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修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二条提前通知员工离职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提前30天的通知期;对于办理工作原因离职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通知期。
第三条离职申请员工需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离职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相关资料交于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离职手续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需向所在部门提交离职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待遇第五条工资结算离职员工需交回单位所有财物,经所在部门清点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核算离职工资,并结算离职工资。
第六条离职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员工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第四章离职福利第七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应当归还单位所有提供的福利设施,如员工餐厅、员工借书证等。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离职沟通第九条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第十条离职调查为了提高员工离职率,人力资源部应当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
第六章离职管理报告第十一条每季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向企业领导层提出员工离职的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离职率、离职原因分析,以及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建议。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调整第十二条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应当由企业领导层决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未经法定程序或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完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是企业正常营运之外,亦是人力资源管理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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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交接流程,保证集团内部信息的安全性和业务活动的连续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和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离职的业务主管部门。
其中:(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职能部室员工、委派人员和其他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二)、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其单位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第四条离职员工所在部门或者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离职员工工作业务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离职员工所在单位的其它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物品或者业务等事宜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三章离职手续的类别第六条离职手续按照交接手续一般包括岗位业务交接、公司物品交接、员工利益交接和人事交接等类别。
第七条岗位业务交接是指离职员工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与交接人逐项进行业务目标、进展状况和文件资料等方面的交接。
岗位业务交接由部门负责人或者部门指定人员负责监督交接。
第八条公司物品交接是指离职员工与所在单位相关部门针对办公用品、设备、办公场所和账款等方面的交接。
公司物品交接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落实,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员工利益交接是指离职员工公司股权等事宜的交接,具体交接规定按照各单位持股会章程的要求执行。
第十条人事交接是指人力资源部门为离职员工办理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人事档案转移等手续。
人事交接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人员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顺序一般按照岗位业务交接、公司物品交接、员工利益交接和人事交接的顺序依次办理。
第四章离职的类别第十二条根据员工离职的性质不同,分为离岗、脱岗、退休(含内退)、待岗、辞职、辞退和工作调动等不同类别。
第十三条离岗是指因特殊原因经集团公司批准,与集团公司保存劳动关系,但不在集团公司工作的。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1. 岗位辞职申请: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辞职申请,并在辞职申请中注明辞职原因和希望的离职日期。
2. 辞职手续办理:员工主管上级应及时确认辞职申请,并与员工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离职通知、薪资发放、社会保险等事宜。
3. 离职交接:员工应根据公司规定,配合上级和同事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4. 薪资结算:公司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发放相应的离职证明、工资清单等相关文件。
5. 终止合同: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公司应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员工的档案进行归档处理。
6. 回收公司财产:员工在离职时应归还公司的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工具、证件等,并在离职交接过程中,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7. 敏感信息保护:公司应向离职员工提醒保密义务,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包括客户资料、商业机密等。
同时,公司应及时收回员工的系统账号和密码,防止信息泄露。
8. 离职调查:公司可以在员工离职后进行一定的离职调查,以了解员工对公司的反馈和建议,为公司的改进提供借鉴。
9. 社会关系处理:公司应友好地处理员工的离职,尊重员工的个人选择,维护员工的形象和声誉,并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
10. 离职后的帮助: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帮助,包括就业推荐、职业咨询等,帮助员工顺利地进行职业转型。
同时,公司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资助,如职业培训经费等。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离职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完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2.终止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第四条职责(一)综合管理部1.负责员工离职流程管理。
2.指导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后的人事关系、党团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等转调手续。
(二)其他部门1.离职员工部门协同综合管理部做好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2.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异动交接。
第五条离职流程(一)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员工本人提出离职,需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3.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附件1)办理审批手续。
4.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附件2)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二)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公司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提前40日(试用期的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3.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4.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5.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6.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离职流程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综合管理部在合同到期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促使本公司员工离职时,能于合理、合法的情况下顺利进行,且不影响正常业务的推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一切员工的离职。
