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安吉县基准地价的通知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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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吉县基准地价的通知 2010.2.10

来源:时间:2010年2月9日20:23:05 责任剪辑:浏览人数:16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安吉县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已经省专家组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函…2010‟3号文件批准、2009年8月6日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为2009年8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开发配套费用。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

表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表2 商业底层店铺楼面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3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二、安吉县基准地价表

表4 安吉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5 安吉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安吉县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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