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细则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监测系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监测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监测系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监测系统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二)制定监测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对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四)对监测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报告;(五)组织监测系统的维修、保养和改造;(六)组织监测系统的培训和技能考核;(七)组织监测系统的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
第七条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监测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三章监测系统的建设第八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监测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和实用。
第九条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第十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测系统的范围、规模和功能。
第十一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选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确保监测系统的质量。
第四章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第十二条监测系统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准确、完整。
2023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社会的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通过设备、技术、软件等手段对公共区域、重要场所和相关设施进行实时监测、管理和控制的系统。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有效、便民的原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依据特定区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建筑安全等要求。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维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运维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知识,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软件应当具备可靠性、稳定性和兼容性,应当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新,确保其功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有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各个子系统的集中管理。
管理平台应当具备安全性,保障系统的数据和信息不被泄露和篡改。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和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的要求处理,未经授权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进行非法收集和传播信息。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和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管理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日常巡检和维护机制,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保养和更新,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及时回应用户的需求和投诉,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考核和监督,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和失职情况,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有效,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通过监测和监控设备获取、分析和处理相关数据,对本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控、预警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框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以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进行,做到全程、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和布局第七条本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和布局。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够覆盖本单位的所有重要区域,并确保监测和监控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布局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系统应包括主控中心、监测设备、报警设备等。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控中心应设在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专门的监控中心,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由专人负责,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检、排障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保管好系统的相关记录和资料,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分析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的准确有效。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职责、工作流程、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安全监测监控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确保监控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二)对安全生产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三)对监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四)对监控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技能;(五)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六)制定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监控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二)对监控数据进行实时监控、记录、分析;(三)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四)参加培训、考核,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安全、高效。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监控设备,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第七条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监控工作不受影响。
第九条监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记录应齐全、规范。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控工作的实施。
第十一条监控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同等学力;(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三)具备监控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能力;(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对监控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能。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规范,旨在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内容:1. 目的和范围- 明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的目的和范围,以确保系统在正常运行中能有效监控和管理安全问题。
2. 职责和权限- 定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系统能够被正确操作。
3. 系统维护- 安排定期维护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制定维护计划,确保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修复故障。
4. 数据管理- 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数据备份和存储策略,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5. 系统升级和更新- 制定系统升级和更新计划,并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需求。
6. 系统监督和评估- 进行系统监督和评估,确保系统运行符合规定和标准,并及时改进和调整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7. 培训和技术支持-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8. 安全保密- 制定安全保密制度,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
