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练厅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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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排练厅管理制度
一、任何人使用排练厅,需先经过团委老师批准,并提前向管理员确定排练室空闲时间。
二、服从管理员的管理。排练厅钥匙由管理员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不得私自更换排练厅门锁。
三、在排练厅训练期间,谢绝一切来访。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排练厅;严禁结伴聊天、谈情说爱等与排练无关的行为;严禁在排练厅大声喧哗、戏耍打闹等。
四、保持清洁卫生。严禁乱丢废物、随地吐痰;严禁携带食物进入排练厅;严禁在排练厅内吸烟、喝酒;严禁乱涂、乱画;严禁随意粘贴图片或纸张,训练完后要将垃圾带走,如遇打扫卫生,服从负责人安排。
六、任何人在使用排练时需爱护排练室内的一切设施,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得私自带出或外借使用。发现器械有丢失或损坏,应尽快告知团内负责人。
七、爱护设施,节约用电,防火防盗。严禁私自拆卸相关设备、设施;严禁未经许可搬动任何物品;严禁攀爬把杆,离开时,须关闭排练厅相关配套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严禁在排练厅点蜡烛;严禁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等。(转载于:排练厅规章制度)
八、凡使用排练厅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设备正确使用。
九、注意衣着整齐。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女生不得穿吊带装)进入排练厅。凡使用舞蹈排练厅的学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按学院、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由此造成损失者,除加倍赔偿外,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篇二:舞蹈排练厅管理制度
舞蹈排练厅管理制度
一、宗旨:
舞蹈队以丰富我院校园生活,为广大爱好舞蹈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提高小学生的文化素养,培养和发挥学生的特长为宗旨。
二、职能:
舞蹈队作为我校的一支文艺队伍,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种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演出活动。
三、舞蹈队队员职责:
(一)队员要求
1、队员必须热爱舞蹈队,明确舞蹈队纪律,并严格遵守,服从组织安排。
2、舞蹈队队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遵守舞蹈队的各项制度、纪律。
3、舞蹈队队员必须具备一定舞蹈基础和表演能力。
4、为确保舞蹈队的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顺队员必须按时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训练开始或结束时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队长请假,无故不得旷训,累计三次按自动退队处理。
5、训练时做到尊师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
(二)训练管理
1、训练时间:
每周一、周四下午(冬天 3:30—4:30,夏天 4:10——5:10 )。若有临时通知,则以通知为准。
2、由指导教师进行日常指导和编排,每周训练两次,每一学期除日常的编排外,均要由
教师或学生编排2—3个新节目,不断地巩固、充实、提高和完善。
3、基础训练——主要包括基本功训练、舞蹈身韵训练、技巧训练、剧目排练等。
4、实践方面训练——主要包括学院内部及各兄弟院校的文艺演出、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
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
四、舞蹈排练厅管理及使用:
1、舞蹈排练厅是舞蹈队专用场地。每位队员必须爱护,确保其不被损坏。
2、每位队员在训练期间必须保持舞蹈排练厅的清洁卫生。
3、安排值日的同学必须认真清扫排练厅。
惠济区实验小学篇三:排练室规章制度
院艺术团排练室使用说明本排练室是院艺术团专用排练室,以进行必要的排练实践活
动场所。舞蹈学生的舞蹈课、声乐学生的合唱课、器乐学生的合奏课、主持礼仪的形体课等
训练课也都在此进行。除特殊情况时,排练室被借用。因此,为了保证排练室的正常使用和
合理应用,特制排练室使用说明如下:一、排练室归院艺术团使用,如需借用须向院艺
术团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并签字后排练人员方可使用排练室。二、禁止在排练室做一切
造成安全隐患的活动,如使用明火、抽烟、接电器、充电等。
三、借用后要保持室内卫生并安排人员及时打扫,杂乱物品不得随意置放音响上和其他
贵重物品上,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四、音响以及桌凳不得随意挪动,爱护排练室
内一切公共设施。五、学生在排练时要注意举止文明,穿着整齐,不得穿背心、短裤、
拖鞋,不得裸背排练。
六、禁止在排练室内吃东西、会友、聚众聊天、打牌等。
七、所有排练人员必须遵守排练室有关规定,违反者将给予一定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
消其排练资格。
八、申请借用时,需个人学生证或身份证作为抵押。
九:遵守所申请的排练时间,排练结束时自觉到办公室做好登记工作,并领回个人学生
证或身份证。
院艺术团 2011年10月13日篇四:器乐排练室
规章制度
器乐排练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器乐排练教室管理,更好地服务于音乐艺术实践教学,特制定以下管理规章制
度:
一、器材管理
1、钢琴:使用后关好琴盖,不得随意移动位置。
2、凳子、谱架:使用后归放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拿)出器乐排练教室或调
换。
3、门、窗:器乐排练教室使用完后,必须关上窗,锁好门。
4、爱护公共财产,所有乐器都要轻拿轻放,妥善保管,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每学期期末,由任课老师组织,将所有乐器入库保管,并将损耗情况记录在案备查。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或乱扔果皮、纸屑等。
2、不准在乐器上乱画、乱贴、乱刻。
3、室内大、小件乐器使用后要放进乐器盒,摆放整齐。
三、责任到人
1、器乐排练教室的财产、卫生管理由任课教师负责。
2、非上课排练时间不得将排练教室私自交给学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