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标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目规范

合集下载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

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1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 术语和定义GB/T 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全年某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

全年某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

全年某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X〕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X〕1272号)精神,X年,我区将按照国家规范及X市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化系统登记、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登记和数据归集工作。

为做好有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X年公布的目录编制指南编制X市X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落实《X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X 市X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并依目录完成数据归集工作,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

二、主要任务开展我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建立信息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信息目录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更新、查询和定位服务,依编目将相关数据归集到X市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编目依据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X〕51号);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X〕1272号);3.《X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4.《X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X政综〔X〕1726号);5.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6.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7.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8.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四、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总体组和部门工作组。

总体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数字办、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组成;部门工作组由部门人员、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组成。

《政务数据治理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政务数据治理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政务数据治理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二一年四月一、任务来源为了更好地规范全省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直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和各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79号)的要求,结合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下达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市监函〔2020〕737号)地方标准编制计划,提出编制《政务数据治理规范》(项目编号为SDBXM 13-2020)地方标准,由陕西省信息中心提出并牵头,陕西省信息中心、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共同起草完成。

二、目的意义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面临信息源多头采集,重复采集,数据命名、类型、格式差异,数据不能及时同步更新,部门间的数据不一致,技术多样化等问题,通过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的制定与约束,能够使信息资源在采集、加工、存储、保护和使用过程中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的统一管理,提升数据质量,从而进一步活化信息资源价值,提升整体应用水平。

三、标准制定原则本标准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性原则本标准符合国家和我省对数据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范性要求。

(二)适用性原则本标准对我省政务数据的获取、存储、整合、分析、应用、呈现、归档和销毁等过程提出数据治理的相关规范,实现运行合规、风险可控和价值实现的目标。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

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 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 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 部分:核心元数据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 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 术语和定义GB/T 21063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 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导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基础设施,主要介绍了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本概念、主要作用、关键标准、支撑技术及应用模式。

关键字:信息资源目录3 关键标准3.1 主要内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关键标准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1部分:总体框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总体结构、基本功能等内容;“第2部分:技术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基本技术要求;“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规定了公共资源核心元数据和交换服务资源核心元数据应当遵循的内容标准;“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与编码;“第5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唯一标识符编码方案;“第6部分:管理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本管理要求。

(1) 总体框架“总体框架”给出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所涉及的关键术语,定义了政务信息资源、公共资源、交换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等关键概念,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者、提供者和使用者三个角色及其职责。

各级政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的技术开发人员在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时,可按照“总体框架”规定的总体结构建立起符合其概念模型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并要实现对目录内容的编目、注册、发布、查询和维护等基本功能。

(2)技术要求目录技术要求的核心是目录服务规范,它能够整合分布在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并形成完整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建立良好的基础。

目录服务规范主要定义由发现和管理两大类接口组成,并为其提供外部接口。

其中,发现服务是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查找、浏览、定位功能。

发现服务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查找、浏览及定位是通过元数据进行的,提供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元数据级的访问。

管理服务提供对目录本身的管理功能,如修改目录信息、增加或删除目录等。

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目录服务规范规定了针对公共资源的服务接口规范和交换服务资源的服务接口规范两部分的技术规定.(3)元数据从组成上来说,元数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资源的标识、内容、分发、数据质量、数据表现、数据模式、图示表达、限制和维护等信息。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技术概述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技术概述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技术概述1基本概念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按照信息资源分类体系或其他方式对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的有序排列。

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政务信息资源各种属性和特征数据的基本集合,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的内容信息(例如摘要、分类等)、管理信息(例如负责单位等)、获取方式信息(例如在线获取方式、离线获取方式等)。

通过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的描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使用者(以下简称“使用者”)能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信息资源的基本概况,发现和定位所需要的政务信息资源。

在查找信息资源的过程中,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使用者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方式也会不同。

因此,相同的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或者分类方式排列,在表现上形成了不同的目录树结构,但是从目录树所展现的内容上来讲,都是描述政务信息资源的核心元数据。

政务资源目录体系是目录信息与服务、保障与支撑组成的一个总体。

参与的角色包括使用者、提供者、管理者,目录信息与服务指基于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的、能够提供人机接口查询界面的各种浏览器和旁客户端应用,同时也包括提供计算机系统之间通讯的元数据查询服务接口。

