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收单特约商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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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商户协议书怎么写模板

特约商户协议书怎么写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收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特约商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银行卡收单机构,乙方作为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服务的商户,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处开设银行卡收单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内容与范围1.1 本协议约定乙方在甲方处开设银行卡收单业务,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1.2 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受理牡丹卡系列品牌的银行卡(以下简称“牡丹卡”)及其他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1.3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共同维护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正常运营。

第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2.1 乙方权利:(1)有权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前提下,使用牡丹卡及其他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2)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服务;(3)有权就本协议内容与甲方进行协商。

2.2 乙方义务:(1)确保提供真实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4)妥善保管银行卡收单设备,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5)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2)对乙方在收单业务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3)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收费标准;(4)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时,采取相应措施。

3.2 甲方义务:(1)为乙方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2)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结算款项;(3)保障乙方在收单业务中的合法权益;(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特约商家合作协议书

特约商家合作协议书

特约商家合作协议书协议书名称:特约商家合作协议书甲方(合作方):________乙方(特约商家):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基于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进行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一、合作内容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商品的陈列和推广符合甲方的品牌标准。

3. 双方将共同参与市场营销活动,提高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

二、权利与义务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供货。

2. 乙方负责商品的销售及日常管理,确保销售环境整洁、专业。

3. 双方应互相支持,积极沟通,共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价格与结算1. 甲方对乙方的商品供应价格为________,乙方对消费者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________。

2. 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将上月销售款项结算清楚,并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合同期限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需续约,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其他事宜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一、协议概述本协议由特约商户(以下简称“甲方”)与支付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旨在明确双方在收款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并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基本信息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信息:•商户名称:[商户名称]•商户地址:[商户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三、乙方基本信息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基本信息:•支付服务机构名称:[机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四、业务内容1.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支付系统,实现收款业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渠道、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

五、费用与结算1.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费率、账户管理费等。

2.乙方将在每周/月底将甲方收款款项结算至甲方提供的指定账户,结算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商议确定。

3.如有需要,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费用和结算方式进行调整。

六、权益和责任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交易进行风险控制,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操作。

2.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商户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系统时,应遵守支付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支付系统具有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七、保密条款1.双方在本协议中互相承诺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双方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商户信息及交易信息的安全。

八、协议变更和终止1.双方如有变更协议的需求,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

2.双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改正措施;–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甲方(特约商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的商业实体,乙方为提供支付服务的合法机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支付、移动支付等。

1.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便乙方为其开通支付服务。

1.3 乙方应确保支付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进行合法的商业交易。

2.2 甲方应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利用支付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2.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交易进行监控,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2.4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

第三条费用与结算3.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公布的费率支付交易手续费。

3.2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将交易款项扣除相应手续费后结算给甲方。

3.3 甲方应保证其结算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因甲方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结算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2 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户银行联合收单合作协议(三方)-模板

商户银行联合收单合作协议(三方)-模板

收单业务合作协议甲方:兴业银行****分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广州粤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为更好的开展收单合作业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后就在徐州地区银行卡收单业务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合作内容1、甲、乙丙三方在徐州地区联合进行银行卡收单市场开发。

乙方作为收单机构,授权丙方(授权书作为附件录入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负责具体的专业化收单业务;甲方作为银行方,负责商户的拓展并向丙方进行推荐。

三方保证对商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四方泄露。

2、为便于后期营销操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新商户均可采用乙方收单模式进行。

3、三方约定,在本协议合作范围内的特约商户由丙方负责全部POS终端投入。

4、本协议合作范围内甲方推荐的特约商户结算账户必须开立在甲方下属网点;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机构收取甲方推荐的特约商户。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依照乙方的要求向丙方推荐商户,并协助商户向丙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甲方在拓展特约商户时,应保持双方合作地区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的相对稳定,不得以故意压低银行卡交易手续费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

3、在必要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客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4、甲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手段发展客户。

5、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合理的监督、建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作为特约商户的签约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特约商户进行审核,并自行决定是否与该商户签订商户协议书。

2、乙方负责制定收单业务相关技术规范并授权丙方提供专业收单业务服务;为甲方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及咨询。