三、职责(一)、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
(三)、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四、离职划分(一)、自动请辞离职。
(二)、解雇免职离职。
(三)、资遣离职。
(四)、其他原因离职。
五、离职手续(一)、员工离职由各部门主管向人事行政部索取《离职申请书》。
(二)、由离职人员按《离职申请书》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后,经层呈核准后,再送人事行政部核查。
六、离职管理(一)、自动请辞离职(二)、试用人员于七日前提出。
(三)、正式人员于一个月前提出。
(四)、管理人员在三个月前提出。
(五)、解雇免职离职:因故被解雇离职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即行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提出)。
(六)资遣离职:因故被资遣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于预告起始日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时间提出)。
(七)、移交1、离职人员提出离职,应层呈部门主管核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2、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薄册文件(公司规章、公文、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3、移交给指定接替人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代清楚。
4、原领的器材、工具文具(清耗性免)、印章等,交还人事行政部或有关单位。
5、原代保管的资材(含列管品)应移交有关单位。
6、移交项目(1)、服务部门内①、工作内容、服务范围、账册报表、资料文件等。
②、已完成工件档案,未完成重点事项等。
③、设备、仪器、工具等。
(2)财务①、现金、支票。
②、货款追付。
(3)、人事总务①、办公用品。
②、图书资料。
③、宿舍交接。
7、移交期限(1)、办理交接的移交人与接替人应于职务变动前,完成移交手续。
(2)、各项移交签注,由接收单位承办人员在《离职申请书》上签注即可,必要时可要求另交移交清册。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
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三条总经理负责对人员离职的行为进行审批,确定离职行为的性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第五条离职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员工离职过程的工作交接。
第六条设备管理、后勤、档案管理、库房管理等部门负责验证并收回离职人员账面设备、工具及其它公司财务。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验证并确定离职员工财务款项的核算、收缴与支付。
第三章离职种类第八条合同离职。
指《劳动合同书》到期后,公司和员工单方面不再续签,即构成合同离职。
第九条员工辞职.指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即构成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均视为员工违约.第十条自动离职。
指员工长期(3个月)无理由不在岗或经过验证已经在其他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经劝导仍不能返岗的,即构成自动离职。
第十一条辞退解聘。
指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下,公司单方面辞退或解聘员工的行为.第十二条开除。
指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下,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章离职手续第十三条离职申请和辞退通知。
1、合同离职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在《劳动合同书》到期前2个月,应与公司领导沟通该员工合同续签情况,确认同意续签后与该员工沟通留用意愿。
若任何一方没有劳动合同的续签意愿,应通知该员工准备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辞职情况下。
试用期内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及业务骨干应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自动离职和开除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该员工或家属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4、辞退解聘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提前30天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或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程序.1、员工的离职申请应向部门经理提交,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交总经理批准.2、公司的解聘通知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决策层决策后填写,报总经理批准后,转给相关人员.3、离职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向离职人员发放《离职通知书》。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事宜的管理。
2.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离职过程,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离职程序1.员工申请离职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预计离职日期。
2.HR部门应及时受理员工离职申请,记录相关信息,并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3.HR部门负责与员工签订离职协议,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离职手续完成后,HR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如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三、离职面谈1.HR部门应安排离职面谈,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和对公司的建议。
2.离职面谈应坦诚、友好地进行,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员工对离职原因的真实性回答。
四、离职协议1.离职协议由公司与离职员工共同签订,内容包括离职日期、离职原因、薪资结算、保密协议等。
2.离职协议应保证员工的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
五、工作交接1.离职员工应将工作交接给新任职员工或其他指定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公司各部门负责指定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保证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六、保密义务1.离职员工应继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业务信息。
2.离职员工不得擅自复制、转移或使用公司的商业资料和机密文件。
七、离职手续1.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提前通知上级和HR部门等。
2.HR部门应协助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手续,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离职员工的离职日期。
八、交通与住房补贴1.离职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提供的交通和住房补贴。
2.在员工离职后的一个月内,离职员工应及时交还公司所提供的交通和住房补贴。
九、违约责任1.离职员工如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则视为违约,可能会对个人形象和信用造成影响。
2.如离职员工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保留向法律途径追溯损失的权利。
十、生效与修改1.本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由公司HR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员工离职程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
二、离职类型1、辞职: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公司因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公司经营调整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离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
