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合作社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精选5篇)合作社管理制度篇1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
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一)核算体制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
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
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
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资金来源1、社员股金。
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
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
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三)盈余分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合作社管理制度制度

合作社管理制度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运营管理,发挥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会员权利和义务、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经营活动应遵循公平互利、诚实守信、民主协商、自愿入股、政策导向原则。
第五条会员享有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权、监督权、分享义务及利益等权利;会员应当履行合作社的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合作社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合法取得生产资料和服务,合法缴纳税收,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登记、报告合作社的财务情况,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八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决策机构,实行科学决策,推动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合作社设理事会或理事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设监事会或监事大会,对理事会或理事长负责;设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或理事大会由会员代表按比例选举产生,代表会员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务。
第十一条监事会或监事大会由理事会或理事长选举产生,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
第十二条经理或总经理由理事会聘任,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合作社可以设立专业小组,负责特定领域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对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权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组织结构健康稳定。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合作社管理、监督和决策;(二)按照合作社章程和规定分享合作社的利益;(三)合作社转让或退出时,享有合作社财产份额的清算权;(四)享有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的机会。
第十六条合作社会员有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二)认真履行合作社的规定职责;(三)维护合作社的形象和利益;(四)自觉支持合作社的工作。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一、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
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
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
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2)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总则农村合作社是依法成立、自愿入社、自愿退出、自主经营、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农村合作社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农村合作社的规范经营和有效管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由自愿加入的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福利为目的,依法组成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合理布局,提高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依法公平竞争,不得垄断市场,不得采取排挤、限制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经营活动。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权责、福利待遇及升迁考核等,强化组织纪律和规范行为。
第二章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六条农村合作社可以选择以村民小组、自然村、行政村、乡镇、县等为单位进行组织。
第七条农村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最高管理机构是理事会,日常管理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和主任。
第三章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八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享有参与管理、接受分红、申请退出等权益。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不得以非正当手段干扰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的劳动要求参与劳动,并积极宣传合作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策,并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章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第十二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制定经营策略和措施,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经营水平。
第十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质量监督和风险防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农民的财产安全和利益。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理事长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党的____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二、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调动本社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本社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本社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理岗位责任制一、服从本社成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成员大会和理事会或理事长汇报工作。
二、积极工作,以为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工作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三、对外协调各部门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四、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五、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1)年度内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
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
主要包括。
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
包括。
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顺序。
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1)每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____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合作社管理制度(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
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
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
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一、组织结构制度合作社的组织结构是管理制度的基础,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实现各级管理人员的层层分工和协作配合。
通常,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理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等。
1.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对合作社的整体运营负有最终责任。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并拥有决策合作社发展和规划的权力。
2.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监督,并对合作社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3.经理:是合作社的行政管理人员,由合作社理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事务管理。
二、成员管理制度合作社的成员是合作社的基础,因此成员管理制度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
1.招募与退出:合作社应制定招募成员的标准,并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合作社也应规定成员的退出条件和程序。
2.权益分配:合作社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教育和培训:合作社应定期开展成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合作社财务运作正常和合法的重要保障。
1.财务制度: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机制。
2.资金管理:合作社应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并保证合作社的运转。
3.审计制度:合作社应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运营状况的监督和核查。
四、决策管理制度决策管理制度是合作社正常运作和发展的基础。
合作社应建立决策程序和决策规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决策程序:合作社应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2.决策规则:合作社应建立决策规则,制定合作社各项事务的决策标准和操作程序。
3.决策参与:合作社应鼓励广大成员参与决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做到科学决策。
五、风险管理制度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面临各种风险,风险管理制度是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和防控的重要手段。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促进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依法组织生产,开展经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社员的利益,保证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经营、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得为政府或者其他单位所有,所有权须由社员共同享有。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自愿组织,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禁止强迫或者诱骗他人加入或者退出。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自愿加入合作社,享有平等权利,按照合作社章程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完善社员自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对社员实行简明、明确、公开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社员的知情权。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良好运行。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由农民和其他合作社和组织组成。