3、乙方负责特约商户的签约、POS机密钥管理、下载、程序灌装、业务培训、商户档案、商户年检、资金清算、差错处理等专业化收单业务。

4、对于甲方推荐的商户,乙方在对涉嫌风险交易商户进行撤机、暂停清算等风险控制措施前,或在对连续三个月无交易或连续六个月低交易的商户、或因甲方业务原因需要保留的低质及无交易商户进行撤机、暂停起算等措施前,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协商妥善处理。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甲方(特约商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合法经营的商业实体,乙方是提供支付服务的合法机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进行收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收款服务。

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

二、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公布的费率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等具体事宜,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稳定、高效的支付服务。

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利用乙方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

3.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支付服务。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交易情况进行监控,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动,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六、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兴业银行兴业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

兴业银行兴业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

兴业银行兴业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第一篇:兴业银行兴业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兴业银行兴业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银联商户编号:]为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下述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相关定义特惠商户:指与某一发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向该发卡机构的持卡人提供专享服务和优惠的特约商户。

第二条合作内容及方式一、乙方与甲方签署兴业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成为兴业卡特惠商户。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在持卡人刷兴业卡(包括兴业银行信用卡和兴业银行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消费结算时,给予兴业卡持卡人下述专享服务和优惠;[ 优惠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具体优惠服务内容:二、甲方承诺通过下述途径,积极宣传乙方给予兴业卡持卡人的专享服务和优惠:1、兴业卡相关特惠商户宣传品2、兴业银行网站信用卡主页3、条件成熟时,双方联合举行各种促销活动4、其他传播媒介形式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合作范围内免费合理使用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徽标、特色菜名等相关标识。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积极为乙方创造品牌宣传途径,向兴业卡持卡人宣传、推荐乙方优惠服务项目。

二、使用合理的方式对乙方相关收银员进行兴业卡业务功能、使用和受理的培训,提高其受理、操作兴业卡的能力。

三、有权通过各种渠道,对乙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兴业卡持卡人提供优惠服务,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从各种宣传渠道上将乙方的名单撤销,并保留进一步索偿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一、将双方的合作内容,以书面形式印发下属分支机构,并对每一位收银员、领班经理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兴业卡持卡人能够顺利使用合同所约定的专享优惠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相关收银员进行兴业卡受理、使用的专项培训。

有权要求甲方用合理的方式对乙方的优惠服务进行广泛宣传。

三、同意在收银台或其他显著位置安放甲方提供的特惠商户宣传物料。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1、总那么甲、乙、丙三方约定:由甲方旗下自有门店、合作门店为用户提供相关效劳;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用户在甲方指定门店进行本协议项下约定效劳的消费而产生的相关款项进行结算。

为保证本协议下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如有需要,甲、乙、丙三方需对各自系统〔包含软件及硬件设施〕进行适当改造,并各自承当相关费用。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具备销售相关品类的资质,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监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件。

2、甲方作为特约商户,开放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门店□网络商店,由丙方根据具体业务分布、门店分布等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门店,并经甲方确认。

3、甲方应通过丙方在甲方门店布署的智能收银终端设备受理用户的消费需求。

4、甲方■同意□不同意为用户提供会员待遇。

如用户享有会员待遇,那么用户在甲方开放门店消费时应与甲方原有会员享有同等的待遇,甲方需要求店员将用户视同会员用户,并应享有甲方组织或参加的各种会员优惠活动。

5、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周期及方式与乙方就用户在甲方开放门店的当期消费进行对帐,并支付相关费用。

6、甲方应就用户消费范围向持卡人解释说明并提供消费引导。

7、甲方应按丙方要求如实提供完整的用户消费的商品明细信息。

9、对于丙方提供应甲方的宣传标识,如特约商户铭牌、宣传单张、海报等,甲方应做好相关标识的张贴和摆放工作,且张贴、摆放位置需为甲方门店的醒目位置,如收银台、咨询效劳台等明显位置。

11、甲方应对交易签购单、发货记录、客户沟通记录等有效交易凭据保存至少两年;因甲方对单据保管不当或遗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当;12、对于丙方接收到用户投诉或认为存在风险情况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并按照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1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泄露、买卖与商户结算、对账无关的信息。

甲方出现损害用户合法权益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约操作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局部或全部条款,并就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或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合协议

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合协议

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协议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拓展特约商户 POS 收单业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将收单服务费按比例向乙方支付达成如下协议。

一、相关定义(一)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接受银联卡收单机构委托,为银联卡收单机构提供银联卡收单非核心业务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二)特约商户:与收单机构签订协议并接受使用银行卡完成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三)收单方服务机构(甲方)的合作机构(乙方):符合相关监管机构规范及甲方服务收单机构的服务规范及甲方的管理规范,与甲方合作开展收单非核心业务的合作服务,包括市场拓展与营销、商户拓展与服务、终端布放与维护与交易接入等。