9. 变更管理- 对任何系统变更或升级进行管理和记录,并制定相应的变更管理程序,确保变更不会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10. 系统记录和报告- 进行系统记录和报告,包括系统日志、事件报告等,以便后续分析和追踪安全问题。
以上仅为一个可能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内容,实际制度需要根据不同组织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完善。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进行规范和指导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1.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能够正常稳定运行,数据准确可靠。
2.规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是负责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监测和预警的机构,具体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坚持科学、严谨、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保障监测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营,及时处理故障和事件。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设立专门的领导职位,包括中心主任和副主任。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设立综合部、技术部、数据部和运维部。
第九条中心主任对中心的工作负总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和综合事务,包括人事、财务、宣传等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部负责中心的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和升级,以及技术支持和应急保障。
第十二条数据部负责中心的数据处理和分析,以及报表的编制和交流。
第十三条运维部负责中心的设备维护、故障处理和事件应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理和跟踪。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及时预警各类安全事件,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七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加强对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和升级,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九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安全。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工作流程分为监测、预警、处理和跟踪四个环节。
第二十一条监测环节的主要任务是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监测和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监控信息的准确性,保障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提升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管理职责1. 系统管理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 使用人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监测和观察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异常情况,并配合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维护和管理。
四、运行管理1. 系统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由系统管理员负责进行,确保系统的安装符合规定和要求。
2. 系统维护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并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监控信息的准确性。
3. 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4. 规范使用使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严禁擅自修改系统设置和参数,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五、安全保障1. 系统保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管理信息必须保密,严禁外泄和向不相关人员提供。
2. 系统防护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确保系统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六、制度执行本管理制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执行,对于不遵守制度和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纪律进行处理。
七、其他规定1. 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变更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2. 对于新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依据本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
3. 使用人员对于系统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4. 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系统或设备,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以上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操作和管理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5篇)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有效、安全和稳定,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以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基于《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
4、不得空岗、缺岗、睡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
6、值班人员负责打印昨日瓦斯日报表。
7、认真填写当班监控中心运行日志,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详细记录处理情况。
8、严禁在监控主机上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
9、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
10、严禁任何人在监控室打印非监控用文件。
11、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开、关监测监控仪器设备。
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添加、删除、修改等操作,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
1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监控值班人员必须在____小时内处理完毕。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2)安全监测监控中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部门之一,它负责对企业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人员的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工作有效、规范,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本文将就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流程控制、人员管理和绩效考核等方面。
一、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组织机构安全监测监控中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部门,它的组织机构需要合理设计,确保监测监控工作的高效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组织机构可以参考如下:1. 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全面工作规划和管理,对该中心的运行状况负最终责任。
2. 中心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和领导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的日常工作,对监测监控中心的运行状况负责。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一种集成了设备、软件、网络等技术手段,用于对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等进行安全监测和监控的系统。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严谨、科学的原则,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核心要求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防止系统被恶意攻击、数据泄露等情况发生。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组成和功能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前端设备、传输网络、中心服务器和管理软件等组成。
第八条前端设备是指安装在监测监控点位的设备,用于采集现场数据,并将数据传输至中心服务器。
第九条传输网络是指将前端设备采集到的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中心服务器的通信网络。
第十条中心服务器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核心,用于接收并处理前端设备传输过来的数据。
第十一条管理软件是指用于对中心服务器和前端设备进行管理的软件系统。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要具有以下功能:(一)实时监测:能够实时监测被监控区域的安全状态;(二)报警功能: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通知相关人员;(三)数据存储与分析:能够存储和分析被监测的数据,并生成相应的报表和图表;(四)远程操作:能够通过网络对系统进行远程操作和管理;(五)视频监控:能够实时监控被监控区域的视频。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应当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
