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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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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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5.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7.试述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8.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9.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哪些明确规定10.简述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11.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即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途径。

12.影视作品权利的归属。

13.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4.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15.简述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16.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17.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1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哪些人是有权取得我国著作权的"合格人"19.简答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期限的规定。

20.简述著作权取得制度。

21.简述邻接权的概念。

22.简述我国对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的限制。

23.简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24.简述表演者的义务。

25.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是什么26.简述表演者的权利。

27.简述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28.试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29.简述著作权转让的特点。

答:(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4)著作权的转让标的可以做多种选择。

30.著作权转让的内容。

31.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几个特征。

32.著作权是否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为什么如果可以,其具体形式是什么33.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34.合理使用的条件。

35.试比较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36.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和强制许可使用的区别。

3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

38.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范围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参考资料一、知识产权总论1.知识产权: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志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主体间因知识产权的归属、利用、交换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知识产权的内容:1、控制权——控制知识产权客体的权利,主要通过法律赋予的垄断权来实现2、利用权——按照知识产权客体的性质与用途对其进行使用的权利3、处分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知识产权命运的权利4、收益权——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使用或处分,获得财产收益的权利二、著作权法1. 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特征:1)客体范围广泛、多样2)内容丰富3)产生无须履行法律手续4)行使受到限制最多2.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著作权与所有权分属民事权利体系中的知识产权与物权两个不同的领域,其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或不动产等有体物,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对有体物的支配权。

著作权则不同,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

●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是最完整的,它既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

著作权虽然也是一种绝对权利,但受到时间、地域和权利本身的种种限制,并最后丧失,直至进入公有领域,因此是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3.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保护对象不同前者: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后者:抛开表达形式而保护技术方案本身●保护条件不同前者:要求“独创”,不要求“首创”后者: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权利产生程序不同前者: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无登记注册程序后者: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适用领域不同前者:文学、艺术领域后者:工业领域4.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具有人身与财产双重属性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人身属性●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商标只要求识别性●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5. 著作权法的作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优秀作品的传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提高全人类的科学文化水平6. 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鼓励作品传播的原则;●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单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单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单一、专利法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这是规范专利申请、审查、授权以及专利保护的基本法律。

它明确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定义、保护范围和授予条件,规定了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专利侵权的处理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法中的一些具体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解释,包括专利申请的程序、费用、审查标准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3、《专利审查指南》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关于专利审查的具体操作规范,为专利审查员和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商标法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

明确了商标的定义、构成要素、注册程序、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及侵权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商标法中的具体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包括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查、异议、复审等程序的规定。

3、《商标评审规则》规范了商标评审的程序和标准,为解决商标争议提供了依据。

三、著作权法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明确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财产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具体解释和细化,包括著作权的归属、权利的行使、侵权赔偿等方面。

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门针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和保护范围。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涉及到对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禁止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2、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解释,对法律适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

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相关法律法规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了布图设计的登记、保护范围和侵权处理等内容。

专利权共有人单独实施专利所获收益的分配

专利权共有人单独实施专利所获收益的分配

专利权共有人单独实施专利所获收益的分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专利的重要性在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凸显。

而在专利权归属方面,除了个人持有专利权之外,还存在一种共有人持有专利权的情况。

共有人持有专利权时,其获得专利所带来的收益对于每一个共有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如何分配这些收益成为共有人们需要面对的问题。

专利共有人的定义是指在知识产权登记机关发证之前,该专利的所有权或共有权人数达到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

共有人对专利的权利关系包括权利的范围、实施条件、专利权的归属、专利受理合同的分配等方面都会存在争议。

当共有人需要实施专利时,需要考虑到分配所获得的专利收益,以及如何合理分配专利权的支出。

本文将就共有人持有专利权时,关于专利所获收益的分配问题进行探讨。

一、专利收益的来源专利权对共有人们来说,最主要的收益来源是专利许可使用费和专利权的销售所得。

这些收益是由专利权本身带来的,与专利权的实施成本或支付的税金没有直接关系。

专利许可使用费是指他人对专利权的使用需支付的法定费用,而专利权的销售所得则是指专利权的出售所获得的收益。

此外,共有人们还可能获得其他收益,如专利拥有者所在国家为实施专利提供的税收优惠等。

二、专利收益的分配原则在对专利收益进行分配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等原则。

为了达到这种目的,专利共有人们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分配原则,分别是按份分配原则和按比例分配原则,其分别如下:1. 按份分配原则按份分配原则是指根据各个共有人持有的专利份额来进行专利收益的分配。

