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工管理办法
承揽工管理办法
承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承揽工的管理,保障承揽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承揽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从事承揽工作的人员。
三、承揽工的定义和分类(一)承揽工的定义承揽工是指与本公司签订承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并获取相应报酬的个人或组织。
(二)承揽工的分类1、长期承揽工:与公司签订一年及以上承揽合同的人员。
2、短期承揽工: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下承揽合同的人员。
四、承揽工的招聘与录用(一)招聘流程1、用人部门提出承揽工需求,包括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工作时间等。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3、应聘者提交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4、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进行简历筛选和面试。
5、确定录用人员,签订承揽合同。
(二)录用条件1、具备完成承揽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经验。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五、承揽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承揽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承揽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2、承揽工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二)合同期限根据承揽工作的性质和需求,确定合同期限。
六、承揽工的培训与管理(一)培训1、新入职承揽工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知识等。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承揽工参加技能培训和职业素养培训。
(二)日常管理1、承揽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用人部门负责对承揽工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七、承揽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根据承揽合同约定和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确定承揽工的工作时间。
(二)休息休假承揽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八、承揽工的报酬与支付(一)报酬标准根据承揽工作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和市场行情,确定合理的报酬标准。
对外承揽加工管理制度
对外承揽加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对外承揽加工业务,保障生产质量和交付进度,维护公司声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1. 对外承揽加工:指公司接受委托,以完成定制产品或零部件生产加工的业务。
2. 委托方:指与公司签订加工合同的客户或合作伙伴。
3. 承揽方:指公司接受委托进行加工生产的主体。
三、加工合同签订1. 委托方与承揽方应当签订正式的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加工工艺、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价款支付方式等。
2.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对产品进行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能够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加工任务。
3. 加工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加工流程管理1. 承揽方应根据加工合同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生产按时、合格地完成。
2.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产品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3. 承揽方应严格遵守委托方的技术要求和保密协议,不得泄露任何商业机密。
4. 如遇到生产问题或交付延期等情况,承揽方应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并协商解决,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五、质量保证1. 承揽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2.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应加强监控和管理,做好记录和追溯,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 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承揽方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启动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追查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六、交付管理1. 承揽方应严格按照加工合同的约定交付产品,确保交付时间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在产品交付前,承揽方应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完全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3. 交付后,承揽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必要的产品使用和维护指南,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七、费用结算1. 根据加工合同的约定,委托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加工费用。
严禁私揽工程管理制度
严禁私揽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接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筑、土木、水利、电力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管理人员在承接工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不得私揽工程或以任何形式变相私揽工程。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腐败现象,维护工程市场秩序。
第二章禁止私揽工程行为第五条工程管理人员不得私揽工程,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变相地接收或承接与其职务相关的工程项目。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私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指定特定单位或个人承揽工程、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等方式。
第七条工程管理人员在接受委托项目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不得违规指定特定承包商或供应商。
