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
医废诊室转运登记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转运登记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将其分为以下五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敷料、感染性分泌物、感染性病原体培养物等。
2. 损伤性废物:包括一次性使用针头、刀片、玻璃瓶等。
3.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废弃的药物、药物性培养基等。
4.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废汞血压计等。
5. 其他废物:包括放射性废物、生物制品废物等。
三、医疗废物转运1. 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收集,并分别存放于规定的容器中。
2. 医疗废物容器应标明废物类别,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3. 医疗废物应在48小时内转运至临时储存间。
4. 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泄露、扩散等措施,确保安全运输。
5. 医疗废物转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四、医疗废物登记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
2. 医疗废物登记应包括废物类别、产生来源、产生数量、转运时间、处置单位等内容。
3. 医疗废物登记资料应保存至少3年。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医疗废物处置1. 医疗机构应与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安全地处理医疗废物。
3.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执法,对违反本制度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一、分类收集。
设置有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使用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进行收集,使用的污物袋应该有韧性耐用、不漏水。
二、锐器不应与其它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利器盒中,放射性废弃物存放在适当的容器中,容器里面衬以耐用的塑料袋,封扎,防止扩散。
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毁形、分类、登记。
针头放入利器盒,由专人运出病房,运至医疗垃圾暂存间。
四、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毁形、分类后,专人回收到医疗垃圾暂存间加锁保管,交由哈尔滨市国环公司回收。
五、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保菌液、放射性的固体废弃物应先消毒,由专人每日定时回收交由哈尔滨市国环公司回收。
六、带血器具及针头、锋利物品、感染性的敷料、组织、器官、部分躯体、死胎等分类回收,交哈尔滨市国环公司回收。
七、感染性疾病科的废弃物(指患者吃的饭菜、排泄物、呕吐物)消毒处理后,倒入化粪池,所有感染性疾病科病人的生活垃圾均按医疗垃圾处理。
八、医院的污水由污水水处理中心投放30mg/l-50mg/l的次氯酸钠消毒后,方可排放。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1、____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____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____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____《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____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垃圾运送登记制度范本
医疗垃圾运送登记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环保、有效的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的运送登记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与技能,熟练掌握医疗废物的运送、贮存、处置等要求。
4. 医疗机构各部门应配合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等工作。
四、运送登记管理1. 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2.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在每次运送前,核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填写《医疗废物运送记录表》。
3. 《医疗废物运送记录表》应包括以下内容:a. 医疗废物的来源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b. 医疗废物的交接时间、运送时间;c. 医疗废物的最终去向;d. 经办人签名及日期。
4.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5. 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医疗废物包装袋密封良好,防止泄露、污染。
6.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在运送结束后,将《医疗废物运送记录表》交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7. 《医疗废物运送记录表》的保存时间至少为3年。
五、监督与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废物运送人员的培训,确保其熟悉医疗废物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要求。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运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模版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模版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流程,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分类、处理和管理。
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
2. 定义(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或有害性的废弃物。
(2)登记交接:指医疗机构内部及医疗机构间医疗废物的登记和交接过程。
3. 登记交接程序(1)医疗机构内部:1. 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设立登记交接台账。
2. 科室医务人员在产生医疗废物时,应填写相关登记表格,并将废物进行正确分类、分装。
3. 登记表格应包括废物名称、产生时间、数量、分类、包装方式等信息。
4. 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将登记表格提交给医疗废物管理部门。
5.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核对登记表格的内容,并及时将废物进行处理。
6. 登记表格应保存备查,并按规定时间进行销毁。
(2)医疗机构间:1. 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协议。
2. 登记交接协议应明确双方责任、交接流程、废物分类标准等内容。
3. 医疗机构收到其他医疗机构交接的废物时,应对废物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
4. 涉及跨区域交接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批手续。
4. 相关责任(1)医疗机构:1. 各科室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分装和登记。
2.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核对登记表格的内容,及时处理废物。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登记交接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修订完善。
(2)医疗机构间:1. 交接废物的医疗机构应保证废物的正确分类和包装,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接收废物的医疗机构应对废物进行验收,并确保废物的正确处理和管理。
5. 处理结果(1)医疗机构内部: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按照废物分类标准进行处理,确保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
2. 处理废物的过程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确保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2)医疗机构间:1. 接收废物的医疗机构按照废物分类和包装标准进行处理。
2. 接收废物的医疗机构应定期向交接废物的医疗机构提供处理结果的反馈。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二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废物分类、封装、运输、处置环节的安全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登记和交接工作。
三、责任部门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登记、交接的具体执行和监督工作。
2.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正确分类、封装,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3. 医疗废物运输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运输工作,并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工作内容1.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在每日产生医疗废物时,应按照废物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和封装,并填写《医疗废物登记表》。