该机构应当成立由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团队应当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力,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规划。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单位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1.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监测监控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本手段。
2.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监测监控方案,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具有实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3.实行分级管理,突出重点、先进、先行、示范,不断推进监测监控工作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推广。
4.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推进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持续、稳步发展。
二、安全监测监控内容1.在企业安全监测监控中必须考虑到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环境污染等多种因素对生产过程的影响。
2.安全监测监控应对企业所需的参数进行监控,包括水位、应力、温度、颜色、气味、声音、震动等参数。
3.安全监测监控应该关注员工的个人安全,监控员工出勤情况、工作环境的危险因素、工作场所的出入活动、安全设施的完好度等。
4.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安全监测监控信息所涵盖的数据和其综合性,在设计过程中,需考虑到数据的获取方式、采样计算等细节问题,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设备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由多个设备组成的系统,包括数据采集器、传感器、中央处理器、通信设备、显示器、监控软件等。
2.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具有长期稳定性、高灵敏度、高精度、高抗干扰性、可靠性和实时性等特点。
3.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经过认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且必须由专业的技术公司提供。
4.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配备应具备防雷、防水、防爆等功能,并能自主进行自我诊断和故障排除。
四、安全监测监控管理1.安全监测监控必须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和安全性,避免数据被人为篡改或损坏。
2.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当进行分级管理,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存储和保护。
3.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及时的数据的分析和处理,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为认真落实“监测监控、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综合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发挥系统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xx)、《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l029-xx)及肥矿集团《加强瓦斯远程监测监控和调度信息网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设在生产管理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刘超分管该项工作。
安全监测监控组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传感器标校等日常工作。
各生产单位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现场盯班干部为现场监控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责任制1.公司董事长是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落实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审查安全监测监控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通防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安全监测监控日常技术管理,并监督执行情况。
4.生产管理科通防副科长负责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监测监控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工作落实情况,并落实督查考核。
5.通防技术中心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负有技术指导责任,具体负责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中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审批,并对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管理。
6.安监处负责监督安全监测监控措施落实,对现场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机电科负责负责各采掘头面规程措施供电部分的编制与审查,监督相关单位为安全监控系统提供供电保障,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5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为更好地服务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监视监控系统应用于生产中,现对该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施工单位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设施时,必须对安全检测系统作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
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一、安全监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探头及线缆、接线盒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监管,否则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全监控系统:1、各分站点由各分站地点的单位负责监管。
线缆、接线盒、甲烷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使用单位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____千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分站主机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看、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内,其离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挂。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
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吹甲烷传感器。
4、工作面完工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撤设备及线缆并及时交回调度室。
三、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回撤的距离不小于100M,放炮后挂在距迎头6M,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向外回撤不小于50M,放炮后挂在距工作面10M范围内,线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此项工作由本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回撤及敷设。
2、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____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提出安设监控申请单,交于调度室。
掘进巷道从风机至工作面由使用单位敷设,采煤面从分站以外由本单位敷设。
3、机电处要建立校验制度,负责对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工作,校验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使用单位要给予配合,机电处要制定甲烷传感器的使用制度、维护保护措施,确保正常使用。
4、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系统管理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由专门的安全监测监控部门进行管理。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三、设备管理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的设备必须经过严格选型和检测,确保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2.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3.各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数据管理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的数据必须进行有效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数据的访问和使用必须按照权限进行,不得超出自己所负责范围以外的操作。
3.对于重要数据和事件记录,应设定保留期限和备份策略,并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五、应急响应1.安全监测监控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应急响应预案,包括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2.出现重大安全事件或异常情况时,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的数据和记录必须进行保存,以备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理使用。