第八条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中不得私自调整合同约定的价格、工程量或工程标准,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监督检查岗位,对各类工程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十一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各类工程项目进行审核,查明是否存在私揽工程等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违规行为,工程管理机构应当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保障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私揽工程等违规行为的工程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第十四条对于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私揽工程行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工程管理单位或个人,在重复违规情况下,工程管理机构有权暂停其资质或取消其承接工程的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必须遵守。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机构对本制度的具体解释权归属于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对于不履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员工对外承揽业务实施细则
员工对外承揽业务实施细则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增强全员参与企业运营意识, 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对外承揽业务,有效的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与企业共渡难关、实现双赢。
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成立业务承揽工作组组长:总经理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工作组职责:1、负责按公司销售价格管理办法中的权限,在业务承揽前,对承揽的业务进行全面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执行。
2、负责承揽业务的洽谈、承接、合同签定、组织实施、验收、交付、核算及货款回收等工作。
3、负责承揽业务生产加工的内部管理工作和承揽业务给个人提成的核算、兑现。
二、承揽业务的定义本细则所称的承揽业务,是指现下既定业务之外的其他新增业务,包括产品的生产、加工、制造、修理、技术服务等业务。
三、承揽业务的原则1、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销售人员指标考核(指标另定)与员工(无指标)共同参与的原则。
2、在达到双赢的前提下,实现“谁承揽、谁回款、谁受益”的利润分配原则。
3、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承揽外部业务在结合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以合同评审价格为准。
4、承揽业务必须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方可对外承揽。
四、承揽业务的形式承揽业务不限形式,可由单位、小组、个人、员工合伙等形式承揽业务。
五、操作流程1、承揽外活当事人到财务科领取承揽外活申请表(表样附后)并填写相关信息内容后交回。
2、财务科审核签字后转销售科,并以申请表与委托方进一步了解业务详情,填写在申请表相关的栏目中,经科长签字后转技检科。
3、技检科根据申请表所列产品信息内容填写加工能力分析与判定,经科长签字后返回财务科。
4、承揽工作组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对此项业务进行全面评审,评审合格总经理签字后,确定立项实施。
5、销售科根据批准立项的资料,与外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由车间、科室领导及主管销售的部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内容应严格按《合同法》的规定填写完整,对外承揽业务要严格控制回款,不许欠款发货,降低企业风险。
承揽工程奖惩办法
承揽工程奖惩办法一、引言在承揽工程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奖惩机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承揽工程奖惩办法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可以激励承包方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同时也能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包方进行惩罚。
本文将介绍承揽工程奖惩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奖励措施1. 完工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程且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承包方,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方式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例如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比进行奖励,或者提供额外的奖金或物资。
2. 质量奖励:在工程完工后,经过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可以获得一定的质量奖励。
质量奖励的标准可以根据工程的不同类型确定,例如建筑工程可以按照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安全奖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方能够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
这可以通过在合同中设定安全目标和达标标准来实现。
三、惩罚措施1. 合同执行责任:承揽工程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执行。
如果承包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的违约责任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例如赔偿损失、终止合同等。
2. 工期延误惩罚:在合同中一般会规定工程的交付日期,如果承包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的施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迟延工期的惩罚可以以每日违约金的形式进行计算,在合同中设定每日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
3. 质量扣款:如果工程的质量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质量扣款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按照不合格工程的面积或成本进行计算。
同时,还可以规定扣款的时间和方式。
四、奖惩实施方法1. 监督验收:为了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实施,需由独立第三方进行工程的监督验收。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全面的评估。
2. 建立奖惩档案:对于获得奖励或受到惩罚的承包方,应与其建立奖惩档案,并妥善保管。
这不仅可以作为对承包方业绩的评价,还可以提供给其他潜在的业主作为参考。
工程经营承揽工作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工程经营承揽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公司、项目部:现将《工程经营承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工程经营部反馈.-1—工程经营承揽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工程经营承揽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公司的工程经营承揽行为,合理规避经营风险,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工程经营承揽的积极性,使全公司的经营承揽工作步入一个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制定本办法。