二、服务内容(一)乙方承诺开展业务满足中国银联及甲方服务的收单机构及甲方的相关信息安全与保密方面的要求。

且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目的擅自违规使用、泄漏甲方服务的收单机构的业务制度及保密信息等;(二)乙方承诺遵循相应的监管机构与甲方服务的收单机构及甲方的业务规范与操作规程,并承担因乙方拓展商户的违法、违规、违反银联和甲方及甲方服务收单机构的相关规定、违约等操作所致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乙方涉及客户信息或交易信息的处理,甲方不允许乙方存储银行卡卡号以外的信息,且乙方承诺不存储银行卡卡号以外的信息。

(四)服务内容定义1.商户拓展:乙方应按照甲方、甲方服务的收单机构和中国银联的规定和要求,选择目标商户,联系拓展银联卡收单业务,并协助商户通过甲方向甲方服务的收单机构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2.机具布放与安装:为商户采购相应机具(按甲方服务的收单机构的选型招标结果范围内)并在甲方服务收单机构核准的指定位置安装机具设备,并为商户提供相关用卡受理、风险防范的收银员培训。

3.机具维护巡查:终端日常保养维护、耗材更换配送、回访检查等。

银行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银行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银行特约商户合作协议1. 协议背景该协议是由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特约商户(以下简称“乙方”)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旨在建立并规范双方在商户服务方面的合作关系。

2.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特约商户合作过程中的权责,并约定相关合作事项,以推动商户服务的发展,提升客户体验,并互利互惠。

3. 术语定义•甲方:指银行,即特约商户提供服务的银行机构。

•乙方:指特约商户,即与银行合作的商家或个体经营者。

•客户:指使用特约商户所提供的服务的个人或法人。

•合作费用: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合作费用,具体数额双方另行商定。

4. 合作内容4.1 乙方作为特约商户,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并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要求以及甲方的制度规定。

4.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乙方完善服务流程和信息管理,确保服务可靠、稳定、安全。

4.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业务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5. 协议条款5.1 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5.2 服务责任: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对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承担相应责任。

5.3 信息保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5.4 合作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作为对甲方服务的报酬。

合作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5.5 终止与解除: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作协议: - 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的; -双方经协商一致认为需要终止合作的其他情况。

6.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作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先行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 附则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银行与商户合作协议范本

银行与商户合作协议范本

银行与商户合作协议范本甲方:(银行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商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成立的银行,乙方为一家合法成立的商户,双方为扩大业务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包括POS机具安装、维护及交易处理等服务。

1.2 乙方同意在经营场所设置甲方提供的POS机具,并确保POS机具的正常使用。

1.3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乙方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POS机具。

1.4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为乙方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2)确保POS机具的正常运行,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维护;(3)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交易手续费;(4)对乙方的交易数据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使用甲方的银行卡收单服务;(2)确保POS机具的正常使用,配合甲方的维护和升级工作;(3)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手续费;(4)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经营资料,配合甲方的审核和监管工作;(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POS机具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3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POS机具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甲方:(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特约商户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方拥有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并能为乙方提供专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乙方经过甲方严格审批后,具备与甲方合作的资质和条件。

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和长期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电子商务业务概述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渠道。

乙方可通过甲方的支付平台向顾客提供网上支付服务。

1.2 甲方向乙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将乙方收款款项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上支付集成及支付数据加密安全处理服务。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第三条商户义务3.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3.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商户资料及经营情况。

3.3 乙方应合法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平台及结算服务,自行承担因违法用途或任何违法或不当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4 乙方应自行负责网上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四条收费4.1 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

具体手续费用双方经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

4.2 甲方如有费率的调整,应至少提前3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

第五条应急处理5.1 在出现网络故障、支付瓶颈、突发事件、恶意攻击等情况时,甲方应立即联系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5.2 乙方也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采取同样的措施。

第六条保密义务6.1 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信息及业务资料保守秘密。

6.2 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它方提供给自己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7.1 本协议的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双方商定的有效期届满,未经书面续签,本协议自动失效。