此原则适用于每个共有人对专利实施的贡献大致相等或无法分辨各自的实施贡献的情况。

在按份分配原则中,每个共有人所持有的专利份额通常是平等的,根据此份额所分配的专利收益也是相等的。

其优点是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但缺点是可能存在无法确定各自实施所产生的贡献而使收益无法体现实际贡献。

2. 按比例分配原则按比例分配原则是指按照专利共有人之间事先约定的比例来进行专利收益的分配。

知识产权培训-专利法部分

知识产权培训-专利法部分

69专利权是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专利一词包含三种含义:1. 专利权2. 发明创造3. 专利文献专利权的特征:p21(1)无形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5)可复制性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71只要是技术方案即可发明专利分为两大类:产品发明专利方法发明专利7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应符合的条件:73 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外观设计的构成要素是产品的形状或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应该是固定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应该是一个整体外观设计必须具有人的视觉直接可见性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能作为外观设计要求保护外观设计应能用于产业上形成批量生产产品通电以后才能显示的图像,不能作为外观设计要求保护P74一、实质条件:对发明本身的要求二、形式条件:对申请过程的要求一、实质条件:1.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得妨害公共利益2. 符合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3. 发明具有专利性①新颖性②创造性③实用性P86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是,用于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器械、仪器、用具等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四)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新增)新颖性:既不是现有技术,也没有抵触申请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抵触申请:是指在一项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的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

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

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一、什么是专利?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专利行政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利申请?一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将这种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三、专利的类型包括哪些?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它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技术方案的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发明,例如机器、设备、仪器、用品等。

方法发明是指发明人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针对某种物质以一定的作用、使其发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一种发明。

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和方法以及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不在此保护之列。

实用新型专利及申请具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周期短、收费低的特点。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产品的样式。

它也包括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

四、专利权的特点是什么?1、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地域性: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指一个国家依照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一、综述:1. 知识产权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是以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为主要内容的反映人们智力创造成果的专有权利的总称。

内容范围:工业产权,著作权及邻接权,高新技术产权,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2. ★简述知识产权性质: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②知识产权是财产权。

③知识产权是私权。

3.★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② 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③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独占性)④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⑤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⑥知识产权具有确认性、授予性3. 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①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②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③物权往往可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④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通常要让位给物权⑤知识产权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⑥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4. ★知识产权保护的含义与途径:含义:通常认为是对权利的确认和对权利的保护。

我国一般理解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且偏重于执法方面,概括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双轨制”。

但知识产权的保护仅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保护权利。

途径:第一,立法保护;第二,行政保护;第三,司法保护;第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第五,技术保护;第六,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

二、著作权:1.★ 作品的概念与条件?如何理解独创性?概念: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构成条件:①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② 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③ 具有独创性和原创性④ 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⑤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何理解独创性:“原创性”,是作品最重要构成要素①在形成过程中,不是抄袭、剽窃之作②作者独立创作(独立构思、运用独到技能、技巧、手法)完成而产生③必须体现作者智慧,作者的个性是作者思想、情感的外在表现2. ★简述著作邻接权的内容:表演者防止未经其同意而固定、直接播放或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授权或禁止复制其录音制品和进口、发行该录音制品的未经授权的重制物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转播、固定和复制其广播节目的权利。

第八章专利法

第八章专利法

下列各项一种新化学元素的发现以及一 种新型高分子材料的聚合方法 B.一种速算方法以及一种演示新计算 方法的教学用具 C.一种减肥新药或者一种减肥食品 D.一种诊断早期肝癌的新方法以及一 种新的放射疗法
三、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 界定 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 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 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 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 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烤鸡厂得知后认为,唐甲是利用烤鸡厂提 供的物质条件发展、完善了“一种宫廷 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应为职务 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烤鸡厂。唐甲则辩 解道:“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 是自家的祖传秘方,自己来烤鸡厂之前已 经掌握,在烤鸡厂工作期间,烤鸡厂并没 有提供发展完善这种制作方法的任何物 质条件,是自己在实践中根据经验将原料 配方和剂量配比略作了一些改动,完全 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不同意 烤鸡厂的说法。为此,双方发生争执。 问:这种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职务发明还 是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谁享有?
注意: 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 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 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 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 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 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 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 个人为专利权人。
2、工业产权的特征: (1)法定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一、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1、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 限内对其发明成果的独占权或专 用权。 2、专利权的主体: 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 或个人。