一、经营承揽的方针和原则坚持有效经营,突出精揽的方针;坚持区域经营和行业经营的方针;坚持全员参与的方针;坚持有限公司机关和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共同承揽的方针.二、组织机构有限公司成立以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为副组长的工程经营承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经营部。
工程经营部是负责全公司工程经营承揽工作日常管理的常设机构,下设工程经营商务中心、工程经营预算中心和工程经营方案中心。
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都要仿照有限公司机关并结合自身特点成立以党政主管为核心的领导机构。
三、工程经营承揽决策程序1、以下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承揽:①利润率低于5%的项目不揽。
②低于5000万元的公路项目,低于3000万元的铁路项目、市政项目、水电项目、房建项目不揽,但属于区域滚动和行业滚动项目除外.③BOT项目和BT项目不揽.-2—④垫资或变相垫资项目不揽,项目资金来源不清楚和不可靠的项目不揽。
⑤超过5%大额现金担保的项目,且评估利润率在10%以下的项目不揽.⑥明显超出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项目不揽。
⑦依赖中介中标的项目,分割工程量超过总工程量30%的项目不揽。
2、承揽指标的制定和分解以及经营区域的划分承揽指标由有限公司根据年度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以及在建任务情况统一制定并分解下达,经营区域的划分也由有限公司统一部署,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要遵照执行.3、工程信息的收集、筛选及跟踪工程信息的收集要坚持全员参与的方针,力争多渠道和多网络收集信息。
市政工程承揽制度
市政工程承揽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市政工程的承揽活动,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3. 承揽市政工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资质要求1. 承揽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 承揽特定类型的市政工程,如桥梁、隧道等,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3. 承揽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三、招投标程序1. 市政工程承揽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招标文件应详细规定工程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评标标准等。
3.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4. 评标委员会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四、合同签订1.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2.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造价、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3.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变更都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施工管理1. 承揽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工程信息告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3. 对于重要工序和关键节点,应实行自检、互检、专检的质量控制体系。
4. 承揽单位应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
六、竣工验收1. 工程完工后,承揽单位应组织初步验收,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2. 业主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并依法办理工程保修等相关事宜。
七、监督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市政工程承揽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工程项目承揽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承揽人的管理,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承揽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承揽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进行工程承揽活动。
2. 诚信经营原则:承揽人应诚实守信,遵循市场规则,公平竞争,维护行业秩序。
3. 质量第一原则:承揽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4. 安全生产原则:承揽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资质与条件第四条承揽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3.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 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力量,能够满足工程项目需求。
第三章承揽程序第五条承揽人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程承揽:1. 提交申请:承揽人向公司提出承揽申请,并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 审核评估:公司对承揽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核评估。
3. 签订合同:经审核评估合格后,双方签订承揽合同。
4. 组织实施:承揽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工程项目。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六条公司对承揽人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有无质量问题。
2. 施工进度:是否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3. 安全生产: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无安全事故。
4. 成本控制: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七条对考核优秀的承揽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承揽人,公司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产品承揽管理制度
产品承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产品承揽行为,提高产品承揽效率和质量,保护客户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承揽活动。
三、管理原则1.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所有产品承揽人员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2. 客户至上原则:公司产品承揽人员应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真诚对待客户,满足客户需求。
3. 依法承揽原则:公司产品承揽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 诚信合作原则:公司产品承揽人员在与合作方进行承揽活动时,应遵守诚信原则,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产品承揽程序1. 报名申请:公司产品承揽人员首先需要向公司提出产品承揽申请,包括产品信息、承揽计划以及相关资质证明等。
2. 审核批准:公司将对产品承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质、产品市场需求、承揽计划等,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批准。