7.2 协议期内,如若乙方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未按时付款;(2)严重违返国家法律法规;(3)违反本协议条款。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范本)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范本)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甲方:乙方:1.目的1.1本协议的基本目的是确认乙方加入甲方所发行的“***‘星’卡”、“***‘新’卡”(以下简称“***卡”)消费的特约商户网络,乙方所属营业点应接受***卡消费的付款方式。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2.名词解释2.1***卡:指甲方制作并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内含储值,可作为持卡用户在乙方营业网点消费的支付工具。

2.2交易:指***卡用户通过系统进行的支付或转账交易。

2.3交易成功:指***卡发卡中心指定机构安置的POS设备上打印出一式两联的签购单。

2.4乙方营业网点:指由乙方开设并参与本合同推广的门店,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列表。

3. 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向乙方提供pos设备,并负责pos设备的测试、保养和维修。

pos设备具体事项见本协议第3条。

3.2由甲方或由pos设备供货方,向乙方指定的人员实施pos 设备使用及数据传输等事项的培训。

3.3 付款3.3.1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卡消费发生的实际交易金额。

甲方在双方完成对账手续(详见第4.3)的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对应交易时段的交易金额,通过甲方监管银行(本协议为上海银行闸北支行)指定监管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乙方的指定账户。

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

3.3.2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为乙方向消费者收取的手续费的%,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3.3.3甲方在支付实际交易金额时,直接扣除应收取的服务费。

3.4 乙方保证持***卡的用户可以使用***卡在其营业点进行消费结算,同时无区别接受持卡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使用有效的***卡进行支付,乙方向消费者收取%的手续费。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与以其它支付方式消费的客户相同,(除了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以外)。

3.5 乙方应对向持***卡消费的用户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承担责任。

当乙方与消费者发生的消费争议、消费投诉、消费索赔等事项,除因***卡自身使用因素之外,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全文)

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全文)

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背景第二条定义1.特约商户:指与服务提供方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商户。

2.服务提供方:指提供特约商户所需服务的公司/机构。

3.平台:指服务提供方的电子商务平台。

4.用户:指通过平台购买服务或商品的个人或机构。

第三条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特约商户与服务提供方之间的服务合作关系。

双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服务提供方的责任1.服务提供方有权根据特约商户的业务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

2.服务提供方应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平台,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3.服务提供方负责对特约商户的产品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上架操作。

第五条特约商户的责任1.特约商户应按照服务提供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户资质、法人信息等。

2.特约商户要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承担产品质量和服务效果的责任。

3.特约商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确保安全使用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平台。

第三章结算及费用第六条结算方式1.特约商户的收益将以指定结算账户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结算周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2.特约商户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结算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服务提供方。

第七条费用1.特约商户应按照服务提供方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广告费等。

2.特约商户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足额支付费用。

第四章保密和知识产权第八条保密义务1.特约商户应对服务提供方提供的相关商业秘密和技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服务提供方应妥善保管特约商户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第九条知识产权1.特约商户应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特约商户保留其在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但授权服务提供方在推广、宣传等合理范围内使用。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特约商户协议

特约商户协议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特约商户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为更好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提高双方的社会知名度,促进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商机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特约商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有效期限内,若双方认为有修改协议内容的必要时,需以书面形式协商修改、补充。

3、本合约有效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视为自动续约。

二、服务与优惠1、甲方员工至乙方场所消费,凭《员工识别证》消费一律享受如下优惠:2、乙方需保证甲方员工持《员工识别证》消费时享有其他消费者同等服务水平。

并不得肆意提高优惠前价格及服务事项。

三、双方权责1、经双方协商审核,甲方可以通过公司网站、内部刊物等宣传渠道,将乙方所提供授权宣传的广告图片、文字、影音、影像等商品或服务信息,传达给甲方员工知悉,作为前往消费之导览。

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不低于广告宣传水准。

2、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提供的特约商户标识张贴/摆放于乙方醒目之处,以便甲方员工消费识别之用。

3、乙方有责任督促其所属员工,对出示甲方识别卡之员工依上述协约内容计价收费,提供热诚、优质的服务。

4、若乙方为连锁企业,乙方应对其所有的连锁据点尽告知本合约内容之义务,使甲方员工能享有约定之一切消费优惠。

四、协议解除任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作关系,若一方因故欲终止合作时,须于协议终止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员工消费过程中不被乙方认可的状况出现,甲方及甲方员工有权予以投诉,并由乙方给出合理解释及相应优惠方案予以补偿。