专利申请知识160问

专利申请知识160问

第一部分专利的定义问题1:什么是专利答: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是一种财产权。

问题2:专利的种类答: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问题3:什么是发明专利答: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问题4: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答: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问题5: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答: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问题6: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不同之处答:实用新型只限于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

问题7: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的不同之处答: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产品,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以产品为载体的外观设计。

问题8:外观设计应当符合哪些要求答:(1) 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色彩与形状、图案结合的设计;(2) 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 必须富有美感;(4) 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问题9:专利保护期限答: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10年问题10: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答:专利保护期限从实际申请日开始计算。

问题11:专利的管理部门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方知识产权局。

问题12:谁可以申请专利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问题13:专利申请人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答:中国的个人或单位都可作为申请人;外国申请人的所属国需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或承认互惠等原则或共同参加了某公约的成员国。

问题14:申请专利的好处答:申请专利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问题15:申请专利一定是高科技术吗答:不是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只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只要不属于现有设计即可。

问题16:什么是专利权人答: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

专利基础知识(20131107范县实验小学老师)

专利基础知识(20131107范县实验小学老师)
2014-12-13 32
专利权的主体 职务发明创造
–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 成的发明创造:资金、设备、零部件、 原材料、保密的技术资料(A6)
• 无合同约定——职务发明 • 有合同约定——从其约定(可以是 职务发明,也可以是非职务发明)
2014-12-13 33
专利权的主体 合作或者委托完成的发明创 造(A8)
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
因智力劳动所产生的成果
其创造者或其他相关主体
依法享有的权利 分为:
• 创造性成果权利 • 识别性标记权利
2014-12-13 5
专利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的范围——WIPO
– 著作权及邻接权 – 专利权 –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 商标权(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标记以及商业名称) – 科学发现 – 防止不正当竞争 – 在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内,由智力 创造活动所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6 2014-12-13
19
专利代理制度 专利代理人
– 概念: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人员
2014-12-13
20
专利代理制度 专利代理人的行为规范:
– 专利代理人必须承办专利代理机构委派 的专利代理工作,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 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 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 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 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 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 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 专利 – 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 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 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的责任 21 2014-12-13
– 科学发现>趋势-界限模糊、淡化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附着载体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内容;对象) – 动物和植物品种(除外:非生物方法) –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印刷品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 共利益( A5与A25区别:技术方案本身有问题) 违法获取、利用遗传资源

浅谈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_11081

浅谈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_11081

浅谈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_11081 浅谈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 一、专利权专利权主要是指专利;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

专利可以保护技术创新,如果发明人创造了具有创新及实用性的工艺方法、机器、产品或者对它们有所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

在一个国家获得了专利,专利权人在这个国家就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即享有垄断性的生产、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可见;专利权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专利权是各国专利局或专利主管部门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我国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授予的,在专利权的保护有效期限内,专利权可以赠与、转让、继承。

所以,专利权人是可以变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有以下三种:(一)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该项规定说明发明专利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同时对现有产品或者方法进行改进获取的专利。

(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华政专利法

华政专利法

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专利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属上层建筑范畴。从历史起源 看,早在封建社会中晚期就已孕育萌芽,但现代专利制度 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之后才产生并发展的。可以说, 商品经济是其产生发展的经济基础,技术革命和国际技术 交流是其更新、完善的动因。
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 法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基本特征和内 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
(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 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Utility model) (2).实用新型的特征: (A)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 (B)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即具有实用价 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C)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 技术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创造性。