3. 承揽合同签订:经过审核批准后,公司产品承揽人员与公司将签订产品承揽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执行承揽计划:产品承揽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产品承揽计划,确保产品按时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
5. 结算及归档:产品承揽完成后,公司产品承揽人员将与客户进行结算,将承揽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
五、产品承揽管理1. 市场调研:公司产品承揽人员需不断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产品需求,找准目标客户。
2. 客户沟通:产品承揽人员需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合适的产品方案。
3. 合同管理:公司产品承揽人员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产品承揽活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4. 质量控制:产品承揽人员需重视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达到客户要求,并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5. 监督检查:公司将对产品承揽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不良承揽行为处理1. 假冒伪劣:公司发现产品承揽人员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承揽行为,将取消其承揽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违法违规:公司发现产品承揽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停止相关承揽活动,并追究其责任。
公司业务承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业务承揽管理,规范业务承揽流程,确保业务承揽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承揽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项目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业务承揽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依法合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原则;2.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为目标;3. 坚持内部协调、高效运作,确保业务承揽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业务承揽流程第四条业务承揽前准备:1. 市场调研:对潜在客户的需求、竞争对手、行业动态等进行全面调研,为业务承揽提供依据;2. 制定承揽方案: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具体的承揽方案,包括产品或服务、价格、时间、人员安排等;3. 评估风险:对业务承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五条业务承揽实施:1. 提交承揽申请:业务部门根据承揽方案,向公司领导层提交承揽申请;2. 审批:公司领导层对承揽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业务部门可正式开展业务承揽工作;3. 拜访客户:业务人员按计划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宣传公司产品或服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4. 签订合同:业务部门与客户协商一致后,签订业务承揽合同。
第六条业务承揽后的工作:1. 跟进项目进度:业务部门负责跟踪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2. 质量控制:对承揽业务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客户要求;3. 沟通协调: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解决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设立业务承揽监督小组,负责对业务承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业务承揽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对业务承揽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承揽业务的完成情况;2. 项目质量;3. 客户满意度;4. 财务管理情况。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承揽活的规章制度
关于承揽活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公司承揽活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确保承揽活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承揽活的范围公司员工在完成公司委托的工作任务时,需要承揽相关活,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客户、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客户关系等。
三、承揽活的权限1. 只有被授权的员工才有权承揽活,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承揽活。
2. 所有承揽活均需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承揽活的要求1. 员工在承揽活中需保持礼貌、耐心,尽力满足客户需求。
2. 在处理客户投诉时,员工需客观、公正地处理,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 在接待客户时,员工需要注意自己仪表、言谈举止,体现公司形象。
五、承揽活的记录1. 每位员工在进行承揽活时需要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需求等。
2. 所有记录需保存至少一个月,以备公司查询。
六、承揽活的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在承揽活中获得好评的员工将获得相应奖励。
2. 对于承揽活不当,导致客户不满意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
七、承揽活的监督1.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承揽活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2. 部门负责人需要定期对员工承揽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
八、承揽活的整改1. 对于承揽活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将及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2. 对于严重违规的员工,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九、承揽活的绩效考核1. 公司将对员工的承揽活进行绩效考核,作为员工晋升、加薪的重要依据。
2. 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相应奖励,提高员工积极性。
十、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 对于特殊情况,公司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即为公司承揽活的规章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谢谢!。
工程承揽管理制度
工程承揽管理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我司实行施工质量保证金制度,保证金额为一万元人民币。
二、施工质量保证金退还制度
(1)在确定双方不再合作后且工地收尾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即可退还一万元保证金。
(2)若有其它工程队愿意接手其工地并签署确认书方可退还一万元保证金。
三、若有工程队造成工程施工失误,此一万元保证金不能用来抵扣工程损失,损失费用应从安装费用中扣除。
四、施工质量保证金一万元只作为甲乙两方工程合作的保证金使用,不作他用。
三、验收制度
(1)工程队每月23日递交到公司的工程结算清单必须附带验收表,且验收表需签字才可作为结账凭证(签字需达到验收标准)
