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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层 颜色 8 8 8 145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94 100 94 8 42 42 42 53 53 53 242,23 9,171 9
图例
备注
类别代号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H22 H23 H24 H25 H3 扩 展 公路用地 港口用地 机场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区域公共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H4 H41 H42 H5 H9 军事用地 安保用地 采矿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E1 E11 E12 E13 E2 E9 自然水域 水库 坑塘沟渠 农林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类别名称
图层 颜色 87 243 240 240 240 240 240 240 240 240 21 240 21 21 21 21 21 21 21 35 35 37 39 181 181 181 181 8 8 8 9
图例
备注
B
类别代号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扩 展 类别名称 交通场站用地 S4 S41 S42 S9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U11 U12 U1 U13 U14 U15 U U16 供水用地 供电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通信用地 广播电视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 U2 U21 U22 排水用地 环卫用地 安全设施用地 U3 U31 U32 U9 消防用地 防洪用地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G1 G2 G3 H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H11 H1 H12 H13 H14 H2 H21 城市建设用地 镇建设用地 乡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类别代号大中小类类别名称范围类类居住小区、居住居住用地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住宅用地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R11低密度住宅用地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R1R12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R13经济适用住房用教工、公务员等特定地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政府组织建设以RR14廉租房用地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效劳设施用地。

如托R2大众效劳设施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R3道路用地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R4绿地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寓居区及寓居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公共设施用地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

不包孕寓居用地中的大众效劳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市属机关,如人大、XXX、群众当局、C11市属办公用地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和企奇迹办理机构等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C2贸易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效劳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综合百货市肆、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C21商业用地金交电、文化体育、C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市肆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C22金融保险业用地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和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商务办公用地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饮食、照相、理C24服务业用地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旅馆、款待所、XXX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C26市场用地市场、小商品市场、产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新闻出版、文化文化用地艺术团体、播送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消息出版用地各种通信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各种文化艺术团地体等用地各级广播电台、XXX和转播台、差C3转台等用地大众图书馆、博C34图书展览用地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片子院、剧场、C35影剧院用地音乐厅、杂技场等演进场合,包孕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C36文娱用地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体育用地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孕学校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C41体育场馆用地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医疗、保健、卫医疗卫生用地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M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商服用地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C25、C26、T23、S31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
C25、C26、T23、S31

宅用地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6、农用地。
M、W、T1(铁路线路用地)、T2、T3、T4、T5、G、E2、E3、E4、E5、E7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类型
基 本 分 类
参 照 分 类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土地分类详细表

土地分类详细表
弃置地E7
裸岩、石砾地
裸岩石砾地316
盐碱地
盐碱地312
沙荒地
沙地314
沼泽地
沼泽地313
废窑坑
采矿地222
陡坡地、塌陷地、沙荒地
荒草地311、其他未利用土地317
露天矿用地E8
采矿地222
附件2:
土地分类对照表二
土地分类(试行)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分类名称
分类代码
分类代码
分类名称
灌溉水田
殡葬设施用地
荒草地
311
E7
弃置地
盐碱地
312
沼泽地
313
沙地
314
裸土地
315
裸岩石砾地
316
其他未利用土地
317
河流水面
321
E1
水域
湖泊水面
322
苇地
323
滩涂
324
冰川及永久积雪
325
园林生产绿地G21
苗圃136
防护绿地G22
交通运输用地26
林地13、牧草地14
特殊用地D
军事用地D1
军事用地281
外事用地D2
使领馆用地282
保安用地D3
监教场所用地284
水域或其他用地E
水域E1
江、河
河流水面321
湖、
湖泊水面322
水库
水库水面271
苇地
苇地323
滩涂
滩涂324
渠道
施工建筑用地272
C52
卫生防疫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慈善用地
246
C8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单一住宅

城乡用地分类及代码表

城乡用地分类及代码表
C24
旅馆业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设施用地
C3
文化用地
市级、区级的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等设施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
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和差转台等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C22
公用营业网点设施用地
金融、保险、证券等营业网点,通信、邮政、给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以及维修、代理及相关服务等设施的用地
C23
娱乐康体用地
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包括室内休闲、娱乐、运动、保健等服务业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如舞厅、游乐园等,以及单独设置的高尔夫球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度假区的游乐设施用地等
D2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保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10
X
城市发展备建用地
需进一步研究其功能定位和开发控制要求的近期建设用地
Xc
公共设施备建用地
公共设施近期建设预留地
Xu
市政设施备建用地
市政设施近期建设预留地
除行政办公用地以外的金融、保险、证券、咨询等行业及其它各类公司的办公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除以上设施之外的市级、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3
M
工业用地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
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
地,不包括制气场用地
U14 供热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
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

U15 邮政设施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
用地 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
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U16 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
设施用地 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
A53 特殊医疗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
用地 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
设施用地 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

文物古迹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
用地 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
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
用地 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
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
用地 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
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
学校用地 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
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42 体育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
A6
A7
A8 A9 B商业 服务业 设施用 地 B1
B2
用地 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
用地 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用地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用地代码一览表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S31
机动车停车场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S32
非机动车停车场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U11
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s1s11主干路用地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s12次干路用地次干路用地支路用地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s19其他道路用地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街自选车专用道等用地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s2s21交通广场用地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s22游想集会广场用地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s3s3机动车停车场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2非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u11供水用地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爲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u1u12供电用地变电站所
R4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4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M
工业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及代码表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及代码表

附件1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附件2
建设用地兼容性表
“v“o“X 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兼容比例。

附件3
多层、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
注:1.L为建筑间距;H为建筑高度;S H为南侧建筑高度;H H为较高建筑高度。

