人不得侵犯的技术特征和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授权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的字面意义为准,但在适当的范围内可以根据专利描述书进行解释。

专利权利要求书通常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是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主要技术特征进行描述和保护,从属权利要求则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和补充。

专利授权范围主要包括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作为解释权利要求书的依据。

三、专利授权范围的保护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的权益,专利授权范围的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严格限定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应当尽可能具体明确,排除他人可能存在的变通或绕过技术。

2. 加强专利侵权的监测和维权工作。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定期监测市场情况、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等方式,及时发现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3. 建立专利授权范围的公示和检索机制。

专利授权范围的公示可以提醒他人注意专利权人的权益,减少侵权风险;检索机制可以使专利权人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四、专利授权范围的意义与展望专利授权范围的界定和保护对于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授权范围的合理界定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激发企业的创造力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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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权利
外观设计只是将一种新颖的有美感的设计应用到产品上而已,其智力创造性程度大大低于发明,也低于实用新型,因此法律对其的保护程度也相应降低。

其表现就是其专有权利只有3项,而不是5项。

即没有使用权和许诺销售权这两项专有权利。

专利法第11条是关于专利权人的排他权范围的规定。

使用权是说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没有对他人使用的排他权,即他无权制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的使用。

至于专利权人自己是否使用,法律没有做出限制的规定。

事实上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是可以使用专利产品的,他人都可以使用,专利权人更加有权利使用了,只是专利权人没有权利制止别人使用而已。

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货架或者展销会会场陈列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许诺。

现行专利法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中没有规定许诺销售权。

考虑到外观设计是我国的优势领域,提高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水平对我国有利,明年下半年有望出台新修改的国家专利法在外观设计专利中增加了许诺销售的权利。

这样修改后,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制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以做广告、在商店货架或者展销会会场陈列等方式许诺销售该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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