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习题: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习题: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境外公司控股股东拟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乙境内公司。
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一定年限内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该一定年限是()。
A、2年B、3年C、4年D、5年2、下列关于外债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外债登记根据债务人类型不同而不同B、外债未偿余额为零时,债务人应按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C、短期外债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D、境内机构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应按规定获得批准3、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列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是()。
A、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无论是否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均适用该法B、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国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的商务主管部门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D、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机构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4、由外国公司同中国的公司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是()。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C、外商独资经营企业D、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核准。
A、国务院B、省级政府C、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D、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6、甲公司为中国境内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国的乙公司在中国投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丙,若丙公司欲与甲公司合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一节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一节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单选题]1.有关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B.准入(江南博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C.全面实行准入特许D.准入前特许加准入后国民待遇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国家对外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单选题]5.日本公民田中先生拟在中国投资设立一家公司生产销售寿司,该公司的设立登记注册,应当由()依法办理。
A.市场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管局B.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C.卫生健康委或其授权的地方卫生健康委D.公安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公安局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或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单选题]6.有关外商投资促进,下列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是()。
A.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B.国家优先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等条件下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优先中标C.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D.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明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B: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单选题]7.根据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下列关于负面清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B.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C.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监督管理D.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发布或者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布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B: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但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但是,国际运输合同除外。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
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第八条合同订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当事人协商同意予以取消或者改正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应当对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二、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三、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准的种类、范围;四、合同标准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七、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八、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九、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涉外经济法名词解释
无形贸易:指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包括国际间的技术转让和运输,保险,金融,旅游,咨询服务等形式。
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过与商品消费国间直接买卖货物的活动,无第三国参加。
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间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货物买买活动。
专利法:指调整在确认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归属和专利实施的过程中,以及国家队专利权的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专利权:指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并且受法律保护对某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商标:指生产经营者用于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商业性服务活动中,使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同他人的同类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特定标记。
成片开发:指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平整场地,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公用设施,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然后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经营公用事业,或者进而建设通用工业厂房一击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并对这些地面建筑物从事转让或出租的经营活动。
国际惯例:国际习惯和国际通力的总称,是一种国际行为规范。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国际惯例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用,与现行法律没有冲突而法律又未明确规定。它虽不是法律,但是受到各国法律的保护,其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经过国家承认,有一定强制力保证。
对外贸易:指以一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等主体为一方,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间进行货物,技术和服务交换的一种经济活动。
商标法:指调整在确认,保护商标专利权和商标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练习题
经济法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各选项中,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所称“单独关税区”的是()。
A、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B、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C、京津冀一体化都市圈D、海南经济特区2、依照规定,地方企业推行的境外投资项目,应当由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是()。
A、中方投资额 1 亿美元以上B、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C、中方投资额 1 亿美元以下D、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上3、进口的产品直接也许间接地接受出口国家也许地区恩赐的任何形式的专向性补贴,对已成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也许产生实质损害威胁,也许对成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拦的,国家能够采用()。
