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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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为落实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具体安排,现就建立河北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是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改革的新要求,是客观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基础工作,是毕业生办理户籍和档案转递接收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具体部门、专门工作人员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统筹协调学校就业、学籍、户籍、档案等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有序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

二、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一)指导毕业生离校前自主登记去向信息。

自2023年起,我省使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开发建立的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以下简称全国登记系统)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工作。

各高校要统一开通,指导本校毕业生(含结业生,下同)在离校前及时使用全国登记系统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并对毕业生登记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

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当年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

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离校前各高校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全部汇总至全国登记系统。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各位毕业生同学:为便于你们及时、快捷、有序地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离校手续通过数字离校系统完成,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做好20某某届毕业生数字离校手续办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离校办理时间20某某年6月14日至6月19日二、数字离校事项办理1、图书馆欠书、超期罚款还清2、计财处各种欠费还清3、宿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毕业生最迟离校时间定为6月21日中午12:00,若有特殊情况需推迟1—2天离校的同学,必须提前到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学生处备案,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以上事项完成后毕业生可到各自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毕业相关证书及毕业材料。

三、离校系统使用毕业生通过离校网站进入数字离校系统,可以查看自己离校手续办理状态,系统中显示“已经办理完成”的事项不用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显示“未办理完成”事项,参照帮助信息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

数字离校系统登录账号是学生学号,初始登录密码学号后6位。

愿同学们事业有成,一帆风顺!20某某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需完成图书馆、财务处、后勤处维修中心、后勤处公寓中心、学院证明手续。

为提高效率,离校手续办理采用离校系统与传统离校手续单结合的形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指导毕业生遵照执行。

1.毕业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在离校系统完成图书馆、财务处证明两个环节。

如系统显示“无需办理”,表示该学生无欠图书或欠费等情况,该环节无需办理。

如系统显示“未办理”,表示该生有欠书或者欠费情况,该学生应于6月26日自行前往图书馆及财务处现场完成,系统数据实时更新。

2.各学院需提前在离校系统查询本学院未完成图书馆、财务处手续的毕业生名单,在该学生完成该两项手续前不予发放毕业、离校相关证件。

4.毕业生完成以上四项证明后,凭手续单(后勤处相关部门必须盖章)经所在学院办公室核实后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关系介绍信》等证件。

领取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山东科技大学毕业生离校后办事指南

山东科技大学毕业生离校后办事指南

关于毕业生离校后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同学们:为方便毕业生离校后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根据山东省《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精神,现将毕业生离校后的有关就业手续办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报到毕业生离校后,应当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在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或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求职登记和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二、调整与改派1.调整手续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1)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改派手续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

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1)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山东生源的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非山东生源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关于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的有关规定

关于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的有关规定

重庆科技学院关于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的有关规定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学生就业的需要,规范我校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提前离校(实习)的条件1.学生必须在学业完成的最后一学期才能办理提前离校手续,即专科学生在第六学期,本科生在第八学期才能申请办理。

2.有签约单位需要学生离校实习的公函或证明。

3.不及格的学分不超过6学分(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学分 )。

4.技能训练必修学分已修完。

5.已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指导教师须与提前离校(实习)的学生商定好学校和院系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项:(1)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有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并可开题;(3)学生必须在毕业答辩前10天返校,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

二、提前离校(实习)手续办理流程1.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重庆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责任书》(二份)和《重庆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审核表》(一份)。

2.学生本人在《重庆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审核表》“学生申请”栏签字后,凭签约单位需要学生离校实习的公函或证明,到院(系)辅导员处确认签约单位需求信息。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重庆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审核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并对学生的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提出要求。

4.院(系)教研室及院(系)办审核学生是否有任务书,是否有开题报告,不及格学分是否超过6学分等,并签署意见。

5. 院(系)主管领导审查符合规定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院(系)主管领导与学生签署《重庆科技学院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二级院(系)留存,另一份学生自己保留。

审核完毕后,学生将《重庆科技学院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审核表》和签约单位公函或(证明)交二级院(系)备案。

三、其它规定1.学校办理提前离校(实习)手续的起始时间原则上为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理论教学和校内实践专周教学之后,截止时间为最后一学期第十周,第十周后原则上不再办理提前离校(实习)手续。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鲁人社函〔2023〕58号•【施行日期】202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58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教体局),各高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孙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省教育厅联系人:任永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2023年6月30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规范毕业去向登记行为,便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且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包含定向生、委培生等学生。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是指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或毕业后一定时间内的就业、升学、未就业等去向状态进行记录。