六、培训和评估1.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2.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并及时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七、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按照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总结通过制定和执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信息安全。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规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设备和数据的保护,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提高员工的技能和专业素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0篇)
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0篇)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篇1一、监控人员服从有关领导和保卫科领导,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24小时做好日常监控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及时报告保卫科。
四、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工作人员、病人及其家属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经医院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五、公安、司法等外来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出具单位有效介绍信,经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询,如对方要拷贝资料,监控室必须同时拷贝一份存档。
六、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七、监控人员要严守制度,不准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
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八、加强卫生管理,保证室内环境和监控设施整洁。
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篇2物业监控管理员工作职责1、按规定使用,保养监控消防、ba系统等设备、设施。
2、定期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对苑区各类监控、消防ba系统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记录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管理部处理。
3、详细记录当值期间的工作情况,保持与当值管理人员的畅通联系,每半小时与各巡逻、保安、大堂、管理岗联系一次。
4、忠于职守,工作严肃认真,密切注视监控,消防等设备工作情况,必须掌握监查区域内的动态情况,发现问题按程序或应急方案处理。
5、严禁擅自开机,使用电话办理私人事务,保持专用电话畅通,严禁吸烟,看报纸,脱岗,严禁与他人在室内闲聊。
6、对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不得延误,并详细记录时间、地点、程度、原因和处理结果,将详细情况书写书面报告呈管理处。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监测、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监测监控策略、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并定期评估安全风险。
第五条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监控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监测和报警设备。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监测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测与监控第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适当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环境监测等,确保对重要区域、关键设备和场所的全天候监控。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监测与报警第九条企业应根据不同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设置合理的报警措施和级别,并将其告知相关人员,确保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十条报警设备应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测试,确保报警的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接到报警后,相关人员应迅速处置,确定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随时关注事态的进展,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安全事故与隐患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和隐患的处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第六章安全培训与演练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防灾知识等内容。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简介安全监测监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测和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监测设备和技术要求、监督检查和记录要求、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监测设备和技术要求1.监测设备安全监测设备应能够实时监测建筑物、桥梁、道路、隧道、水库等建造工程的安全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周边环境监测、防护设施监测、人员安全监测等。
监测设备包括传感器、视频监控设备、无线通信设备等。
2.监测技术安全监测技术应能够实现监测设备的快速部署、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和处理等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以提高监测效能和监管水平。
监督检查和记录要求1.监督检查安全监测监理应每天对工地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并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严格审核各项监测数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以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2.记录要求安全监测监理应建立各项安全环境监测数据和现场巡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数据、整改情况、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等,并保留至少3年以上。
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预案1.安全事故处置安全监测监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及时响应和处置事故,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
2.应急预案安全监测监理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管理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安全事故,做到事前谋划、事中响应、事后补救。
总结安全监测监理是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的重要环节,本文介绍了实施安全监测监理的设备和技术要求、监督检查和记录要求、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以提高监管水平和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细则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从而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一、设立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二>、主要职责:1、负责传达党和国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项方针、政策、指令以及决定,并严格贯彻执行.2、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负责本矿"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的审批工作.4、建立健全各种仪器、仪表管理台帐和牌板,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检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5、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实施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工作,对所查隐患落实专人负责处理.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监控管理职责及业务划分(一)矿长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管理工作.<三>生产指挥中心1.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2.负责安全监控主机<包括监控主机和上传主机的软硬件>、环网交换机、分站、传感器、监测缆线及控制设备的安装、回收、故障处理、检修、维护、巡检等工作.3.负责安全监控装置的定期调试、校正工作,确保设备数据准确、断电可靠.4.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5.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台帐、内业资料填写、整理、保管工作.6.负责安全监控布置图、断电控制图、动态系统图的绘制、修改、打印、保存、报送等工作.7.负责安全监控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和保存.