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
物种濒危等级的确定以及物种红色名录
物种濒危等级的确定和物种红色名录的编制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负责的。
IUCN 是全球最大的自然保护组织,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和保护自然环境。
下面是关于物种濒危等级和红色名录的一些简要介绍:
物种濒危等级的确定:
1. IUCN根据一系列的标准和指导方针,对各种物种的濒危状况进行评估和分类。
2. 评估的依据包括种群数量、分布范围、栖息地状况、遗传多样性、种群趋势等因素。
3. 根据评估结果,物种会被分为以下几个濒危等级:极危(CR)、濒危(EN)、易危(VU)、近危(NT)、无危(LC)等。
物种红色名录:
1. 物种红色名录是IUCN编制的一个全球性的物种濒危状况评估和分类系统。
2. 红色名录将各种物种根据其濒危程度分为不同的分类,包括灭绝、灭绝危险、极危、濒危、易危、近危等。
3. 红色名录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全球性的参考,用于科学研究、保护行动、政策制定和公众教育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物种濒危等级和红色名录的评估是动态的,会随着新的数据和研究成果的出现而不断更新和修订。
它们对于保护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提醒我们应该加强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和管理。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标准保护级别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标准保护级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标准保护级别近年来,随着全球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变得愈发紧张。
为了保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制定了一系列标准,用以确定和保护濒危物种。
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一、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背景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由IUCN编制的评估全球各种动植物物种现状及其濒危状态的最具权威性、最为系统化的国际性名录,以红色标识濒危物种。
它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科学基础,以促进保护,管理员一些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威胁的濒危或易危物种。
二、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标准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对濒危物种的保护标准进行了分类,分为五个等级:最高级别为“灭绝危险”(Extinct),其次为“野外灭绝危险”(Extinct in the Wild),然后是“极危物种”(Critically Endangered)、“濒危物种”(E ndangered)和“易危物种”(Vulnerable)。
其中,极危物种和濒危物种最为关注,需要重点保护。
三、标准保护级别的界定1. 灭绝危险(Extinct)物种已不存在于自然界,已经消失。
2. 野外灭绝危险(Extinct in the Wild)物种已存在于人工栽培或种群重建地,但自然栖息地的种群已灭绝。
3. 极危物种(Critically Endangered)物种已面临极度威胁,估计物种数量存在“崩溃”的风险。
4. 濒危物种(Endangered)物种数量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急剧下降,面临高度威胁。
5. 易危物种(Vulnerable)物种数量不多,受生境破坏、猎捕或疾病等因素影响,存在被威胁的风险。
四、标准保护级别的意义以上五个等级的濒危标准,主要是为了保护世界上的濒危动植物的生存和繁衍,以及调节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
其中,对于极危物种和濒危物种,应加强保护措施,采取科学措施进行保护和恢复; 对目前没有被纳入濒危名录的物种和生境着眼于加强保护工作,确立合理的管理目标并制定保护计划。
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3.1版)
第三章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3.1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制定IUCN理事会第51次会议通过,瑞士,格朗德2000年2月9日IUCN –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2001English version ofIUCN RED LIST Categories and CriteriaVersion 3.1is on the website of /themes/ssc/redlists/rlcategories2000.htmlI. 简介1.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等级和标准应该是简单而被广泛接受的全球受威胁物种的分级标准体系,该体系的目的是为按照物种的绝灭危险程度进行最广范围物种的等级划分,提供明晰而客观的框架。
然而,它不是唯一的能够为保护这些物种确定优先保护措施的手段。
该体系在建立过程中,反复的商讨和检验证明该体系适用于大多数生物体。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尽管该体系的受威胁的等级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但其标准没有考虑每个物种的生活史。
