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及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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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物资采购及物流管理计划
9.1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成本,使物资采购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规范运行,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提供保质保量的物资供应,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条物资采购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阳光采购。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廉洁采购的原则。
(三)科学择优和价格合理的原则。
(四)安全采购的原则。
第三条物资采购实行分级管理
(一)大宗物资、批量原材料由公司直接组织公开招投标进行采购。
(二)零星物资采购,由采购部组织年度比质比价,确定合格供应商后组织进行采购。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价格领导小组是公司物资采购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总,组员由相关采购、财务、审计、生产指挥的相关人员组成。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审批采购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审批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审议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审批预算及计划外采购项目,批准请购单和重要购货合同。
第六条分管采购的副总审核采购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审核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审核预算及计划外采购项目,根据权限审批请购单和购货合同。
第七条采购部经理制定采购部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审核购货合同和采购订单,在授权范围内签订供货合同,组织进行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第八条采购员负责进行市场调查,填写询价比价单;负责起草购货合同和填制采购订单;提出付款申请,实施采购;办理退换货事宜;建立、更新与维护供应商档案;参与对供应商质量、交货情况等的评价。
第九条财务部部长审核购货合同及付款申请;审批会计提交的付款凭证;参与合格供应商评审;参与商定对供应商的付款条件。
第十条质量信息部负责检验样货质量;检验所购物资质量。
第十一条技术研究院提供对所购物资的专业技术建议;参与对特有物资的技术检验工作。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参与外购物资的出入库验收;负责外购物资的标识、保管、收发;负责提出外购物资补仓申请。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程序
第十三条新的供应商开发的提出
根据公司需要,由采购部或质量信息部或技术研究院或总调度室提出新的供应商的开发工作。对于公司A类物资必须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
第十四条供应商的开发
该项工作由采购部进行实施。具体流程为:
1、采购员进行市场调研,收集潜在供应商相关信息,初步分析评价供应商,提出候选
名单。
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
(4)与产品有关的委托、授权文件
(5)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检资料
(6)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
(7)企业质量体系证书
(8)其他能证明单位实力的资信文件
2、根据采购种类组织现场评审,并形成《供方调查报告》,对供方在产品开发能力、现
有产品的质量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批量供货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
3、试制试验和供应商评审
经初步评审认为可行的供应商由采购部根据技术研究院提供的技术要求通知供方提供样品,由总调度室安排,技术研究院跟踪样品试用情况,记录样品试用结果,及时对试用情况进行总结。
3、小批量供货
对于样品实验结果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通知其进行小批量试制,采购数量由技术研究院确定,并且技术研究院对小批量供货的样品进行跟踪验证。
4、技术部门提供试验报告
小批量实验完成后,由技术研究院根据实验情况写出实验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5、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对于是否纳入合格供方进行审批,采购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对于纳入合格供方的建立档案,并录入合格供方清单表。
第十五条供应商的年度评审
每年年底,由采购部组织总调度室、财务部、技术研究院、信息质量部、检验车间、相关分厂等部门对供应商年度供货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供货质量、供货价格、供货及时性、服务水平等内容,并分别给予现场评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是否继续纳入合格供方名单,并经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持续改进要求
对于年度评审纳入合格供方名单的供应商,由技术研究院根据图纸和技术要求并综合供方实际质量水平提出下一年度供方质量持续改进要求,并签订持续改进协议。
第四章采购物资价格确定
第十七条大宗物资定价。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大宗物资的采购定价办法是:
1、投标法。本办法适用于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的物资的采购,可实行明标与暗标竞标的的
方法进行招投标。具体见《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2、价格下浮定价。本办法适用于稳定配套的连续供货的供应商的价格制定。在每年的12
月份进行分供方评审时集中进行,由价格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出发点是在上一年度价格的基础上要求分供方通过技术改进降低生产成本,在供需双方共赢的前提下下一年度供货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浮,下浮点应根据不同的供货内容分别制定。
第十八条对于生产辅料、备件等实行比质比价定价办法。
目的是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公司综合费用支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价比作为首要衡量指标,追求费用支出最低,选用产品功能技术性能适用于使用条件的产品,同类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比价的方式可通过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和市场调查。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每种物资采购原则上询价不少于3家供应商或三个品牌,并要留下询价记录。对于下列情况必须询价:
1、公司价格体系中无此物资价格或无可比价格。
2、市场价格波动足以影响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服务。
3、市场价格波动足以影响公司利益并产生额外支出。
4、对于市场价格一直在变动的的物资,如有色金属等,比价采购的前提是必须掌握或开发
较多的合格供应商。
第十九条对于工装、外协加工备件等实行工时定价的办法。由生产指挥部相关人员根据图纸核算工时,由采购人员按照价格小组认可的单位工时价格进行核算单件外协件价格,并由财务审计人员认可后执行。
第二十条供货价格的调整:
1、对于签定了年度供货合同的供应商,当由于受到市场原材料影响而提出涨价请求时,采
购人员应对市场原材料价格进行调查,按照涨价部分供需双方共同承担的原则向价格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价格领导小组确认后由总经理签批后执行新的采购价格。
2、采购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原材料价格行情,当原材料价格降低时及时向供应商提出降价要
求,降价幅度等同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并及时与供应商重新签定供货合同,以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