每3个月备份一次,保存至少2年.8.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工作.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上级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9.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标校、测试、测点变更、有计划停风等信息的上报工作.10.负责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汇报工作.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故障等异常信息时,应立即核实原因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向本单位相关人员发送报警信息,按规定程序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矿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及时安排处理或启动应急预案.矿生产指挥中心应跟踪处理结果并记录备案.11.值班过程中发现安全监控系统软件或网络通讯故障,及时进行处理.12.负责安全监控各类信息的收集、记录、存档工作,并及时将报警及故障原因录入监控联网系统.需填写的记录包括:监控值班运行日志、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处理记录、监控系统测点变更记录、主扇局扇停风及其切换记录.13.每周总结分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及运行情况,经通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后报公司总工办.14.负责矿内局域网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网络出现的问题,确保矿内安全监控网络通畅.15.指导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并参与采掘作业规程审核.16.负责下一年度安全监控专项资金的编制、审核及上报工作.内容包括:当前监控设备使用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图<标注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监控设备台帐、下年矿井生产接续情况、下年监控设备购置计划<四>安全环保部1.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1>安全员每班负责各采掘工作面甲烷、风筒传感器的悬挂标准进行监督.2>安全员每班负责对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的人员,设备的悬挂情况进行监督.3>安全环保部负责每日安排安全员对各单位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使用的单位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2.负责组织对安全监控系统报警信息进行追查处理,形成事故报告.<五>机电设备管理部1、机电设备管理部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安全监控断电的要求提供断电范围、条件以及供电布置图.2、在作业规程中合理设计供电布置图并进行优化,为甲烷断电提供便利条件.<六>通防队1、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的分析,参与报警事故追查、处理.2、每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协助各采掘工作面迎头工作人员对甲烷、风筒传感器进行悬挂,要求悬挂必须符合标准.3、通防队每班负责安排瓦检员对矿各个地点的传感器进行巡检并对瓦斯传感器的误差率进行检查并记录《光干式瓦斯检查仪和甲烷传感器对照表》,如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值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4、通防队井下跟班人员,对井下各地点传感器检查到位,保证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相符.5、瓦检员负责每日配合安全监测工对瓦斯传感器值的核对工作,防止监测设备非正常报警.6、当班瓦检员必须对各工作地点的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气体异常、传感器显示值异常或传感器"黑屏"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7、负责便携式仪器配备及设置矿领导、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工>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矿井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应装备瓦斯报警矿灯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安监<检>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其他需要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现场管理需要确定.1)便携式检测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监测仪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2)做好便携式检测仪标校,并建立台账.<七>机运队1>对所在区域内的监控传感器和线路进行日常的除尘及防淋水工作.2>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监控设备所用开关的维护和停送电工作.3>每日跟班干部对责任区内的传感器定时观察,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4>对责任区域内的监控设备不能随意更改和移动,对确实要调整的设备及时联系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控工及时处理.5>机运队停电必须将停电地点、时间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6>意外停电时对安全监控加强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将处理结果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八>各区队负责本队辖区内监控缆线延伸、回撤,传感器的挂设、使用及日常维护.1.采掘区队1>采掘区队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电缆悬挂、设备迁移及日常除尘工作.2〔采掘区队每日跟班领导负责本班内安全监控设备规范使用及保护工作.3>采掘区队在移动监测设备时,必须安排具有一定电工基础及安全监控常识的专人操作,杜绝传感器在移动过程中受到碰撞,造成传感器非正常报警及设备损坏.4>采掘区队安排专人负责对监测传感器观察,出现异常及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5>采掘工作面监控线路不够或回收时,当班班长应及时通知跟班电工,由跟班电工及时加线或回收.严禁区队私自对监控线路和设备进行处理.6>采掘工作面工程完成或采面回采完毕时,由申请部门<单位>进行回收,并交由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控员进行验收.严禁区队私自对监控线路和设备进行处理.2.各使用单位做好监控设备的防护工作.确保监控设备及监测线路的完好性.3.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传感器进行悬挂,发现传感器未按规定悬挂,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4.各使用单位在放炮前必须由当班班长或专人将传感器移至安全区域,避免传感器受碰撞产生非正常报警.5.各单位在冲洗巷道、电缆时,必须做好监控设备及监控线路的防水工作.由于洒水造成监控设备损坏或非正常报警的给予相应处罚.6.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考核办法.生产指挥中心定期进行考试,对不及格单位进行考核.三、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相应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井下监测监控网络的维护和管理1、井下监测监控网络由矿生产指挥中心全程监控管理,井下各单位应全力配合.凡属井下相关单位责任区域之内,使用单位对该区域内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和线路应规范使用和正确维护.由于非正常使用造成监控设备故障,对使用单位要追究责任.2、矿调度员对瓦斯、一氧化碳、风机开停、瓦斯闭锁等报警信息和异常值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处理记录.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当班电工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问题原因,由安全监控员记录.3、各施工单位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编制不合格的不予审批.4、采掘工程开工之前,具备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条件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并提交给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控人员按照安装申请要求和相关规定协助、指导施工单位安装,运行正常2天之后及时移交施工单位使用和维护.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必须断电电源的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监测工在场监护.机电硐室及皮带等设备安装的各类传感器也按以上要求执行.5、井下监控设备应保持24小时不间断供电,因此从中央变电所建立出一条安全监控专用供电线路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各分站备用电源的设计供电时间为大于2小时,当井下供电区域停电达到2小时以上时,及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矿生产指挥中心应及时与监控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按程序停止井下分站,待供电正常后再给予恢复.≤30cm ≥20cm6、各工作面传感器及电缆<井下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矿用阻燃光缆连接,严禁与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等安全监控设备由使用单位安装完毕,经验收通过后,由设备所在地点的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7、安全监控系统和断电控制系统未安装或未验收合格,工作面严禁开工.8、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拆除和改线时,必须有安全监控员在场监护.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同意,报告生产指挥中心及机电管理部门,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9、炮掘工作面爆破前,掘进班组长将甲烷传感器撤至安全距离,防止爆破时崩坏设备;爆破后,班组长应及时将传感器移到规定地点〕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距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 〔.