因此,某些物种的绝灭威胁可能被低估或高估。
2. 1994年前,红皮书和红色名录中更带主观性的受威胁物种的分级标准建立以来,已经历了近30年,期间经过一些修改。
大家已经认识到修订物种濒危等级标准的必要性(Fitter and Fitter, 1987)。
1989年应该委员会的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开展了此项建立一个更加客观的受威胁物种分级标准的工作。
1994年,IUCN 理事会采用了新的红色名录体系。
新的IUCN红色名录等级和标准具有以下几个特定目标:为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人们提供可以统一使用的体系;通过使用清晰明确的体系标准,更加客观地评估导致物种濒临绝灭危险的作用因素;提供一个便于差异极大的物种或类群间进行比较的新体系;使受威胁物种名录的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各物种分级的理由。
3. 自1994年IUCN红色名录被IUCN理事会采用以来,得到了国际的广泛承认,现在已经在IUCN和其他许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出版物和名录上使用。
绝灭 iucn物种濒危等级标准
Iucn物种濒危等级
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根据物种数目的下降速度、物种总数、地理分布等规则分类,最高级别是“灭绝”,然后依次是“野外灭绝”,“极危”,“濒危”和“易危”等。
IUCN总干事布鲁诺·奥博勒当天表示,更新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表明,人类生活与生物多样性问题越来越紧密交织在一起。
他指出,世界自然保护大会正在举行,与会国家和相关方必须抓住机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努力实现具有约束力的目标。
奥博勒还表示,尽管海洋生态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但如果各国真正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做法,物种可以恢复。
在更新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IUCN重新评估了商业捕捞最多的七种金枪鱼品种,由于各国实施可持续的捕捞配额并打击非法捕捞,有四种金枪鱼品种显示出复苏迹象。
IUCN还对世界上的鲨鱼和鳐鱼物种进行了重新评估,显示37%的鲨鱼和鳐鱼面临灭绝威胁,主要原因是被过度捕捞,同时还受到栖息地丧失、气候变化等问题的进一步影响。
世界现今已知最大的蜥蜴——科莫多巨蜥在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从“易危”变为“濒危”。
据介绍,该物种是印度尼西亚的特有物种,仅出现在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科莫多国家公园极其附近地区。
该物种正日益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预计全球气温上升将导致科莫多巨蜥的适宜栖息地在未来45年内减少30%。
物种濒危等级
物种濒危等级物种濒危等级物种濒危等级,是人为制定的衡量物种或生态系统濒危程度或受威胁状况的等级系统。
最常用的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制定和发布的濒危物种等级系统。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1年公布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显示,在生存状况已知的59508种生物之中,有19265种濒临灭绝,占总数的32.4%。
物种濒危等级 - 简介濒危动物 -- 麋鹿物种濒危等级(endangered category)即人为制定的衡量物种或生态系统濒危程度或受威胁状况的等级系统。
目前国际和国内有许多濒危物种等级的划分标准,但总的来说,均是依据物种灭绝危险程度而划分。
由于人类人口的迅猛增长以及伴随而来的自然栖息地的破坏、生物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使得大量物种的生存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甚至濒临绝灭。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1年公布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显示,在生存状况已知的59508种生物之中,有19265种濒临灭绝,占总数的32.4%。
物种濒危等级 - 背景《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生活在地球上的数以百万、千万计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由于人类人口的迅猛增长以及伴随而来的自然栖息地的破坏、对生物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环境污染、外来种的引入等等,使得大量物种的生存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甚至濒于绝灭的危险境地。
近半个世纪以来,这一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1966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首先出版了《哺乳动物红皮书》。
其后,又出版了《红色名录》。
为濒于绝灭的物种制定了简单而易于接受的等级划分标准,得到了国际的广泛承认,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国际或者国家的条约或法规。
尽管如此,这一没用已久的物种濒危等级标准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这些标准不够具体化,如缺乏量化标准,不易准确地评估物种的濒危程度。