保障和支撑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软环境方面,分为安全保障和标准与管理,安全保障指为保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法规等,标准与管理的核心是为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而必须遵循的相关技术标准,例如目录体系技术要求、核心元数据、分类、唯一标识符、技术管理要求等相关标准。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需要在相关标准的规范和指引下,整合利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相关的工具软件、中间件、应用系统等技术平台,建立面向特定主题领域的信息资源目录,并按照具体政务信息资源对象的不同以及粒度上的区别,采用不同的应用模式进行建设。

2主要作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整个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主要作用是实现对信息资源的发现和定位,同时对于加强对信息资源的管理以及整合利用也有很大的作用。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X〕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X〕1272号)精神,X年9月1日,省数字办部署要求全省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按照新的国家规范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登记工作。

为做好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共享应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最新的目录编制指南编制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在全国目录编制的考核中力争上游。

二、主要任务分期分批开展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建立信息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信息目录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更新、查询和定位服务,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编制依据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X〕51号);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X〕1272号);3.《X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4.GB/T7027-2002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5.GB/T21063.1-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6.GB/T21063.3-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7.GB/T21063.6-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四、编制内容及成果1.编制内容:一是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二是已经建成的部门应用系统目录和数据库目录;三是数据汇聚目录。

2.编制成果第一阶段成果:1.《X市XXX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X市XXX部门数据库目录》;3.《X市XXX部门应用系统目录》;4.《X市XXX部门数据汇聚目录》。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介绍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介绍

政务信息 资源目录
支持“三种应用”
信息集成整合应用;
面向“四个服务”
政务协作服务;
各业务部门办公应用;
面向突发事件的决策应用。
专题信息服务;
宏观决策服务; 便民公众服务。
概念解析 – 信息资源目录对信息化建设的支撑
智能办案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信息化标准 资产信息 业务信息 数据信息 信息安全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渠道
业务与 应用系统
部门业务系统
跨部门综合业务
核心业务信息化
电子政务业务分类
Hale Waihona Puke 应用系统建设要求主题信息资源
基础信息资源
部门信息资源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信息资源
采集更新 公开共享 开发利用
基础设施
政务网络
目录与交换体系
信息安全
概念解析 --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GB/T 21063.1-2007 政务信 息资源目录体系》,包括第1部 分: 总体框架、第2部分: 技术 要求、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第6部分: 技术管理要求。 《GB/T 21062.1-2007 政务信 息资源交换体系》,第1部分: 总体框架、第2部分:技术要求、 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第4 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国 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2年1月印 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 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 行)》,即国办[2009] 6号文 件。
实现效果 -- 资源利用&展示
让数据会说话:实现可视化接入数据源、可视化定义数据集、自助式可视化分析工具和交互式故事板等功能,旨在以自 助式数据探索与可视化分析方式,洞悉数据背后隐藏的潜在价值,让决策更“有据可依”!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

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1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 术语和定义GB/T 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工作方案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 10
以事项为主线
三、主要任务
* 11
梳理范围
地方政务 数据目录
包括但不限于:
•各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结果数据; 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
•各级部门汇聚、管理的本行业的政务数据(如发改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
•牵头和参与建设的本地区基础库数据,如人口库、法人库和空间地理库等; •各级部门纳入本地区共享责任清单的数据;
握数据的,也要梳理;
聚规范及时上报至国家平
和公共服务类事项;
• 各级部门不得以政务服务事
台。
• 层级范围:事项行使层级
项即将调整、暂停、取消等
涉及省、市、县三级。
理由不梳理相应的数据目录。
四、工作要求
* 24
(一)全量梳理
国家平台经验做法: ➢ 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与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将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接入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 以方便各部门直接选择事项进行目录梳理; ➢ 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树,包括事项基本目录(主/子项)、 实施清单、业务办理项,并层层下钻展示,但系统只 允许部门选择“最小颗粒度”事项数据进行目录梳理; ➢ 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并非专指部本级实施的事项,而是 本部门条线上所有事项;属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 非部本级实施,但部本级掌握数据的,也要填报;属 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非部本级实施,部本级也不 掌握数据的,可以不填报。事项树对于各部门政务服 务事项按照“国家级”、“国家和地方”以及“地方” 进行了区分展示。
与政务服务 事项无关联
•应急响应、突发状况等产生的数据,如新冠疫情产生的相关数据。
三、主要任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复核上报
前置机 交换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项目工作组文件
文件编号:EGS
N300-1
日期:2005 年 12 月 15 日
标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来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工作组
内容摘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编制 说明和征求意见稿
页数:17
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秘书处
图 3 目录体系工作流程
(5) 与标准其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目录系统与标准其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第 1 部分和第 6 部分从 总体结构和管理角度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进行规范;第 2 部分对目录服务的 技术接口进行规范;第 3 部分、第 4 部分和第 5 部分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容进 行了规范。
I
GB/T ××××.1—××××
前言
GB/T xxxx-xxxx《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分为 6 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第 2 部分: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核心元数据;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第 5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 ――第 6 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 GB/T xxxx-xxxx 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由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国家信息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 大唐电信产业集团、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志刚、宦茂盛、高栋、吴焱、马殿富、徐枫、邢春晓、于建军、贺炜、张 巧英、孙钦山、魏宏、穆勇、刘守华。
II
GB/T ××××.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介绍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介绍
智能办案
党群建设
内部办公
人工智能
大数据应用
电子沙盘
资产管理
业务协同
应急演练
公众服务
项目建设
共享交换
视频监控
舆情研判
………
实现效果 -- 主题&数据元管理
实现效果 -- 数据集与分类关联管理
实现效果 -- 交换&传输管理
实现效果 -- 资源目录编目&分类管理
实现效果 -- 资源利用&展示
让数据会说话:实现可视化接入数据源、可视化定义数据集、自助式可视化分析工具和交互式故事板等功能,旨在以自 助式数据探索与可视化分析方式,洞悉数据背后隐藏的潜在价值,让决策更“有据可依”!