第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组织形式为成员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需要和规模,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法律规定形成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经济活动。
第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拓展相关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
第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合作社章程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
第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应当依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认缴出资,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或者额度缴纳资金。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模板(5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是指由农村专业合作社全体会员按照合作契约、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和实施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保护合作社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定期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合作契约、章程和本制度等。
第五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或经理班子,负责组织和协调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全体会员负责。
第六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或经理班子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合作社的正确运行。
第三章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七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制定和使用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计划制度、生产组织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
第八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和保存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数据和资料,并依法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第九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合理配置生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会员权益保护第十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合作社享有的权益和利益的均等分配和合理分配,对合作社投入的资金和劳动的回报等。
第十一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公开透明,对会员的经济状况、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及时通报和公示。
第五章监督和规范第十二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违规违法行为,保障合作社的合法运行。
第十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与其他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建立健康互助、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合作社规章制度优秀12篇

合作社规章制度优秀12篇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篇一成员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
理事会工作制度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五、理事会的召开次数,每年召开4次以上。
合作社管理制度(4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促进合作社成员的自觉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是合作社基本规范和运作标准,适用于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合作社管理制度应遵循合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等的原则。
第四条合作社在设立之日起即适用本管理制度。
合作社成员通过加入合作社,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需经合作社的决议,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合作社的管理机构是合作社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合作社大会第七条合作社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组成。
第八条合作社大会由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大会。
第九条合作社大会的召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全体合作社成员,并公示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条合作社大会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作社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二)合作社的年度财务报告;(三)合作社的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四)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的修改。
第十一条合作社大会的决议采取的原则是绝对多数原则,即有效出席的合作社成员过半数同意的决议为有效。
第十二条合作社大会的会议记录应做好并保存,并及时通知全体合作社成员。
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有权参加合作社大会,并对合作社的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合作社成员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合作社大会和理事会的成员。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合作社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合作社理事会由合作社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十七条合作社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执行合作社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合作社的重要决策;(三)监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四)审议和决定会员入社、出社和退社等事宜。
第十八条合作社理事会应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合作社理事会决议采取的原则是多数原则,即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的同意的决议为有效。
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长和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
七、负责社务公开工作。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____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上口头公布。
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合作社 管理制度

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促进合作社良好运转,提高合作社整体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章程1. 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的基本组织规范,包括合作社名称、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成员权利和义务、领导机构组成等内容。
2. 合作社章程必须经由合作社所有成员大会通过,并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 合作社章程的修订必须经由合作社所有成员大会通过。
第三条成员组织1. 合作社成员应当具备合作意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
2. 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要求,缴纳入股金,并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权益获取与义务履行。
3. 各成员在合作社内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转让自己的权益。
第四条领导机构1. 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2.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3.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理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经营管理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 合作社对成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禁止成员以合作社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 合作社应当及时公布每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利润分配1. 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分配方式,合理分配经营所得,并按照成员的出资额和经营贡献进行分配。
2. 分配利润应当公开公正,不得有偏袒或者不公平的现象。
3.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纠纷解决1. 合作社应当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对成员之间的纠纷进行及时化解。
2. 纠纷解决机制应当包括协商解决、常设仲裁委员会和诉讼解决等方式。
3. 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定期审计纠纷解决情况,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第八条组织改革1. 合作社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成员的参与度和凝聚力。
2. 合作社应当逐步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和抵抗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1.组织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设立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成员大
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理事会、
监事会成员等。
理事会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经济管理制度
3.人员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成员资格管理、职工工资和福利、劳
动纪律等。
成员资格管理制度应规定成员加入和退社的条件和程序。
职工
工资和福利制度应合理设定工资水平,确保职工的合理权益。
劳动纪律制
度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4.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合作社是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体,质量是保证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消
费者满意度的关键。
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农产品的生产标准、质量
检验和监测等措施。
合作社需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产品种植和
加工的质量水平。
5.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注重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保护耕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
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应规定合理的耕地利用和轮作制度,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止水污染和土地退化。