2.山墙宽度不得大于14m。

3.点式建筑长边不超过35m。

附件4
建筑退让居住小区内部道路边缘最小距离表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表
单位:米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注:横跨道路或与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离地面应大于9米。

附件8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表
注:1、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总指标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2、商品住宅项目中商业服务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附件9
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规定表
附件9
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标准表
附件10
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表
附件11
附件11
电梯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表
附件12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单位:米
注:大于35KV直埋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为。

附件13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
单位:米
附件14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盖深度表
单位:米。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1.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普通住宅区、高档住宅区、别墅区等。

住宅用地的代码为R。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超市等。

商业用地的代码为C。

3.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工业园区、工厂区、加工区等。

工业用地的代码为I。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用地区域,包括耕地、林地、果园等。

农业用地的代码为A。

5.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用于教育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学校、大学园区等。

教育用地的代码为E。

6.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是指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医院、诊所等。

医疗卫生用地的代码为M。

7. 文化娱乐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是指用于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剧院、博物馆、体育场馆等。

文化娱乐用地的代码为L。

8.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邮局、公安局、消防站等。

公共设施用地的代码为P。

9. 绿地和公园用地绿地和公园用地是指用于绿地和公园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公园、花园等。

绿地和公园用地的代码为G。

10.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是指不属于以上分类的用地区域,包括临时用地、特殊用地等。

其他用地的代码为O。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如下:- 住宅用地:R- 商业用地:C- 工业用地:I- 农业用地:A- 教育用地:E- 医疗卫生用地:M- 文化娱乐用地:L- 公共设施用地:P- 绿地和公园用地:G- 其他用地:O这些代码和分类在城市规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城市规划者准确划分不同用途的土地,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

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用地,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这一分类和代码的使用,有助于规范城市用地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效率。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的制定和更新,应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需要,紧跟时代的潮流,不断适应城市规划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土地用途分类表

土地用途分类表

土地用途分类表以下是常见的土地用途分类表:一、城市建设用地1.住宅用地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工业用地4.教育科研用地5.文化娱乐用地6.医疗卫生用地7.体育用地8.物流仓储用地9.公用设施用地10.道路交通用地11.绿地与广场用地1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特殊用地(如坟墓、公园等)二、农业用地1.耕地2.园地3.林地4.牧地5.渔业用地三、资源用地1.矿产资源用地2.水利水电资源用地3.旅游资源用地4.生态保护用地四、特殊用地1.国防用地2.交通运输用地3.地质灾害防治用地4.未利用地以上土地用途分类表仅供参考,实际应用中可能因地区、国家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土地用途分类表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标准,对土地进行分类和管理的一种措施。

它是指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将土地分为不同类型,并依据不同类型的土地的特性、功能和管理要求,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政策和规划方案,以实现土地的最优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用途分类表的制定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保护,合理配置各种土地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用途分类表的制定也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针对性地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除了上述所列举的土地用途类型外,不同国家和地区还可能存在其他类型的土地用途,例如军事用地、公益林地、草原保护区等。

同时,土地用途分类表也会因为规划的时效性、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要。

总之,土地用途分类表是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在城市规划、国土规划、农业生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和重要意义。

用地性质分类表

用地性质分类表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
道路用地 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
的道路用地
S11 主干路用地 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 S1 S12 次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S13 支路用地 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
S14
其它道路用地
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 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
S
广场用地
及其它用地(E)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
一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
制造工业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
二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
纺织工业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
三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 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
U2
轮渡(陆上部分)用地
U22 货运交通用地 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
U29
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
用地
等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U
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用地
雨水、污水处 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处理厂、地面专
E21 菜地
E2 E22 灌溉水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 等用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 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 物的耕地
E29 其它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E3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E E4
林地

新控规 用地分类表

新控规 用地分类表
类别代号大类
中类
小类
扩展
R
居住用地
50
R1
一类居住用地
51
R11
住宅用地
51
R12
服务设施用地
51
R2
二类居住用地
50
R21
住宅用地
50
R22
服务设施用地
50
R3
三类居住用地
53
R31
住宅用地
53
R32
服务设施用地
53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40
A1
行政办公用地
241
A2
93
E1
水域
131
E11
自然水域
131
E12
水库
131
E13
坑塘沟渠
131
E2
农林用地
82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55
8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8
S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45
U
公用设施用地
144
U1
供应设施用地
144
U11
供水用地
144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图层颜色
图例
备注
大类
中类
小类
扩展
U12
供电用地
144
U13
供燃气用地
144
U14
供热用地
144
U15
通信用地
144
U16
广播电视用地
144
U2
环境设施用地
144
U21
排水用地
B14
旅馆用地
240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建设用地兼容性表
注:“√ ”为允许设置(无限制条件);“○ ”为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为不允许设置;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
要求确定兼容比例。

多层、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
注:1.L为建筑间距;H为建筑高度;SH为南侧建筑高度;HH为较高建筑高度。

2.山墙宽度不得大于14m。

3.点式建筑长边不超过35m。

建筑退让居住小区内部道路边缘最小距离表
单位:米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表
单位:米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单位:米注:横跨道路或与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离地面应大于9米。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表
注:1、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总指标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2、商品住宅项目中商业服务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规定表
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标准表
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表
电梯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表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单位:米
注:大于35KV直埋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为1.00M。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
单位:米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盖深度表
单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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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7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人。

2.0.8人均交通设施用地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人。

2.0.9人均绿地green space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人。

2.0.10人均公园绿地park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园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人。

2.0.11城市建设用地结构composi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得出的比重,单位为%。

2.0.12气候区climate zone
指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以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辅助指标而划分的七个一级区。

3 用地分类
3.1一般规定
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2 城乡用地分类
3.2.1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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