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视频讲解] (第七章 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圣才出品】

合集下载

《法理学》题库及答案

《法理学》题库及答案

《法理学》题库及答案《法理学》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的规范性文件中,表现法律原则时,法律一词一般作( ) A.狭义解释B.广义解释C.中义解释 D.普通解释2.中国历史上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中,接近自然法思想的学派是( ) A.儒家和墨家B.墨家和道家 C.道家和法家 D.儒家和法家3.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 )A.法的客观性 B.法的阶级性C.法的规范性D.法的强制性4.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

A.统治阶级意志B.阶级斗争状况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5.法的关系根源于( )。

A.思想社会关系 B.人与人的关系C.物质生活关系 D.财产关系 6.在西方历史上最早明确提出法治的经典性论述即“法治应当优于( )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孔子 D.韩非子7.法制一词的词义在我国历史上,特别是在( ) 后不断演变。

A.1949年 B.1982年C.1992年 D.1997年8.资本主义社会出现法治的时间是( )。

A.17世纪后期 B.18世纪后期C.19世纪初 D.19世纪末9.在法与经济的关系中其中与( )的关系尤为密切和重要。

A.生产力B.生产方式C.经济关系 D.经济体制10.法决定于经济基础,是在( )意义上所说的。

A.直接B.最终意义C.基础D.阶级意义11.把利益分为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等的标准是( )A.利益存在的不同领域 B.计算角度的不同C.利益主体不同 D.是否为法律所承认12..主张“恶法亦法”的学派是( )。

A.自然法学B.分析法学 C.社会法学D.政策法学13.原始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组织是( )。

A.氏族 B.胞族 C.部落D.部落联盟14.法的产生的直接原因是( )。

A.阶级冲突激化 B.生产力发展C.社会分工发展 D.人文因素影响 15.法与国家( )A.二者同时产生B.二者产生没有内在联系C.先有国家后有法 D.先有法后有国家16.法理学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概念出现于( )A.古希腊B.古罗马C.19世纪初 D.20世纪初17.在西方产生最早影响最大的一种法学思想是( )A.自然法思想 B.经济分析法学C.批判法学D.分析法学18.法理学概念从西方传人中国的中转站是( ) A.香港 B.澳门 C.日本 D.新加坡19.先秦时期与“法学”近似的知识是( )。

法理学考研题目及答案解析

法理学考研题目及答案解析

法理学考研题目及答案解析一、名词解释1. 法的规范性:法的规范性是指法律具有指导人们行为的功能,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

2.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和结构组织起来的整体。

3.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一定范围内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二、简答题1.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 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规范而建立的;(2) 法律关系具有规范性,即其内容和形式受法律规范的约束;(3) 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即其实施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2. 阐述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主要包括:(1) 文义解释,即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进行解释;(2) 系统解释,即考虑法律条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解释;(3) 目的解释,即根据法律条文的目的和宗旨进行解释。

三、论述题1. 论述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和联系。

法治与法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法治强调的是法律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指导和约束,是一种治理方式;而法制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实现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法制的目标和价值追求。

2. 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是社会规范的两种形式。

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个人自律来实现。

二者的区别在于实施方式和强制性程度不同,但它们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互补作用。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甲因超速驾驶导致行人乙受伤。

事后,甲主动承担了乙的医疗费用,并额外支付了一定的赔偿金。

请分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并说明理由。

分析:甲的行为构成违法。

根据交通法规,超速驾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即使甲事后承担了医疗费用并支付了赔偿金,也不能改变其违法性质。

但甲的主动赔偿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违法性,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配套题库-课后习题-法学导论【圣才出品】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配套题库-课后习题-法学导论【圣才出品】

第一编 法学导论第一章 法 学1.什么是法学?答:法学是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分析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如何认识和理解法学与相邻学科之间的关系?答:(1)法学与其他学科有着特殊联系①法学吸收其他学科的认识成果来说明法律现象,从而使它能够深入到法的本质和价值基础中,解答法的外在方面,同时也以自己的认识成果推动其他学科的发展和新学科的产生。

②在现代社会,法律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关法律现象的许多问题不是纯粹的法学问题,而是属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双边问题或多边问题。

③在法治时代,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都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并提交给法律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具有比较广泛的知识,以至要求法律人才是知识复合型人才。

(2)在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法学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逻辑学的联系尤为突出。

①法学与哲学哲学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和概括。

在思想史上,哲学曾经包容法学在内的一切学科。

19世纪中期以后,法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法学与哲学的关系在法理学(法哲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法理学(法哲学)是对法的一般基础理论的哲学反思。