6.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应规定合作社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义务劳动等,增强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以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作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完善制度,确保合作社的有序运行和稳定发展。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保障社员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员工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助、民主、平等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组织管理制度第四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社员大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
第五条社员大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第六条理事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维护社员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作社设立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主持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
第八条合作社设立各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合作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合作社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国家财务会计法规。
第十一条合作社财务收支必须真实、合法、合规,确保会计资料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合作社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社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三条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人事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合作社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与合作社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权益,如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第十六条员工晋升、调动、辞退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作社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合作社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九条合作社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合作社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六、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入社制度。
入社制度是保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和质量的重要保障。
应规定入社条件、程序和标准,如农户须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和合作意愿,经过入社评估和培训等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素质、能力和意识达到一定标准。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应包括组织架构、权责划分、业务流程、决策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合作社的运作高效有序。
例如,应明确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成员之间协作的高效性。
同时,应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公正、透明。
此外,合作社还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是确保合作社财务安全和合法性的重要保障。
财务制度应明确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职责、账务处理流程和财务报告要求等,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财务管理控制体系。
同时,还应建立定期的财务审计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和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此外,合作社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是激励合作社成员积极性,规范行为的重要手段。
应建立公平、公正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明确奖惩的标准和程序,以激励合作社成员增加收入、提高生产效益,同时对于违反规定、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最后,合作社还应建立健全的决策制度。
决策制度是合作社发展和规范经营的基础。
应建立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正。
在重大决策上,应进行民主决策,听取合作社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还应建立决策跟踪和评估机制,及时评估决策的效果,为合作社的长期发展提供经验和参考。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入社制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奖惩制度和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能够规范合作社成员行为,提高农民收入和综合素质,实现农民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篇1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规范运营。
规范运营可以从登记注册,办公室布局,社员管理,决策规范,业务规范,荣誉添加等几个方面努力改进,目标是按照示范社的要求规范发展。
(一)登记注册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是合作社规范运营的第一步。
合作社首先要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个法定注册登记证件。
一般是到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局和地税局取得税务登记证。
(二)办公室布局办公室的布局一方面是政府检查的重点,另一方面也是发展社员的门面。
规范的合作社布局一般包括室内和室外两部分。
室外部分:门头上要悬挂合作社全称横排,大门两侧门框边上挂合作社牌子、分站牌子等其他牌子,门上一般要贴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字样,窗上要贴合作社的口号和服务,比如“服务三农”“民主管理”“造福社员”等。
室内部分主要是在营业窗口设计上,要避免装修成银行的样子,不要有大的封闭玻璃墙。
一般要体现亲民性。
在墙上要挂上合作社章程、各项管理制度、中央的政策文件节选、合作社宗旨和理念、领导人照片等。
(三)社员管理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管理社员。
凡入社农户,都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复印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发放社员证。
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要建立合作社成员账户,在成员账户和社员证同时记录交易信息,作为年底分红以及申报国家补贴的依据。
社员退社要提前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以合适的形式退还社员股金以及公积金。
总之,无论是入社、交易、分红、退社都要有流程有底案。
(四)决策规范合作社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制定和执行决策事项。
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参加,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用来修订章程、分红、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制定来年发展计划以及增资扩股等重要事项。
社员大会表决要经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每个社员签字生效,要留有会议记录。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文(五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机制,提高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和服务水平,保障会员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按照“自愿、互利、民主、法人”原则组织成立的农村经济组织,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农村合作社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依据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应注重社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社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员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执行有序。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结构第七条农村合作社依法成立,应设立如下组织结构:(一)会员代表大会:由社员选举产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重大决策和选举合作社理事会。
(二)合作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合作社的日常事务。
(三)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行为,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合作社理事会报告。
(四)合作社负责人:由合作社理事会选举产生或聘任,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第八条农村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级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流通畅通和及时反馈。
第三章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平等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照合作社规定享受其发展中的利益,合理分享合作经济发展成果。
(三)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监督,对合作社的经济责任有表决和监督权。
(四)根据经济贡献得到公正报酬。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规章制度。
(二)按照合作社的规定参与合作经营活动,共同经营优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
(三)按照合作社规定的要求交纳会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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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1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 、理事会工作制度3 、监事会工作制度4 、议事规则制度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8、盈余分配制度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10、档案管理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社务公开制度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 名,理事3-5 名。
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 至5 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工作制度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 人组成(或设1 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 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议事规则制度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
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一、入社管理1、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
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7、承担本社的亏损;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