关于做好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2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各系、各有关部门:5月27日,我院2012届毕业生将返校参加毕业教育活动。

毕业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激发其尊师爱校热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2012届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省级示范建设终期检查验收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毕业教育效果;坚持服务宗旨,为毕业生离校提供便捷服务。

二、主要内容1、时间安排5月27日——6月3日2、工作内容(1)广泛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活动。

结合学院“创先争优”和示范建设等工作,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走访谈心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把握毕业生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公益素质教育等活动,激励学生把握人生,奋发有为,为校争光。

(2)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教育毕业生认清形势,把握政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

同时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

要掌握每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对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开设就业讲座,进行个性化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活动,以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

要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其落实就业岗位。

(3)认真做好毕业鉴定工作。

毕业鉴定分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和学校组织意见三个方面。

自我鉴定应在小组会上交流;班组鉴定由班委会起草,班主任审核;学校组织意见由各系组织起草,系党总支代表学院进行审核,盖学院公章。

鉴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毕业生的优缺点,杜绝毕业鉴定雷同现象。

学生工作部(处)、各系党总支要加强对毕业生鉴定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4)深入开展文明教育活动。

以“感恩母校.文明离校.心系社会.启航远行”为主题,通过举办“感恩母校、放飞理想”学生干部恳谈会、毕业生晚会、“根深情长”毕业生认植纪念树等活动,进一步增进师生情、同学情,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认同感。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海师学函[2018]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了使毕业生及时、快捷、有序地办理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顺利愉快地离校,经我处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离校通知单》的发放1、时间:5月16日2、地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3、要求:学生处将《离校通知单》发放给各学院。

各学院按应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人数,组织专人用黑色钢笔填写毕业生相关信息及通知单编号(各学院可以自行编写编号),《离校通知单》须按班级、按学号的顺序填写并整理。

二、婚育证明手续办理1、办理时间:(1)桂林洋校区:5月22日9:00—16:00(午休时间可以办理)(2)龙昆南校区: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2、办理地点:桂林洋校区附属医院(桂林洋校区)、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五楼人事处办公室(龙昆南校区)3、办理单位:学校人事处4、联系人和电话:王丽君老师,电话:658861855、要求: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以学院为单位到指定地点统一办理。

三、财务处离校手续办理1、办理时间:5月22—29日2、办理单位:学校财务处3、地点: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二楼211房财务处收费科(联系电话:65899254)4、要求:(1)5月21日下午3:00前,各学院须将已填好的不欠费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到南校区学生处310办公室。

《离校通知单》以班级为单位整理。

(2)学生处汇总全校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后,于5月22日下午5:30前送到财务处收费科。

(3)财务处收费科5月29日下午5:30前将不欠费且审查盖章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返回学生处310办公室。

(4)学生处于5月30日将各学院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发回给各学院学工办。

(5)各学院及时通知欠费的毕业生尽快到南校区财务处收费科缴清所有欠款。

5月23日后才缴清欠款的,学生在5月30日后自行到南校区财务处收费科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返校通告(通用17篇)

学生返校通告(通用17篇)

学生返校通告(通用17篇)学生返校通告篇1亲爱的20xx届毕业生:欢迎你回到学校!为了方便你在离校前的各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文明、安全、愉快地离校,学院兹定于20xx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为20xx届毕业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时间,毕业生于5月13日正式离校。

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日程安排1、5月9日、10日,补考学生返校,参加补考;2、5月11日—13日,所有毕业生返校;3、5月11日(1)上午8:00体检,地点:外国文化体验中心、体育场(学生持本人体检表办理)。

(2)中午12:30,各系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开会,宣布日程安排,进行文明离校教育、布置离校工作等。

(3)下午14:30—15:30毕业生参军入伍再动员。

地点:多功能厅。

(4)下午16:00毕业典礼,15:40各班学生代表进入指定区域。

地点:学术报告厅。

4、5月12——13日 8:00——17:00(1)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办理离校手续地点:图书馆一楼。

(2)5月12上午9:00—10:00,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毕业生集中开会,讲解还贷程序、诚信教育等。

地点:多功能厅。

(3)5月12日上午10:00——12:00 举行毕业生招聘会。

地点:篮球场。

5、7月中旬,学生返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具体时间,学院提前网上公布。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责任部门1、核验学生公物使用情况、退还钥匙。