自1989年起,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的指导委员会提出应建立新的濒危物种等级标准,以便保护界制定行计划时有所依据。
新的濒危特种等级标准的制定,历经了多年研讨,1991年的1.0版本讨论了新分级标准并提出了数量概念,其后,相继出现了2.0版本,2.1版本和2.3版本,现在的2.3版本经反复征集意见,于1994年11月30日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理事会第40次会议获正式通过。
保护动物分级
保护动物分级保护动物是人类的责任和义务,动物是地球上的珍贵资源,它们在维持生态平衡、繁衍后代和提供人类各种有益的产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动物资源,各国和国际组织通常将不同种类的动物进行分类和分级。
下面将介绍一些相关的动物分类和分级。
(一)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是目前全球公认的动物分类和分级系统。
该名录根据动物种群数量、分布范围、生境状况和濒危程度等多个标准,将动物物种分为以下几个等级:极危(CR)、濒危(EN)、易危(VU)、近危(NT)和无危(LC)。
其中,极危代表了最高级别的濒危物种,无危代表了不处于濒危状态的物种。
(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是一个全球性的政府间保护动植物物种的协议,主要旨在保护因国际贸易而受到威胁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该公约将动物物种分为三个附录,即附录I、附录II和附录III。
附录I包括了最受保护的物种,其国际贸易受到严格限制,附录II中的物种面临一定的国际贸易压力,而附录III中的物种可能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受到威胁。
(三)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中国政府制定的保护动物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和管理中国境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该名录按照物种的珍惜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包括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受到最高级别的保护。
以上是一些常用的动物分类和分级参考内容。
保护动物需要全球各国和人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区和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可以有效保护和管理动物资源,促进生物多样性的维护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保护动物对于维护地球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保护动物的行动中去。
红色名录濒危等级
红色名录濒危等级
红色名录濒危等级是指各类物种的灭绝危险程度的分级标准,用以衡量和判断一定物种的濒危情况。
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红色名录,世界上的物种濒危等级可以根据其灭绝危险情况分为5个等级:EX(灭绝),EW(极其罕见)、CR(濒危)、EN(易危)、VU(较危)。
这五个等级分别了最严重的EX和最轻度的VU,以便更好地指导我们认识和识别物种的濒危状况。
EX等级表明该物种已经可以确定已灭绝。
这主要是由于人类的开采活动或者天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同时也有由于缺乏保护而导致的,这就对我们的行为负责任。
EW等级表示该物种非常罕见,只有少数个体存活。
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人类海洋占用或猎杀,以及土地开采、滥砍滥伐、污染等造成的。
CR等级表示该物种数量只有极少个体,可能在某种情况下难以被人类发现。
也有可能因为环境持续变化,导致物种无法得到充足的照料,最终导致濒危。
EN和VU等级的物种在自然环境中仍然可以存活,但极易受到破坏。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将重点放在人类行为的调整方面,减少破坏和滥用,为这些濒危物种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使其得以生存和繁衍以及护卫自然之美。
总之,红色名录对于识别和衡量物种濒危等级提供了一种可靠有效的途径,有助于我们及时有效地行动起来,减缓物种受损的程度,保护自然,培育生态文明。
中国植物濒危等级
中国植物濒危等级
中国植物濒危等级是根据《中国物种红色名录》(1996)和《中
国物种红色名录(修订版)》(2010)制定的,根据物种的濒危程度,将中国物种划分为六种濒危等级,分别为极危物种、重点保护物种、
易危物种、近危物种、疑危物种以及未评估至濒危物种。
1. 极危物种:因存在着特别严重的濒危危害而极有可能在不久
的将来灭绝的物种,如新疆虎皮萝、黔西郊野豹、云南稀少伞草等。
2. 重点保护物种:指生存状况较差,正面临着严重濒危危害,对
其至关重要,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的物种,如华北虎、鹤巢大
石螺等。
3. 易危物种:因受到一定濒危危害,现状较不稳定,值得重视
的物种,如大黄鹎、中华金雕、绿头鸭等。
4. 近危物种:指由于遭受濒危危害,数量越来越少,但生存状况
还相对稳定,需要持续关注和加强管理,以便于保护的物种,如紫薇、阿拉斯加冰蓟、常山鲶等。
5. 疑危物种:由于生存状况尚未完全明确或者受到的濒危危害并
不是非常严重,可能面临濒危,但尚需进一步调查评估的物种,如牡
蛎柱子花、紫薇根株花、贵州飞鱼尾蕨等。
6. 未评估至濒危物种:指生存状况尚不明确、尚未进行濒危评估
的物种,如瓜瓤楤木、长齿歧耳藻、绫罗棉等。
中国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名单