(2)若有相关问题需在当月23号前更改完成,未更改的公司不予结算。
(3)工程队每次报单的项目必须有验收表方可结算,若验收表有整改意见的,请在报单前拍取照片为证或报客服人员去检查,若未满足验收要求的,工程款于次月结算。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项目承揽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承揽行为,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承揽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的承揽。
第三条工程项目承揽主体1.承揽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2.承揽主体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
3.承揽主体应当具备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施工技术和人员,具备相应的设备、材料等资源。
第四条工程项目承揽程序1.招标投标:工程项目承揽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直接委托等方式进行。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估算、工期要求、质量标准、投标资格要求等内容。
3.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
4.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5.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条工程项目承揽合同管理1.合同内容:工程项目承揽合同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估算、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工程款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合同履行:承揽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
3.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应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第六条工程项目承揽监督管理1.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承揽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2.工程项目承揽主体应当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法律责任1.承揽主体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条件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承揽主体在工程项目承揽过程中,有欺诈、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揽工管理办法
承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公司外包工作(营建工作除外)的承包人及其雇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承揽工)的管理均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外包工作范围本公司原物料及产品的包装、搬运、装卸、厂区环境清洁以及其他以由外人承包较适宜的工作均以外包方式为之。
第四条承揽工性质承揽工概不属于本公司编制内正式人员与本公司无主雇关系,不得享有本公司一切津贴、奖金及福利。
第五条外包工作申请各部门内工作需外包时,由主办部门填写“外包工作申请书”并会人事、会计部门及检附工作承揽书呈总经理核准后召请承包人,承包人仍须呈总经理核定。
第六条承揽书内容的订定承揽书应视外包工作的性质拟订,但应包括下列要点:工作项目、酬金、工作规定、验收、安全、罚则、承揽期限、保证等(请参考“工作承揽书范式”)。
第七条承揽工雇用承揽工由承包人负责雇用,并依“出入厂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代工作人员名册)一式四份由人事、守卫、主办部门及事业关系室各存一份。
第八条出入厂管理承包人及其雇用的承揽工出入厂门经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呈经理核准后比照从业人员出入厂门的规定办理,但其使用的“工作证”应予标明“承揽工”字样。
第九条劳工保险承揽工的劳工保险应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已列入工作承揽书条款内)。
第十条承揽工的工作督导承揽工由承包人负责指挥及管理,主办部门亦应派员指导并检查其工作质量,必要时通知承包人辞退不良人员或纠正其行为。
第十一条工作验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每日或每件工作完成后会同承包人检验工作量及质量,签具工作验收单(格式由主办部门依工作性质自订)以为付款的依据。
第十二条酬金给付每月定期(依承揽书所载付款条件)由承包人检具发票或合法收据,经主办部门呈经理核决后连同工作验收单并送会计部门复核后给付酬金。
第十三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管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表19.5.2 ××股份有限公司外包工作申请书申请部门:部厂处课申请日期:年月日总经理经理厂处长科长注:本申请表须附工作承揽表。
公司承揽工管理办法
公司承揽工管理办法1. 背景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承揽一定的工作给外部承包商或外部公司,为了保证承揽工作的有效性、成本控制和项目进度管理,公司制定了该承揽工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的过程管理。
3. 职责分工3.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公司与外部承包商或外部公司的主要联系人,他的职责是:•与外部承包商或外部公司协商具体的承揽工作事项;•制定和实施承揽任务计划;•管理承揽工作过程,确保工作质量、进度、成本符合公司要求;•协调内部各部门对承揽工作提供支持。
3.2 内部各部门内部各部门包括采购、财务、技术等部门,他们的职责是:•采购部门:为承揽工作提供采购支持,包括采购设备、原材料、工具等;•财务部门:为承揽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支付预算费用、批准付款等;•技术部门:为承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技术指导、技术监督等。
4. 承揽工作的开展4.1 承揽工作需求确定承揽工作需求主要由公司业务部门提出,经过评估后决定是否承揽给外部承包商或外部公司。
4.2 承揽商甄选公司可以选择多个承揽商进行比较,并根据承揽商的技术实力、资质认证、工程经验、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合适的承揽商。
4.3 协商签约公司要与承揽商协商签订一份合适的合同,包括承揽任务范围、工作计划、质量标准、费用预算等,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4 实施承揽工作承揽工作实施过程需要对承揽商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确保承揽工作质量、进度、成本的合理控制。
4.5 完工验收承揽工作完成后,公司要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检查承揽商的工作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确定是否符合结算条件并进行结算。
5. 承揽工作的风险管控承揽工作的风险主要包括安全风险、技术风险、合同风险等。
公司要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以保证承揽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承揽工作的质量保障公司要在承揽工作实施过程中制定和落实质量体系文件,对承揽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相应的控制,以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工程承揽管理制度
工程承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承揽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工程承揽项目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负责工程承揽管理,项目部负责具体的工程承揽工作,各级领导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程承揽由公司招标、投标、中标、施工四个阶段组成。