A、反补贴措施B、反热销措施C、反垄断措施D、保障措施4、以下关于反热销和反补贴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反热销和反补贴是针对不公正贸易条件下的交易行为采用的措施B、反热销的主要手段是征收反热销税,临时反热销税征收的时间一般不高出 4 个月,特别状况下能够延长至 9 个月C、反补贴的主要手段是征收反补贴税,采用临时反补贴措施的时间一般不高出 4 个月,特别状况下可以延长至 9 个月D、对最后认定为热销的行为,能够征收反热销税,征收的限时一般不高出 5 年5、临时反热销的推行限时最长为()。
A、4 个月B、7 个月C、9 个月D、 13 个月6、反热销检查的最长远限为()。
A、自立案检查决定通知之日起 6 个月内B、自立案检查决定通知之日起9 个月内C、自立案检查决定通知之日起12 个月内D、自立案检查决定通知之日起18 个月内7、外商投资企业一方将股权全部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其他股东以该股权转让损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央求撤掉股权转让合同的,应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准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权,该期间为()。
A、6 个月B、1 年C、2 年D、5 年8、以下各项改正中,对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改正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不组成重要或实质性改正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但是,国际运输合同除外。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
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第八条合同订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单选题]1.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国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但应当根据一定标准给予补偿,该标准是()A.资产的原始价值B.资产的市(江南博哥)场价值C.资产的账面价值D.资产的适当价值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国家对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原则上不实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但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以非歧视性的方式进行,并按照被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给予补偿。
【考查考点】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保护[单选题]2.调整纵向法律关系的部门是()。
A.商法B.民法C.社会法D.行政法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法律关系,该种关系是一种纵向法律关系。
[单选题]3.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在掠夺性定价行为认定中,应当重点考虑价格是否低于()。
A.平均不变成本B.实际成本C.平均可变成本D.可控成本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也称掠夺性定价。
认定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应当重点考虑价格是否低于平均可变成本。
【考查考点】第十一章-《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单选题]4.世贸决定独立关税的是()A.台北B.澳门C.香港D.上海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我国《对外贸易法》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港、澳、台。
港、澳、台地区已作为单独关税区加入世贸组织。
题干考查的知识点是这个,但是题干表述不太正确。
[单选题]5.企业验资后可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
A.临时账户B.一般户C.基本户D.专户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存款人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国际私法之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国际私法之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国际私法是指涉及跨国交易、涉外争端解决以及涉外法律关系的法律领域。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涉外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国际私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国际私法在涉外经济领域的作用,以及国际私法的制度建设。
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国际私法起到统一法律制度的作用,使得跨国交易能够在不同国家的法律框架下得以进行。
国际私法首先以国际公共法为基础,规范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在跨国商品交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统一了各国对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的法律规则。
其次,国际私法作为区别于国际公共法的领域,注重于民事关系的调整。
在涉外经济领域,各国涉外投资、公司合并收购等活动涉及的合同、民事责任等问题,都需要国际私法的制度保障。
国际私法通过规定合同法、民事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确保各方在跨国交易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国际私法在涉外经济领域还发挥着解决争端的作用。
由于涉外经济活动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争端的解决常常需要各国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作。
国际私法通过制定国际仲裁、法院管辖等规则,构建了涉外经济争端解决的制度框架。
例如,UNCITRAL(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了国际商事仲裁规则,为跨国争端的解决提供了程序性保障。
然而,国际私法亦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境。
首先,由于国家法律体系的差异性,各国在国际私法立法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有些国家的法律制度相对不成熟,使得涉外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
其次,由于全球化的趋势,涉外经济活动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加,国际私法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亟待提高。
例如,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国际私法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
因此,国际私法需要不断完善和进步,以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方面,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制定统一、统一的国际私法规则,建立跨国法律体系。
另一方面,国际私法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与发展国际经济趋势相适应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最新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全文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全文------------------------------------------作者xxxx------------------------------------------日期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三章婚姻家庭第四章继承第五章物权第六章债权第七章知识产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
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第五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九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第十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十一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二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第十三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一)适用范围属人原则 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属地原则 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补充1】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补充2】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二)基本原则1.经常项目可兑换: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只需审核交易真实性。
2.资本项目部分管制: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
例题:1.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制度的管理环节中,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职责范围的是()。
A.QFII资格的审定B.投资额度的审定C.投资工具的确定D.持股比例的限制正确答案:B解析:(1)选项ACD: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2)选项B: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人和汇兑管理等。
2.下列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制度的管理环节中,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责范围的是()。
A.QFIl资格的审定B.投资额度的审定C.投资工具的确定D.持股比例的限制正确答案:B解析:3.王某非法倒买倒卖相当于人民币M万元的等值外汇。
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外汇管理机关除可以给予王某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理处罚外,还可以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该罚款幅度为()A.1万元至10万元B.2万元至20万元C.5万元至50万元D.6万元至60万元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违反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处罚”。
