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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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指南

《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指南一、基本要求(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是正确核算和反映建造合同损益的关键。

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建造合同有其多样性,通常,建造一项资产要签订一个合同,有时,建造数项资产只签订一个合同,或者为建造一项资产或数项资产而同时签订一组合同。

在上述情况下,对同一企业来讲,确定不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会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

例如,某建造承包商同时签订了一组建造合同,在执行合同中,有的可能盈利,有的可能亏损,如果将该组合同单独分别核算或合并在一起核算,就会产生不同的损益。

因此,为了正确核算建造合同的损益,防止人为操纵利润,本准则对此专门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量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或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企业应按本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和合并的原则,正确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在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一项建造合同而言,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回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一、合同双方。

甲方:(这里写甲方的具体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乙方:(同样写上乙方的具体信息)咱们甲乙双方就像两个小伙伴,要一起在这个建造的大项目里合作啦。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具体的工程名称]这个工程名称就像是这个项目的小绰号,咱们可都得记好它呢。

2. 工程地点:[详细的工程地点]这地方就是咱们施展建造魔法的地方啦。

3. 工程内容:(详细描述建造的内容,比如是盖房子就说清楚盖几层、什么结构、有哪些特殊的设计要求等)这工程内容就像是一份超级详细的菜谱,咱们得按照这个来做菜,也就是建造。

三、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具体日期]这就像是咱们出发的号角声响起的时候,从这一天起,咱们就要热热闹闹地开始干活啦。

2. 竣工日期:[具体日期]这个日期就像咱们要跑到的终点线,得朝着这个目标使劲儿呢。

如果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因素,比如说老天爷突然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雨,或者是突然有一些政策上的变化,导致工期要变,那咱们可得好好商量商量。

这就像咱们两个小伙伴在外面玩,突然遇到了点小意外,得一起想办法解决。

四、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标准:[具体的质量标准,比如符合国家某某建筑标准之类的]这质量标准就是咱们的底线,就像咱们做蛋糕,得保证这个蛋糕做出来是能吃的,而且还得好吃。

如果工程质量不达标,那就像做出来一个歪歪扭扭还不好吃的蛋糕,这可不行哦。

2. 乙方必须按照这个质量标准来施工,要是发现有什么问题,甲方可是有权利要求乙方改正的。

这就像你在画画,要是画错了一笔,旁边看你画画的小伙伴肯定会提醒你呀。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具体的金额]这可是咱们这个大工程的“钱袋子”大小呢。

这个钱数可是经过咱们双方好好商量出来的,要让大家都觉得公平合理。

2. 支付方式:- 预付款:甲方会在[具体日期]给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这就像是给乙方的一个小鼓励,让乙方可以先去准备材料、召集工人。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3.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 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记人本账户的借方,按应确 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 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4.设置“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 预计损失。 企业按建造合同准则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 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 业务成本”科目。
1814400
6480000 720000

6480000 720000
完工进度
25%
72%
100%
注 03年的完工进度=1600000÷6400000=25%, 04年的完工进度=4665600÷64800002=72%
(二)计量确认各年的收人、费用和毛利 各年计量和确认的收人和费用如下表所示:
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不易 直接归属于合同成本核算对象而应分配计人有 关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是企业 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 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虽然也构成 了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但是间接费用在发生 时一般不易直接归属于受益对象,因此,间接 费用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 分摊计人合同成本。 不计入合同成本的各项费用,即应当计人 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人 当期损益。
年份
项目
2003
2004
2005
至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 1600000 4665600 6480000 本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 4800000 1814400 本 已结算工程价款 实际收到价款 -
1440000 3840000 1920000 1200000 2800000 3200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15号”)是我国财会领域的一项重要准则,主要涉及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

该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企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以下将对准则15号进行详细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内容和应用。

首先,准则15号明确了建造合同的定义和界定。

根据准则的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企业与业主之间约定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向业主交付已经建造或正在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等固定资产的合同。

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建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价格、时间进度、质量标准等。

其次,准则15号规定了建造合同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建造合同的特点,准则明确规定了建造合同的履约与兑付、工程结算及重大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中,履约与兑付阶段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和货币流入流出情况,确认收入并计提相关成本;工程结算阶段主要是根据实际工程完成情况,确认收入和成本,结转业务利润或亏损;重大变更阶段主要是根据变更内容和合同约定,调整相应的收入和成本。

再次,准则15号对建造合同中的风险和损益分配进行了明确规定。

依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建造合同中所承担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准则要求企业根据风险的不同,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准备金的计提。