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 废物生成时间及产生部门;- 废物类型、数量和重量;- 废物分类和封装情况;- 废物处理方式;- 废物运输部门名称及相关信息。
2.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每天结束工作时,应将填写好的《医疗废物登记表》交给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同时保留一份备份。
3.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接收到《医疗废物登记表》后,应及时核对废物类型、数量和重量等信息,并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
4.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每日将核对好的登记表格交给医疗废物运输部门,由运输部门负责废物的运输工作。
运输部门接收到废物后,应核对废物数量和重量,并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
5. 运输部门在废物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容器的密封性和完整性,并防止废物泄漏或污染环境的事故。
6. 运输部门将废物送达目的地后,将废物交接给接收部门,并与接收部门对废物数量、重量进行核对。
接收部门核对无误后,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并将废物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工作。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医疗废物登记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未按规定封装医疗废物或运输过程中造成废物泄漏、污染环境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
六、其他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对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疗垃圾转运登记制度范本
医疗垃圾转运登记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医疗垃圾的安全、有效处理,遵循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制定本制度,规范医疗垃圾的收集、交接、登记、转运工作流程,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医疗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的收集、交接、登记、转运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医疗机构负责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暂时存放、登记和转运工作。
2. 医疗垃圾转运单位负责按照约定时间、路线将医疗垃圾从医疗机构运往处理单位。
3.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垃圾收集、交接、登记、转运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流程1. 医疗垃圾分类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等。
2. 医疗垃圾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医疗垃圾收集容器,标明废物种类,由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并确保医疗垃圾在收集过程中不受污染。
3. 医疗垃圾暂时存放医疗机构应设置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医疗垃圾暂时存放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确保医疗垃圾在存放过程中不泄露、不污染环境。
4. 医疗垃圾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垃圾登记制度,记录医疗垃圾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产生时间、处理时间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资料至少3年。
5. 医疗垃圾转运医疗垃圾转运单位应按照与医疗机构约定的时间、路线,将医疗垃圾安全、及时地运往处理单位。
6. 医疗垃圾处理医疗垃圾处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医疗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管理制度与措施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垃圾收集、交接、登记、转运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意识。
2. 医疗垃圾转运单位应具备符合医疗垃圾运输要求的专用车辆和设施,确保医疗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3. 医疗垃圾处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医疗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垃圾得到安全、高效处理。
4.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垃圾收集、交接、登记、转运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一、医院安排总务科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二、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三、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四、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五、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六、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七、内部运送路线:各病区→西边电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门诊各科室→西边安全通道楼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放射科→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西边临时房→病房西边电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东边临时房→楼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供应室→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早上9:00-10:00下午14:30-15:00八、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____-02-03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因医疗活动产生并对环境、社会和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固体、液体、气体、射线及其包装物。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机构,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管理和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医疗废物转移、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交接登记制度
L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统一由物管公司专人、专用路线、专用运输工具按规定时间收集,及时封口后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
2.根据各科医疗废物产生量的不同每日转运「2次。
在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需转运的医疗废物进行封口结扎,防止遗撒、流失、扩散,转运人员对医疗废物包装分类不规范的拒绝转运,同时报告总务科、护理部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如在院内转运过程中发生遗撒和渗漏,应立即清理现场泄漏物,对污染的地面、物品以IoOo-2000πιg∕L含氯消毒剂喷洒、浸泡或擦拭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工具给予相应消毒处理。
4.各科室收集完医疗废物后,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和产生科室工作人员按医院规定据实填写科室交接登记资料(“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注明废物产生科室、废物名称、废物产生时间、废物数量及重量、交接时间、交接双方签字等。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医疗废物转运人员与暂存点管理人员交接登记,项目齐全,双方签字。
6.医疗废物交与委托处置单位中明公司时与暂存点管理人员进行交接登记并双方签字,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每月汇总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
7.做好职业安全防护,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出门必须锁门。
8.医疗废物应定点放置,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或出卖医疗废物,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和个人。
二、医疗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敷料、血液制品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的组织、病理标本等。
3. 化学性废物:包括过期药品、化学试剂等。
4.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药品等。
5. 其他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等。
三、医疗废物收集1. 各科室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识。
2.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进行包装。
