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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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执业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律师执业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2011年 7月 15 日填表人:张三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7月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8月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9月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0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2月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1月。

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

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

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2012年7月27日省律协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提高实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已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第四条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细则的规定,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实习登记第五条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品行良好;(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第六条实习人员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经律师事务所同意并报所属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

第七条拟申请实习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实习申请表》;(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四)身份证、户籍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五)本人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七)人事代理协议、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应包括是否辞去公职)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
实习人员姓名
指导律师姓名
实习律所名称
所属律师协会
申请实习材料目录
1.实习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3.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4.档案存放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无业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或批准辞职的文件
7.承诺书、保证书
8. 实习指导老师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9.实习协议
10.实务训练计划
11.律师事务所符合接受实习人员实习条件的证明
12.申请兼职的实习人员除提交1-7项材料外,还应提交法学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的工作证复印件、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 (“先实习、再考证”类)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 (“先实习、再考证”类)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
(“先实习、再考证”类)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近期大一寸免冠蓝色底彩照1张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专业
毕业院校
学历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编号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号码
档案存放地
存 档 号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手机
指导律师姓名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执业证号
执业年限
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
电话
实习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集中培训学习成绩
实习人员实习期情况
□合格 □不合格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单位Fra bibliotek章: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律师事务所培养实习律师条件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培养实习律师条件登记表

兼职律师

合作人或国资所律师
人(此项为合作所或国资所填写)
律师助理

实习律师

行政人员

执业律师中
博士

硕士、双学士

法律本科

其它专业本科

法律专科

其它专业专科

具有较好外语水平

担任仲裁员

曾赴国外学习

所获奖励
违规处罚
拟担任指导律师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最早执业时间(年)
专业领域
学历
政治面貌
已取得的其他资质
填报时间:
说明:有其他需要报备的情况或表格不够填写的可以另外附页。
律师事务所培养实习律师条件登记表
所名(印章):
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年月
性质
□合伙□合作□个人□国资
地址
办公面积
上年度法律顾问数量

占全年业务总量
%
占全年收入总量
%
上年度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数量

占全年业务总量
%
占全年收入总量
%
上年度民事诉讼代理数量

占全年业务总量
%
占全年收入总量
%
上年度行政诉讼代理数量

占全年业务总量
%
占全年收入总量
%
上年度非诉讼法律事务数量

占全年业务总量
%
占全年收入总量
%
最近3年业务总量比上一年度平均增长
%
最近3年业务收入比上一年度平均增长
最近3年平均业务收入(万元)
办公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交实习考核材料进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交实习考核材料进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交实习考
核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河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3.09.16
【实施日期】2013.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交实习考核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河北省律师协会将对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且实习期满的实习人员的实习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请以下实习人员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审核材料报送至302室。

逾期未能报送的,由其实习的律师事务
1 / 1。

律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律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诉讼或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






(本人填写)
案件(事件)名称或立案号:
当事人:
具体过程概要(含观察、操作、心得等):






特别
情况
说明
制表:制表日期: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实习人员
(签名)
训练时间
训练地点
指导律师
(签名)
指导律师
综合评价
(用√表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训练内容
(用√表示)
□接待当事人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案卷归档操作
□诉讼或仲裁代理 □非诉讼代理






(本人填写)
案件(事件)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或立案号:
当事人:
具体过程概要(含观察、操作、心得等):






特别
情况
说明
制表:制表日期: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人:
实习人员
实习时间
指导律师
执业年限
实务训练情况汇总
训练内容
接待当事人
签订委托
代理合同
案卷
归档操作
诉讼或仲裁
代理
非诉讼代理
训练次数
综合评价
优秀 次
良好 次
合格 次
不合格次
优秀 次
良好 次
合格 次
不合格 次
优秀 次
良好 次
合格 次
不合格 次
优秀 次
良好 次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交实习考核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的通知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交实习考核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的通知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交实习考核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9.16•【字号】•【施行日期】2013.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交实习考核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的通知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河北省律师协会将对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且实习期满的实习人员的实习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请以下实习人员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审核材料报送至302室。

逾期未能报送的,由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名单如下:杨慧萌: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朱亚明: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智罡: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刘灿灿: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张雅惠: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郝振健: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李孟娣: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王耀: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李渊默: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王娜: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王昭:河北姜钟律师事务所马宁: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霍江朝: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杨枝林: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柴瑜: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高莎莎: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樊中慧: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杜文莎: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姜艳艳: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周颖雪: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张素娟:河北冀信律师事务所王伟: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张忠杰:河北华友律师事务所马洪闯: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王颖婕: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XXX伟: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尹灿星: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邢克清: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张江涛: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张政: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庞宗广: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贺阳: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李耀辉: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
实习人员姓名
指导律师姓名
实习律所名称
所属律师协会
申请实习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1.实习申请表
2.实习协议
3.实务训练计划
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6.承诺书、保证书
7.档案存放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无业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或批准辞职的文件
10.申请兼职的实习人员除提交1-8项材料外,还应提交法学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的工作证复印件、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11.律所情况说明
12.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说明:1.实习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2.另附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

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

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发布日期:2013-09-06 10:43:50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2012年7月27日省律协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提高实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已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第四条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细则的规定,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实习登记第五条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品行良好;(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第六条实习人员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经律师事务所同意并报所属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

第七条拟申请实习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实习申请表》;(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四)身份证、户籍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五)本人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七)人事代理协议、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应包括是否辞去公职)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河北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登记表

河北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登记表
河北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学历
本科
专业
毕业院校
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号
户籍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地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实习的起止时间
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29日
实习律所名称
负责人
实习律所地址
主管机关
指导律师姓名
执业证号
执业年限
完成集中培训项目情况
□合格□不合格
实习律师事务所评鉴意见
□合格□良好□优秀
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无
申请执业种类
□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其他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经考核,申请人已具备律师执业的基本素质,考核意见为合格,同意其申请
律师执业。
本次考核有效期一年(自2018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29日)。
(盖章)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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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事务所评鉴意见
□合格□良好□优秀
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无
申请执业种类
□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其他
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经考核,申请人已具备律师执业的基本素质,考核意见为合格,同意其申请
律师执业。
本次考核有效期一年(自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29日)。
(盖章)
2017年6月30日
河北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学历
本科
专业
毕业院校
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号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实习的起止时间
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29日
实习律所名称
负责人
实习律所地址
主管机关
指导律师姓名
执业证号
执业年限
完成集中培训项目情况
□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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