中国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名单中国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名单是中国对于濒危物种进行保护的重要工具之一。
红色名录是指对于濒危物种的分类、评估和保护等级划分的一种名录,旨在引起社会对于物种保护的重视和行动。
中国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名单根据物种的濒危程度,将濒危物种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极危(CR)、濒危(EN)、易危(VU)、近危(NT)、无危(LC)和数据不足(DD)。
这些等级是根据物种数量、分布范围、种群趋势、栖息地状况和保护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保护等级。
极危等级(CR)是指物种数量极为稀少,分布范围极其有限,种群趋势持续下降,面临灭绝的严重威胁。
对于处于极危等级的物种,需要采取紧急的保护措施,包括建立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禁止非法捕捞等。
濒危等级(EN)是指物种数量较少,分布范围有限,种群趋势下降,面临高度威胁。
对于处于濒危等级的物种,需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包括建立保护区、限制开发活动和加强监测等。
易危等级(VU)是指物种数量较多,但分布范围较小,种群趋势下降,面临中度威胁。
对于处于易危等级的物种,需要采取保护措施,包括建立保护区、加强栖息地保护和开展科学研究等。
近危等级(NT)是指物种数量较多,分布范围较广,种群趋势稳定或略有下降,面临潜在威胁。
对于处于近危等级的物种,需要加强监测和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栖息地保护和控制非法捕捞等。
无危等级(LC)是指物种数量较多,分布范围广,种群趋势稳定或适度增长,目前没有受到明显威胁。
对于处于无危等级的物种,需要继续进行监测和研究,以确保其保持稳定的状况。
数据不足等级(DD)是指对于物种的数据不足以进行准确评估的情况。
对于处于数据不足等级的物种,需要加强调查和研究,以获取更多的科学数据进行评估和保护。
中国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名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护濒危物种,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通过加强监测、建立保护区、控制非法捕捞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中国积极致力于保护和恢复濒危物种的种群和栖息地,以推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濒危等级和标准
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3.1版IUCN RED LIST Categories and Criteria Version 3.1IUCN物种生存委员会制订IUCN理事会第51次会议通过瑞士,格朗德2000年2月9日IUCN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1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生物多样性工作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2002年5月目录IUCN物种红色名录等级和标准1I. 简介II. 序言III. 定义IV. 物种濒危等级V. 极危、濒危及易危的标准附录1:不确定因素附录2: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的引用附录3:列入IUCN红色名录分类单元的成文要求参考文献IUCN物种红色名录标准在地区水平的应用引言定义评估讨论参考文献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I. 简介1、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等级和标准应该是简单而被广泛接受的全球受威胁物种的分级标准体系,该体系的目的是为按照物种的绝灭危险程度进行最广范围物种的等级划分,提供明晰而客观的框架。
然而,它不是唯一的能够为保护这些物种确定优先保护措施的手段。
该体系在建立过程中,反复的商讨和检验证明该体系适用于大多数生物体。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尽管该体系的受威胁的等级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但其标准没有考虑每个物种的生活史。
因此,某些物种的绝灭威胁可能被低估或高估。
2、1994年前,红皮书和红色名录中更带主观性的受威胁物种的分级标准建立以来,已经历了近30年,期间经过一些修改。
大家已经认识到修订物种濒危等级标准的必要性(Fitter and Fitter 1987)。
1989年应该委员会的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开展了此项建立一个更加客观的受威胁物种分级标准的工作。
1994年,IUCN 理事会采用了新的红色名录体系。
新的IUCN红色名录等级和标准具有以下几个特定目标:➢为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人们提供可以统一使用的体系;➢通过使用清晰明确的体系标准,更加客观地评估导致物种濒临灭绝危险的作用因素;➢提供一个便于差异极大的物种或类群间进行比较的新体系;➢使受威胁物种名录的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各物种分级的理由。
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
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物种被分类入9个级别,根据数目下降速度、物种总数、地理分布、群族分散程度等准则分类。