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

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
行)》,即国办[2009] 6号文件。
概念解析 --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三大宗旨
数据编目和管理
通过制定元数据和分类法规则,完成 数据梳理和编码工作,实现数据规范 管理。
数据重组和利用
集成、重组各业务系统数据,为业务 协同、决策支持提供便利途径。
支持“三种应用”
政务信息 资源目录
✓ 信息集成整合应用; ✓ 各业务部门办公应用; ✓ 面向突发事件的决策应用。
解决“两个问题”
✓ 政务信息资源的发现与定位; ✓ 政务信息资源规划与数据治理。
面向“四个服务”
✓ 政务协作服务; ✓ 专题信息服务; ✓ 宏观决策服务; ✓ 便民公众服务。
概念解析 – 信息资源目录对信息化建设的支撑4Biblioteka 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第信
6部分: 技术管理要求。
息 资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精品文档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

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1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 术语和定义GB/T 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政务信息资源库、交换体系及目录体系介绍

政务信息资源库、交换体系及目录体系介绍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环境
政策文件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 [2002]17号文) 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 34号文) 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文); 国家及地方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
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21062 交换体系和GB21063目录体系
政务信息资源库、交换体系及目录体系介绍
1 公司介绍
2
公司案例介绍
3 政务信息资源概述
4 收集、加工 5 服务
目录
6 检索
公司介绍
时光的组成结构
时光集团
陕西时光软件有限公 司
协同时光软件有限 公司
西安时光科技有限 公司
陕西时光软件有限公司
专注于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 开发以及解决方案的提供。
协同时光软件有限公司
宁夏自治区农牧厅
北京司法局
湖南省人事厅
贵州省发改委
贵州省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昆明市旅游局
上海市科委
上海静安教育局
苏州计生委
合肥规划局
成都规划局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

……
时光软件在信息共享领域的优势
协同时光是863、核高基项目的执行单位; 拥有信息资源全线整合软件:信息资源目录系统、信息
政府管理部门
各委办局单位
普通社会公众
业务门户
服务门户
人口数据管理层
人口基础应用系统
综合查询服务系统
统 一 标 准 规 范 流 程 体 系
xml
xml
适配器 适配器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4、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编制说明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附录中包含了主题分类、行业分类、服务分类、资源形态分类 的类目表。主题分类参照了《综合电子政务主题词表范畴表》,在该范畴表的基础上, 通过细化至第三级形成了主题分类类目表。行业分类主要根据政务信息资源所涉及的 行业领域范畴,遵循 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根据顶层设计的原则而 制定。服务分类是以构建面向用户的电子政务服务为重点,参照美国联邦电子政务体 系架构(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中的业务模型,运用业务分解和分类描述方法,来 确定政府不同职能的边界和范围,界定、定义各类工作(业务),以形成统一的、满足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项目-4
日期:2005 年 12 月 15 日
标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来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工作组
内容摘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 分类”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稿
页数:66
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秘书处
2 系统性。在每一个分类中,大类以及类目层级排列应符合事物本身的逻辑序列。每 一个类目在这个体系中占有一个唯一的位置,既反映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又反映出彼此之 间的合理的联系。
在一个分类中,一个政务主题概念对应着一个类目,并且该类目只能隶属于一个上位 类。类目的划分一般应采用同一标准,并且划分是连续的、逐渐深入的,避免跳跃式的展 开。
三、 编制原则和依据
1 科学性。分类的设置应遵循政务信息本体的内涵和知识体系的客观实际,选择政务 信息相对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作为分类的基础和依据,使分类中大类的设置能覆盖电子 政务各领域及相关知识范畴,能正确反映类目间的概念逻辑关系,并可保持相对稳定。政 务信息资源分类既要体现政务信息资源特点,又要考虑用户的现实需求。