六、其他约定1、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协议仅为甲方员工优惠消费、甲乙双方互惠互利所用,并不代表甲方对其员工的消费行为或结果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员工与乙方的纠纷与甲方无涉。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书

银行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书

银行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书一、甲方(银行)信息及乙方(商户)信息在协议书的开头部分,需要明确列出甲方即合作银行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以及乙方即特约商户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的准确无误是协议有效性的基础。

二、合作内容与服务范围详细阐述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收单服务、结算服务、资金管理、营销活动合作等。

同时,应明确服务的范围,指出银行将为商户提供的具体服务项和商户需履行的义务。

三、权利与义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合作协议的核心部分。

银行方面需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交易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商户则应保证合法合规地使用银行提供的服务,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等费用。

四、结算方式与费率明确双方的结算方式,包括结算周期、结算账户等信息,并详细列出各类交易的费率标准。

还应注明费率调整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双方在市场环境变化时能够及时作出调整。

五、保密条款鉴于银行业务的敏感性,保密条款是必不可少的。

双方需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六、违约责任一旦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条款应当具体明确,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赔偿责任的范围等。

七、争议解决对于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根据实际合作的需要,可以在此部分补充其他相关事项,如合作期限、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条件、附加条款等。

九、签字盖章协议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示认可和承诺遵守协议内容。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

特约商户收款协议书特约商户收款协议协议双方:甲方:(以下简称“商户”)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注册地址: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乙方:(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注册地址: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鉴于:1.商户有意向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收款服务来进行线上线下的收款活动;2.支付机构拥有相应的技术和能力,愿意为商户提供收款服务,并在法律范围内经商户授权,代商户受理客户支付款项。

基于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商户使用支付机构的收款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商户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系统接口,接受客户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工具进行线下线上支付;1.2 支付机构将根据商户的要求,代商户受理客户的支付款项并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并将剩余款项按照商户的指令进行结算。

第二条系统接入2.1 商户应当按照支付机构的要求,提供与支付机构系统对接所需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持;2.2 商户需要有相应的设备并进行技术接入调试,确保能够正常使用支付机构的系统接口。

第三条收费标准3.1 商户使用支付机构的收款服务,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3.2 手续费的具体标准由支付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以书面形式约定。

第四条结算方式4.1 商户的收款款项将根据商户的指令进行结算,商户应当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供支付机构进行结算;4.2 结算周期由商户与支付机构约定,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当对对方提供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5.2 如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2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银行商户合作协议书范本

银行商户合作协议书范本

银行商户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银行,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商户,双方为了促进银行卡业务的广泛使用,实现互利共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银行卡的特约商户,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发行的银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卡”)作为支付工具。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安装并使用甲方提供的POS机等刷卡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对通过POS机等设备发生的交易进行处理,并确保交易的准确、及时。

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第三条结算方式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通过POS机等设备刷卡交易后,将交易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将乙方应得的刷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3.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承担交易资金的清算和结算责任。

第四条费用及分成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支付刷卡手续费,手续费的费率及计算方式详见附件。

4.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从刷卡手续费中扣除分成,分成比例详见附件。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5.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乙方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

5.2 甲方有权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刷卡手续费费率和分成比例,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5.3 乙方有权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甲方的银行卡支付服务。

5.4 乙方应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不得利用甲方银行卡支付服务进行非法活动。

5.5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妥善保管甲方的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兴业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

兴业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

兴业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地址:邮编:传真: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申请银行卡收单结算业务及附属服务,并同意遵守银行卡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中相关服务项目。

一、相关定义(一)“兴业通”业务:签约商户按照与本行的协议约定受理银行卡支付交易,本行为其提供资金结算与其他附属服务的业务形式。

(二)银行卡:指经过境内合法发卡银行机构核发的借记卡、准贷记卡、贷记卡(信用卡)与预付费卡(储值卡);(三)收款:通过受理设备,使用付款方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向机具绑定结算账户进行款项划转的交易;(四)付款:付款方使用机具绑定结算账户向收款方指定账户进行款项划转的交易;(五)消费:指持卡人使用银行卡在乙方消费时,通过POS机向甲方申请购买商品或服务,或通过压卡机由乙方通过甲方授权电话为其向甲方申请购买商品或服务,经过甲方实时授权并核准后,由甲方代其向乙方垫付商品货款或服务收费的行为。