绝灭 Extinct(EX)如果没有理由怀疑一分类单元的最后一个个体已经死亡,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已经绝灭。
于适当时间(日、季、年),对已知和可能的栖息地进行彻底调查,如果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个体,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绝灭。
但必须根据该分类单元的生活史和生活形式来选择适当的调查时间。
野外绝灭 Extinct in the Wild(EW)如果已知一分类单元只生活在栽培、圈养条件下或者只作为自然化种群(或种群)生活在远离其过去的栖息地时,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野外绝灭。
于适当时间(日、季、年),对已知的和可能的栖息地进行彻底调查,如果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个体,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野外绝灭。
但必须根据该分类单元的生活史和生活形式来选择适当的调查时间。
极危 Critically Endangered(CR)当一分类单元的野生种群面临即将绝灭的机率非常高,即符合极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A - E)时(见第V部分),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极危。
濒危 Endangered(EN)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标准,但是其野生种群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绝灭的机率很高,即符合濒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A - E)时(见第V部分),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濒危。
易危 Vulnerable(VU)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或者濒危标准,但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后,其野生种群面临绝灭的机率较高,即符合易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A - E)时(见第V部分),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易危。
近危 Near Threatened(NT)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濒危或者易危标准,但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后,接近符合或可能符合受威胁等级,该分类单元即列为近危。
无危 Least Concern(LC)当一分类单元被评估未达到极危、濒危、易危或者近危标准,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无危。
广泛分布和种类丰富的分类单元都属于该等级。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对于造访者(如不在当地繁殖但定期到来的迁移动物或越冬/越夏种群)也可适用标准来评估,但不应该评 估游荡种。
物种濒危等级
IUCN红色名录濒危等级(IUCN 2001)可不变地应用于地方水平,但要排除三个例外:
在一地区灭绝但仍存在于世界其他地方的分类单元应归为地方性灭绝(RE)。当可以肯定当地某一分类单元 最后的具有潜在繁殖能力的个体已死亡或消失,或先前一造访者分类单元的个体不再来到该地时,即认为该分类 单元属于地方性灭绝。
名录简介
名录简介
级别分类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图为:2004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封面。
物种保护级别被分为9类,根据数目下降速度、物种总数、地理分布、群族分散程度等准则分类,最高级别 是灭绝(EX),其次是野外灭绝(EW),“极危”(CR)、“濒危”(EN)和“易危”(VU)3个级别统称“受 威胁”,其他顺次是近危(NT)、无危(LC)、数据缺乏(DD)、未评估(NE) 。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 色名录
全球动植物物种保护现状名录
01 名录简介
03 濒危等级
目录
02 术语定义 04 水平应用
05 成文要求
07 相关资料
目录
06 评估标准 08 相关报道
基本信息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或称 IUCN红色名录)于 1963年开始编制,是全球动植物物种保护现状最全面的名录,也被认为是生物多样性状况最具权威的指标。此名 录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编制及维护。
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31版
用于与标准进行比较来评估分类单元的数据往往是估计的,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可能是以下三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或所有引起的:自然可变性、使用的术语和定义模糊,以及测量错误。处理不确定因素的方法不同,会严重影响被评估的等级。附录1提供了推荐的处理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方法,评估者应该阅读并遵循这些原则。
2、等级的特征
本文件假定绝灭是一种机率。因此被列在较高绝灭危险等级,表明预计该分类单元绝灭的可能性较大,经过特定的时间段,列在较高等级的分类单元绝灭的可能比列在较低等级的多(在没有有效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然而,有些列在高度受威胁等级的分类单元维持在原有受威胁等级,并不说明以前对它们的评估是不准确的。