三、鼓励论(刺激论):将授予专利作为一种鼓励措施, 专利保护能对发明人以一定的刺激和鼓励,同时也鼓励企 业在技术开发和实施发明方面踊跃投资,推动技术进步。 四、契约说(公开论):专利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发明人与国 家或者社会之间的契约。按照这种契约,发明人以公开其 最新的发明创造作为对价,来换取国家或社会对其专利权 的承认。 五、防止不正当竞争论(竞争秩序论):将授予专利作为 鼓励正当竞争的手段,专利制度保证发明的公开从而促进 技术的竞争,并由于给予发明人一定时间的独占权,使他 能阻止他人仿制,从而保证他对其他竞争对手的优先地位。 问:大公司为何要占据基础专利? 大家知道一流、二流、三流企业的区别么?
(2)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或者物 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利用 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 改进发明:或针对产品,或针对方法

专利权主体、归属、客体

专利权主体、归属、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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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 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 作出的,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或 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可作如
物质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料 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其中不对 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档案、设计图 纸、新技术信息等。
根据外观设计的定义,外观设计应具备: 1) 与产品相结合
2) 是关于产品形状、图案和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 3) 富有美感
4) 适于工业上应用 23 5) 新设计
问题讨论
❖大楼外观或景观设计,是否可以 申请取得外观设计专利?
24
么么么么方面
❖ Sds绝对是假的
四、授予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 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
第九讲 专利权主 体、归属与客体
1
一、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1. 发明人与设计人
发明专利--称为发明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 观设计专利--称为设计人。
发明人和设计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 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 其他单位。
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发明权,发明权包括署
1、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 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根据发明的定义,发明应该是一种技术方案, 对于自然定律的发现、抽象的智力活动规则等 不属于发明。非抽象思想
技术构思:不需要达到直接应用的阶段,但应 具备应用的可能性。
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12
发明专利
❖ 发明区分物的发明、方法发明及用途发 明。
利方法的使用。 三、销售 销售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应当是产品。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

专利权的主体及权利归属

专利权的主体及权利归属

2 构成职务发明的情形有两种
• 第一种为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 造,是指: •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 •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 所作出的; • 3)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 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
• 第二种为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构成要件为: • 1)单位工作人员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是在本 职工作中作出的,也不是履行本单位交付 的本职工作的任务,而是自动完成的; • 2)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才 完成发明创造。所谓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 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二、专利权的归属
• 一)职务发明创造 •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 •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 明创造 • 四)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 五)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 六)权利继受人
一)职务发明创造
• 1 概念 • 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 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 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 • “本单位”即指完成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所 属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所在的临时 工作单位。专利法中的“单位”相当于法 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一)发明人
• 1、概念:专利法所称的“发明人或者 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完成作 出实质性贡献的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发明人是指对发明的 完成作出实质贡献的自然人;设计人 是指完成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自然 人。
• 案例1中,戊提出了CWG医疗仪器的工作 原理和系统的技术方案,是发明人;丁负 责的临床试验工作,属于辅助工作,但是 在临床试验中,丁发现戊提出的方案存在 着重大的缺陷,并提出了改进方案,被戊 采纳,使试验获得显著的进步,使该仪器 的技术性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因此丁也 是发明人。甲、乙和丙不是发明人。

专利法(3)

专利法(3)

(二)权利要求书: 意味着在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领域 内为自己设定一个独立、排他的范围。 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 附加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
(三)说明书:
说明书是具体阐述发明创造内容的书 面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 的内容将自申请日起满18个 月后对社会公开,并且这种 公开应当是完整、清楚地反 映整个技术方案。 完整和清楚的程度以所 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可以实现为准。
授予专利的条件:
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 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 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 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 创造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创造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该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制造和使用, 该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制造和使用,并 且产生积极效果。 且产生积极效果。
4.外国人申请专利 各国做法:无条件国民待遇,代表国家:美德 英 互惠基础上,国民待遇, 代表国家:日法意 我国:根据专利法和巴黎公约 ①在我国有居所或营业所 ②双边条约或国际条约 ③互惠原则 ④成员国内有住所或营业所
三、专利权人 区分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的归属
1.自由发明 2.共同发明 3.职务发明 4.委托发明
一、发明人 发明创造的完成人:发明人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完成人:设计人
统称为发明人
二、申请人 1.申请人的概念:就一项 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 专利的人。 2.发明人有权成为申请人 (发明人与申请人重合)
3.发明人以外的人成为申请人(发明人与申请 人分离) ①合同方式 专利申请提出前的转让:不要式 专利申请提出后的转让:要式(登记、公告转让) ②继承方式 ③法定方式(针对职务发明创造)