②法学与政治学政治学是以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

由于法是政治活动和实现政治目标的工具,因而政治和法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法学和政治学有着内在的联系。

③法学与经济学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

法学与经济学联系密切,表现为: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界定的权利和义务,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卓泽渊《法理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依法治国)【圣才出品】

卓泽渊《法理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依法治国)【圣才出品】

第二十章依法治国一、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1.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意义(1)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①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围绕新生政权建设的需要、根据当时的社会实际我们制定了包括《宪法》在内的许多重要的法律法规。

②1982年,我们制定了现行《宪法》,人民民主得到了强化,法制得到了强调,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得到了充实,为领导干部和领导职务设定了任期制和限任制,甚至强调一切政党、武装力量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等等。

③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方针的含义、意义和战略地位作了全面阐述;在新中国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④199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正,确认了我国的治国方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至此,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被上升为宪法原则。

(2)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③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④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⑤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法治前提。

⑥依法治国是科学发展观得以贯彻的重要途径。

⑦依法治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2.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1)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的根本主体是人民,人民就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对于人民治理国家的途径和形式就必须予以足够的法律保障,使人民能够通过这些途径和形式来实现自己的主体权力和权利。

(2)依法治国的内容依法治国的内容是管理国家和社会。

①首要的公共事务就是国家事务;②其次是经济文化事业;③再次是社会事务。

(3)依法治国的根据依法治国的根据是宪法和法律,而不能是其他的任何事物。

(4)依法治国的保障依法治国的保障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①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是由其人民性所要求的。

卓泽渊《法理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法的功能)【圣才出品】

卓泽渊《法理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法的功能)【圣才出品】

公务人员依法作出的。法的强制手段,即是国家强制力,包括警察、法庭、监狱等;
②法的强制的被动主体是广泛的,包括国家本身,当然也包括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社会成员和社会团体等。没有人可以丌受法律的约束。
5.教育功能
(1)概念
法的教育功能是指法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影响人们的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
3/9
圣才电子书

(1)概念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法的预测功能是指根据法对人们某种行为的肯定戒否定的评价及其必然导致的法律后
果,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从而决定自己行为的取舍和方向的一种功用和效
能。
(2)意义
①法的预测功能对亍法的遵守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圣才电子书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第二章 法的功能
一、法的功能概述 1.法的功能的含义 (1)概念 法的功能即法的功用不效能,是指法内在所具有的、对社会有益的功用和效能。法的功 能的定义本身就决定了其具有内在性、应然性、有益性的特点。 (2)特点 ①内在性,是指法的功能是法内在所具有的; ②应然性,是指法的功能对亍法的作用具有目标的意义; ③有益性,是指法的功能本身并丌包括、也丌会产生对社会的危害。 2.法的功能不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是法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各种影响的总称。 (1)两者的主要区别 ①有“内在”不“外在”的区别 法的功能是内在的,存在亍法本身乊中。一个法律一旦被拟订,其功能也就被确定了, 并丌受外在和以后实施状况的影响。而法的作用则丌同,法的作用是外在的,它的状况取决 亍社会对它的实施状况不情形。法的作用丌是存在亍法的自身,而是存在亍客观的现实社会; ②有“应然”不“实然”的区别 法的功能是应然的。它的立足点在法本身应当如何,而丌及亍法在实际中怎样。法的作 用是立足亍社会来讣识社会中的法的实施状况而成立的,所以法的作用就具有实然性的特点;

全国法律硕士《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过关必做习题集-法理学第七章至第八章【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过关必做习题集-法理学第七章至第八章【圣才出品】

第七章立法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关于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A.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B.一国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由其文化传统决定C.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两级、多层次”D.立法公开是我国立法体制中“合法性原则”的集中体现【答案】C【解析】AB两项,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决定的。

一般来说,国家结构形式对于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

在单一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在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二元制或多元立法体制。

C项,我国的立法体制是“既统一而又分层次”,即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同时,赋予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所在省、市立法的权限。

我国的立法权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两级、多层次”。

D项,立法公开是立法过程公开,体现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集中体现的是“民主性原则”,而不是“合法性原则”。

2.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2013年真题]A.法律编纂B.法律清理C.法律汇编D.法典编纂【答案】C【解析】法律制定,又称法的创制、法的创立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

AD两项,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B项,法律清理,又称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C项,法律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如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类别或问题的性质,按照效力层级、时间顺序,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法的本体-第七章 法律体系【圣才出品】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法的本体-第七章 法律体系【圣才出品】