依据法律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详细描述:(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概述 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投资及贷款等。
外汇收入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外汇支出(1)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向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2)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无须批准 【分析】这种情况属于投资收益,属于经常项目,所以无需批准。
证监会负责市场准入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境外投资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境外投资额度、资金汇出入及汇兑管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债管理例题:1.关于银行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管理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B.凡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在具备健全的内控机制和完善的操作规程的条件下,可根据自己外汇总资产规模向人民银行申请购汇补充外汇资本金C.各商业银行需凭人民银行的批复文件,在批准的购汇规模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局申请购汇程序借用外债后,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登记;借款合同变更,须变更登记;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不再提款,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2 反倾销措施 ( 1 )临时反倾销措施。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初裁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产生损 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具体包括: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②要求提供保证 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应当自反倾销措施公告规定 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自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 之日起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 2 )价格承诺。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 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也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 议,但是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 3 )反倾销税。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由商务部提出 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征收反倾销税。海关自规定 实施之日起执行。
高等教育出版社
我国目前对外贸易管理体制的特点是: 第一,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制,体现了简政放权、政企职责分开的特点。外贸企业作 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具有外贸自主权。 第二,实行并逐步改善进出口代理模式,使外贸经营具有更大的便利性。 第三,加强工贸、技贸结合,密切产销关系,增强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外贸经营企业实行登记制。全面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鼓励各类企业扩大对外贸易 经营项目,调动了广大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 第五,整顿对外贸易秩序,加强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和对外贸易促进工作。 第六,不断加强我国进出口商会与进出口交易会的纽带作用,使我国对外贸易额呈几何级 数增加,大大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国际服务贸易 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 三、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考经济法知识点
2024法考经济法知识点2024年法考经济法知识点梳理随着2024年法考的临近,考生们对于经济法的知识点梳理和备考策略越来越关注。
经济法作为法律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涉及面广,知识点繁多,因此在备考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本文将根据历年法考经济法的命题趋势和规律,对2024年法考经济法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备考建议。
一、宏观经济法1、市场竞争秩序法律制度:重点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掌握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对于反垄断法,需要理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2、投资法律制度:重点掌握公司法、证券法和破产法。
对于公司法,需要掌握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终止事由;对于证券法,需要掌握证券发行、交易和上市的相关规定;对于破产法,需要了解破产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规定。
3、税收法律制度:重点掌握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相关规定。
同时,还需了解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和税收法律责任。
4、金融法律制度:重点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法,需要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职责;对于商业银行法,需要掌握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制度;对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需要了解银监会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二、微观经济法1、产业政策法律制度:重点掌握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等相关规定。
2、土地管理法律制度:重点掌握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土地权属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用途管制等相关规定。
3、资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重点掌握水法、矿产资源法和森林法等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了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4、环境保护法律制度:重点掌握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的相关规定。
同时,还需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涉外法规体系
涉外法规体系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涉外法规体系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和管理国际交往活动而制订并实施的法律规范体系。
在今天全球化的世界中,国家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联系日益紧密,各国之间的交流交往也日益频繁。
为了有效地规范和管理这些涉外事务,各国都建立了涉外法规体系。
涉外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两部分。
国际法是各国之间约定的规范国家行为和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规则,它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规范,具有约束力。
国际法的主要来源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法和国际通行规范等。
各国在国际事务中必须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否则将面临国际社会的制裁和批评。
国内法则是各国制定的关于涉外事务的法律规定,用于规范和管理国内主体在涉外事务中的行为。
涉外法规体系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层面。
涉外法规体系是保障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重要保障。
在国际事务中,各国之间存在着权力对比和利益冲突,如果没有涉外法规体系的约束和规范,将很难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
涉外法规体系是维护国际秩序和稳定的重要手段。
只有通过遵守国际法规则,各国才能在国际社会中协调合作,维护和平与安全。
涉外法规体系也是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础。
只有通过相互尊重、平等合作,才能促进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
涉外法规体系在国际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财产,各国都有义务遵守国际法规则。
在国际法中,尤为重要的是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国际法原则。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家之间的关系应当建立在平等、尊重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原则之上。
这些原则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基石,各国都应当依据这些原则来开展国际合作与交往。
在国内法方面,涉外法规体系也有其特殊性和重要性。
各国通过立法机构制定的有关涉外法规,规范和管理本国主体在国际事务中的行为。
涉外法规主要包括有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外交、领事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法规不仅是各国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根据处理涉外事务的依据,也是国际社会规范国家行为的重要参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三节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三节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单选题]1.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负责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境外投资额度进行管理的机构是((江南博哥))。