引言
定义
评估
讨论
参考文献
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
I.简介
1、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等级和标准应该是简单而被广泛接受的全球受威胁物种的分级标准体系,该体系的目的是为按照物种的绝灭危险程度进行最广范围物种的等级划分,提供明晰而客观的框架。然而,它不是唯一的能够为保护这些物种确定优先保护措施的手段。
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3.1版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02更新时间:2010-09-06
IUCN物种生存委员会制订
IUCN理事会第51次会议通过
瑞士,格朗德
2000年2月9日
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2001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生物多样性工作组
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版本2.2:Mace and Stuart(1994)
根据进一步收集到的意见,并经过再一次生效试用后,对标准又作了微小改动。另将版本2.0和2.1的敏感级?等级归入了易危等级,并强调了该体系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易危(vu)iucn标准、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
易危(vu)iucn标准、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IUCN标准指的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野生动
物的红色名录(Red List),根据这个标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作出了一定等级的
划分。
IUCN标准中,最重要的指标是“灭绝的风险”。
它包括绝种(Extinct)、濒危(Endangered)、易危(Vulnerable)、不确定(Data Deficient)和未决(Not Evaluated)五个等级。
其中,“易危”(Vulnerable)等级是濒危(Endangered)之下,也就是野生动物处于更低的灭绝风险水平。
“易危”(Vulnerable)级别的野生动物,其灭绝风险要受到各种外部因素影响,尤其是
环境污染和破坏,人为捕杀、捕捞等,会让它们被迫生活在其他地区,灭绝风险也会直线
上升,所以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才能有效的保护这些野生动物。
为了保护“易危”(Vulnerable)级别的野生动物,必须从根本上去了解它们的行为习性,掌握其自然环境,并制定相关的保护政策,充分利用社会市场化和技术手段来帮助它们调
整自然环境,和更好的进行培育和保护,让其重新获取流失的生存空间,防止灭绝。
总之,“易危”(Vulnerable)级别的野生动物并不是完全无法救治,科学保护和适当的
管理手段,尤其是从根本上加强监督和管理,落实相应的行政法规,都是可以防止它们被
灭绝的重要手段,而政府和社会也应切实尊重和遵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从而有
效的保护我们的野生动物资源。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世界濒危动物红色名录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世界濒危动物红色名录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世界濒危动物红色名录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简称IUCN)是一个拥有全球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
其宗旨是推动世界各地的自然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为了评估和监测全球物种的濒危程度,IUCN发布了世界濒危动物红色名录。
本文将介绍红色名录的意义和作用,并探讨其对自然保护的重要性。
红色名录是一个被广泛认可的国际性评估和信息汇编工具。
它提供了有关全球动物物种及其濒危程度的权威数据,并将其分类为不同的濒危等级。
这些等级包括“灭绝(Extinct)”、“灭绝于野外(Extinct in the Wild)”、“极其濒危(Critically Endangered)”、“濒危(Endangered)”、“易危(Vulnerable)”和“近危(Near Threatened)”。
通过这种分类,红色名录可以为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科研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决策支持。
红色名录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具体的物种数据,更重要的是为物种保护提供了全球视野和综合性参考。
它能够揭示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引起人们对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关注。
此外,红色名录还促进了国际间的科研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了对全球生态系统脆弱性的认识和理解。
红色名录的发布对于自然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红色名录时,意味着其所面临的濒危风险非常高。
根据其濒危等级的不同,可针对性地制定保护计划和措施,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的建设、栖息地的恢复和保护、人工繁殖和野外监测等。