(总务处)2、图书借还核验。

(图书馆)3、学杂费缴清等。

(财务处)4、退校园卡内余额。

(财务处)5、团组织关系转出。

(团委、各系团总支)6、整理学生档案,材料归档、派遣、文明离校教育等。

(各系、学生处)如不能在上述时间集中返校,办理手续者,请到以下地点办理相关手续,1、图书馆(图书馆一楼),2、财务处(行政楼3楼),3、总务处(行政楼3楼),4、退校园卡余额(食堂2楼)。

最后,祝全体毕业生前程似锦、一帆风顺!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xx年4月9日学生返校通告篇2辍学生返校年级班同学之家长:同学到月日止未到松绿小学报到注册,因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望家长督促该同学于20xx年月日时分前到松绿小学报到注册,逾期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由政府部门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生离校通知单(金花校区)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生离校通知单(金花校区)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金花校区)
以下各有关单位:
兹有学院班同学(学号:),因毕业/升学离校,请以下单位给予办理离校手续。

说明:
1.请以上各单位办完离校手续后签字或盖章。

2.毕业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凭本通知单到院学工办领取《报到证》(被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生没有报到证,把离校通知单交到院学工办即可),学生党员请到院学工办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请毕业生务必在离校半年内查询个人档案寄达情况。

校长办公室。

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报到证等

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报到证等

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等手续说明一、协议书、推荐表领取:每年11月中旬,就业办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用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发到各院(系)学办。

毕业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网站()注册。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由各院(系)填写学校评语并打印。

推荐表由各院(系)集中到就业办盖章,请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否则自行前往。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本人填写,归档重要材料。

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后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办理离校手续双证毕业证(单证见后)1、离校资格:学生在网上录入答辩结果,前往院(系)研究生秘书处(张文兰老师)上交离校档案材料袋中的所有材料,确认通过。

2、图书馆、档案馆:图书馆:图书清还、违章处理、欠费清缴等手续。

四牌楼校区联系电话:;联系人:陈老师档案馆: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四牌楼校区联系电话:转808(正常上班时间)3、就业办办理报到证就业办:签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就业网上登录“签约登录”,录入协议书相关信息后,将协议书和部分省、市接收函交所在院(系)学办或就业办。

毕业生答辩通过后告之就业办,就业办依据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去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

注:签约北京、天津、深圳、广东的单位须交当地人事厅或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单位接收函,签约上海的单位须交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落户函,签约江苏的单位须交市级人事部门接收函或协议书上盖市级及以上人事部门章。

不能在协议单位所在地落实户口、档案的毕业生,须请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或提供查询办法,报到证开向毕业生原籍或人才市场。

不签单位(包括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须提供国外录取学校的接收函及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内容含毕业、户口档案去向)的毕业生若将报到证开向原籍或人才市场须向就业办出示学校发的空白协议书。

报到证开向人才市场须提交人才市场户档挂靠接收函。

就业办联系电话:025—五四楼二楼西学生处办理报到证注意事项:1)关于改签:毕业生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经告知用人单位后,原所签协议解除,其升学、入伍、录用公务员等书面录取、录用通知书交就业办。

2009级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安排

2009级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安排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安排党委组织部:(院系负责办理)毕业生党员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请各院(系)登陆党委组织部网站仔细阅读《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并下载附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分类详细填写,于6月12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版至lixin@,由组织部逐一审核并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6月2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到行远楼455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介绍信。

组织关系转到山东省外的,还需以院(系)为单位持我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青岛市委组织部办理换信手续(联系电话:85911969)。

7月19日办理第二批派遣离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届时请以院(系)为单位持第二批离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到行远楼455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集中办理。

校团委:(班级负责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院(系)团委为单位,携带团员证,鱼山校区各学院于6月20日下午(13:30—17:30)集体到职教楼团委办公室(校医院旁二层楼一楼)办理,崂山校区各院(系)于6月21日集体到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办理。

第二批派遣离校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院(系)团支部为单位,携带团员证,鱼山校区各学院于7月11日上午(8:30—11:30)集体到职教楼团委办公室(校医院旁二层楼一楼)办理,崂山校区各院(系)于7月11日下午(13:30—17:30)到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办理。

教务处:(班级负责办理)一、6月10日前,各院(系)结束毕业生的课程考试(非毕业班考试除外)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考试。

