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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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离职等环节。

第三条编外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编外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编外人员的招聘程序如下:1. 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数量等;2. 通过医院官网、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4. 组织面试、笔试、实操等环节,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5.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六条录用编外人员时,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业务技能。

第八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编外人员考核制度,对编外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编外人员薪酬调整、晋升、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一条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医院应按时足额支付编外人员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医院可给予编外人员以下福利:1.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假期;2. 享有带薪培训、职称晋升等机会;3.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离职与解聘第十四条编外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编外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医院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医院应妥善处理编外人员的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3篇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3篇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3篇一、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现有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工作潜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须由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和建议,报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用人单位应与编制外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负责其行政管理工作,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若需续订,由单位书面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人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需填写工资审批表报局办核定备案;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六、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由局统一制定,变更和调整标准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七、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运用现代化办事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工作偏多、人员偏紧的矛盾。

八、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必须立即予以清退。

经批准使用编制外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二篇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

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2023年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_怎样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

2023年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_怎样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

2023年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_怎样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一)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达到对编外人员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编外工作人员是指非在编的职工。

第三条编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录用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的招聘,将根据我院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集体研究的办法适时进行招聘。

第四条招聘条件(一)基本招聘条件:具有良好品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首次招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岗位高中以上),年龄3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因特殊岗位需要或属于人才引进的,由医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进行特殊招聘。

(二)基本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安全和荣誉;服务意识强,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服从和执行医院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公道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保守秘密。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医院人事科。

(二)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1、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同时制定《招聘简章》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2、院长同意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在院内发布招聘信息(时间3—5个工作日);3、作好应聘人员的信息资料收集审核、整理,进行专业及公共知识笔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负责;其他人员由人事科与相关部门负责);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员名额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特需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笔试及面试人员比例);5、组织医院编外考核聘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集体面试;6、统计面试结果,并根据总成绩排名优先顺序确定拟招聘人员,并组织体检;7、体检符合条件者,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管理(合同管理),不属编制管理(不入编制)

聘用人员管理(合同管理),不属编制管理(不入编制)

聘用人员管理(合同管理),不属编制管理(不入编制)篇一: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广纳社会人才,改善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实现建设一流的远程教育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制外按合同制聘用的专职教师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实训指导、计算机技术、络技术、财务会计等)和管理岗位(管理干事、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等)的人员。

第三条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第四条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聘者,自动离职。

第五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专职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和管理岗位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得少于岗位数的2/3;后勤管理、保卫干事、实训指导等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聘教授和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1、用人部门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2、人事部门向校内外公布聘用岗位;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4、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5、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校长审批;6、聘用人员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7、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医疗质量和医院发展。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4. 符合医院岗位要求。

第五条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2. 组织应聘人员面试、考核;3. 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4. 办理入职手续。

第六条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2.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声誉的;3. 因工作需要,医院调整岗位或裁减人员;4. 聘用人员主动提出离职。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七条聘用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聘用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一条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2. 工资、奖金、津贴;3. 休息休假;4. 培训机会;5. 其他福利。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聘用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表现;2. 业务水平;3. 职业道德;4. 团队协作。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晋升、调整岗位和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执行。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落实用人单
位的管理责任,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在用人单位非编制内预算
范围内聘用的人员,包括专家、顾问、外聘教师等。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任务,确
定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计划和职位设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明确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职责
和要求,按照程序招聘合适的人员,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或解雇。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编外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的人
身意外险和工作责任险,保障其权益。

第七条编外聘用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和工作要求,服从领导安排,恪尽职守。

第八条编外聘用人员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编
外聘用人员的职位设置和人员结构,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的绩
效考核制度,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用人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确保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的发展。

编外聘用人员试行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人员试行管理办法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院聘人员是指医院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的从事单位内部专业技术、辅助管理、工勤类岗位工作半年以上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聘用岗位和条件第三条临聘人员工作岗位按工作性质分为以下三类:(一)专业技术类是指被聘用于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岗位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计算机管理人员等岗位;(二)辅助管理类是指聘用于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岗位的人员,包括文秘、出纳等岗位;(三)工勤类是指聘用于后勤服务工作岗位的人员,包括司机、文印等岗位。

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尊重领导,服从安排;(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有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资格证书和实际工作能力;(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续聘人员男性放宽至60岁,女性55岁,涉及专业技术和技能的特殊岗位不作年龄限制;(五)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六)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聘用原则和程序第五条医院分管人事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聘用计划,提交院务会。

聘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聘用理由、聘用人数、专业要求、人员条件及岗位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聘用计划经院务会通过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并将招聘计划报县卫生局备案。