通过红色名录的发布,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更好地分配资源,优先保护濒危物种,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红色名录的作用也体现在全球层面的政策制定和国际合作方面。
基于红色名录的评估结果,各国政府可以加强合作,制定跨国保护计划,共同应对生物多样性危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物种被分类入9个级别,根据数目下降速度、物种总数、地理分布、群族分散程度等准则分类。
绝灭 Extinct(EX)如果没有理由怀疑一分类单元的最后一个个体已经死亡,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已经绝灭。
于适当时间(日、季、年),对已知和可能的栖息地进行彻底调查,如果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个体,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绝灭。
但必须根据该分类单元的生活史和生活形式来选择适当的调查时间。
野外绝灭 Extinct in the Wild(EW)如果已知一分类单元只生活在栽培、圈养条件下或者只作为自然化种群(或种群)生活在远离其过去的栖息地时,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野外绝灭。
于适当时间(日、季、年),对已知的和可能的栖息地进行彻底调查,如果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个体,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野外绝灭。
但必须根据该分类单元的生活史和生活形式来选择适当的调查时间。
极危 Critically Endangered(CR)当一分类单元的野生种群面临即将绝灭的机率非常高,即符合极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A - E)时(见第V部分),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极危。
濒危 Endangered(EN)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标准,但是其野生种群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绝灭的机率很高,即符合濒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A - E)时(见第V部分),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濒危。
易危 Vulnerable(VU)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或者濒危标准,但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后,其野生种群面临绝灭的机率较高,即符合易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A - E)时(见第V部分),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易危。
近危 Near Threatened(NT)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濒危或者易危标准,但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后,接近符合或可能符合受威胁等级,该分类单元即列为近危。
无危 Least Concern(LC)当一分类单元被评估未达到极危、濒危、易危或者近危标准,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无危。
广泛分布和种类丰富的分类单元都属于该等级。
数据缺乏 Data Deficient(DD)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料来直接或者间接地根据一分类单元的分布或种群状况来评估其绝灭的危险程度时,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数据缺乏。
属于该等级的分类单元也可能已经作过大量研究,有关生物学资料比较丰富,但有关其丰富度和/或分布的资料却很缺乏。
因此,数据缺乏不属于受威胁等级。
列在该等级的分类单元需要更多的信息资料,而且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将其划分到适当的等级中。
重要的是能够正确地使用可以使用的所有数据资料。
多数情况下,确定一分类单元属于数据缺乏还是受威胁状态时应当十分谨慎。
如果推测一分类单元的生活范围相对地受到限制,或者对一分类单元的最后一次记录发生在很长时间以前,那么可以认为该分类单元处于受威胁状态。
未予评估 Not Evaluated(NE)如果一分类单元未经应用本标准进行评估,则可将该分类单元列为未予评估。
1994年所订立的准则只有8个级别,低危(LR)级别下再有3个子分类:近危(nt)、无危(lc)、保护依赖(cd),2001年准则更改,将上述组别归入近危(NT)级别。
维基百科中的保护现状并未随著更新。
当讨论IUCN红色名录,受威胁("threatened")一词是官方指定为以下3个级别的总称:极危(CR)、濒危(EN)、易危(VU)。
编辑本段IUCN物种红色名录等级划分标准1、等级划分过程中所涉及的分类单元的水平和范围:该标准可以应用于任何一个种或种以下的分类学单元,为了使用方便,以下的注释、定义及标准中使用了"分类单元"这一术语,它可以代表种或种以下的分类学水平,包括没有正式描述过的生物型。
多条标准提供了足够的变化范围,能够适用于除微生物以外的所有生物的分类单元的等级划分。
该标准也可应用于任何特定地理或行政区域,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参照下面的第14条处理。
呈示该标准的应用结果时,应当根据成文指南明确评估过程中所使用的分类学单元及其区域。
等级划分应当仅应用于在其自然生活范围内的野生种群以及由于良性引入所形成的种群。