施工单位因喷浆、放炮、洒水等原因破坏线路和设备造成失爆责任的由使用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10、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保持清洁,每班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测工,在8h 内将两种仪器调准.附:传感器悬挂标准传感器悬挂据顶不大于30厘米,距巷帮不小于20厘米,悬挂位置应选择巷道顶板完好、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11、各单位对使用范围内<机电设备管理及工作责任区>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保持监控设备干净整洁,及时汇报监控设备出现的异常传感器情况等,保持监控线缆的整洁和悬挂整齐,及时移设监控设备和盘挂监控线缆,移设符合标准,盘挂整齐.12、凡在各单位使用范围出现监控设备保护不周损坏、丢失,造成矿井监控网络信号不正常、监控设备及线路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材料费用,矿井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修复调试,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同时追究该单位管理责任,并查明原因、落实到人,予以处罚.13、为进一步规范和协调管理,对监控管理人员给予以下权力:<1>有权依据本管理办法对相关使用单位安排和布置工作.<2>有权对查出的问题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和要求立即整改.<3>有权提出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责任者做出处罚.<4>有权制止破坏或对监控设备有安全威胁的行为.<5>有权在监控设备不能按要求使用及正常维护时停止作业地点的工作.14、负责全面管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矿井监控网络的巡检和维修工作,具体包括:主监控装备及时移设<分站、备用电源.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检,传感器的标校维护、井下监控网络故障处理、指导井下局部监控网络的搬家以及安全监控装备帐、卡、牌、板记录等业务.15、监控管理人员必须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井下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1次,并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每月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调校1次.未定期进行调校和断电测试予以处罚.16、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按时检查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二>地面中心站及网络终端的管理1、地面中心站及网络由矿生产指挥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各终端设备和线路由使用单位进行正常使用及规范维护.2、矿井监控网络使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信息能够实现网络传输,生产指挥中心有责任不断对网络进行优化管理,并提出科学管理方案,使监控网络能够在矿井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矿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相关报表的报送和存档保管业务,并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中安全生产监控项目的技术业务工作,同时对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负管理责任和专业技术责任.4、监控系统网络终端程序由生产指挥中心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安装和配置,各单位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改动.5、矿生产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地面中心站及生产指挥中心监控室不得随意停电,供电按照矿一级供电地点对待,遇特殊情况必须停电2小时以上时,机电部门必须及时通知生产指挥中心,由调度员与监控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按程序关闭主控室设备.对于突发的停电,如在2小时内不能够恢复,调度员必须及时通知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6、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员应对监控网络所反映的井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按程序汇报.7、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监控网络工作不正常时必须及时汇报解决.遇到状态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同井下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同时做好监控运行记录,并通知监控管理人员解决处理问题.8、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报矿长、总工、生产指挥中心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审阅.9、地面中心站和生产指挥中心监控室为矿井监控网络的中心,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需要进入时必须经过管理机构特许.四、井下气体超限报警处理制度1.监控员必须认真观测每班的安全监控传输信息,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2.集中精力时刻守在监控主机旁,严禁做其它无关事务.3.记清瓦斯报警情况,立即传达各种命令,准确填写记录.4.当传感器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通防队值班人员、井下瓦斯检查员及工作面当班带班人员.5.瓦斯检查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后立即向生产指挥中心及通防队值班人员汇报.6.根据工作面气体超限的具体情况,调度员指派当班带班领导配合瓦检员进行处理,并报矿值班领导.7.当井下各地点气体超限报警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人员撤离时,立即组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向矿总值班领导汇报,进一步采取处理措施;待工作面气体恢复正常后,方可指挥人员恢复作业.8.本规定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五、断电器的复电管理制度当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达到断电值时,井下断电器自动切断工作面区域的电源.为了安全、正确地给断电区复电,特制定以下制度:1.当瓦斯超限时,达到断电浓度<如 1.5%>时,断电器会自动切断电源.调度员要及通知瓦检员检查该区域瓦斯,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值以下时,方可由该采区电工复电,不可违规擅自复电.2.当断电器在误动作情况下断电,影响采区生产时必须由调度员及时通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检查维修监测监控设备完好情况.3.为避免断电器的误动作,工作面区域的传感器安设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由安全员及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检查,严禁随意挪动.4.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员、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传感器位置,一旦发现位置不符合规程要求,立即责令现场跟班干部或班组长更正,否则工作面不准作业.5.采掘工作面跟班干部或班组长,一旦发现工作面停电,立即指派当班电工对工作面附近传感器进行认真检查.6.一旦发现传感器报警,跟班干部或班组长立即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立即通知瓦检员对其气体检查.7.瓦检员检查后确定气体正常,传感器仍处于报警状况,矿调度员立即通知安全监测系统人员下井进行维修,维修好后再通知采掘工作面跟班干部或班组长,立即安排本班电工复电.8.本区域专职瓦检员对复电全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严禁工作人员强行复电或私自甩开断电器.六、设备的维修、储存、发放管理制度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给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监控设备,并负责各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回收等工作.2.各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3.损坏的设备由监控管理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若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进行赔偿,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4.新进的设备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存放在库房内,进行统一管理;暂不使用的装置,必须妥善维护保管,防止日晒、雨淋、锈蚀和拆套,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5.新投入或新安装的设备由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发放设备使用台账,实行区域式管理<各使用单位负责各自的监控设备>,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6.装置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陈旧设备;2>通过修理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时;3>严重失爆,而不能修复的;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7.各单位人员应爱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其充分发挥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作用.七、中心机房管理制度1.调度安全监控中心机房是矿井安全监控主要设备集中控制中心,监控技术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打扫,保持室内清洁.2.安全监控技术人员要对机房设备全面了解,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主机数据和程序要定期进行备份.3.