第二编 法的本体第七章 法律体系一、概念题1.法律体系(厦门大学2011、2006年研;南京师大2010年研;中南财大2009年研;北化工2008年研;武汉理工2007年研;武大2004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4年研)答: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②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③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④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2.法学体系(中南财大2010年研)答:法学体系是指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整体。

法学体系是以人们对各种法律知识所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作为标准所进行的分类,其基本单位是法学分支学科。

它体现对古今中外各国的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所形成的法律知识状态。

其研究的中心问题是解决由法律知识形成的法学分支学科的分类问题,属于理论范畴。

3.立法体系(浙大2006年研)答:立法体系是指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不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统一体系。

立法体系以各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在整个国家法律创制中的地位及与此相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等级为分类组合标准,立法体系侧重于法的调整的外部形式。

当立法体系是法典式的法的形式时,它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致的。

4.法律部门与部门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相关试题:部门法(南京大学2004年研)答:“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部门法或称为法的部门,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一国现存全部实定法规范的总称。

法理学考研题库

法理学考研题库

法理学考研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的特征?A.规范性B.国家意志性C.思想意识性D.强制性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特点?A.体现工人阶级的利益B.体现人民的利益C.体现中国的利益D.体现所有法律职业者的利益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的原则的特征?A.综合性B.规范性C.指导性D.价值性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律规则的要素?A.假定B.处理C.制裁D.法律后果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律原则的分类?A.实体原则和程序原则B.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C.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D.实体原则和程序原则二、多项选择题6、下列哪些属于法的特征?A.国家意志性B.强制性C.规范性D.思想意识性E.程序性7、下列哪些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A.体现工人阶级的利益B.体现人民的利益C.国家制定或认可D.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E.体现中国的利益8、下列哪些属于法的原则的特点?A.综合性B.规范性C.指导性D.价值性E.可变性9、下列哪些属于法律规则的要素?A.假定B.处理C.制裁D.法律后果E.法律责任10、下列哪些属于法律原则的分类?A.实体原则和程序原则BCD E F。

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C,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D,实体原则和程序原则。

三、名词解释题。

1,法律规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由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或社会集团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一定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行为规则。

2,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4,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5,法律原则:是指被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四、简答题。

1,简述法的特征。

2,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

3,简述法的原则的作用。

法理学重点总结考研题库

法理学重点总结考研题库

法理学重点总结考研题库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法律本质、法律功能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

以下是对法理学重点内容的考研题库总结:# 法理学重点总结一、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的定义: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体系。

-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

二、法的功能和作用- 规范功能:通过设定行为规范,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 社会功能: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 保障功能: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实现社会公正。

三、法的分类- 按照法的来源,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

- 按照法的适用范围,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 按照法的内容,分为公法和私法。

四、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五、法律规范- 命令性规范:规定必须做或禁止做某事。

- 授权性规范:赋予主体一定的权利或自由。

- 义务性规范:规定主体必须履行的义务。

六、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的来源:包括制定法的效力、习惯法的效力等。

- 法律效力的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七、法律解释- 字面解释:依据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 目的解释:根据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进行解释。

- 系统解释:将法律条文置于整个法律体系中进行解释。

八、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平等原则等。

- 法律适用的过程:包括事实认定、法律选择、判决作出等步骤。

九、法律变革与发展- 法律变革的原因:社会变迁、科技进步、价值观念变化等。

- 法律发展的趋势:包括法律的国际化、民主化、科学化等。

十、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 法治国家的概念: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都严格依据法律进行。

- 法治社会的特征: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公民具有法律意识。

# 结语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对于理解法律的深层含义和掌握法律的运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法理学重点内容的学习和理解,可以为进一步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理学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视频讲解] (第三章 法的本质)【圣才出品】

法理学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视频讲解] (第三章 法的本质)【圣才出品】

第三章法的本质一、简答题1.辨析: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北师2007年研)答: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与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种种观点,形成鲜明对照。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在资产阶级法学家的论述中,法是意志的体现,法以利益为基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这些方面都论述到了。

但是,这些论述都没有把法与统治阶级联系起来,揭示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统治阶级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是从统治阶级的立场,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主张和价值标准,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因而都没有抓住法的本质或实质。

(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法与国家的关系是法学的一个原则问题。

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科学地说明法的问题。

资产阶级法学家从来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往往把那些与国家没有直接联系的社会规范(非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当做法,混淆了法与非法的界限,同时掩盖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本质。