第五条工程承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合同认真以及质量,安全、效益相统一,不担当项目管理责任等。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六条公司责執行公开招标的制度,明确招标范围、招标程序、招标负责人等。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招标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招标文件的保密性,避免泄露。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招标文件中的错误、不合理之处。
第十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章投标管理第十一条投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文件,不得造假。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的密封和保密工作应独立开进行,防止投标文件泄露。
第十三条公司规定招标项目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开标。
第十四条开标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干扰、干预开标过程。
第十五条开标后,公司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择优中标。
第十六条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中标结果,并及时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章中标管理第十七条中标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后,公司应组织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中标单位应定期向公司提交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相关资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中标单位应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双方利益最大化。
第二十一条如中标单位存在违约行为,公司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施工管理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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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公司外包工作(营建工作除外)的承包人及其雇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承揽工)的管理均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外包工作范围
本公司原物料及产品的包装、搬运、装卸、厂区环境清洁以及其他以由外人承包较适宜的工作均以外包方式为之。
第四条承揽工性质
承揽工概不属于本公司编制内正式人员与本公司无主雇关系,不得享有本公司一切津贴、奖金及福利。
第五条外包工作申请
各部门内工作需外包时,由主办部门填写“外包工作申请书”并会人事、会计部门及检附工作承揽书呈总经理核准后召请承包人,承包人仍须呈总经理核定。
第六条承揽书内容的订定
承揽书应视外包工作的性质拟订,但应包括下列要点:工作项目、酬金、工作规定、验收、安全、罚则、承揽期限、保证等(请参考“工作承揽书范式”)。
第七条承揽工雇用
承揽工由承包人负责雇用,并依“出入厂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代工作人员名册)一式四份由人事、守卫、主办部门及事业关系室各存一份。
第八条出入厂管理
承包人及其雇用的承揽工出入厂门经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呈经理核准后比照从业人员出入厂门的规定办理,但其使用的“工作证”应予标明“承揽工”字样。
第九条劳工保险
承揽工的劳工保险应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已列入工作承揽书条款内)。
第十条承揽工的工作督导
承揽工由承包人负责指挥及管理,主办部门亦应派员指导并检查其工作质量,必要时通知承包人辞退不良人员或纠正其行为。
第十一条工作验收
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每日或每件工作完成后会同承包人检验工作量及质量,签具工作验收单(格式由主办部门依工作性质自订)以为付款的依据。
第十二条酬金给付
每月定期(依承揽书所载付款条件)由承包人检具发票或合法收据,
经主办部门呈经理核决后连同工作验收单并送会计部门复核后给付酬金。
第十三条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经管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表19.5.2 ××股份有限公司外包工作申请书
申请部门:部厂处课
申请日期:年月日
总经理经理厂处长科长
注:本申请表须附工作承揽表。
工作承揽书
立承揽书人兹向××公司承揽工作,愿依照下列各项条款规定办理,并以为连带保证人,如承揽人未能履行下列条款,由连带保证人负责连带赔偿贵公司一切损失,并自愿抛弃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一)工作项目:工作项目如下(按工作性质及内容详细填列)
(二)酬金及计算方法:
(三)工作规定:
1.工具规定:承揽人在工作上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应用材料悉由××公司供给,如有毁损或遗失,承揽人愿照价赔偿。
(如工具、设备等由承揽自备,则另予订明)。
2.人员雇用:工作人员绝不低于××人,由承揽人负责雇用,于工作前造具工作人员名册一式四份送×××公司核备,人员如有变动需事先通知××公司。
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承揽人及所属工作人员需按时上班,并照贵公司指定的工作量及时间完成工作。
4.出入厂:承揽人所属人员出入厂区及在工作场所均愿遵守××公司的规定办理,
空闲时绝不越区游荡。
工作时的服装需适宜作业,而不着奇装异服。
(四)工作验收及请款:
1.承揽人于每天(或每件,视工作内容而定)工作完毕,需填具工作验收单两份交××公司主办人员签认后由双方各存一份。
2.酬金于每月××日领取,于领取日5日前承揽人开具统一发票(或收据)连同工作验收单送贵公司主办部门请款。
(××公司代扣的营业税或其他税捐需由承揽人负担而由酬金内扣除)。
3.承揽人除向××公司请领酬金外,承揽人与所属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司编制内人员与××公司无主雇关系,绝不再向××公司要求任何津贴、奖金及福利。
(五)安全
1.承揽及其所属工作人员的投保劳人保险均需由承揽人负责办理,并于工作期间由承揽人亲自或指派代理人常驻工作地点管理及负责雇用人员的安全,如有任何意外伤亡,概由承揽人自行负责与××公司交涉。
2.承揽及所属工作人员遵守××公司工作安全规则并严密防范火警。
(六)罚则:
1.因承揽人所属工作人员的过失致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时概由承揽人赔偿并需负法律上一切责任。
2.承揽人及所属工作人员在××公司厂区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被发现者,愿由××公司于承揽人酬金内每次扣罚××元并禁止该违规工作人员进厂工作。
(七)承揽期限及终止承揽:
1.承揽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公司因工作目的在期限未届满前完成或其他重大事由而于30日前通知承揽人终止承揽,承揽人愿意接受绝无异议。
3.承揽人因故在期限未届满前无法继续承揽工作时,愿在30日前以书面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始得终止承揽。
(八)保证:
承揽人为履行本承揽条款,愿觅妥经××公司同意之保证单位为连带保证人,保证因承揽人未履行本承揽书所订条款而致××公司蒙受损失时,负连带赔偿责任,并自愿抛弃政府有关法规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连带保证人的责任必须至损害全部赔偿完毕始得终结。
(九)附则:
本承揽书正本一份由承揽人贴足印花送交××公司存底副本份除一份由承揽人自存外余份由××公司收执。
此致
公司
立承揽书人:
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字号:
地址:
连带保证人:
负责人:
身份证字号:
资本额:
地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