3. 收集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
四、医疗废物登记1. 各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簿,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处理方式等信息。
2. 登记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核。
五、医疗废物交接1.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应与废物处理部门定期进行交接。
2. 交接时应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双方签字确认。
3. 交接单应包括废物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等信息。
六、医疗废物运输1. 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2.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医疗废物处理1. 医疗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2. 处理方式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6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的医疗废物处臵管理相关法律规范、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臵黑色垃圾袋中,由医院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由市环卫管理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臵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医疗科室应设有收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的带盖(塑料)容器、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臵。
敷料、棉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等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臵于套有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的容器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与细胞毒的废物臵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科定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臵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或文字说明。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刀片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
六、未被污染的除去针头的一次性塑料注射器、输液器等应分别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筒中,由专人称重、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标明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和产生日期。
然后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
2、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每天2次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医疗废物,并通过医疗废物专用电梯和专门的路线运送至院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收集时应核对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3、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市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单位”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4、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在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时应做好职业防护,穿工作服、戴长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毒处理。
5、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如不慎发生刺伤、擦伤等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根据伤员情况进行预防接种。
医疗废物交接登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一、目的: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合规处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医疗废物的部门和个人。
三、定义:医疗废物: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四、组织机构:1.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相关政策、监督执行和定期检查。
2.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收集和分类医疗废物。
3. 医疗废物运输人员:负责将医疗废物从收集点安全运输至指定的储存场所。
五、医疗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使用过的针头、注射器、手术刀片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病理组织、器官等。
3.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损坏的药品。
4. 化学性废物:包括化学试剂、消毒剂等。
5.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物质。
六、交接流程:1. 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应在产生废物后立即进行分类,并存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2. 收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收集医疗废物,并与产生废物的部门进行交接登记。
3. 交接时,双方需核对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并在交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 收集人员将医疗废物运输至指定的储存场所,并再次进行登记。
七、储存管理:1. 医疗废物应存放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储存设施内。
2. 储存场所应有专人管理,确保废物不被非法转移或泄露。
3. 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八、运输管理:1.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运输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运输许可,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
3.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医疗废物的泄露和污染。
九、处理与处置:1. 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处理后的废物应进行最终处置,确保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十、记录与档案:1. 所有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产生、收集、运输、暂存和处置医疗废物的部门和人员。
三、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分为四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四、交接准备1. 各部门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2. 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3.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进行有效的封口、规范填写和贴标签,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标识清楚。
4. 包装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五、交接过程1. 各部门应定人或定班负责与废物收集人员进行交接。
2. 专职收集人员到达各部门时,部门管理人员应将完好无损的包装袋(否则就加一层包装)交给专职收集人员,当面称重量,并填写记录单,内容包括日期、垃圾名称、科室、重量等。
3. 交接时,专职人员必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渗漏等情况,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4. 交接时应填写交接三联单,内容包括:日期、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等。
三联单由收集人员提供,一式三份。
一份由产生部门留存,一份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一份由暂存处管理员保存。
六、交接后的处理1. 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应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场所。
2. 运送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不得运送。
3.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及时地送达处理场所。
七、登记管理1. 各部门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接收人等信息。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交接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交接过程。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交接程序和责任。