(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联系。

资产阶级法学家往往是在抽象的“人性”、“精神世界”或“权力意志”之中寻找法的本源。

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则深入到法的背后寻找法的本源,揭示法的本质,指出法的本质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

”由于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国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必然联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引起了法学理论的根本变革。

2.试述法的本质。

(扬州大学2015年研)答:法的本质问题是法理学领域一个最为根本性的问题,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断为指导,可以把法的本质概括为以下三个层次:(1)法的初级本质——国家意志性,即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卓泽渊《法理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法治概念)【圣才出品】

卓泽渊《法理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法治概念)【圣才出品】

第十八章法治概念一、法治的内涵法治,即法的统治,相当于英文中的“rule of law”,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法律至上为原则,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1.民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必须以民主为前提。

(1)没有民主,法就不可能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

不体现多数人的意志,法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社会基础,依法而治就不可能进行。

(2)没有民主,法就不可能在社会中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3)没有民主,法就可能为专制者所垄断、所驱使,法便失去了应有的尊严和权威,结果,人治取代了法治,专制取代了民主。

2.民主是法治的目标(1)就局部看,民主、法治的手段与目的关系是相对的,民主与法治相应地互为手段和目的。

(2)就总体看,法治只能是手段,民主才是目的。

3.法治的原则是法律至上只有法律至上才可能实现法治,实现法的统治。

4.法治的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法治的最基本准则。

5.法治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6.法治是一种社会管理机制法治是社会控制者通过法所进行的社会运作过程和社会组织形式。

7.法治是一种社会活动方式在法治状态中,人们都自觉地把法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用法来引导自身的行为,衡量他人的行为。

8.法治是一种社会秩序状态社会的秩序状态是各式各样的,法治是一种良性的社会秩序状态。

二、法治与人治1.人治的特征人治就是一种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略、方式。

它至少具有这样的几个特征:(1)人治根据的是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

(2)具有随意专横的性质。

(3)轻视法律。

(4)法律服从于领导人或统治者意志。

(5)人治缺乏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理念与准则。

2.法治与人治的对立法治与人治之间存在着这样几个方面的差异或者根本对立:(1)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

(2)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3)权力是否受法律的约束不同。

(4)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法的运行-第十七章 法的实施【圣才出品】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法的运行-第十七章 法的实施【圣才出品】

第四编 法的运行第十七章 法的实施一、概念题1.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武大2004年研)答:(1)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的概念①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在制定出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

法的实施,就是使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变成为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的状态转到实然状态,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

②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具体来说,就是法律规则、原则变成社会现实,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以履行,责任得以兑现。

(2)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的关系法的实施实际上是法的实现的中心环节和主体部分;同时,他们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具体来说,法的实施和法的实现的区别表现为:①法的实现比法的实施的范围更为广泛。

法的实施是一种实际的活动过程;法的实现则不仅包括这一过程,而且还包括这一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②法的实施主要侧重于的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法的实现则不仅强调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而且还特别强调法的监督和保障。

③法的实施既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法的实现则肯定是正值。

④法的实施是过程、手段,法的实现则是目的、结果。

没有法的实施就不可能有法的实现,法的实施是法的实现的前提;同样,没有法的实现,法的实施则丧失了实际意义,法的实现是法的实施的目的所在。

2.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中南财大2005年研)相关试题:(1)执法(南京理工2011年研)(2)法的执行(中南财大2010年研)、狭义的执法(南京大学2010年研)答:(1)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的概念①广义的法的执行是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②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因此又称为“司法”,法的适用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

法理考研题库

法理考研题库

法理考研题库法理学是法学教育中的基础学科,它探讨法律的本质、功能、效力以及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等基本问题。

考研题库的建立旨在帮助学生系统地复习和掌握法理学的核心知识点。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法理考研题库中的问题和答案示例:一、单选题1. 法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A. 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B. 法律的制定过程C. 法律的本质和功能D. 法律的执行情况答案:C2. 法律的规范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A. 法律的普遍性B. 法律的强制性C. 法律的稳定性D. 所有选项答案:D二、多选题1. 以下哪些属于法理学研究的范畴?A. 法律的起源和发展B.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C.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D. 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答案:ABCD2. 法律的功能包括哪些方面?A. 规范功能B. 指导功能C. 教育功能D. 强制功能答案:ABCD三、判断题1.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科学。

(对/错)答案:对2. 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法律对所有人都适用,但可以有例外。

