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土地勘界测绘工作技术规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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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勘界测绘工作技术规范
为加强湖北**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管理,实现建设项目用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厅发[1999]11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测绘工作技术规范。
本土地勘界测绘工作技术规范系指对经济开发区土地征用、储备、划拨、处置和有偿使用等方式提供用地的各类建设项目,实地划分土地使用范围、确定土地权属、测定界桩位置、标定用地界线、埋设权属界碑(桩)、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进行面积量算汇总等供湖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有限公司规划、报批、征收、储备、处置的土地勘测技术工作规范。
现制定本测绘工作技术规范:
一、界碑(桩)的类型与规格
界碑(桩)是边界的永久性标志,由界碑和底座组成。界碑用青石凿制成型;底座在现场用混凝土浇灌,以保证界碑(桩)和底座结合为一整体。界碑(桩)类型分为:界碑双面大型、界桩双面小型两种类型。
界碑规格为1000㎜×320㎜×120㎜,界桩规格1000㎜×100㎜×100㎜。
二、界碑(桩)的书写与编号
(一)界碑(桩)的刻写
界碑(桩)的正面,自上而下书写“县人民政府立”、“2012年”;界碑反面书写“界”“HD*号”,界桩反面书写“界”“hd *号”;以上刻写字样均应在由顶端向下45厘米之内。顶端在对角线的交点刻一直径0.5厘米的圆孔。
界碑(桩)正面文字为“界”和编号。“界”字为底凹字凸,界碑中“界”字大小为1 8厘米(含方框),界桩中“界”字大小为8厘米(含方框)。界碑(桩)编号阴刻为横排一行,字体高度为5厘米。界碑(桩)背面文字均为阴刻“县人民政府立”与“2012年”,其中界碑字体为6厘米,界桩字体为4厘米。
(二)界碑(桩)编号
界碑(桩)编号的方法:用阿拉伯数字1、2、3……步长值为1的序列方式进行编号。端点界碑(桩)的编号以先勘定的一条边界线的编号为准。
在已立界桩之间插竖的新桩,其编号是在上一个原有界桩号后括注数字序号,例如:7(1),7(2),11(1)等。
具体编号顺序如下:
1、***片区:从指挥部向东、向北转向南、向西最后合拢;
2、***片区:从***公司北端向东、向北转向南、向西最后合拢;
3、***片区北面:从巴***公路西、***南端向北、向西转向南、向东最后合拢;
4、***片区南面:从***后沿北端向西、向南转向东最后合拢。
(三)界碑(桩)上书写的文字、数字,其字体、大小应当一致,字的笔划的划刻深度不浅于0.5厘米,并涂以红漆。
三、界碑(桩)位置的选定和埋设
(一)界碑(桩)位置的选定
界碑(桩)的位置一般应选在实地地貌不易辨别的边界线转折处与边界线相交处,山口、鞍部和平缓的山顶处,界河、界路等线状地物的起止处。其埋设地点应选在明显、地基稳定并有利于界碑(桩)保护的地方。
(二)界碑(桩)类型的选择
边界重要地点、实地地貌不易辨别的边界线转折处与边界线相交处,山口、鞍部和平缓的山顶处,界河、界路等线状地物的起止处竖立界碑;在交通不便而地形又明确的地点一般竖立界桩。
(三)界碑(桩)的埋设
根据实际地形界址点逐一确定安装点,埋设深度一般为0.5-0.55米,应以实地地基情况埋设牢固为原则。
安装埋设界碑(桩)前,将安装位置周边杂草清除干净,坑底(坑底土层松软时应填沙石)捣固、夯实,然后再现场浇灌
C15混凝土垫层10厘米厚固定底座并将界碑(桩)灌铸一体,防止界碑界桩周边长杂草,在其周边浇筑6 0厘米×6 0厘米C15混凝土坪。
(四)界碑(桩)的密度
界碑(桩)树立的密度,以能控制边界线的基本走向为原则,尽量少树,视边界线地形情况实地确定,直线段不超过50米要设置界址点。
四、界碑(桩)登记表的填写
(一)界碑(桩)登记表的内容主要包括:界碑(桩)号、界碑(桩)类型、坐标、高程、界碑(桩)位置说明、界碑(桩)位置略图、界碑(桩)、参照方位物、照片号、相关位置、相邻界碑(桩)间距等栏目(界碑(桩)登记表附后)。
(二)界碑(桩)位置略图,略图上应标出界碑(桩)点、界碑(桩)方位物、边界线和指北方向,并配以统一编号的实地照片。
(三)参照方位物一般不少于三个,应选择明显、固定、离界碑(桩)较近的地物。界碑(桩)至方位物的平距,要实地量测并在界碑(桩)位置略图上标记。
五、界桩坐标与高程的测定
界碑(桩)点与高程应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测定。界碑(桩)坐标、高程应实地测定,不可在图上量取(现有成果资料属于1954北京坐标系,坐标系问题,待资料汇总时统一处理)。
六、边界线调绘
边界线用0.3毫米红色实线不间断表示(边界线可以压盖任何地物),界碑(桩)点符号用直径1毫米红色小圆圈表示,界桩编号用红色注记。
七、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
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是对边界线全线实地走向进行描述,以便于界线的实地确认,配合并补充边界线地形图及照片等资料。其内容一般应包括边界线起止点、界碑(桩)点的位置、坐标、高程,所在地名称,界碑(桩)间距离等。边界线实际走向的描述,特别是走向与实际地形发生变换处不要遗漏。文字说明以明确描述边界线实际走向为原则。要求简明清楚,采用通用的名词术语,地名准确,并与边界线地形图一致。
八、整理测绘成果
界址测量与埋置界碑(桩)结束后,迅速整理相关图件。勘测定界图上表示内容按照《勘测定界图例》规定执行,主要有:界址点、界址线、权属界限、行政界限、地上物、地类界限、地类符号,重要的地物,以图幅为单位,图上标注各权属单位的地类面积,加注宗地面积和地类分类面积。
根据最终测绘成果,编绘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图、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文件。
野外勘界测绘工作结束后,野外工作组应对所作成果成图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由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