第四条医疗废物交接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应实行记账制度,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交接情况。
第二章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第六条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的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工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记录医疗废物的交接信息,包括交接时间、地点、交接物品、接收方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交接医疗废物时,应按要求填写交接登记表,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保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作为医疗废物交接的凭证,便于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跟踪追溯。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的整理和存档工作,确保信息的保存和管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交接程序第十一条医疗废物交接程序包括申请交接、审核审批、交接交废、交接登记等环节。
第十二条申请交接环节:医疗机构接到医疗废物交接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判断交接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审核审批环节:医疗机构对符合交接条件的申请进行详细审核和审批,确保交接程序的合法、安全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交接交废环节:医疗机构应按照交接程序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确保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第十五条交接登记环节:医疗机构应在交接完成后,将交接情况填写到交接登记表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废物交接过程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减少可能产生的交接漏洞和纠纷。
第四章责任制度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明确医疗废物交接的责任人,确保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和权责的明确。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废物交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废物的交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废物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违规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范本(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范本①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②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③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发现泄漏,溢出、撒落等情况,应及时消毒处理,并清理干净,立即上报。
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④医疗废物不准转让、买卖,违者追究相关人责任。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①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以取得他们的支持。
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②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员尽快____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④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⑤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
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⑥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____%过氧乙酸擦拭____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⑧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____%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交接登记的内容一、交接登记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二、交接废物的名称、数量、重量等信息;四、交接废物的种类、性质、处理方式以及处理结果的信息;五、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异常情况的记录;六、其他与交接登记有关的信息。
第三章交接登记的程序一、双方单位在交接废物之前,先进行废物的清点和称重,确保数据准确。
二、交接废物的双方单位应指定专人参与交接登记工作,并填写交接登记表。
三、交接登记表应明确填写时间、地点、废物名称、数量、重量等详细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交接登记表应由双方单位各留存一份,并及时归档管理。
第四章交接登记的责任及违约处理一、交接废物的源头单位应保证废物的准确填写,并确保废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接收单位应对所接收的废物进行仔细检查,并及时向源头单位反馈异常情况。
三、如发现交接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一、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医疗废物的源头单位、交接单位和接收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行政处罚。
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
二、对于未尽事宜,可酌情进行补充、修改。
补充、修改事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三、未按本制度进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的相关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为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范文,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实用版3篇】目录(篇1)一、医疗废物的定义与分类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意义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四、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五、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与处罚正文(篇1)一、医疗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感染性废物、毒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废物和病理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意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有序地从产生地点运输到集中处置单位,防止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1.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与集中处置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医疗废物交接、处置协议。
2.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应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等信息。
3.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交接医疗废物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识、记录等工作。
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认真查验交接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5.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四、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泄漏、遗撒和非法接触。
2.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应定期消毒和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3.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防止污染环境。
五、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与处罚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目录(篇2)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及分类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意义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四、医疗废物处理的注意事项五、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与建议正文(篇2)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及分类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模版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模版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废物的交接流程,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交接环节。