(对/错)答案:错四、简答题1. 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但它们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和制裁机制;而道德是社会成员内心认同的行为准则,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个人自律来实现。

两者的联系在于,法律往往反映了一定社会的道德观念,而道德的提升也有助于法律的实施。

五、论述题1. 论述法律效力的来源及其对法律实施的影响。

答案:法律效力的来源主要包括法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权威性。

合法性是指法律必须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合理性是指法律应当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权威性则是指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法律效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效力高的法律更容易得到社会成员的遵守和执行,从而实现法律的目的和功能。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的法理考研题库会根据具体的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进行编制。

考生在复习时应结合教材和历年真题,全面掌握法理学的知识点。

西政考研教材《法理学初阶》课后习题答案

西政考研教材《法理学初阶》课后习题答案

西政考研教材《法理学初阶》课后选择题参考答案导论法学与法理学1. B2. AD3. C4. ABCD5. ABCD第一章法学历史1. ABD2. B3. ABCD4. ABCD5. D第二章法学性质1. D2. ABCD3. ACD4. ABCD5. ABC第三章法学功能1. B2. A3. C4. A5. B第四章法学体系1. ACD2. B3. BCD4. BC5. ACD第五章法学方法1. C2. B3. C4. BCD5. BD第六章法学教育1. ABCD2. ABCD3. CD4. BD5. AB第七章法与法律1. BC2. ACD3. AC4. BC5. B第八章法律演进1. D2 ABCD3. BD4. ABCD5. A第九章法律结构1. D2. BC3. B4. C5. AC第十章法律分类1. AC2. BCD3. BD4. ACD5. ABC第十一章法律关系1. A2. BC3. B4. D5. D第十二章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1. ACD2. ABCD3. AB4. AB5. ABD第十三章法律责任1. B2. A3. ABC4. ABD5. AD第十四章法律实现1. ABCD2. C3. CD4. BCD5. ACD第十五章法系1. BCD2. B3. ABCD4. BC5. BC第十六章法制与法治1. A2. D3. ACD4. C5. ABD第十七章立法1. D2. D3. B4. C5. AC第十八章守法1. B2. ABD3. ABC4. BD5. ABC第十九章执法1. ABD2. ABCD3. ACD4. ABC5. A第二十章司法1. B2. BC3. ABC4. AB5. B第二十一章法律监督1. AC2. B3. B4. ABCD5. A第二十二章法律职业1. ABC2. ABCD3. C4. ABC5. AC第二十三章法律程序1. ABCD2. CD3. B4. ABCD5. B第二十四章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1. CD2. ABCD3. CD4. D5. C。

法理学考研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考研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考研考试试题及答案一、简答题1. 什么是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规则和逻辑的学科,旨在探讨法律的内在本质、理性基础以及逻辑结构。

它关注的是法律的普遍性、合理性和正当性。

2.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有哪些?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法律的原则、法律的逻辑结构、法律的价值观念、法律的解释和法律的推理等方面。

3. 请解释法律的原则是什么?法律的原则是指在法律体系中起主导地位的基本规范。

它们是法律制定和适用的基石,能够指导法官和法律实施者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

法律的原则可以具有普遍性、合理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4. 法理学研究的方法有哪些?法理学研究的方法主要包括逻辑分析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哲学思辨法等。

逻辑分析法是解析法律规则和原则的内在逻辑关系;历史研究法是通过对法律发展历程的考察来了解法律的本质;比较研究法是通过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来揭示法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哲学思辨法则主要运用哲学的观点和方法来思考法律的本质和价值。

5. 法律的解释有哪些基本原则?法律的解释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文字解释原则、历史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制定者意思解释原则和司法裁量解释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解释法律的含义、立意和目的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论述题1. 请论述法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法律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的特征。

普遍性表明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并具有普遍的价值观念和规范效力。

法律的普遍性体现了法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正当性的特点。

特殊性则意味着法律在不同社会、不同国家和不同文化环境下会有具体的差异和特殊性。

这是由于社会、国家和文化的多样性所导致的。

2. 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有何区别?法律的正当性是指法律制度符合公众共识、道德原则和伦理价值观。

它是法律是否公正合理的重要标准。

法律的合理性则强调法律的合理性和理性性。

它主要从逻辑角度考察法律的推理过程和规则制定的合理性。

正当性和合理性是相辅相成的,正当性是合理性的前提,而合理性则是正当性的保障。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章节题库(第一章 法 学——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圣才出品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章节题库(第一章 法 学——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圣才出品