在建造合同中涉及到的损益分配方面,准则强调了在合同价款中确认风险相关收入或费用,并明确了利润计算和成本核算的具体要求。

最后,准则15号还对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报告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按照准则的要求,编制建造合同履约和工程结算的会计基础和报表。

其中,履约阶段的会计基础主要是现金基础或权责发生基础;工程结算阶段的会计基础主要是权责发生基础或完工百分比法。

此外,准则还规定了有关会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披露要求,以满足相关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规范,不仅对建造合同的定义、阶段性处理、风险和损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还对相关的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建造过程中的权益及义务,特订立本建造合同协议。

一、合同协议前言本合同协议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建造项目中的会计处理方式,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并明确合同金额、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事项。

二、合同主体部分(一)合同金额1. 本建造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

3. 如有合同金额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二)工期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建造工程。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合理调整工期。

(三)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建造工程款。

2. 具体支付方式、期限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保证1. 乙方应保证建造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会计准则应用(一)收入确认1. 乙方应按照《会计准则第15号》相关规定,确认建造合同收入。

2. 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二)成本计量1. 乙方应合理计量建造工程成本,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2. 建造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三)进度结算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并结算。

2. 乙方应按照《会计准则第15号》规定,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确认并计入收入。

四、风险分担(一)风险分配原则1. 甲乙双方应按照风险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建造过程中的风险。

2. 风险分配原则应考虑风险的可预测性、可控性及风险损失承担能力等因素。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是指中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主要涉及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

以下是该准则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该准则适用于承包商或者业主根据建造合同约定,进行建筑工程、固定资产或者其他相似项目的建造、改造或者拆除工程等建造活动。

2. 合同分类:根据风险、收益和控制的转移情况,建造合同分为两种类型:确定性的建造合同和集体决策合同。

确定性的建造合同指合同中承包商对于工程内的风险和收益负全部责任的合同,集体决策合同指业主与承包商共同承担工程风险和收益的合同。

3. 合同的确认: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商可以确认建造合同的存在:合同已经形成,合同各方对于相关权益具有明确的权力和义务,并且预计可收到合同金额。

业主应当确认与建造合同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收入等。

4. 合同计量:建造合同应根据合同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收入或成本计量方法。

确定性的建造合同可以采用百分比完成法、完成合同法等方法,集体决策合同可以采用权益法进行计量。

5. 合同收入: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合同收入可以通过百分比计量或者按照履约进度计量。

百分比计量是指根据完工进度确定已经完成的工作量,以此计算合同收入。

按照履约进度计量是指根据实际履约进展情况,按比例计算合同已经完成的收入。

6. 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直接合同成本和间接合同成本。

直接合同成本是指直接与合同相关的成本,包括人工、物料、设备等。

间接合同成本是指与合同相关的间接成本,如折旧、利息、管理费用等。

7. 合同变更:如果合同发生变更,承包商应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确定是否确认为合同的一部分,并调整合同的收入和成本。

一般情况下,合同金额的增减会影响合同收入的计量。

8. 合同履约担保:合同履约担保是指在建造合同中,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担保措施。

承包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风险情况确认合同履约担保的会计处理。

建筑业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筑业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筑业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建筑业建造合同会计处理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旨在规范建筑业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摊销和披露。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建筑业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三条建造合同是指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一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安装、修理、改建等服务的合同。

第二章确认与计量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将合同收入和成本分别确认为收入和费用。

第五条合同收入包括:(一)合同对价;(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三)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收入。

第六条合同成本包括:(一)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二)间接成本,包括企业管理费、施工管理费等;(三)合同成本中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成本。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一)完成合同法:在合同完成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二)百分比法:按照合同进度,合理估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确认相应的合同收入和成本;(三)成本回收法:在合同收入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收入,待合同收入能够可靠估计时,再进行调整。

第八条企业应当在合同收入和成本确认过程中,充分考虑合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客户违约等。

第三章摊销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摊销合同预计总成本。

第十条合同摊销成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披露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以下与建造合同相关的信息:(一)合同总金额、已确认收入、未确认收入;(二)合同成本、已确认成本、未确认成本;(三)合同风险及应对措施;(四)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五)其他与建造合同相关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准则解释权归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那么——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准那么15号”〕是中国会计准那么委员会〔以下简称“准委会”〕于20__年12月发布的一项准那么,旨在标准企业在建造合同中的会计处理。

