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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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及流程
一、审批范围:
新开展的手术,病情复杂、高风险的危重病人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术,截肢,非计划再次手术等。
二、审批程序及内容:
(一)在全科充分讨论、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科室填写大手术报告。
(二)把有关病情、相关检查、拟定的手术方案、手术者等填写清楚。
(三)科室行政主任初步审批,填写科室讨论意见并签名。(原则上是科室行政正主任,若因特殊情况不在,科室行政副主任代替,医务处备案。)
(四)由主刀医师与患者家属(受委托人)亲自谈话,履行告知义务,把手术中、手术后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及手术风险等,告知患者或家属,得到患者或家属的充分理解并签字。
(五)各项目填写完整后,医务人员、患者或家属持大手术审批报告交到医务处。(六)医务处工作人员需审阅大手术报告中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了解手术者的资格、科室讨论情况、患者或家属对手术风险及有些特殊材料的费用、术后疗效的了解及术前准备情况等,科室对以上工作进行核查并与患方谈话。
(七)大手术报告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医务处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手术可以正常进行,否则不能手术。大手术报告随病历一起归档。
(八)大手术报告需提前一天送交医务处(急诊除外)。
附件:大手术报告审批流程
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规定及流程
为进一步促进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做好对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管理和评价,严格控制非计划再次手术的发生率,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评价标准,制定我院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规定。
一、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需进行计划外再次手术,包括医源性因素,即手术或特殊诊治操作造成严重并发症必须施行再次手术;以及非医源性因素,即由于患者病情发展或出现严重术后并发症而需要进行再次手术。
二、非计划再次手术由科主任或科副主任组织全科讨论,必要时进行全院会诊,讨论的内容包括病情评估、手术风险评估、手术方案、术后处置预案,记录内容暂放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
三、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必须主动书面上报医务处。择期手术术前24小时上报医务处,报告的内容包括病情摘要、第一次手术情况(手术名称、手术时间、麻醉方式、手术医师等),再次手术的原因和目的、再次手术准备情况(包括术前准备采取的措施,术中及术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置预案等),由科室主任或科副主任签字确认;急诊手术术前电话报告医务处或医疗总值班,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再次报告医务处。
四、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应严格执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原则上由高于第一次主刀医师级别的医师主刀,第一次主刀医师协助手术。
五、手术科室应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因沟通不及时或不充分而出现的纠纷。
六、医务处对非计划再次手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测,每季度进行质量点评,针对出现的问题发布医疗风险预警,提醒临床科室,保证医疗安全。
七、对非计划再次手术瞒报的科室,扣除当月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考核分(每例扣8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欠费、补偿费等)由科室及当事医师承担。
附件:非计划再次手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