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一、概念题1.法学答:法学是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分析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答:从认识论的角度,可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理论法学,是指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的法学。

应用法学,是指主要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的法学。

通常所说的“边缘法学”,一般是横跨两个学科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等。

它们有的侧重理论研究,有的侧重解决法律实践问题,分别属于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1)二者的联系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是法学学科两大组成部分,二位一体。

从静态意义讲,二者作为法学学科组成部门有机结合构成法学体系,共同服务于法学发展。

从动态意义上讲,法学发展的过程是由理论法学到部门法学的进程,即将部门法理运用到应用法制度。

遵循着由抽象到具体,由理论到运用的进程。

这是法学发展的必然导向,而二者是其发展过程中的自然分工。

法理学与部门法之间“有一层前者向后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后者向前者供应原料的关系”。

(2)二者的相互作用理论法学为应用法学提供理论渊源、理论指导、体系范式。

理论法学主要指法学理论,其由本体论、价值论、社会论、法治论、方法论等组成的科学体系。

其中法的本体、法的价值为应用法学提供理论渊源与方向指引。

应用法学则对理论法学的作用在于应用法理、提供研究素材、发现疑难问题。

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应用法学部门为理论法学研究与发展提供了实践性素材。

法理学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视频讲解] (第一章 法律的产生发展)【圣才出品】

法理学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视频讲解] (第一章 法律的产生发展)【圣才出品】

第一章法律的产生发展一、概念题1.法律发展(山东大学2015年研;武大2005年研)答:法律发展,是指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的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

法律发展更关注法律制度在当下所发生的以及面向未来所可能发生的动态的进步过程。

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法律发展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趋势与图景,主要表现为:①法律现代化、国际化的进程仍在继续推进;②法律全球化、区域化的潮流来势迅猛;③法律本土化、民族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2.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武大2009、2004年研;中南财大2006年研)相关试题:(1)法律移植与法的继承(人大2016年研)(2)法律继承(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研;江西师范大学2014年研;华农2011年研;南京理工2011年研;中南财大2010年研;厦门大学2010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研)(3)法律移植(南开大学2011、2006年研;北化工2010年研;首都经贸2009年研;中南财大2008年研;南京大学2007年研;武汉理工2007年研;吉林大学2003年研)答:(1)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原有法)对新法(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法律继承的主要内容可具体归纳为四个方面:①法律技术、概念;②反映商品—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③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④有关社会公共事物的法律规定。

(2)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法律移植的范围包括:①外国的法律;②国际法律和惯例。

这些通称国外法。

(3)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的区别在于:①法律继承是纵向的,也就是以时间为标准的,强调的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

②法律移植则是发生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区之间,是以地域为标准的,强调的是一个国家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借鉴和吸收。

法理学考试试题库(doc 19页)

法理学考试试题库(doc 19页)

法理学考试试题库(doc 19页)法理学考试试题库(doc 19页)法理学试题库一、单项挑选题。

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具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讲的法的渊源是指()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2、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A.法律理论B.法律观点C.法律心理D.法律知识3、可以直截了当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泯灭的条件或依照称为() 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4、属地原则是指()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刻效力的原则5、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A.《法经》B.《秦律》C.《九章律》D.《北齐律》6、行政执法的特点是()A.普通具有单方面性B.具有被动性C.别告别理D.稳定性7、“法治”一词的概念是指()A.与人治对称B.执法者严明C.法律和制度D.与专制对称8、中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9、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10、法系划分的标准是()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 11、徒法别脚以自行讲的是()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别能自个儿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 12、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A.能够自个儿做出一定的行为B.能够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C.能够自个儿别做出一定的行为D.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13、XXX法与XXX道德的共同点是()A.规范内容相同B.指导思想相同C.实施方式相同D.表现形式相同 1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的制定方式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D.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构成15、一般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分类是()A.公法和私法B.一般法和衡平法C.一般法和全然法D.一般法和普通法16、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托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17、法律编纂是一种()A.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举行整理B.别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C.别是立法活动D.是一种立法活动18、法的关系根源于()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日子关系 19、我国的司法解释一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另一类是()A.全国人大的解释B.人大常委会的解释C.人民法院的解释D.XXX的解释40、按照法律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别同,法律规范划分为()A.成文法和别成文法B.普通法与特殊法C.全然法与一般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41、法与道德的关系是()A、道德是法的一种形式B.法与道德一致C.法与道德无关D.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一致42、拿破仑主持的法典编纂中妨碍最大的是()A.刑法典B.民法典C.宪法典D.商法典43、当代中国法律体现了()A.统治阶级的意志B.中国人的意志C.全国人的意志D.全国人民的意志44、对于法的产生、消亡咨询题的正确看法是()A.法自古以来存在B.法是与人类共始终C.法将会永恒存在D.法是随阶级和国家而产生,并随之而消亡45、法的规范性是指()A.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导作用B.法为人们提供了是非标准C.法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模式D.法总结和概括了统治阶级的胜利成果46、狭义的法律是由啥机关制定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国务院C.地点权力机关D.国务院各部门47、法律调整的对象有()A.行为关系B.思想关系C.意志关系D.同学关系48、对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办法()A.社会调查的办法B.历史考察的办法C.语义分析的办法D.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办法49、中国古代将“律”字解释为“均布”,其含义是()A.准则B.刑罚C.公平D.正义50、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来源于()A.古希腊B.古罗马C.英国D.美国51、为了犯罪,预备工具,创造条件的,是犯罪准备。