所有课程成绩请务必于6月13日前录入成绩系统,以免影响到毕业生离校。

二、6月15日前,各院(系)安排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事项,并报送《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评定报告》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册》。

三、六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教务处负责将六月毕业学生名单上传至“毕业生离校系统”。

毕业班学生离校手续办理通知

毕业班学生离校手续办理通知

毕业班学生离校手续办理通知关键信息项:1、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范围2、办理离校手续的具体流程3、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4、未按时办理的后果5、涉及的部门及联系方式11 引言本协议旨在通知毕业班学生关于离校手续的办理事宜,确保毕业生能够顺利、有序地完成离校程序。

111 办理离校手续的重要性办理离校手续是毕业生完成学业、正式离校的必要步骤,关系到学生个人档案的完整性和后续事务的顺利开展。

12 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范围121 具体时间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在此期间内,学生应完成所有手续的办理。

122 工作时间办理手续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开始时间上午结束时间,下午开始时间下午结束时间。

13 办理离校手续的具体流程131 图书馆相关学生需前往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并确保无未结清的罚款。

132 财务部门到财务处结清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133 宿舍管理部门在宿舍管理员处办理宿舍退宿手续,检查宿舍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134 学院办公室在所属学院办公室提交毕业论文、实习报告等相关材料,完成学业成绩的审核。

135 学生事务部门前往学生事务部门交还学生证、校园卡等证件。

14 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141 个人身份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以便核实身份。

142 学业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成绩单等。

143 费用结清证明如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结清证明。

15 未按时办理的后果151 档案留存未按时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其个人档案将暂时留存学校,可能影响后续就业、升学等事宜。

152 证书发放延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的发放将被延迟,直至完成离校手续。

16 涉及的部门及联系方式161 图书馆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办公地点:具体位置162 财务处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办公地点:具体位置163 宿舍管理部门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办公地点:具体位置164 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办公地点:具体位置165 学生事务部门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办公地点:具体位置17 其他事项171 办理过程中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秩序,文明办理。

毕业生离校、报到与户口档案

毕业生离校、报到与户口档案

毕业生离校、报到与户口档案一、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大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就要着手办理离校手续,并准备到用人单位报到。

大学生应当在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的最后阶段,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文明离校,顺利就业。

毕业生在完成学业离开学校前要进行毕业鉴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办理离校手续。

(一)毕业鉴定毕业鉴定是指毕业生临近毕业时,通过回顾自己大学期间的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为自己所做的准确、客观的评价和总结,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

因此,毕业生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我鉴定。

1.毕业鉴定的内容毕业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思想道德素质方面。

对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制度及校纪校规的情况;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的情况;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等。

(2)学习方面。

学习态度和学习自觉性方面的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研活动成果及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

(3)身心素质方面。

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的情况;体育达标情况及体育特长;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

(4)综合能力方面。

自己的专长和特点;交际与沟通能力;对社会的认知和适应能力等。

(5)存在的主要缺点、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毕业鉴定的注意事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第一,要认真听取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第二,要实事求是,不能有虚假内容,更不能满纸空话、套话,要使人看了鉴定如见其人,以使用人单位对你有所了解;第三,态度要端正,字迹要工整;第四,奖励和处分都要写清楚,尤其是对处分切不可隐瞒。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由教育部制定的学生毕业材料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社会关系、个人总结、班级鉴定、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毕业论文题目或毕业设计、本人工作志愿、学校意见等。

毕业生文明离校须知

毕业生文明离校须知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须知各位毕业生:你们即将圆满完成学业,离开母校,在离校之前,希望你们按要求办理好离校手续,愉快度过大学生涯的最后时光,文明有序离校。

一、需要办理的相关离校手续。

1、请于7月10日(周日)前办理下列事宜:(1)财务处办理清缴手续;(2)所借图书、资料等请及时到图书馆清还,如有遗失或超期按有关规定处理;2、保持宿舍内个人所用桌、椅、床等完好,此前向相关部门借用的物品请及时归还;3、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报学生党总支(605室),按照要求领取《党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4、未做助学贷款确认的毕业生在1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手续。

二、办理毕业离校时间:7月11日-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40。

7月11日:英语、财管、信管、机械7月12日:工管、包装、电气、电信、计科7月13日-15日:各专业注:由于派出所7月14日才能完成户口迁移证办理,为避免重复返校,建议涉及领取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7月15日来校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名单见附件1)。

毕业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办理可委托直系亲属持委托书(见附件2)来校办理,办理流程与地点见附图。