10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规范

10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规范

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规范目次目次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3.1信息资源 Information (1)3.2信息资源目录 Information Catalog (1)3.3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Information Catalog System (1)3.4元数据 Metadata (1)3.5信息资源元数据 Information Metadata (1)3.6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 Information Core Metadata (1)3.7信息分类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2)3.8信息资源分类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2)4目录体系 (2)4.1目录体系总体框架 (2)4.2目录体系概念模型 (2)4.3目录体系管理结构 (2)4.4目录体系技术结构 (3)4.5目录体系内容形成与提供流程 (3)5目录体系技术要求 (4)5.1目录体系基本功能 (4)6服务目录技术要求 (5)6.1管理要求 (5)6.1.2规划 (5)6.1.3编目 (6)6.1.4编目 (6)6.1.5发布 (6)6.1.6查询 (6)6.1.7维护 (6)6.1.8制度建设 (6)A.1 资源元数据 (7)A.2 资源核心元数据代码表 (12)A.3 服务元数据 (17)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规范1范围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提出了政务信息资源中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062.1-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2.4-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4部分:技术管理要求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2-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元数据GB/T 21063.4-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一、指南背景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具有的、以信息形式存在的各类数据、文档、文件、数据库、音像资料等资源。

政务信息资源的编制目录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整理和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的重要工作,也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为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编制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性,促进政府治理的科学、民主和法治化,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指南。

二、编制原则1.透明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保证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公众能够方便、迅速地获得政府信息。

2.分类原则: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类型,将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分类,便于公众查找、使用和管理。

3.编制标准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遵循统一的编码标准和分类规范,确保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信息安全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信息安全的要求,保护政府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可持续发展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点,能够适应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

三、编制步骤1.制定编制方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

2.收集信息资源: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行分类和编码: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类型,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和编码,确保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审核和审定:对编制的目录进行审核和审定,确保目录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5.发布和公开:将审定后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发布和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和使用。

四、编制内容3.项目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负责的各类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等。

5.数据库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类数据库的基本信息,包括数据库名称、数据库内容等。

6.其他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具有的其他信息资源的基本信息,包括图书、音像资料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地方标准DBXX/T XXXX-XXXX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目规范2020-XX-XX 发布 2020-XX-XX 实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录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3.1.政务信息资源 (3)3.2.元数据 (3)3.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3)4.概述 (3)5.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3)5.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资源属性分类 (4)5.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涉密属性分类 (4)5.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共享属性分类 (4)5.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层级属性分类 (5)6.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 (5)6.1.信息资源分类 (5)6.2.信息资源名称 (5)6.3.信息资源代码 (5)6.4.信息资源提供方 (5)6.5.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 (5)6.6.信息资源摘要 (6)6.7.信息资源格式 (6)6.8.信息项信息 (6)6.9.共享属性 (6)6.10.开放属性 (6)6.11.更新周期 (6)6.12.发布日期 (7)6.13.关联资源代码 (7)7.政务信息资源代码 (7)7.1.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码 (7)7.2.政务信息资源顺序码 (12)8.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要求 (12)8.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责任分工 (12)8.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流程 (13)8.3.前期准备 (13)8.3.1.组织准备 (13)8.3.2.目录规划 (13)8.3.3.资源调查 (14)8.4.目录编制与报送 (14)8.4.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 (14)8.4.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报送 (14)8.5.目录汇总与管理 (14)8.5.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审核汇总 (14)8.5.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维护 (15)8.6.目录更新 (15)9.附录 (15)附录1.元数据说明 (15)附录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模板)(待修改,JIANG模板内容放上) (22)附录3.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和编码示例 (25)前言1.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2.本规范由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提出。

3.本规范由省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4.本规范起草单位:省经济信息中心。

5.本规范主要起草人:XX、XXX、XX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省全省、各地市、县级以上政务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规划和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GB/T 21063.4—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GB/T 25647—2010 电子政务术语DB37/T 2884—2016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规则DB37/T 2885—2016 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GB 32100—2015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3.术语和定义GB/T 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3.2.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3.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4.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包括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元数据描述、代码规划和目录编制,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流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5.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包括资源属性分类、涉密属性分类、共享属性分类和层级属性分类等。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资源属性分为基础信息资源目录、主题信息资源目录、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等三种类型。