第七条应聘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办审核,并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对试用人员发放试用通知书,试用前须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合格者方能进入试用岗位,试用期三个月。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包括招聘、聘用、培训、考核、薪酬、福利、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报名,医院进行资格审查;3. 考核与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考核和面试;4. 体检与政审:考核、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和政审;5. 聘用:体检、政审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决定后,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入职后,应参加岗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由用人科室负责,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2. 年度考核: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八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

第九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解聘与终止第十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1. 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医院同意的;2. 因医院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4. 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5. 因医院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裁员或减员的。

第十一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解聘或终止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医院聘用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特点,制定聘用人员的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医院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聘用人员。

第七条医院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医院应当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促进聘用人员的职业成长。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薪酬制度,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医院财务状况,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为聘用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保障,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聘用人员与医院之间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对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是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是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重要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招聘、管理和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本文将重点探讨该办法的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1、招聘与录用该办法明确了医院应当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并通过面试和考试等方式筛选合适人员。

对于已经通过招聘程序入选者,除应当签订合同外,还应当按职务给予相应的薪水和福利待遇。

2、职责和权限医院针对不同岗位的编外聘用人员规定了具体的职责和权限,要求其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得与其他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或纠纷。

3、绩效考核医院规定了不同职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要求其在工作中积极努力,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4、权利保障医院应当为编外聘用人员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包括工作环境、安全保障、按时支付工资等。

同时,医院也应该为其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和职业晋升途径。

二、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效果该办法的实施对于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提高了招聘录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该办法规定了明确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使得招聘录用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有助于吸引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加入医院。

2、增强了编外聘用人员的专业性和服务能力通过规定职责和权限、绩效考核等制度,医院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培养编外聘用人员的专业性和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提升了医院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能够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形成更加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流程。

三、结语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是医院管理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其实施对于规范医院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今后,在推行该办法的过程中,我们应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加强培训工作,让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能够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患者,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为加_生院防保组的管理,医院在三基考试、临床技能、医德医风、医疗安全、防保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具体办法如下:一、三基考试参加医院__的三基考试,其成绩分二个档次,一是60分以上为合格,二是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医德医风医德医风考核由所在科室负责,医院负责督导,每季度考核一次。

考核办法:1、文明行医,礼貌服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

总分20分。

患者投诉、批评一人次反映到科室,扣10分。

反映到院__扣20分。

2、医风考核:不准以医谋取私利。

总分20分。

不推诿病人,不收受红包,不接受宴请,不索要物品,不私收费。

每发现一次扣20分,二次或二次以上者给予下岗处理。

3、病人及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满意度:总分20分。

病人及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满意ge;95%,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

由医院负责考核。

4、形象合格:总分20分。

坚持挂牌上岗,服务热情,按规定着装。

每次着装不合格(如戴帽子、口罩等)及不挂牌者,扣0.5分。

由所在科室考核,医院督导。

5、风气正、团结好,__、医德医风教育学习落实认真,总分20分。

无吵架、骂人现象,医患关系融洽,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医德医风教育。

考核每周各一次,座谈会每月一次。

经考核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

医德医风考核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三、临床技能由医院负责__实施,每半年考核一次。

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一)、临床组1、病历或护理病历书写质量。

总分20分。

抽查5份病历,每份乙级病历扣4分,丙级病历扣20分。

2、操作考核:总分20分。

操作项目由医院制定,考核按无菌观念,操作程序的合理性等进行。

3、管理病人的能力:总分20分。

对常见病、危重病人病情观察及变化处理能力,术前准备及术后处理,对各种化验及辅助检查和病人膳食指导,请示上级医师及时等,考核要点;检查病历中有无管理病人缺陷及__主治医师及病人的反馈意见。

翔安区同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定稿)

翔安区同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定稿)

厦门市翔安区同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同民医院编外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编外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保障我院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同民医院聘用的编外人员.第二章招聘第三条我院招聘编外人员,应将拟招聘编外人员的计划报区卫生局,经审核同意后,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再由我院负责具体的招聘工作,同时上报区人社局办理用工报备手续.第四条我院编外人员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应经过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副高以上职称可以免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

第五条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学历要求原则上需大专以上学历(技师、护士除外),工勤岗位原则上要求高中以上学历;除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特需人员外,首次招聘人员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

(四)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三章劳动合同第六条我院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1至3年,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第七条劳动合同文本应具备下列条款:(一)我院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二)编外人员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四)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经双方协商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医院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聘用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编外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聘、派遣等途径,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药、护、技、工、行政等岗位。

第二章招聘原则与条件第四条招聘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2. 符合岗位需求,注重能力与素质;3.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利益。

第五条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5. 符合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招聘程序第六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提交报名材料;3. 资格审核: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4. 考试考核: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等考核;5. 体检:对通过考试考核的应聘者进行体检;6. 录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7. 签订劳动合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管理与待遇第七条管理职责:1. 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培训等工作;2. 用人科室负责日常管理、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八条待遇:1. 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编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3. 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规定执行;4. 培训:为编外人员提供岗位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等。