(六)积分消费:指持卡人使用甲方认可的信用卡在乙方消费时,通过POS机向甲方申请以消费其信用卡积分的方式来购买商品或服务,经过甲方实时授权并核准后,由甲方代其向乙方垫付商品货款或服务收费,并扣除持卡人相应积分的行为。

(七)分期付款:指持卡人使用甲方认可的信用卡在乙方消费时,通过POS机向甲方申请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经过实时授权并核准后,由甲方代其向乙方垫付商品货款或服务收费,而持卡人按月向甲方分期支付商品货款或服务收费的行为。

(八)结算手续费:甲方在服务乙方进行资金清算时按照一定计算标准收取乙方的服务费;计算标准以本协议之清算信息表及变更表为准。

(九)调帐证明:依据甲方指定格式制作,用于乙方进行退货交易、重复请款、少请款等帐务处理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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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商户受理协议甲方: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乙方: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助、互利的合作原则,就乙方加入中国银联银行卡网络(以下简称银联网络)使用POS机具受理人民币银联卡(印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为确保乙方正常受理银行卡,应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经银联认可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一)提供电话支付终端并及时进行终端的维护;(二)提供银行卡受理业务培训;(三)在银联业务规则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交易投诉、查询、查复、差错处理及账务调整等服务;(四)提供电话支付终端操作指南、签购单等业务用品;(五)负责或协助有关方为乙方提供银行卡交易的资金结算服务,结算款一般在1~3个工作日到账,节假日顺延;(六)负责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

二、乙方由甲方发展加入银联网络,成为可受理银行卡的银联网络刷卡电话终端特约商户。

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一)乙方应严格按照《银联网络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规章》(附件1)的要求受理银行卡及操作电话支付终端,并不得进行如下违规操作:涂改签购单上交易要素、分单操作、套现、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不仔细核对签名及银行卡有效期、以现金方式退货、超过规定期限请款等,乙方未按上述有关规定受理银行卡或有以上违规操作行为的(以甲方认定为准),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单、限制清算、征收惩罚性手续费、限制/暂停/终止交易等措施处理,并追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有义务组织收银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乙方收银员均须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受理银行卡交易,凡因未接受甲方业务培训而未能按有关上述规定受理银行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所有已入网的银行卡受理必须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或拒绝任何一种银行卡的合法交易。

乙方对持卡人使用银行卡支付费用必须与支付现金一视同仁,不得采用不同价格或提供低于采用现金支付水平的服务。

乙方不得将应付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转嫁给持卡人,否则一经查实,甲方将对该笔交易款项予以拒付并退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电话支付终端,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挪至其他经营场所或在不同收银台之间调换,并保证该电话支付终端除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更换外,其他人员不得对该电话支付终端进行检测、维护、更换、移动或加装设备,以及信息侧录;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电话支付终端丢失、灭失、损坏、业务停用或其他不良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

(五)乙方应提供足够的操作空间摆放电话支付终端,提供接有地线的电源插座及电话线路,保证线路畅通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乙方不得将签购单、电话支付终端用于受理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受理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其他商户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参与结算。

当乙方发生业务承包或转让时(包括受理银行卡业务)应及时通知甲方,若确需委托或转让,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重新办理入网手续。

(七)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风险信息,同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有关银行卡诈骗案件中必要的线索和证据,并协助甲方和有关部门处理案件。

(八)当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客户经理认真填写《商户信息调查表》,并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当甲方为乙方提供回访服务或进行电话支付终端相关业务检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相关人员工作,如甲方提出合理的签字、盖章等要求,乙方不得拒绝。

三、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办法,遵守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入网成员机构共同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则和办法,执行各入网成员机构银行卡业务章程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交易手续费及账务处理(一)银行卡交易手续费由中国银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银行卡交易资金清分中进行分配;(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银行卡交易净金额(已扣除本协议规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在乙方消费支付交易成功后(电话支付终端显示屏显示“交易成功”字样及显示“终端流水号”)由甲方划拨至乙方指定的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清算数据以银联银行卡交易电子数据为准;(三)乙方须在甲方开户,若乙方需变更账户,需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后正式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变更时间和新的银行卡账户更改系统注册,并从约定的时间起按新的账户划拨乙方银行卡交易资金;(四)若乙方需要变更商户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要素,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正式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变更信息在系统中重新注册更新,并进行刷卡电话终端的开通以及与银行卡账户的重新绑定;(五)乙方财务人员每天应对当日发生的电话支付终端交易总额与所划拨至指定银行卡账户的交易资金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六)持卡人对银行卡交易有异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查询、查复或提供持卡人原始交易的有效签购单,乙方均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或提交有效签购单。

