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净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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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净水管理制度
一、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
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
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和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由生产班长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生产流程的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四条.对从事锅炉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第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
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安全规定。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引发火灾的一切隐患。
第九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周由总经理带队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一次。
第十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生产部要按销售计划提前生产,要保证时间和产品质量,完成生产任务,满足客户的需要。
第十二条.生产部要建立健全生产车间原材料明细帐和产成品明细帐。原材料的数量根据领用时数量和加工产成品时消耗的数量登记;产成品的数量根据加工完成的产成品和产成品返仓库数量登记。
第十三条.月底将原材料和产成品出、入库和结余数量,上报总经理。
第十四条.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如有违反,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者,要按成本价扣减工资。
第十五条.生产人员要严禁将不洁物质带入车间,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六条.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处理。
二、产品配送管理制度
第一条.送水员要严格按照派送单及配送程序进行配送。
第二条.配送程序:收到派送单、出库、配送、返库、填单、登记、报帐。
第三条.配送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及时与公司沟通,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妥善解决客户问题。
第四条.送水员报帐要本着当日帐当日报,当日报当日清的原则。
第五条.送水员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原始记录。
第六条.配送通讯器材的配备,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破损,要按价赔偿。
第七条.送水员严禁未经公司允许,与客户结算。如有违者,按情节,公司给予严肃处罚。
三、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商品存储、其他物品存储的重要部门,同时担负着物资及商品管理的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及商品,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营业和生产,服务周到。
第二条. 仓库管理上要形成物资、商品、其他物品分类管理。保管员对于所保管物资、商品的排列以利于先进先出的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第三条.物资、商品的储存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
第四条.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严禁吸烟,消防设施齐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员应每日早晚两次检查仓库的安全。
第五条.保管员要严格按照出入库手续办理货品的出入,拒绝手续不全者出入库,否则,因手续不全而办理出入库的发生责任由保管员负责。
第一条.保管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第二条.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在详加注明后由保管员签名负责。
第三条.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第四条.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呈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第五条.公司管理层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仓库的管理,财务部门对仓库要随时抽查。
第六条.保管员变动时,应由财务部门查列库存商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
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第七条.除保管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违者罚款50元。
第八条.如若发现保管员监守自盗或在库房内吸因、做假帐等情况,视情
节给予罚款200元上以的处理,直至除名。
四、销售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客户资料登记表、销售合同等进行存档,实行编号管理。
第二条.对客户资料要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条.对集团下发的各类文件进行登记管理。
第四条.其他部门人员在查询文件时要进行登记。
第一条.对纯净水部的所有文件、规章制度进行登记管理。
第二条.纯净水部各部门需要发传真实行登记制度,要填写登记表。
第三条.对收到办公传真根据接收部门要及时进行传达。
第四条.对需要存档的传真件,要进行登记。
第五条.发传真时记清对方传真号码,防止拨错而浪费电话费用。
第六条.每天填写日销售报表,早8:00—8:10分例会报总经理。
第二条.每周填写周销售报表,周一早8:00—8:30分例会报总经理。
第三条.每月填写月销售报表,每月30日晚17:00—18:00例会报总经理。
五、出入门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酒店员工随意外出,确保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外出一律持出门证,出门证由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放行。
第二条.外出休假或外出办事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将出门证交门卫备案。
第三条.外出人员所提的包裹、提兜等均需门卫检查,一经查出带有公司
用品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因门卫检查不认真,造成公司损失的,将对门卫当班人员罚款200元。
第四条.对乘坐通勤车下班的员工,如有包裹、提兜者应在下班前2分钟进入门卫接受检查,违者罚款10元。
第五条.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院内乘坐通勤车,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下班前将个人物品事先放在通勤车上,否则双方各罚50元。
第七条.对所有进入公司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违者一次罚款10元。
第八条.对骑车上班的员工,经员工通道进入后,将自行车推进指定地点。
第九条.对已经离职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一次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