法理学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视频讲解] (第八章 法律行为)【圣才出品】

法理学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视频讲解] (第八章 法律行为)【圣才出品】

第八章法律行为一、概念题1.法律行为(中财2015年研;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研;南开大学2010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8、2005年研;北交2007年研;南京大学2006年研;首都经贸2002年研)答: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是法学的基本概念,在法学概念体系中居于关键的地位。

根据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包括:①法律行为具有社会意义;②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③法律行为具有意志性。

2.法律行为与法律意识(武大2007年研)答:(1)法律行为与法律意识的含义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指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体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

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是法学的基本概念,在法学概念体系中居于关键的地位。

(2)法律行为与法律意识的关系①法律意识对法律行为选择的影响a.法律意识影响着行为人法律行为的性质。

法律意识具有评价功能,评价功能导致个人在经验和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对法律生活各个方面和现象的情感态度。

法律意识的水平越高,则它就越更大程度地表现了法律意识的调整作用,使人们的行为符合反映在法中的目的和意志,法治和法律秩序也就越巩固。

b.法律意识影响着行为人做出行为选择的后果。

法律的存在及其实施,必然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并形成法律意识,而这种法律意识反过来又指导、调节自己的行为,达到遵法、守法、用法的结果。

②行为选择对法律意识的影响当行为人基于其自身的法律意识做出法律行为的选择之后,这种选择反过来也会对法律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即行为选择能修正法律意识。

3.合法行为(中山大学2006年研)答:合法行为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去理解。

广义的合法行为,即法治意义上的合法行为,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一切行为。

实际上就是法律宽容的、不加追究的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一、概念题
法律文化(华侨大学2014年研;南京大学2011、2008年研;中南财大2008年研;南京师大2008年研;吉林大学2003年研)
答:法律文化是整个文化构成的一个特殊部分。

在概念上,文化概念的多样性同样影响着对法律文化的理解,使法律文化这一概念也具有多样性。

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作用的基础上,国家政权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理论学说的复合有机体。

二、简答题
1.法律意识有哪些分类?其意义如何?
相关试题:法律意识(概念题,东北财经大学2014年研)
答:法律意识可按不同的标准分类。

(1)根据法律意识的社会政治属性,可以划分为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和不占统治地位的
法律意识。

①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它是与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法律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法律制度处于有机的联系之中,是法的形成和实现必不可少的条件。

②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与现行法往往是对立的,对法的制定和实施起消极作用。

但是,也不排除在一定条件下被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中也存在支持现行法律制度中某些成分的因素。

(2)从人的认识过程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角度,法律意识可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①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它直接与人们日常的法律生活相联系,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表面的、直观的、自发的反映。

②法律思想体系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理性阶段,它表现为系统化、理论化的法律思想、观点和学说,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

(3)从意识主体角度,法律意识可以划分为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

①个人法律意识,是指具体的个人对法律现象的思想、看法、意见和情趣,它是个人独特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经历的反映。

个人有关法律问题的实践以及其所接触的社会环境和对法律现象的看法,对个人法律意识的形成都有直接的作用。

②群体法律意识是指家庭、集体、团体、阶级、阶层、民族、政党等不同的社会集合体对法律现象的意识。

③社会法律意识是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对法律现象的意识,是一个社会中个人法律意识与各种群体法律意识相互交融的产物,因此,社会法律意识往往是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反映。

(4)从法律意识的专业化、普及化程度,可以划分为职业法律意识和群众法律意识。

①职业法律意识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研究与教学人员等专门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