知识产权法知识总结

知识产权法知识总结

知识产权法知识总结单选、多选、名词解释5个、简答5个、案例专利权,每项20分●知识产权概念: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范围:《知识产权协定》划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是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征。

●知识产权基本特征: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

●知识产权主体:从权利角度,为权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权人、商标权人等。

从法律关系角度,知识产权关系主体为权利人及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

●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特点:1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2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从而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3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以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取的“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原则”。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第一节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智力创造活动中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排他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垄断性权利,权利人对其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具有独占的、排他的、合法垄断性质的权利。

权利人有依法自行实施、使用其知识产权和许可他人实施、使用其知识产权的权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不得擅自实施权利人相应受保护的知识产权。

第二,知识产权由财产权和人身权共同组成,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不但保护财产权的专有性,也保护人身权的专有性。

第三,在专利、商标等依法申请、审批获权的知识产权中,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专利权、注册商标权之类知识产权并存。

2.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只能在批准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

除本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国家一般都不承认其他国家、地区或有关国际机构授予的知识产权。

但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的加强,有关国际条约的签署和成员国的增多,衡量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不能简单地以国界线为标准,而要放到更为广阔的空间加以判断。

3.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财产权以及着作权人身权利中的发表权有其法定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满,权利即自动终止。

这一特点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的主要区别之一。

二、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着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由八部分组成。

专利权共有协议的范文

专利权共有协议的范文

专利权共有协议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议的目的是为合理使用并保护专利权,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适用于专利权由多个共有人共同享有的情况。

第二条专利权共有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专利法律法规对专利权共有的规定,尊重并维护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专利权共有人应当充分履行他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协议的约定,实现合理利用专利权的目标,提高专利的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专利权共有人在共有专利的行使过程中,应当充分沟通,采取合理的协商和合作方式,共同决定专利的使用、转让、许可等事项。

第五条专利权共有人应当保障专利的安全,不得泄露专利技术信息,共有人应当共同履行秘密保护义务。

第六条专利权共有人应当共同承担专利权的维权责任,共同维护专利权的合法权益,并共同应对侵权行为。

第二章专利权的共有与归属第七条专利权共有人即为专利权归属人。

第八条除非专利权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专利权的共有人按照各自投入的研发、技术、资金等比例享有专利权的益处。

第九条专利权共有人应当尊重其他共有人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未经其他共有人许可,不得将专利技术用于其他目的。

第十条专利权共有人之间可以协商约定专利专业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进行专利权的管理和分配。

第三章专利的使用与转让第十一条专利权共有人在使用专利时应当首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然后根据专利权共有人的权益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二条专利权共有人之间可以自由协商专利的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也可以由专利专业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制定专利的使用规则。

第十三条专利权共有人应当优先考虑将专利技术用于实际生产、经营等用途,提高技术创新和实施的效益。

第十四条专利权共有人之间可以协商转让专利权,并按照专利权益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五条专利权转让时,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与合同的约定,明确转让的具体条件和方式。

第四章专利的许可与合作第十六条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协商许可专利的使用权,根据专利权益比例分配专利授权费。

经济法——专利法

经济法——专利法

• (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P224-225
•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所需注意的问题 • 1.申请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 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 2.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后应通知专利权人,并 登记和公告 • 3.许可的理由消除后,根据专利权人的申请, 应终止决定 • 4、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 独占的实施权。 • 5、合理的使用费。
第三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 • • • • 一、专利权的内容 即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最基本的权利 2、转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并公示 • 3.实施许可权:独占许可合同、独家许可合 同、普通许可合同、分许可合同
• 4、标记权 • 5、放弃权
•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 缴纳专利年费 • ——累进制
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 • • • • • 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一)新颖性 时间 地域 公开的形式
• • • •
(二)创造性 发明:实质性特点与显著进步 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三)实用性
• 能够是重复制造的产品或在产业上重复使 用的方法
• 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 调整对象: • 1、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 2、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 3、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而产生的 社会关系 • 4、因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第二节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主体 和专利客体
• 一、专利申请人 •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 是指对某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的人。 • 两个或两个以上人 通过协议确定 否则为共同 合作 • 专利权可以被继承 • 专利权可以转让 • 受委托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委托方和受托 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权利属于受托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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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归属问题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归属问题专利发明人有权获得署名权,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最低不少于2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500元。