三、毕业离校时间:7月15日下午17:00前。

如有特殊原因需暂缓离校的毕业生,需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于在7月10日前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同意后,由后勤处安排住宿,延期住宿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四、毕业生离校时应注意个人和集体的财产安全,关好门窗、电灯,搞好寝室卫生;要爱护公物,不要损坏门窗、涂画墙壁,不乱扔东西,不在寝室及楼道内焚烧纸张及各种物品。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寝室,学院将暂缓办理寝室所有成员的后续手续,待查清事实后按校纪校规对有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将放入档案后再行办理,并书面通知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学生处2016年7月1日附件1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附件2委托书尊敬的学院领导:我是_____ 级_______班_________,学号:,身份证号:,因原因,无法来校办理毕业手续,现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代为办理,如出现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遗失或其他问题,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文件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中心):2010届研究生即将毕业,为了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0年开始,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使用海南大学电子离校服务系统(网址:http://210.37.41.201/lxdxt,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号),毕业生离校前必须进入系统查看本人办理离校手续的通过情况,只有办理通过所有离校手续后方能离校。

在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做毕业论文的学生,须按热科院要求办理完相关手续,所在学院审核后才能通过。

二、毕业生须如实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婚育状况证明表”(海南大学网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交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此表一份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一份学生自己保留。

三、获得学位的学生在离校前须进入海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的填报,并保证个人信息的填报完整。

四、毕业生须在2010年5月底前向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供本人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接收函、录取通知书等其中一项证明,以便办理报到证。

五、离校前须将学生证交各学院(中心)注销。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须将学生证注销情况进行登记。

六、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到研究生处统一领取。

七、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由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发放。

1.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须进入海南大学电子离校服务系统(网址:http://210.37.41.201/lxdxt ,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工号)逐一查看每位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情况,确认学生离校手续全部办理通过后,才能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领取证书时必须确认学生已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对自己的图像进行过核对;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原则上由本人签收领取。

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同学带领,但必须出据委托书,并在委托书背面复印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在领取证书时,还须在委托书上注明:XXX(委托人姓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已由XXX(被委托人姓名)代为领取,被委托人签名,领取年月日,并签收;4.各学院(中心)发放完毕后须将领取签名表原件和委托书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毕业研究生各类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研究生各类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研究生各类离校手续办理须知重要提示:申请上海户籍但无把握获得户籍批准的学生请注意,如果户籍申请不能获批,你们的户籍可能会发回原籍。

请务必于6月19日之前将你们的生源地主管单位告知我处(需具体到所在市县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或就业指导中心等),以免造成户籍不能准确发回原籍的后果。

电话:64322946。

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普通硕士毕业生,需按照离校手续单所列事项分别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并盖章。

办妥后,凭离校手续单到本学院教务老师处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辅导员老师处领取报到证(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研究生可暂不办理“派出所”一栏相关事项,可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月30日以前与上海以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学校财务处(综合办公楼3楼)领取派遣费;6月30日以后与上海以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不再发放派遣费。

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办理离校手续,除到研究生处交学位论文、到图书馆信息部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外,还需到学校图书馆、信息办办理相关事项并盖章。

办妥后,凭离校手续单到各学院教务老师处领取学位证书和信封(信封内装有学位申请书和成绩单)。

信封内材料需交给所在学校,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注: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一般为6月17——30日内的上班时间;到校医院办理需带医疗证,到图书馆办理需带学生证,遗失者需学院出具证明;委培生不必前去校医院和派出所。

下附:《2010年各类报到证办理指南》、《2010届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居住证流程》及《上海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指南》,望同学们细心阅读。