第五章争议处理第九条编外人员与医院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卫生院编外用工管理制度

卫生院编外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编外用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编外用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编外用工岗位设置第四条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卫生院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二)优先考虑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人员;(三)岗位设置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确定用工数量。

第五条编外用工岗位设置需经卫生院领导班子研究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编外用工招聘第六条编外用工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院内公告、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等;(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要求;(三)面试考核:组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四)体检:对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五)聘用: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编外用工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编外用工合同管理第八条编外用工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依法续签。

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表现,可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九条编外用工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二)聘用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三)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四)工作纪律、考核办法、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第十条编外用工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第五章编外用工待遇第十一条编外用工人员享受以下待遇:(一)工资待遇:按照卫生院规定标准执行,并根据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进行调整;(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三)福利待遇:按照卫生院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此篇*来源于 ()- ()- ()-帮您找*,12小时内解决您的*需求]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卫生院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卫生院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编外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4.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超过40周岁)。

第六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简章,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2. 报名及资格审查;3. 笔试、面试;4. 体检;5. 公示;6. 试用;7. 聘用审批。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七条编外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与岗位相匹配的劳动报酬;2. 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4. 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编外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3.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4. 维护医院声誉,不得泄露医院机密;5. 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九条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编外人员考核制度,对编外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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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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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

若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由医院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聘用人员年满55岁(男)、50岁(女)原则上不予续聘。

第十五条建立聘用人员人事档案。

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劳动纪律,同样适用于聘用人员。

医院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束并记入个人档案,同时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

第十六条在聘用期间,聘用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解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过考核,证明不称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未获得岗位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的;
4、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者医院规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5、聘期内事假累计超出半个月、旷工三天以上者;
6、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共212
第十七条聘用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不得从事医技岗位工作,在聘期内调岗,期满不予续聘。

第十八条聘用人员辞职程序:
1、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予辞职前至少一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辞职要求,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办。

2、若聘用人员辞职申请获准,应办理离职移交手续:收回工作卡牌、工作服以及其它医院提供的办公、生活用品。

3、辞职职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辞职职工结算款项、结算工资;其他应付给职工本人的款项,须扣除以下项目:①职工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②住宿水电费;③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职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再办理手续。

4、辞职人员办理完所有辞职移交手续后,方可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等。

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第十九条辞职职工未得到批准并且未办好交接工作手续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岗位,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负。

第二十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与辞职者脱离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解聘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院长办会会议决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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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回顾一年来的经历,有收获也有不足。

思想上有了一定的进步,学习上也比较刻苦努力,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一个总结性的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组织纪律性强
加强理论学习,首先是从思想上重视。

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继续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配合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今年我顺利转正,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这给了我无限的信心的同时也有更多的压力。

时刻提醒着我注意,什么是一个党员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促进了我的进步。

首先,我深刻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在生活中循序渐进地改善,一个人改正错误和缺点的过程我想不会再一朝一夕。

所以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尤其,在组织生活会上,同志们再次提出了我的不足之处,这使我感到自己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是要学,当然自己的努力是少不了的。

我有信心明年总结的时候可以完全改正一些不足和缺点。

因为我是一名党员了,就应该拿出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连自己的缺点都不能克服还谈什么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年里,我积极响应学校组织的多次党员活动,配合当前的理论前沿,为自己补充新鲜血液。

当然,加强理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

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作为新世纪的高等学府的学子,我很骄傲,当然压力也从来没有离开过。

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并不是很重,但是老师的宽松对我来说就像是无形的压力。

突然感觉自己好像有好多东西需要学习,所以我不敢放松学习,希望在有限的学生生涯中更多地学到点东西,为将来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准备。

所以,我从来不旷课,课上也是认真听讲,当然学习之余也应该劳逸结合。

在今年学校的运动会上,我报名参加了舞蹈队的表演,从这次活动中,不但认识了不少同学,也给了我一个锻炼自己交际能力的场所,增加了自己的群众基础。

自己从这次活动中收获不少,就是从这次活动中,我知道了,只要有决心,没有做不到的事。

三、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进入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相对来说环境比较宽松,我刚开始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直接的表现就是早上起床经常不叠被了。

在一次学习马祖光院士的活动中,我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一位院士有着如此节俭的生活,对一件事可以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完成,多么伟大的人格啊!这使我反省自己,连起码的生活礼仪都不注意,在关键时刻也许想注意都难了。

从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有不叠被,感觉自己从那时起,就有了生活原则,有了自我监督机制,每天都会想想今天还有什么没有干好,或是还有什么原定计划没有完成。

我深刻地感到,一个好习惯一生受益。

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8小时以外的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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