一、准那么适用范围准那么适用于签订建造合同的企业。

建造合同是指企业承诺为别人建造或改造固定资产,并按约定收取对价的合同。

二、建造合同确实认企业在签订建造合同时,应当确认合同是否符合准那么15号的定义和要求。

合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企业应当确认建造合同:〔一〕具有合同文件;〔二〕明确了合同方的权利义务,并具备履行的才能;〔三〕合同的对价金额可以可靠计量;〔四〕合同的履行触发了新的或修改了现有的资产和负债;〔五〕合同的履行期望能产生可计量的经济利益。

三、建造合同的计量基准在确认建造合同后,企业应当根据准那么15号规定的计量基准对合同的资产和负债进展计量。

1.计量基准一:按照收入计入法进展计量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可以按照收入计入法计量建造合同的资产和负债。

详细到建造合同的每个阶段,企业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工程本钱、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进度等信息来计量合同收入。

2.计量基准二:按照完成百分比法进展计量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也可以按照完成百分比法计量建造合同的资产和负债。

完成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与总工作量的比例来确定已经获得的收入和已发生的本钱。

四、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展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1.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当企业可以可靠地测定建造合同的收入时,应当确认合同收入。

详细确实认方法可以采用“收入实现法”或“收入确认法”。

2.建造合同的本钱确认企业应当根据准那么15号的要求披露建造合同的本钱。

本钱包括直接本钱和间接本钱,以及工程准备费和利润。

3.建造合同的同业竞争在建造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假如企业与同业竞争对手存在差异,应当根据准那么15号的要求考虑这些因素对合同的会计处理产生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中国财政部于2024年4月发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为企业会计提供了关于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解释。

新准则的发布旨在统一企业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

新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明确,将建造合同定义为一个实体向另一个实体提供建造服务,并且具有如下特点:合同涉及为特定顾客设计、制造或建造资产;合同所涉及的资产是独立于企业自用资产的;合同的完成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周期。

根据建造合同的性质和特点,新准则将建造合同分为两类:按工程实物计量收入和按完成程度计量收入。

按工程实物计量收入的建造合同是指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将与合同有关的实物交付给顾客,并根据实物的交付情况确认收入。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在合同交付实物的日期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收入。

按完成程度计量收入的建造合同是指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不断地进行施工、加工,并在各个阶段下发票给顾客,根据合同完成的程度确认收入。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按照完成百分比法来计量收入,即根据已完成的工程进度占合同总工程量的比例来确认收入。

此外,企业还应当根据各个阶段下发票的情况,进行预收账款的确认和调整。

新准则还明确了企业应当如何处理建造合同中的风险和变更。

对于风险处理,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中对风险的约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于变更处理,企业应当根据建造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进行会计处理,即在变更后的合同金额中确认收入,并根据变更后的合同金额调整预收账款。

新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准确确认和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使企业能够按照统一的方法和标准处理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事项。

这有益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避免了因为不同企业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而引发的混乱。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是一项重要的规定,对于企业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202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202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部分,于2024年发布。

该准则主要针对企业在进行建造合同活动过程中的会计处理。

以下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其指南和讲解进行详细解读。

新准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在建造合同活动中的会计处理,确保相关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该准则适用于企业在建造合同活动中涉及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建造合同进行评估和分类的准则。

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建造合同活动的定义和范围。

建造合同是指企业与客户签订的,以由企业按照约定的规格、时间和价格进行建造或改建房屋、道路、桥梁、船舶等工程项目的合同。

在会计处理方面,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建造合同活动的性质和实质,采用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具体而言,新准则规定了两种建造合同活动的会计处理方法:百分比回报法和完成百分比法。

百分比回报法适用于那些在建造合同期间或合同完成后具有确定的、可计量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建造合同。

根据该方法,企业可以在建造合同活动期间预测和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并计算出相应的利润。

完成百分比法适用于那些在建造合同期间或合同完成后无法确定确切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建造合同。

根据该方法,企业将建造合同活动的完成程度作为计算收入和成本的基础,并预测和确认相应的利润。

除了会计处理方法外,新准则还包含了建造合同活动的一些其他会计处理事项,如合同价款的确认、变更和解决争议的会计处理等。

为了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新准则,专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指南和讲解》。

该指南对新准则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提供了实际案例来说明其应用。

同时,该指南还对新准则与其他相关准则的关系进行了说明,确保企业能够全面理解和正确处理与建造合同活动相关的会计事项。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的发布为企业在建造合同活动中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有详细的规定。