及时打印各项安全监控数据报表,并不断完善动态系统图.4.安全监控中心机房除相关监控技术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违者进行罚款.5.安全监控技术人员要对主机实时监控,主机出现问题后要立即切换备机工作,保证监控系统正常监控.6.安全监控技术人员要及时对杀毒软件进行更新,防止病毒侵袭,中心机房不得上网或玩游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7.安全监控技术人员要不断学习监控软件知识,全面掌握安全监控的技术及硬件设备的功能.八、局域网、计算机管理制度1.矿井局域网络由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管理、维护.2.出现问题、故障或发现病毒,及时通知网络维护员.由网络维护员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记录.3.网络客户如果确实要进行如上操作,可向网络维护员说明,获得同意后方可操作.4.严禁在计算机有毒未杀的情况下发送电子邮件和拷贝文件到其它。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5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是指对单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掌握潜在的安全风险,保障单位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设置相应的设备和系统,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与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安全工作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第七条设立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为委员,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和修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制度。
(二)组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选购、设置和改造,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可靠。
(三)组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日常运维和维修,保持其正常运行。
(四)组织开展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测试和检查,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及时反馈和处理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隐患。
(六)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二)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测试和检查。
(三)及时处理和报告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现的异常情况。
(四)协助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如信息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具体职责如下:(一)配合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二)配合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选购、设置和改造。
(三)协助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和系统要求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应具备功能齐全、准确可靠、操作方便、数据存储完整等特点,能够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和监控。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5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和AQ1029-____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____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____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五.一周内不少于____次对井下各传感器用便携仪进行标校,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安全监测监控值班人员。
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调试完毕。
六、定期检验监测监控设备是否具有风电闭锁和甲烷断电功能。
特别是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的测试,每____天必须测试一次。
使用标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模拟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进行测试报警、断电、复电超值、断电范围、馈电状态。
同时检查断电后是否自动恢复送电。
瓦斯超限断电,严禁开关自动送电。
七.安全监控设备(包括分站)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监测设备,每七天必须调校一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维护和收发,并做好有关记录。
八.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铭牌的防爆标志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是本安型或隔爆兼本安型或其他防爆复合型。
输入输出信号是否是本质安全型。
九.分站电源应按照防爆合格证的要求配接关联设备(传感器、断电器、开停等),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负荷侧。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所有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管理,包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设计、安装、使用、维护、检查、评估和应急管理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与设计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规划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企业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与使用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当由具有资质的运维单位进行,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与检查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查制度,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应急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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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新有限责任司沙吉海煤矿管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从而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根据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一、设立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
(二八主要职责:1、负责传达党和国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项方针、政策、指令以及决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本矿“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的审批工作。
4、建立健全各种仪器、仪表管理台帐和牌板,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检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 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5、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实施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工作,对所查隐患落实专人负责处理。
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监控管理职责及业务划分(一)矿长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管理工作。
(三)生产指挥中心1. 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2. 负责安全监控主机(包括监控主机和上传主机的软硬件)、环网交换机、分站、传感器、监测缆线及控制设备的安装、回收、故障处理、检修、维护、巡检等工作。
3. 负责安全监控装置的定期调试、校正工作,确保设备数据准确、断电可靠。
4. 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5. 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台帐、内业资料填写、整理、保管工作。
6. 负责安全监控布置图、断电控制图、动态系统图的绘制、修改、打印、保存、报送等工作。
7. 负责安全监控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和保存。
每3个月备份一次,保存至少2年。
8. 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工作。
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上级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
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9. 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标校、测试、测点变更、有计划停风等信息的上报工作。
10. 负责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汇报工作。
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故障等异常信息时,应立即核实原因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向本单位相关人员发送报警信息,按规定程序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矿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及时安排处理或启动应急预案。
