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天眼”工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天

眼”工程的实施方案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20

【实施日期】2006.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天眼”工程的实施方案

(2006年11月20日)

为了全面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科技防范、科技创安、科技强警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运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市综治委决定实施“天眼”工程,在全市主要监控对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在重点部位实现紧急报警联网。为指导和规范“天眼”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运城建设成黄河金三角地区率先崛起、文明和谐中心城市的中心任务,本着“科学规划、科学指导、科学建设”的原则,以党政机关、公共娱乐场所、金融系统、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城区主要街道为重点,以“实

用、可靠、先进、经济”为基本要求,以增强社会治安控制能力为核心,采取正确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方式,调动、组织相关单位和社会治安防范资源,充分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在全市主要监控对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掌握治安动态,提高对重大案(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能力,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天眼”工程顺利进行,市综治委决定成立“天眼”工程建设领导组。

组长:马东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