建造合同是指一方(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项或多项建造工程,并向另一方(业主)收取工程款的合同。

根据准则,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收入的计量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方式确定的。

一般而言,收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计量:在建造过程中的百分比完工法和完工百分比交付法。

- 在建造过程中的百分比完工法:根据建造工程已完成的百分比计量收入。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确定建成工程的完成度、计算已完成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并根据已完成工程的比例计算收入。

- 完工百分比交付法:根据建造工程已完成并交付的百分比计量收入。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确定建造工程已完成和已交付的比例,并根据已完成和已交付的比例计算收入。

2. 计提融资成本:根据建造合同的特点,承包商在建造过程中可能需要垫付一定的融资成本(如借款利息)。

准则要求,承包商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融资成本,在相应期间内计提融资成本,并将其纳入成本和费用。

3. 处理变更和索赔:如果在建造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或业主提出索赔,准则要求,承包商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变更和索赔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变更和索赔的会计处理包括确定变更和索赔的成本和收入,以及相应的成本和费用的计提。

4. 处理坏账和担保:如果业主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或发生违约,承包商可能需要处理坏账损失和担保责任。

准则要求,承包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坏账损失,并将担保责任纳入负债。

总之,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可比性。

承包商应按照准则的要求,合理、准确地处理建造合同的会计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为 客户建造一艘船舶,双方商定以建造该艘船舶的实际成本 为基础,合同总价款以实际成本加上实际成本的5%计取。 该项合同即是成本加成合同。
再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 为客户建造一座厂房,合同规定以建造该厂房的实际成本 为基础,另加500万元计取工程价款。该项合同也为成本 加成合同。
(二)建造合同成本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
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 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 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直 接费用包括四项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 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指可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即计入“工程 施工——合同成本”科目)。
(1)将发生的成本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将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 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差额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3)工程款结算,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 “工程结算”;
(4)完工之后,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 程结算”科目对冲。
二、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内容 (一)建造合同收入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 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两部分。
1.合同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 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 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 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 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 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些收入,只有在 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

【财会审计论文】《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

【财会审计论文】《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持有待售存货的收入是在卖方将该项目所有权上的重大风险和报酬转让给买方时予以确认。

这类销售通常是在存货被购买或生产后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相对建造工程而言,单项金额往往不是很大。

相反,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重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

为此,在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必须考虑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

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现行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暴露出存在的局限性。

为此有必要加以改进。

相对于现行做法,建造合同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改革。

二、关于建造合同的类型建造合同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种是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的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款的建造合同。

这两类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

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对建造合同作按上述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

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看,有几种不同的方式:(1)施工图预算造价方式。

即企业按施工图纸所提供的资料和计算出的工作量,依据预算定额和单位造价以及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造价;(2)对某些军需品(如船舰)采用按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利润确定造价的方式;(3)投标造价方式。

国际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国际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1.1 本准则规定了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建造业务的企业。

1.2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形式的建造合同,包括固定价格合同、成本加成合同、固定时间合同等。

1.3 本准则不适用于建筑产品的购买、销售和租赁业务。

第二章建造合同的识别和初始计量2.1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条款和实际情况,识别合同是否为建造合同。

2.2 建造合同的初始计量应按照合同成本预计总收益的方法进行。

2.3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和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的成本和收益。

第三章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3.1 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应当采用完成合同法或比例合同法。

3.2 完成合同法是指企业在合同完成时,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和合同总收益,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3.3 比例合同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完成的百分比,按照预计的总成本和总收益,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3.4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调整合同收入和费用。

第四章建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和实际情况,处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4.2 合同变更增加的收益,应当按照完成合同法或比例合同法确认。

4.3 合同解除导致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成本预计总收益的方法进行计量。

第五章建造合同的披露和列报5.1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

5.2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建造合同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现金流量的相关信息。

5.3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及时更新建造合同的相关信息,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准确。

第六章附则6.1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是中国财政部制定的一项会计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在建造合同方面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本文将简要介绍这项会计准则,并结合指南和讲解进行解读。

准则第一章重点强调了建造合同的定义和识别标准。

根据准则的规定,建造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合同条款,包括工期、款项、质量等相关内容。

此外,企业还需要根据建造合同的履行进展,对应确认收入和费用。

准则的第二章则详细解释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方法和核算原则。

准则第三章对建造合同的收入和成本的分类进行了详细的指导。

根据准则的规定,收入可以分为完工百分比法和完工实际成本法两种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以建造工程完工比例来确认收入,而完工实际成本法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来确认收入。