2. 定义2.1 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包括医疗垃圾、医疗污水和医疗废气等。
2.2 交接人员:指参与医疗废物交接流程的相关工作人员。
3. 交接登记程序3.1 接收医疗废物的人员在接收前应核实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
3.2 交接人员应对医疗废物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接收。
3.3 接收医疗废物的人员应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将副本返回给交接人员。
4. 交接登记内容4.1 交接时间:记录医疗废物交接的具体时间。
4.2 交接地点:记录医疗废物交接的具体地点。
4.3 交接人员信息:记录交接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
4.4 医疗废物信息:记录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和性质。
4.5 外观检查:记录医疗废物的外观检查情况,包括是否有破损、泄漏等异常情况。
4.6 签字确认:接收医疗废物的人员在确认无异常后应签字确认,并返回副本。
5. 交接责任5.1 接收医疗废物的人员应对交接登记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5.2 交接人员应仔细检查医疗废物的外观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并拒绝接收异常医疗废物。
5.3 医疗废物的转运、处理单位应对接收医疗废物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
6. 交接登记管理6.1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的质控科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6.2 交接登记表的存档责任由医疗机构的档案室负责,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归档。
6.3 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表应至少保存3年,如有需要,可根据情况进行延长保存。
7. 附则7.1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的格式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7.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随时进行修订并在相关部门通知后进行执行。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2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交接,确保其安全、合规处理,并确保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留存,以便实现全程可追溯。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部门、岗位人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环卫部等。
三、责任主体1. 医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生成、分类、收集等工作;2. 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运输、处置等工作;3. 医疗废物管理员负责监督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并填写相关记录。
四、工作要求1. 医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生成、分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类准确;2.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放置于相应的收集容器内,并确保正确关闭;3. 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及时收集,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运输;4. 医疗废物管理员应每日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和交接情况,并按规定填写交接登记表;5. 全体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明确医疗废物交接的流程和规范。
五、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流程1. 医疗废物生成部门将生成的医疗废物分类放置于相应的收集容器内;2. 医疗废物管理员每日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情况,确保包装完好无漏;3. 医疗废物管理员将收集好的医疗废物交接给环卫部门;4. 环卫部门负责将医疗废物进行统一的包装和封存,并填写相关交接登记表;5. 环卫部门将封存好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6. 当医疗废物到达处置场所,接收方应及时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将记录反馈给医疗废物管理员。
六、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要求1. 医疗废物交接日期;2. 交接单位与联系人;3. 收集容器数量与重量;4. 医疗废物数量与种类;5. 运输工具及运输人员信息;6. 接收单位与联系人;7. 接收单位验收情况。
七、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填写要求1. 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信息;2. 填写应清晰、可辨认,不得有涂改或过度修饰;3. 填写应及时、准确,不得有遗漏或延误。
八、监督与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交接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3. 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交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4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制定本登记交接制度。
第二条本登记交接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流程,记录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并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四条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相关术语定义如下:1. 医疗废物:指医疗或其他保健机构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东西,包括医疗用品(如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药品残渣等。
2. 产生单位:指医疗废物产生的部门或单位。
3. 接收单位:指医疗废物交接后进行处理的部门或单位。
4. 登记员:指负责医疗废物登记工作的人员。
5. 医疗废物交接单:指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记录表格,用于记录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
6. 医疗废物交接验收人员:指在医疗废物交接过程中进行验收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医疗废物登记交接流程第五条医疗废物登记交接流程如下:1. 产生单位将医疗废物交接单填写完整、准确,包括医疗废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信息。
2. 产生单位将医疗废物交接单与医疗废物一起进行严密包装,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3. 产生单位将医疗废物交接单交由登记员进行登记,同时将医疗废物交接给接收单位。
4. 登记员对医疗废物交接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5. 接收单位接收医疗废物,并在医疗废物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6. 登记员将医疗废物交接单存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医疗废物管理系统。
7. 医疗废物交接验收人员对医疗废物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登记交接责任第六条产生单位的责任:1. 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交接单填写完整、准确,并通过包装、标识等方式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交接。
2. 按时将医疗废物交接给登记员,并配合登记员进行相关登记工作。
第七条登记员的责任:1. 对医疗废物交接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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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运送人员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从医疗废物产生地运走医疗废物
时,必须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认真登记各项内容,与科室人员在登记本上双方签ming,做到日产日清,数量相符。
2、运送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医疗废物运送至院内暂时贮存地,立即与暂存地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等),双方签名。
3、暂时地的工作人员每2天与集中处置单位人员进行交接,做好
交接记录,双方签名。
4、登记交接等资料至少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