实施专利后也应从利润中提取2%和0.2%奖励给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人。

专利权人负有缴纳年费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可见;不按规定交纳年费,其专利无效。

因此专利权人每年必须按规定交纳年费,来维持其合法权利,否则视为自动放充专利权。

一、专利权专利权主要是指专利;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

专利可以保护技术创新,如果发明人创造了具有创新及实用性的工艺方法、机器、产品或者对它们有所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

在一个国家获得了专利,专利权人在这个国家就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即享有垄断性的生产、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可见;专利权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专利权是各国专利局或专利主管部门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我国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授予的,在专利权的保护有效期限内,专利权可以赠与、转让、继承。

所以,专利权人是可以变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有以下三种:(一)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该项规定说明发明专利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同时对现有产品或者方法进行改进获取的专利。

(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该项规定了实用新型是专指具有一定形状、构造的产品或设计方案而获取的专利。

(三)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该项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以下特点:1.是与产品相结合的外观设计;2.能在工业上应用的外观设计;3.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外观设计。

由此而获取的专利,则属于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权的特征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者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一个国家按照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该专利权不承担保护义务,如果某人的发明创造在我国已获得专利权,他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其他人在我国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许可使用该发明创造的,则为侵权,若他人在别国制造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构成侵权行为。

专利权人对由法律赋予其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不享有专有权,即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由此可见;专利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征。

1.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这种权利具有垄断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后方可使用。

否则,就构成侵权。

2.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的专利局或专利主管机关依照该国的专利法所授予的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有在该国的法律管辖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或独占权。

3.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拥有法律赋予的专用权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地使用。

三、专利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下列人员所有:(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个人所有;(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其合同约定决定;(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五)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有;(六)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总之;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基本是一致的。

在资本主义国家,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归雇主所有;在社会主义国家,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发明人所在单位所有。

世界各国,就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归发明人所有。

四、对专利权人的限制专利权实质上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

然而,各国专利法都从本国利益和社会利益出发,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作出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以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权。

我国《专利法》对此也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主要有两种;(一)不视为侵权的实施专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有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强制许可或指令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1.依法强制许可实施有关专利的;强制许可是指不经专利权人自愿同意,直接由专利局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允许第三者实施有关专利的一项强制措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1、52、53条对强制许可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4条并规定了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4条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可见;国家对此作出了指令许可或计划许可,但只适用于中国专利权人。

五、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

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享有专有的专利权利。

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该专利,专利权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愿独自利用自己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把专利实施权转让给他人。

通过订立许可合同,被许可方取得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技术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将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1.独占权;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权,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

2.许可实施权;专利权人有许可任何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必须通过订立许可合同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来取得许可实施权;但是,被许可方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人实施该专利。

3.转让权;专利权人有转让其专利权的权利;转让专利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4.标记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应当标明专利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同时表明授权专利号。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放弃权;专利权人有权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或以不交纳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权被放弃之后,其专利技术即成为全社会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