成本方面则根据合同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直接成本法和部分分摊法进行核算。

准则的第四章规定了建造合同中其他重要问题的处理方法。

如保修期的处理、合同超常损益的核算等。

准则第五章则详细解释了建造合同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建造合同的基本情况、相关会计政策和方法等。

除了准则本身,财政部还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的指南,对准则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解释和指导。

指南从定义、识别、测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为企业遵循准则提供了实际操作指南。

此外,财政部还举办了一系列会计准则解读会,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准则的培训和讲解。

这些讲解会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准则的核心要点和适用原则,解决企业在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困惑和难题。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和机械设备安装等方面的企业。

准则的指南和讲解提供了具体的应用指导和解释,有助于企业准确地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该准则,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简介建造合同会计准则是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中参与建造合同的各方提供公认的会计准则。

该准则确立了合同价值的确认方法、预测合同损失的方法以及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会计政策。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和房地产公司,无论它们的规模大小,它们都应该遵循这些准则。

合同价值的确认方法合同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中一种普遍的交易形式,它是双方之间达成的协议,涉及建造某些房地产的工作、专业服务和材料的提供。

根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合同价值可以确认为可收回的、具体的合同收入金额。

合同价值应包括如下内容:•与合同相关的材料、设备、人工和其他直接开支的所有费用•与合同所涵盖的工作相关的所有预期变动和损失•合同的全部商业条款和风险分析结果合同价值应基于合同收入的可收回性确认。

确定可收回性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合同对方的资信等级和信誉•合同期限和工作计划•可能的风险和变化预测合同损失的方法对于建造合同的各方,预测合同损失是至关重要的。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出现收入损失或成本增加的情况,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预计的损失被正确计算并及时披露。

此外,建造合同的各方还应考虑如下因素:•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项目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变化•现有的备选计划和实施概率建造合同的各方必须根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规定去预测合同损失,以确保准确预测预计损失和及时采取措施。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会计政策在建造合同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会计政策也是非常重要的。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发生的所有合同收入,应及时确认收入,并将其分配到适当的月份或期间•对于透支合同的收入,必须在合同开始之后的每个结束期间内分配收入,以便正确计算收入和利润•在合同的收入足以确认时,应直接确认相关的资产、成本和损失,以确保适当的计算结论建造合同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中常见的交易形式,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可以帮助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在建造合同的过程中避免错误和损失。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公认的会计准则,确立了合同价值的确认方法、预测合同损失的方法以及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是指一个实体和另一个实体之间就构建或结构变更一项
或多项资产所达成的协议。

根据建造合同的性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的处理:
1.确认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个建造合同的收入应该确认为该合同相关工作的
进展。

收入应该在相关的工作被完成并通过合同的合理和一致的进展方法进行计量。

2.确认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造合同的成本应该按照实质上的支出进行计量,并
根据合同的进展方法进行分配。

合同成本包括直接相关的劳动力、材料和直接或间接
分配的生产费用。

3.进展和期末净产值: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造合同的进展和期末净产值应该根据合同
的进展和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和确认。

4.应收账款: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建造合同中应收账款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应收账款
是根据合同进展和进展金额进行计量的。

5.合同损失的识别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合同结算时,如果合同估计产生亏损,应该在期初确认和计量。