基础信息资源目录是对省基础信息资源的编目。

省基础信息资源包括人口基础信息资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资源、社会信用基础信息资源、电子证照基础信息资源等。

主题信息资源目录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项目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主题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务、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监管、能源安全、信用体系、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维稳等。

部门信息资源目录是对政务部门信息资源的编目。

部门信息资源包括: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法、省高检、地市。

5.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涉密属性分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信息资源涉密属性,分为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编制、管理、应用等,应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开展。

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资源属性分类、元数据、目录代码等要求分别编制。

5.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共享属性分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种类型。

可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对应目录属于无条件共享类。

可提供给相关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仅能够部分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对应目录属于有条件共享类。

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对应目录属于不予共享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其编制层级分为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由政务部门参照本指南的相关要求编制。

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组织汇总编制。

6.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6.1.信息资源分类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类、项、目、细目的四级分类。

6.2.信息资源名称描述政务信息资源内容的标题。

6.3.信息资源代码政务信息资源唯一不变的标识代码。

6.4.信息资源提供方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

原则上,由省政府组成的省厅单位或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6.5.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代码。

信息资源提供方细化到内设司局或机构的,其代码仍使用政务部门代码。

代码采用《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6.信息资源摘要对政务信息资源内容(或关键字段)的概要描述。

6.7.信息资源格式对政务信息资源存在方式的描述。

6.8.信息项信息对结构化信息资源的细化描述,包括信息项名称、数据类型。

6.9.共享属性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类型和条件的描述,包括共享类型、共享条件、共享方式。

共享类型,包括: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类。

共享条件,无条件共享类和有条件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应标明使用要求,包括作为行政依据、工作参考,用于数据校核、业务协同等;有条件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还应注明共享条件和共享范围;对于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应注明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共享方式,获取信息资源的方式。

原则上应通过共享平台方式获取;确因条件所限可采用其他方式,如邮件、拷盘、介质交换(纸质报表、电子文档等)等方式。

6.10.开放属性对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以及开放条件的描述,包括是否向社会开放、开放条件。

6.11.更新周期信息资源更新的频度。

分为实时、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等。

6.12.发布日期政务信息资源提供方发布共享、开放政务信息资源的日期。

6.13.关联资源代码提供的任一政务信息资源确需在目录中重复出现时的关联性标注,在本元数据中标注重复出现的关联信息资源代码。

各核心元数据的定义、数据类型、注释和说明详见附录1,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模板详见附录2。

7.政务信息资源代码政务信息资源代码包括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码和政务信息资源顺序码。

7.1.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码参照GB/T 21063.4-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的代码结构规则,政务信息资源代码结构由前段码、后段码组成。

前段码由“类”、“项”、“目”、“细目”组成,作为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码;后段码为政务信息资源的顺序码。

(1)信息资源“类”,即信息资源的一级分类,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采用“6.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资源属性分类”规定的分类方法,“1”代表基础信息资源类,“2”代表主题信息资源类,“3”代表部门信息资源类。

(2)信息资源“项”,即信息资源的二级分类,共2位,原则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如,基础信息资源类中的人口、法人信息资源等分类;主题信息资源类中的公共服务、全民健康、全民社保等分类;部门信息资源类中的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法、省高检、地市等分类。

基础类“项”信息资源代码表部分示例:主题类“项”信息资源代码表部分示例:部门类“项”信息资源代码表部分示例:(3)信息资源“目”,即信息资源的三级分类,共3位,原则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基础类“目”信息资源代码表示例:主题类“目”信息资源代码表部分示例:部门类“目”信息资源代码表部分示例:(4)信息资源“细目”,不定长度,原则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供信息资源提供方进行具体的信息资源分类。

“细目”可根据需要设置多级分类。

基础类“细目”信息资源代码表部分示例:主题类“细目”信息资源代码表:部门类“细目”信息资源代码表:7.2.政务信息资源顺序码政务信息资源顺序码,采用不定长度,原则上以1为起始、连续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码与政务信息资源顺序码的组合,形成完整的政务信息资源代码。

编码示例详见附录3。

8.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要求8.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责任分工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由各基础信息资源库的牵头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和维护;主题信息资源目录由主题信息化共建工程、公共服务主题事项等的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和维护;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由各政务部门负责编制和维护(以下以“责任部门”代表各类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维护的负责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