4、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离职申请与审批1、辞职(1)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2)部门负责人应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并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离职面谈,确认离职事宜,并根据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辞退(1)由用人部门提出辞退建议,说明辞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3、合同期满离职(1)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及员工本人,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2)若双方不再续签,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4、协商解除(1)由一方提出协商解除意向,双方就解除事宜进行协商。
(2)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交接1、员工在离职前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交接、文件资料移交、资产归还等。
2、离职员工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字确认。
3、未完成交接手续的员工,公司有权暂缓办理离职相关事宜。
五、离职结算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等结算至离职之日。
2、按照公司规定,结算离职员工的未发放薪酬、经济补偿(如有)等。
3、离职员工如有欠款或未归还公司财物,应在离职前结清或归还。
六、离职证明1、公司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2、离职证明应如实反映员工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等信息。
七、离职分析与反馈1、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员工离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离职和人员变动管理制度
离职和人员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企业内部的离职和人员更改事务,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订立本《离职和人员更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试用期员工、在职员工以及离任员工。
第三条人员更改包含但不限于职务调整、岗位调动、薪酬调整等。
离职包含但不限于辞职、解聘、合同到期等。
第二章人员更改程序第四条人员更改应当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审批,并依照以下步骤进行:1.员工提出更改申请。
2.相应部门经理审批并提出更改看法。
3.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综合各方看法进行决策。
4.人力资源部将更改决策通知相关部门,并帮助完成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负责人完成更改手续。
第五条在进行人员更改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素养、本领、经验和背景,确保更改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人员更改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员工本人和人力资源部通报并进行记录。
第三章离职程序第七条员工如有离职意向,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直属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离职申请,并注明解聘或合同到期的原因。
第八条直属领导收到员工的离职申请后,应当及时布置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尽量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扰,从而留住有价值的员工。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收到员工的离职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提交相关报批文件。
第十条离职审批程序如下:1.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
2.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将离职申请转交企业高层审核。
3.企业高层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布置员工离职事宜。
第十一条离职程序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离职手续和相关料子归档,并帮助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离职待遇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当依照相关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享有的待遇包含但不限于:1.工资结算:离职员工应当依照本企业的工资结算周期,定时得到相应的工资结算。
2.企业福利:离职员工在离职之前所享受的企业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再享受新的福利政策。
员工离职与人员变动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与人员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内部的员工离职与人员更改管理工作,确保离职与人员更改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亮,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的离职和人员更改管理工作。
第二章离职管理第三条离职类型员工的离职类型分为自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两种情况。
第一款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员工依据个人意愿提出离职申请,并得到公司批准的情况。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应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包含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相关信息。
第二款被动离职被动离职是指依据公司政策或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解雇员工或停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四条离职程序第一款自动离职程序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应向所在部门主管供应书面离职申请。
2.所在部门主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离职申请,并将审核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4.离职日期由员工和公司商定,在离职生效前,员工应完成离职手续。
第二款被动离职程序1.公司决议解雇员工或停止劳动合同后,应向员工发出书面解雇通知。
2.员工在接到解雇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部门主管供应书面解释,解释原因和表达申诉意愿。
3.所在部门主管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供应员工的解释料子和申诉看法。
4.人力资源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解释料子和申诉看法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将结果通知员工。
第五条离职弥补依据公司规定的离职弥补政策,员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离职弥补。
离职弥补标准依据员工的服务年限、岗位等级和离职原因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正式的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手续表。
2.人力资源部应核实员工的离职申请,结清员工的工资、奖金等待发放的款项。
3.人力资源部应告知员工关于离职手续和离职证明的办理流程。
4.员工应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返还公司的资产,如门禁卡、工作证等。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办理。
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相关人员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2.离职人员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工作、事务的交接手续。
3.财务部负责员工款项的核算与支付。
第二章离职定义第四条合同离职员工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第五条员工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有两种情形。
1.公司同意,且视为辞职员工违约。
2.公司同意,但视为员工部分履行合同(视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第六条自动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有两种形式:1.不辞而别。
2.申请辞去工作,但公司未同意而离职。
第七条公司辞退、解聘1.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公司予以辞退。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提前30天发布预先辞退通知。
3.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较轻者,予以解聘。
第八条公司开除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第三章办理离职手续第九条离职申请1.离职员工,不论是何种方式都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按照离职表相关要求逐级审批。