矿生产指挥中心应跟踪处理结果并记录备案。
11. 值班过程中发现安全监控系统软件或网络通讯故障,及时进行处理。
12. 负责安全监控各类信息的收集、记录、存档工作,并及时将报警及故障原因录入监控联网系统。
需填写的记录包括:监控值班运行日志、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处理记录、监控系统测点变更记录、主扇局扇停风及其切换记录。
13. 每周总结分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及运行情况,经通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后报公司总工办。
14. 负责矿内局域网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网络出现的问题,确保矿内安全监控网络通畅。
15 .指导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并参与采掘作业规程审核。
16 .负责下一年度安全监控专项资金的编制、审核及上报工作。
内容包括:当前监控设备使用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图(标注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监控设备台帐、下年矿井生产接续情况、下年监控设备购置计划(四)安全环保部1. 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1)安全员每班负责各采掘工作面甲烷、风筒传感器的悬挂标准进行监督。
2)安全员每班负责对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的人员,设备的悬挂情况进行监督。
3 )安全环保部负责每日安排安全员对各单位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使用的单位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
2. 负责组织对安全监控系统报警信息进行追查处理,形成事故报告。
(五)机电设备管理部1、机电设备管理部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安全监控断电的要求提供断电范围、条件以及供电布置图。
2、在作业规程中合理设计供电布置图并进行优化,为甲烷断电提供便利条件。
(六)通防队1、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的分析,参与报警事故追查、处理。
2、每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协助各采掘工作面迎头工作人员对甲烷、风筒传感器进行悬挂,要求悬挂必须符合标准。
3、通防队每班负责安排瓦检员对矿各个地点的传感器进行巡检并对瓦斯传感器的误差率进行检查并记录《光干式瓦斯检查仪和甲烷传感器对照表》,如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值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
4、通防队井下跟班人员,对井下各地点传感器检查到位,保证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相符。
5、瓦检员负责每日配合安全监测工对瓦斯传感器值的核对工作,防止监测设备非正常报警。
6、当班瓦检员必须对各工作地点的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气体异常、传感器显示值异常或传感器“黑屏”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7、负责便携式仪器配备及设置矿领导、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工)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矿井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应装备瓦斯报警矿灯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安监(检)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其他需要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现场管理需要确定。
1 )便携式检测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
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监测仪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
2)做好便携式检测仪标校,并建立台账。
(七)机运队1)对所在区域内的监控传感器和线路进行日常的除尘及防淋水工作。
2)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监控设备所用开关的维护和停送电工作。
3 )每日跟班干部对责任区内的传感器定时观察,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4)对责任区域内的监控设备不能随意更改和移动,对确实要调整的设备及时联系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控工及时处理。
5)机运队停电必须将停电地点、时间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6)意外停电时对安全监控加强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将处理结果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八)各区队负责本队辖区内监控缆线延伸、回撤,传感器的挂设、使用及日常维护。
1•采掘区队1)采掘区队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电缆悬挂、设备迁移及日常除尘工作。
2)采掘区队每日跟班领导负责本班内安全监控设备规范使用及保护工作。
3)采掘区队在移动监测设备时,必须安排具有一定电工基础及安全监控常识的专人操作,杜绝传感器在移动过程中受到碰撞,造成传感器非正常报警及设备损坏。
4)采掘区队安排专人负责对监测传感器观察,出现异常及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
5)采掘工作面监控线路不够或回收时,当班班长应及时通知跟班电工,由跟班电工及时加线或回收。
严禁区队私自对监控线路和设备进行处理。
6)采掘工作面工程完成或采面回采完毕时,由申请部门(单位)进行回收,并交由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控员进行验收。
严禁区队私自对监控线路和设备进行处理。
2. 各使用单位做好监控设备的防护工作。
确保监控设备及监测线路的完好性。
3. 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传感器进行悬挂,发现传感器未按规定悬挂,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4. 各使用单位在放炮前必须由当班班长或专人将传感器移至安全区域,避免传感器受碰撞产生非正常报警。
5. 各单位在冲洗巷道、电缆时,必须做好监控设备及监控线路的防水工作。
由于洒水造成监控设备损坏或非正常报警的给予相应处罚。
6. 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考核办法。
生产指挥中心定期进行考试,对不及格单位进行考核。
三、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相应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一)井下监测监控网络的维护和管理1、井下监测监控网络由矿生产指挥中心全程监控管理,井下各单位应全力配合。
凡属井下相关单位责任区域之内,使用单位对该区域内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和线路应规范使用和正确维护。
由于非正常使用造成监控设备故障,对使用单位要追究责任。
2、矿调度员对瓦斯、一氧化碳、风机开停、瓦斯闭锁等报警信息和异常值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处理记录。
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当班电工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问题原因,由安全监控员记录。
3、各施工单位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编制不合格的不予审批。
4、采掘工程开工之前,具备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条件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并提交给生产指挥中心。
安全监控人员按照安装申请要求和相关规定协助、指导施工单位安装,运行正常2天之后及时移交施工单位使用和维护。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必须断电电源的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监测工在场监护。
机电硐室及皮带等设备安装的各类传感器也按以上要求执行。
5、井下监控设备应保持24小时不间断供电,因此从中央变电所建立出一条安全监控专用供电线路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
各分站备用电源的设计供电时间为大于2小时,当井下供电区域停电达到 2 小时以上时,及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矿生产指挥中心应及时与监控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按程序停止井下分站,待供电正常后再给予恢复。
6、各工作面传感器及电缆(井下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矿用阻燃光缆连接,严禁与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等安全监控设备由使用单位安装完毕,经验收通过后,由设备所在地点的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
7、安全监控系统和断电控制系统未安装或未验收合格,工作面严禁开工。
8、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拆除和改线时,必须有安全监控员在场监护。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同意,报告生产指挥中心及机电管理部门,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9、炮掘工作面爆破前,掘进班组长将甲烷传感器撤至安全距离,防止爆破时崩坏设备;爆破后,班组长应及时将传感器移到规定地点(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距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
施工单位因喷浆、放炮、洒水等原因破坏线路和设备造成失爆责任的由使用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10、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保持清洁,每班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测工,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附:传感器悬挂标准传感器悬挂据顶不大于30厘米,距巷帮不小于20厘米,悬挂位置应选择巷道顶板完好、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