2010年各类报到证办理指南(2010年7月15日以前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2010年7月15日以后由学生个人前往冠生园路401号自行办理)上海生源学生(签约上海单位);1、研究生处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10*****的信息登记号)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上联(红色联)给用人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为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上海生源学生(签约外地单位);1、研究生处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不需要信息登记号)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上联(红色联)给用人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外地生源学生进沪(蓝表审批成功)1、研究生处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10*****的信息登记号)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及《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简称通知)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通知》和上联(红色联)到康健新村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凭《通知》和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外地生源学生(签约外地单位);1、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四联单上不需要信息登记号)2、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红色联、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上联(红色联)到康健新村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到外地单位,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外地生源学生(回原籍);1、学校就业办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盖章;(无四联单)2、学生凭申请表、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3、报到证打印好以后,将报到证对半撕开,凭上联(红色联)到康健新村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下联(白色联)在备注栏里写上档案接收地址,邮编,接收单位名称,学生的手机号码,送到档案馆或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收,200234,档案馆电话:64322254);4、档案馆暑假值班时间每周二、五8:30-11:30、13:30-16:30;2010届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居住证流程1、学生必须递交四联单及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登记表(研究生处网站可下载);2、研究生处凭学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四联单出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并在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登记表(简称登记表)盖章;(四联单上必须有单位2010年的信息登记号)3、学生凭申请表、四联单黄色联、身份证、登记表去冠生园路401号打印回原籍报到证及进沪就业通知单;4、学生拿回原籍报到证到康健新村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将户口迁移证和回原籍报到证上联(红色联)一起拿到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所在的派出所落户,落好以后,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在当地的证明,学生将证明带到上海来(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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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让大学毕业生文明、愉快地离校是一个值得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下面第一范文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提供给大家参阅。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一
亲爱的20XX届毕业生:
毕业在即,为便于同学们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我院将使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离校管理系统为同学们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从6月20日开始,请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办理离校手续(需现场办理的环节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该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首先登录学院信息门户站,此址内外皆可登录,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登陆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2、然后点击门户主页左边个人服务栏目下的学生服务图标,即可进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

二、办理时间
6月20日;-;6月28日,请同学们注意各环节的具体办理时间。

三、办理流程
1、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后,请点击离校服务进入离校管理开始查询各办理环节的状态,各位同学查询到的环节状态显示未完成或未通过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

2、我院从6月20日开始可以登录系统查询离校手续办理状态并接受离校手续的现场办理,请在校或可以回校的同学抓紧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其他同学可以在学院规定的返校时间(20日-27日)进行现场办理(各环节的现场办理地点和截止时间请查看环节消息)。

3、各位同学需要办理的环节包括后勤宿舍用品检查、后勤宿舍水电费、图书馆、资助中心、财务处、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处确认等8个环节。

各位同学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离校环节办理进度。

4、需强调的是,领取毕业证为最后一个环节,只有所有环节办理完毕后才可领取毕业证书。

所有环节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学生方可领取教务处发放的毕业证离校。

任何一个环节未办理,都不能领取毕业证,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各环节截止时间前办理。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有关事项,按要求办理全部手续。

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业务工作人员。

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感谢同学们的支持与配合,也期待同学们常回母校看看,学习学院的发展,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新的征程中不断取得新进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二
各位毕业生同学:
为做好20xx级本科和20xx级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离校手续协调有序的进行,图书馆根据学校有关毕业生离校要求安排近期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请大家以班级为单位,携带全班人员的借书证和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统一办理。

2、图书未还或丢书的同学,请在离校前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或图书丢失赔偿手续(图书丢失可以实物赔偿即购买原书,也可以用现金进行赔偿,超期费另收)。

3、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上午8:30;-;;-;下午16:45 (中午不休息)
图书馆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三
20XX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需完成图书馆、财务处、后勤处维修中心、后勤处公寓中心、学院证明手续。

为提高效率,离校手续办理采用离校系统与传统离校手续单结合的形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指导毕业生遵照执行。

1.毕业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在离校系统完成图书馆、财务处证明两个环节。

如系统显示无需办理,表示该学生无欠图书或欠费等情况,该环节无需办理。

如系统显示未办理,表示该生有欠书或者欠费情况,该学生应于6月26日自行前往图书馆及财务处现场完成,系统数据实时更新。

2.各学院需提前在离校系统查询本学院未完成图书馆、财务处手
续的毕业生名单,在该学生完成该两项手续前不予发放毕业、离校相关证件。

3.每名毕业生下载《广东财经大学20XX届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单》(附件),人手一份,以宿舍为单位,6月24日前到后勤处维修中心(25栋水电充值点)缴清水电费后盖章,6月23-25日到各学生公寓小区值班室(公寓管理中心)缴纳100元保证金后盖章。

4.毕业生完成以上四项证明后,凭手续单(后勤处相关部门必须盖章)经所在学院办公室核实后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关系介绍信》等证件。

领取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5.各学院在离校系统完成学院登记环节。

6.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学位证10天内离校,最晚不超过7月8日。

学生正式离校前凭100元保证金收据与公寓管理中心进行最终核算。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参见《广东财经大学20XX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

学生工作部
20XX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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