2.员工离职的书面申报,应提前一个月报送。
第十条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至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质资料等移交至指定的交接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表见附表。
第十一条结算1.结算条件。
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方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
离职员工的工作、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
(1)违约金。
因开除、解聘、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包括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和保密、竞业协议违约金。
离职管理办法
离职管理办法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的管理,确保离职流程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离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第三条 离职管理的目标是使员工离职的程序合理有序,保护公司相关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工作表现确定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
第二章 主动离职管理第五条 主动离职是指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的情况。
第六条 员工应提前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七条 离职申请应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核,并报经上级主管批准。
第八条 离职生效后,员工应如实交接工作,将工作资料、随手笔记等交由接任人员。
第九条 员工离职前应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离职培训,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员工离职前,公司将核算员工年假、加班工资等待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章 被动离职管理第十一条 被动离职是指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或员工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决定将员工解雇或合同不再续签。
第十二条 被动离职需经公司决策,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应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解雇或合同不续签的原因、日期和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被动离职的员工应如实交接工作,并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归还公司财物。
第十五条 被动离职的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诉,并要求进行复议。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指的离职包括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离职申请表2.离职交接手册附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解雇:即公司根据员工不当行为或公司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2.合同不续签:即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合同约定,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复议:即被动离职员工对公司决定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议。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离职流程,确保离职过程的公平、合法和高效,制定本《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主动离职、辞退、解雇等各种形式。
第三条:员工离职应遵循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和管理。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五条: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六条:公司应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及时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尽力挽留员工。
第七条:公司接受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及时向员工发放书面离职通知,明确离职日期和离职事项。
第八条: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交接手续表,将工作相关资料和责任移交给接任人员。
第九条:公司应组织离职员工进行离职培训,确保离职员工对工作交接有充分的了解和指导。
第十条:公司应按时结清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并出具离职证明。
第三章:辞退与解雇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在辞退或解雇员工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司应提前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辞退或解雇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
(二)公司应与涉及的员工进行面谈,听取其解释和申诉。
(三)公司应依法书面通知员工辞退或解雇的决定,并明确解雇的原因和依据。
(四)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赔偿和福利。
(五)公司应妥善处理员工辞退或解雇后的工作交接和人事调整事宜。
第四章:离职后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机构资料,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和福利。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后如有就业困难,可以向公司提出就业帮助申请,公司应尽力提供协助和支持。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如在离职后发现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配合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各级单位的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各单位的副职(条线工作分管领导)及二级部门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是指各单位的三级部门负责人;“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第四条合同终止是指单位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五条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附表1)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人事部门的《续签劳动合同申请审批表》(附表2)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表3)。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六条各单位的人事部门心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续签劳动合同申请审批表》。
第三章合同解除第七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等情况。
第八条试用期合同解除员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所在部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与员工本人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附表4)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第九条员工本人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通知所在部门及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四章辞职第十条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2、辞退、除名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 背景
本离职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障公司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确保离职流程顺利进行。
2. 离职申请
2.1 员工申请离职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2.2 公司应及时回复员工的离职申请,并进行相关的离职手续
安排。
3. 离职手续
3.1 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交接、财务结算、资产归还等。
3.2 员工应配合公司进行交接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3.3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结清员工的工资、补偿
金等。
3.4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归还所有公司财产,并提供相应证明。