以上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建造合同的处理方法。

为了依据具体的建造合同的合同条款、条件和实际情况,企业应该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政府机关的规定,以及审计师的
指导来正确处理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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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当年开工当年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运 用上述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在以前会计年度累计 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均为零。 第二种情况:以前年度开工本年仍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 业可直接运用上述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收入和费用。
第三种情况: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当期计 量和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 入后的余额;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毛利,等于合同总收入扣除实际合同 总成本减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后的余额。
第四种情况: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当期计量和 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该项合同的总收入,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费用, 等于该项合同的实际总成本。
例一:假定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9,000,000元的建 造合同(疏浚工程)。工程已于1996年7月开工,预计1998年10 月完工。最初,预计工程总成本为8,000,000元,到1997年底, 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8100000元。建造该项工程的其他有关资 料如下: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一)确定各年的合同完工进度 各年的完工进度如下表如示:
1996年 合同金额
到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本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合同预计总成本 预计总毛利 完工进度
1997年
1998年
9,000,000.00 9,000,000.00 9,000,000.00
2,000,000.00 5,832,000.00 8,100,000.00 6,000,000.00 2,268,000.00 1,000,000.00 25% 900,000.00 72% 0 900,000.00 100% 8,000,000.00 8,100,000.00 8,100,000.00
(7)预计损失准备
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合同进度及本期业绩的有用信息,体现 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就是如何根据该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 费用。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包括三个步骤: 首先要确认合同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费用 其次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 ( 实际已发生费用占合同预计总 费用的百分比),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三种方法: (1)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 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3) 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测量。
基本前提: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 计。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 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 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 费用,不确认收入。对一项建造合同而言,如果合同预计 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 用(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1)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
管理费用; (2)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 (3)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4)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
(管理费用)。
涉及的科目: (1)工程施工
(2)工程结算
(3)应收帐款 (4)主营业务收入 (5)主营业务成本 (6)合同预计损失
4、1997年建造合同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 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应收帐款:金额为1600000元。 已结算尚未完工款:本项目应在流动负债类项目中列示,反 映在建合同未完工部分已经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根据“工程 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负数),金额为 120000元((2250000+4230000)-(1800000+4800000))。 在利润表和附注中披露的信息与1996年基本相同。
2,268,000.00
4,800,000.00 2,400,000.00 3,500,000.00 4,000,000.00
该建筑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所发生的经济业务, 及时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 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 地确定工程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与合同有关的会计信息。 需要强调的是,公司确认当期合同收入时,不能根据当 期与客户办理了价款结算的款项来确认为当期的收入金额, 公司与客户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款项并不是当期的合同收 入,当期的合同收入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应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 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从我 公司行业实际情况,合同成本的组成包括下面部分: (1)直接材料费 (2)船机使用费
(3)分包费用
(4)租船费 (5)其他直接费 (6)间接费用
注意:本准则第17条与18条规定了不计入合同成本的各项 费用。
然后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 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 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 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需要说明的是,完工进度实际上是累计完工进度,因此,企 业在运用上述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应 分别建造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处理:
2、1996年建造合同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 (1)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应收帐款:根据“应收帐款”科目余额填列。金额为 300000元(1800000-1500000)。 ②已完工尚未结算款:本项目应在流动资产类项目中列示, 反映在建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根据“工 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正数)填 列,金额为450000元(2250000-1800000)。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第一部分:概念
第二部分:成本完工百分比法
第三部分:举例
建造合同含义: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
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包含总承包、单项承包、 分项承包等)
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公允、合理的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
个会计年度。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3、1997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3832000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等 3832000 (2)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帐款 4800000 贷:工程结算 4800000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3500000 贷:应收帐款 3500000 (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398000 主营业务成本 383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30000
(2)在利润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本年贷方发生 额填列。金额为2250000元。 ②主营业务成本: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本年借方发生 额填列。金额为2000000元。
(3)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本例合同完工进度根据累 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②在建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根据“工程施工”科目 的余额扣除毛利后的余额填列。金额为2000000元。 ③在建工程已结算价款:反映在建合同累计已办理结算 的工程价款,根据“工程结算” 科目的余额填列。金额为1800000元。 ④合同总金额:9000000元。
1996年 收入(9000000×25%) 2,250,000.00
- 2,250,000.00
250,000.00 2,000,000.00 648,000.00 5,832,000.00 250,000.00 2,000,000.00
1997年 收入(9000000×72%) 6,480,000.00 2,250,000.00
4,230,000.00
398,000.00 3,832,000.00 2,520,000.00 252,000.00 2,268,000.00
9,000,000.00 6,480,000.00
(三)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有关信息(为简化起见,以 下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反映,有关纳税业务的会计分录略) 1、1996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20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货币资金、累计折旧等 2000000 (2)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帐款 1800000 贷:工程结算 1800000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应收帐款 1500000 (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250000 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0000
注:1996年的完工进度(已发生的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2000000÷8000000 =25%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997年的完工进度(已发生的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5832000÷8100000=72 %
(二)计量确认各年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各年计量和确认的收入和费用如下表所示:
年度 损益/工程施工科目 毛利(1000000×25%) 费用(收入-毛利) 毛利(900000×72%) 费用(收入-毛利) 1998年 收入 毛利 费用(收入-毛利) 年末累计 250,000.00 2,000,000.00 648,000.00 5,832,000.00 900,000.00 8,100,000.00 以前年度确认 本年度确认
5、1998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2268000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等 2268000 (2)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帐款 2400000 贷:工程结算 2400000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4000000 贷:应收帐款 4000000 (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252000 主营业务成本 22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20000 (5)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 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9000000 贷:工程施工——毛利 900000 工程施工 8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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