6.请求保护权;当专利权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利用专利技术而构成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便获得法律保护,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犯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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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归属问题/w/qq/517990.html)精彩推荐: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频发/w/qq/523199.html如何选择合适的仓储管理系统/w/qq/523198.html物流与货代的区别/w/qq/523197.html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w/qq/523196.html物流信息化名词/w/qq/523195.html给国外客户邮寄样品有方可参/w/qq/523194.html物流信息化的影响力/w/qq/523193.html中小物流企业信息化问题/w/qq/523192.html物流人才需要掌握的技能/w/qq/523191.html我国物流信息化瓶颈与趋势/w/qq/523190.html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w/qq/523189.html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w/qq/523188.html 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程序/w/qq/523187.html空箱调运解决办法/w/qq/523186.html如何操作SGS业务/w/qq/523185.html国际物流的基本内涵/w/qq/523184.html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w/qq/523183.html如何设计企业物流流程/w/qq/523182.html欧洲警察大会聚焦打击网络犯罪/w/qq/523181.html外贸英语/w/qq/523180.html什么是冷链物流/w/qq/523179.html关于写询函的肯定答复/w/qq/523178.html什么是军事物流/w/qq/523177.html货运单证的基本常识/w/qq/523176.html关于加强上海港航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w/qq/523175.html 物流信息化的三层结构/w/qq/523174.html世界10大物流公司介绍/w/qq/523173.html什么是物流信息系统/w/qq/523172.html物流企业信息化的可行性及必要性/w/qq/523171.html流通/w/qq/523170.html我国将修改反倾销等三大条例/w/qq/523169.htmlFCL货物进口流程/w/qq/523168.html陆运托运程序/w/qq/523167.html罗城新火车站开通客货运业务/w/qq/523166.html浅析现代信息技术落后制约物流发展/w/qq/523165.html 外关区企业到本关区备案/w/qq/523164.html中国物流信息化发展前景/w/qq/523163.html叉车的基本知识/w/qq/523162.html什么是物流/w/qq/523161.html现代物流业的基本特征/w/qq/523160.html运输函电范例/w/qq/523159.html在履行进口合同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w/qq/523158.html 出口特种柜运输/w/qq/523157.html私人行李物品出境运输流程及程序/w/qq/523156.html一起起物流纠纷追问诚信底线/w/qq/523155.html物流的概念/w/qq/523154.html时效性物流联运方式选择模型及其算法/w/qq/523153.html 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w/qq/523152.html网络安全做足四招/w/qq/523151.html物流重组流程/w/qq/523150.html知识产权纠纷持续增长/w/qq/523149.html戴尔的电子物流流程/w/qq/523148.html器官移植法律原则的比较分析/w/qq/523147.html票据行为/w/qq/523146.html货代订舱流程/w/qq/523145.html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w/qq/523144.html和老外交流最常用1000句口语/w/qq/523143.html物流过程中存货需知/w/qq/523142.html集装箱的定义和分类/w/qq/523141.html关于明确天然肠衣适用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w/qq/523140.html运输物流企业的流程管理/w/qq/523139.html网络隐私权侵权现状/w/qq/523138.html论电子商务中电子证据规则的完善/w/qq/523137.html出口许可证管理例外情况的处理/w/qq/523136.html空难后货物向谁索赔/w/qq/523135.html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w/qq/523134.html办理申领出口许可证的基本程序/w/qq/523133.html什么是第三方物流/w/qq/523132.html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w/qq/523131.html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w/qq/523130.html从本案看法官在举证责任分配中司法裁量权的行使/w/qq/523129.html 现代物流从信息化走向知识管理/w/qq/523128.html货物运输公司配送流程/w/qq/523127.html采购流程简述/w/qq/523126.html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w/qq/523125.html关于网络侵权问题/w/qq/523124.html什么是物流/w/qq/523123.html第三方物流给企业带来了众多益处/w/qq/523122.html怎样登记货运代理业手续/w/qq/523121.html网络视频核实远程办理公证/w/qq/523120.html报关单‘二次核对’手续/w/qq/523119.html过境,转运,通运货物通关流程/w/qq/523118.html后推式货架/w/qq/523117.html侵权形为的法律惩处/w/qq/523116.html《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w/qq/523115.html网吧收银员沉迷网络游戏盗窃游戏点卡/w/qq/523114.html进口货物查验,放行程序/w/qq/523113.html信息化概念知识/w/qq/523112.html物流业务外包/w/qq/523111.html中小企业物流信息化--选谁做合作伙伴/w/qq/523110.html基于ERP如何建立企业数据仓库/w/qq/523109.html航空货主的市场需求什么/w/qq/523108.html共同侵权行为致人死亡责任研究/w/qq/523107.html客户关系管理/w/qq/523106.html什么是绿色物流/w/qq/523105.html如何有效减少出口收汇风险/w/qq/523104.html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2017年最新版)/w/qq/523103.html 铁路货运事故赔偿和运输费用的退补/w/qq/523102.html《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w/qq/523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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