②群众法律意识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现象的最一般的理解。

2.法律意识的作用。

答:法律意识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与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及政治法律制度起着不同的作用。

①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的作用
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是一个国家法律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法律制度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作用又可分为两种:
a.渗透到法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成为法律调整因素;
b.独立于法律调整,发挥社会意识形式所固有的思想教育作用,灌输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形态、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文化,为实现法律调整、实行法治创造良好的思想、心理条件。

②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的作用
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则不属于该社会法律上层建筑的范畴,对现行法律制度起着消极的破坏性作用。

(2)在法的形成过程中,法律意识起着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的作用。

一个国家的法的形成、法律制度的完善,归根到底取决于该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任何立法者都不能不顾客观条件任意创制法律规范,但这并不否认法律意识在法的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使客观需要转化为法律规范的重要条件。

(3)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法律意识起到调整作用,使人们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相协调。

法律
意识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问题、具体案件的活动即法的适用中,起着重要作用。

3.法律意识与法和法律制度是什么关系?
答: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现象,它与其他法律现象处于有机联系之中。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上层建筑由思想上层建筑即社会的政治、法律、哲学、艺术、宗教等观点,和政治上层建筑即与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构成。

在各种法律现象中,有的属于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的范畴,如法律规范、法律组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它们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意识则属于思想上层建筑。

(1)法律意识与法的关系
①法律意识是法的创制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法的实施的指导思想,在一定条件下法律意识可以起到法的作用,特别是在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备、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时,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往往直接起到法的作用。

②法律意识本身并不等于法。

在一定条件下法律意识可以起到法的作用,这并不是法律意识本身所固有的属性,而是国家在特定条件下赋予某些法律意识的属性,不能因此而认为法律意识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起法的作用,甚至认为法律意识就是法;不能把法律意识与法混淆起来,这是因为:
a.法律意识本身有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和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之分。

只有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才可能成为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法所反映的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即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

即使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也不就等于法律规范。

b.一个国家的法律必然是统一的,但法律意识却是多种多样的。

在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过程中,新的历史类型的法不可能在旧社会内部产生,但是新兴阶级
的法律意识却可以在旧社会内部产生,而且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法律必然是统一的,通常只存在一个法律体系,但是由于在旧社会内部可以存在新兴阶级的法律意识,社会上的法律意识就可以多种多样,在社会上各个阶级均可以有符合自己阶级地位的法律意识。

c.法律意识不具有法的许多重要属性。

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行为规则,是被制度化、法律化了的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也就是说,法律意识必须取得国家意志的属性,上升为法律,才能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性质,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而法律意识在未被制度化、法律化时,则不具备法的这些属性。

尽管在有些情况下法律意识也可以代替法起作用,但这并不是法律意识本身固有的属性,而是国家在特定条件下,如法制不完备时,暂时赋予法律意识的功能。

d.把法律意识与法混淆起来的观点,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只能降低法的尊严和权威,有可能导致专横非法或无政府主义,最终造成对法治的破坏。

那种把法律意识与法混淆起来的观点,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有害无益的。

(2)法律意识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①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作为法律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共同的经济基础的制约
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表现在经济基础决定着法律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发展变化;当根据法律意识建立的法律制度不符合社会经济基础的需要时,它就会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或迟或早要被适合经济基础的法律制度所代替。

②法律制度是根据法律意识建立的
法律意识的形成是法的形成的前提条件。

而法律制度形成之后又对法律意识起着积极的作用。

当然强调法律制度是根据法律意识建立的,并不否认法律制度归根到底依赖于经济基础,而是表明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上层建筑现象区别于经济基础的重要特征,就在于它是根据人
的意识建立的,而经济基础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

因此,把这两类关系混淆起来,认为法律制度像经济基础一样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否认法律制度是根据法律意识建立的,或者因为法律制度是根据法律意识建立的而否定它们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这两种观点都不正确。

③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法律制度是由现行法、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构成的。

一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不仅仅属于独立于法律制度而存在的思想上层建筑领域,而且体现在现行法和渗透到法律调整中,在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过程中,都不可能离开法律意识的作用。

所以,法律意识是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4.简述法律文化的作用。

(厦门大学2011年研)
答:法律文化是指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的总体。

包括法律意识、法律制度、法律实践,是法的制度、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是人民从事法律文化各种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传统、习惯。

法律文化的结构和内容决定法律文化的作用。

法律文化有制度内容和意识内容,其必然有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