4. 保密义务
4.1 离职员工应继续履行其保密义务,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
机密信息保密不泄露。
4.2 公司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
息的安全。
5. 劳动合同解除
5.1 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将自动解除。
5.2 公司和员工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解除手续
和权益保障。
6. 其他规定
6.1 公司和员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6.2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7. 附件
无。
以上为《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的内容,公司和员工需共同遵守。
离职流程应按照本办法执行,以保障离职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性。
日期:[填写日期]
签字:[填写签字]
备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修改稿
3.1 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3.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离职由子公司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3.3子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员工离职由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审核,集团分管副总裁和集团董事长(总裁)批准。
4.离职手续的办理
4.1离职人员在【离职申请单】批准后,且符合法定离职时限或双方约定期限,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员工按《员工离职交接清单》所列内容完成工作及财物的移交,并于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员工离职交接清单》提交人力资源部。
1.2正式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填写报送【离职申请单】。
1.3离职员工的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于员工提出离职时,应适时予以离职面谈,了解员工员工离职原因。
1.4员工被动离职(符合法定条件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2.离职办理时间
员工【离职申请单】经审核批准后,其离职时间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则上须满1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前离职由双方协商并经权限人批准。员工离职前仍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目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规范员工离职行为和离职办理流程,有利于工作的延续性和离职结算的合法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劳动合同纠纷。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全体员工。
三、权责
集团及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内容
1.离职申请
1.1 试用期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须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填写报送【离职申请单】。
5.离职人员薪资结算
5.1 离职手续尚未办结者,薪资将予以暂扣,不予发放。
5.2 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发放,按公司薪资发放的规定时间发放。
员工变动与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更改与离职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员工更改与离职过程中能够合法、公正、透亮地管理,并保障公司与员工的权益。
通过规范化的流程与程序,有效管理员工更改与离职事宜,以维护组织的稳定性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人员更改2.1 入职•全部入职人员需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包含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过等。
•入职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入职前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
2.2 职位更改•职位更改包含晋升、调岗和降职。
•职位更改需由员工和上级共同商讨和确认,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同时,需要确保员工实现新职位的要求和本领。
2.3 薪资调整•薪资调整需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批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与决策。
•薪资调整必需遵从公司相关的薪酬政策,确保公平合理。
2.4 岗位交接•岗位交接是员工更改的紧要环节,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过渡。
•离职员工应按要求进行岗位交接,包含工作资料、文件、系统账号等的移交,并与接替者进行充分沟通与知识传递。
3. 离职管理3.1 辞职申请与接受•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上级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附上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认真信息。
•公司将在收到辞职申请后,经过必需的审核与调查后,决议是否接受离职申请。
3.2 离职面谈•离职员工在离职之前,将进行一次离职面谈。
•面谈的目的是了解离职员工的离职原因、对公司的评价与建议,并为其离职手续供应引导与支持。
3.3 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应按规定提交离职申请表,并供应离职所需的相关证明和料子。
•公司将办理员工的正式离职手续,包含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核算年假等事宜。
•离职员工须如实交还公司的资产和保密文件等。
3.4 退休管理•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向公司提前提交退休申请。
•公司将进行必需的审核与办理,如属合法合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员工相应的退休待遇。
3.5 解雇•公司有权解雇违反公司规定或表现不良的员工。
•解雇程序需经过严格的调查、听证、决策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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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五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
第六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七条员工离职审批流程:
1.待离职员工需在规定期限内上交《离职申请表》。
2.人力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离职人离职申请。
3.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
有监交责任。
4.人力管理部门审核。
5.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未完成工作内容交接,不予结算工资)。
6.员工离职,删除员工档案。
第八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关闭其信
息系统权限。
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
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一条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二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
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交接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无法完成工作交接,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的,未结算工资不予发放;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3、因员工行为给公司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原则上,必须在考勤截止日期内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
特殊情况可在工作交接清楚条件下适当延迟全部交接截止时间,以双方约定期限为
准,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七条自动离职人员,人事部门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3日内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放弃当月工资计。
第十八条员工所有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原则上其结算工资将在公司正常发放工资时统一发放。
离职手续未清者,将暂停工资发放。
第七章附则
附件:
1、《离职申请审批表》
2、《离职/调动交接核对单》
附件1:
离职申请审批表
附件2:
调动/离职交接核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