如未能按时回复、提交或提交无效签购单而造成入网成员机构退单的,甲方有权拒付并从乙方银行卡交易资金中抵扣相应款项或提出追索,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经查询确认,需要乙方将交易款项退还给持卡人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交账务调整申请书,甲方凭账务调整申请书从乙方账户上扣除调账金额,在乙方账户金额不足的情况下,乙方应主动将调账款项划至甲方,由甲方做差错退款处理。

(八)持卡人对银行卡交易有异议或发生差错时,可通过乙方或持卡人的发卡银行向甲方查询投诉,各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受理查询投诉,同时甲方或乙方在收到持卡人投诉或相关方处理要求后,甲方及乙方均有责任积极配合进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和业务投诉,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易的差错处理。

(九)本协议适用于持卡消费者在乙方使用联网人民币银行卡进行消费支付的每一笔交易,有关方发生银行卡交易投诉、差错和纠纷时,甲方和乙方应接受和执行中国银联的处理结果,若仍有争议,可经由中国银联及其入网成员机构共同组成的“银行卡争议处理委员会”裁定后执行。

(十)对于因银联系统等原因而导致的错误入账,乙方有义务配合调查并返还相应款项,甲方有权暂延支付银行卡交易款项,并有权追讨已支付的银行卡交易款项。

五、保密条款(一)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银联卡账户及交易数据安全管理规则》的相关保密规定;(二)在本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存续期间以及协议终止后,乙方始终负有保守其与甲方之间银行卡交易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应承担因泄露商业秘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透露银行卡持卡人资料、银行卡卡号以及使用银行卡交易的任何资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协议的终止(一)乙方出现下述任一种情况,经指出仍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受理银行卡业务的;2、多次无故拒绝受理银行卡的;3、多次严重违反银行卡业务受理操作规程的;4、屡次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甲方查询,查复和调单要求的;5、多次受到持卡人投诉,无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的;6、经相关方申诉,甲方及/或见证方确认有严重违规行为的。

(二)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欺诈行为或风险状况时,甲方及/或见证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并立即终止其银行卡交易,收回设备,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还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1、套现或被认定有套现嫌疑;2、虚假入网申请;3、侧录;4、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5、洗单;6、恶意倒闭;7、虚假交易;8、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9、因银行卡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10、中国银联已书面通知收单机构强制解约;11、已被其他卡组织认定为“高风险商户”;12、经营不善,已破产或停业;13、其他欺诈风险原因。

具体欺诈行为及风险状况定义见中国银联颁发的《银联卡收单机构商户风险管理规则》。

(三)乙方不得通过银行卡交易进行洗钱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并立即终止其银行卡交易,收回设备,同时甲方还有权上报有关反洗钱主管部门,查处和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四)缔约一方如因本条第1、2款之外的其他原因需终止本协议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在此期间,双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直至完成在协议期间发生的一切未了责任后,协议方可终止。

(五)协议终止后的24个月内,如有因以往交易引起的查询,乙方仍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如有交易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发卡方拒付或退单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已付款项,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以及原交易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一)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通过甲方向见证方申报以下变更事项:1、乙方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地址、经营许可范围、联系方式、所有权结构、理财卡账户等;2、乙方业务经营或销售方式变动或终止。

(二)乙方在受理银行卡时,若遇银联网络及其成员机构系统因故临时中断或其他原因造成持卡人支付交易不成功,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与持卡人商洽,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支付结算。

(三)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条例约束,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期间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

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裁定无效或不能执行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也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

(四)《银联网络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规程》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和乙方若仍有未尽事宜可以增定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与本协议条款相违背。

(六)乙方声明: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其注意本协议(含附件及填写项)的全部条款,并对此做出了说明,乙方自愿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责任与义务。

(七)本协议先由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甲方或乙方无任何异议将继续执行,直至甲方或乙方提出异议后本协议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甲方填写及告知内容:(有“□”部分需以√勾选)1、特约商户编码:2、特约商户终端编码:3、安放电话支付终端数量:套4、客户服务电话:5、上门服务人员姓名:联系电话:6、商户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文件(如批发市场商户证明等)□营业场所照片(电子文件)乙方填写并确认:(有“□”部分需以√勾选)1、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标准支付银行卡交易佣金:□借记卡:% ;□信用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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