良性引入在《IUCN重引入指南》(IUCN,1998)中被定义为:"以保护为目的,在其历史记录分布区以外,但在其适应生境和生态地理区域内建立种群的行为。
只有在一个物种的历史范围内不再有剩余区域的情况下,它才是一个可选择的保护工具。
"2、等级的特征:假定绝灭是一种机率。
因此被列在较高绝灭危险等级,表明预计该分类单元绝灭的可能性较大,经过特定的时间段,列在较高等级的分类单元绝灭的可能比列在较低等级的多(在没有有效保护措施的情况下)。
然而,有些列在高度受威胁等级的分类单元维持在原有受威胁等级,并不说明以前对它们的评估是不准确的。
所有列入极危的分类单元都符合易危和濒危的条件,所有列入濒危的分类单元都符合易危的条件。
这些等级通称为"受威胁等级"。
受威胁等级是整个等级体系中的一部分。
所有的分类单元都可列入一个适当的等级。
3、多条标准的作用:极危、濒危或易危分别都有数量标准范围;如果一分类单元符合这些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即可将该分类单元列入相应水平的受威胁等级。
每一个分类单元都必须经过所有标准的评估。
尽管一些标准不适用于特定的分类单元(一些分类单元永远也不会符合这些条件,但却接近绝灭),但是总有标准适合于评价这些分类单元的受威胁水平。
重要的是只要符合一条标准,而不在于所有各条标准都合适或者都完全符合。
因为事先不知道对于一个特定的物种来说,哪些标准适合。
因此,每个物种都应该用所有的标准进行评估,符合任何一条标准即应予列入。
4、数量标准的来源:为探明跨越广大范围的有机体及其所展示的多样生活史的致危因素,通过广泛评估,得到了不同的标准(A-E)。
受威胁等级的各条划分标准中的数值是通过广泛商讨后形成的,尽管还没有正式证明这些数值的合理性,但这些数值都设定在普遍认为合适的水平。
等级内的多条划分标准的水平都是在一个共同的基准上独立设定的,并在它们之间求得了广泛的一致性。
5、列入名录过程中的保护措施:不管保护措施对一分类单元起了多大的作用,都可应用该受威胁等级标准。
必须强调的是即使该分类单元未被列入受威胁等级,也需要采取保护措施。
对分类单元可能有利的保护行动被做为成文要求的一部分被列入。
6、数据的质量以及推论和设想的重要性:标准已被明确地数量化了。
因为该文件强调,估计、推测和设想的方法完全可以接受,因此,缺乏高质量数据不应该成为应用该标准的阻碍。
只要有足够的理由,就可以根据现有或潜在的对未来生存的威胁因素(包括其变化率),或者与种群丰富度或分布(包括对其他分类单元的依赖性)有关的因素进行推测和设想。
可以根据一系列相关因素中的任何一条对不久前的过去、现在或不久的将来进行猜测或推断,只是需要注明这些因素。
对于那些一旦受未来低发事件影响而后果严重(如大灾难)的分类单元,可以根据标准(如分布区狭小,分布点数目少)明确其等级。
如一些威胁因素的影响属于或接近不可逆转(病原体、入侵性有机体、杂交),应尽早明确这些因素,以便于采取适当的措施。
7、比例尺问题:在根据地理分布区大小或占有区的生境类型进行等级划分时,空间比例尺的问题显得十分重要而复杂。
标示分类单元的分布区或生境的地图的比例尺越精细,其表现出来的这些分类单元所占有的面积就越小,估计的范围(至少对于"占有面积"的估计范围;见第10条定义)往往不可能超出标准中设定的临界值。
在较精细的比例尺上作图,使得无该分类单元记录的地区增多。
反过来,在粗略的比例尺上作图,未被占有的区域表现为减少,往往导致估计的范围超出受威胁等级的临界值。
比例尺的选择可能会影响红色名录评估的结果,导致矛盾偏见的出现。
目前无法提供严密的,只能是一般性的分类单元或生境的作图规则。
最适合的比例尺是根据不同的分类单元及其分布信息的来源与综合特性来确定的。
8、不确定因素:用于与标准进行比较来评估分类单元的数据往往是估计的,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这种不确定可能是以下三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或所有引起的:自然可变性、使用的术语和定义模糊,以及测量错误。
处理不确定因素的方法不同,会严重影响被评估的等级。
总之,如果不确定性导致估计值的变化范围较大,必须确定可能出现的结果的范围。
必须选定一个唯一的等级,而且必须记录该选择的基础,并坚持防患于未然和可靠性的原则。
如果数据非常不确定,可以将其列入“数据缺乏”等级。
然而,这种情况下评估者必须提供成文信息表明没有足够的数据决定一分类单元所面临的威胁。
同时重要的是应该认识到信息很少的分类单元往往可以根据相关的栖息地或其他偶然因素等背景信息确定一个受威胁等级;因此最好不要使用“数据缺乏”。
9、列入等级的含义:如果一些分类单元被列入未予评估和数据缺乏等级,即表明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还没有对其绝灭危险程度进行评估。
不能把列在这些等级的种类当作未受威胁种类,最好(特别是数据缺乏类型)给予它们与受威胁分类单元同样的保护,直到能够对其种群现状作出合理的评估。
10、成文:所有评估都应做记录。
受威胁物种分类在列入名录时都要注明其所符合的标准和亚标准。
至少要符合一个等级的一条标准,才有理由被列入该等级。
如果符合多条标准或亚标准,则每一条都要列出。
因此经重新评估发现已不再符合文中所列的标准时,不能将其自动降级。
而是应当用相关的所有标准重新评估其现状。
对于使之符合这些标准的原因,特别是在使用了推理和设想的情况下,即使在名录中不能列出,至少评估者应做记录。
附录3还列有其他等级的成文要求。
11、受威胁因素和优先权:受威胁等级不足以用来确定保护行动的优先权。
受威胁等级只是对现有环境下绝灭的危险性的评估,而评估保护行动优先权时将涉及到其他许多与保护行动有关的因素,例如经费开支、后勤服务、成功机率等,甚至可能包括该对象在分类学上的独特性。
12、重新评估:根据标准评估分类单元必须在适当的时间段内进行。
这一点对列在近危或数据不足的分类单元以及已知或怀疑种群现状正在恶化的受威胁物种特别重要。
13、等级之间的变化:分类单元的等级之间变化有以下规则:A. 如果一分类单元不再符合较高受威胁等级所有标准5年或5年以上时,该分类单元可以从该较高的等级降至较低的受威胁等级;B. 如果发现原有的等级划分是错误的,可以立即将该分类单元转到适当的等级中或者干脆从受威胁等级中删除(但要参见第10条);C. 从较低的等级向较高的受威胁等级的转移不应延迟。
14、地区水平上标准的应用:IUCN红色名录等级及标准是为全球的分类单元设计的。
但现在很多人希望将它应用于世界的地区性数据,特别是地区、国家、地方水平。
这可参照IUCN/SSC地区应用工作组指定的指南(如Grdenfors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