A.财政部B.证监会C.国家发展改革委D.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等。
[单选题]5.有关特别提款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不属于我国的外汇资产B.属于我国的法定货币之一C.不具有价值D.可以用于换取等量的可自由使用货币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1)选项A:在我国,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2)选项B:特别提款权本身不是货币;(3)选项C:特别提款权本身有价值,其币值由货币篮组成货币的币值按各自权重计算并加总而成。
[单选题]6.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外汇收支项目中,属于资本项目的是()。
A.中国企业甲公司在美国置买办公楼,向中介公司支付的服务费10万美元B.美国乙公司在中国直接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分配C.美国丙公司在北京购买一栋办公楼,向转让方支付的5000万美元D.中国政府无偿援助中南亚某国的100亿美元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1)选项A:属于服务收支;(2)选项B:属于收益;(3)选项D:属于经常转移(单方面转移);均为经常项目。
[单选题]7.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2015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正式批准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B.人民币成为与美元、欧元、日元、澳元并列的第五种可自由使用货币C.特别提款权本身不是货币D.特别提款权本身有价值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特别提款权。
根据规定,人民币成为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并列的第五种可自由使用货币。
[单选题]8.对于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分别有不同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资本项目的是()。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第四编经济法相关制度——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高频考点】外商投资项目(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项目1.鼓励类:新技术、新设备、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
2.限制类:技术水平落后;保护性开采;逐步开放;不利于节约。
3.禁止类:危害;占用大量耕地;特有工艺。
4.允许类:出口占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经批准。
经典试题【考题·单选题】(2013年)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是()。
A.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B.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C.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项目D.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项目『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项目。
选项ABD均为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高频考点】外商投资企业1.组织形式(1)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
(3)外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2.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1)现金出资:中方用人民币;外方用外币、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利润、境外人民币;(2)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经典试题【考题·多选题】(2013年)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表述中,符合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B.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C.合作企业可以采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形式D.外资企业不得采取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形式『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选项A是针对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股份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形式;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选项D错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专题内容围绕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制度展开。
考核方式为客观题,分值为5分左右。
考查方式较为单一,重点突出,均是对记忆性内容的直接考查,不存在综合性、理解性的试题,适合考前突击准备。
但最近有剑走偏锋的趋势,好在重点仍未改变。
仍要把大部分精力分配到传统重点,适度了解其他内容。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涉及2020年考期的重大法律修改,必须引起重视。
目录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涉外投资法律制度一、《外商投资法》的原则与特色1.原则(1)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
(2)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
(3)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
(4)坚持内外资一致。
2.特色(1)从企业组织法转型为投资行为法。
(2)强调对外商投资的促进与保护。
(3)全面落实国民待遇原则。
(4)更加周延地覆盖外商投资实践。
二、关于外商投资的界定1.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
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3)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特别提示】①上述所称的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在内。
②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对特定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但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外商投资界定的表述,不属于外商投资的是()A.外国自然人与中国自然人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B.外国企业取得中国境内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C.外国企业与中国自然人共同在中国境外设立企业D.外国自然人取得中国境内合伙企业份额『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的界定。
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属于外商投资,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
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属于外商投资,选项B、D正确。
注意:本考点涉及2020年教材变化,需结合本题,理解掌握。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3.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
三、关于外商投资促进1.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
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2.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其他融资工具、借用外债等方式进行融资。
3.加强外商投资服务。
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4.依法依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
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四、关于外商投资保护1.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
(1)原则上,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
(2)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取得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3)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2.强化对制定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促使地方政府守约践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4.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公开透明、高效便利的原则,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2)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商会、协会。
五、关于外商投资管理1.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1)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2)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3)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特别提示】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发布或者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6)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外国投资者拟投资负面清单内领域,但不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不予办理许可、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核准事项。
2.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1)国家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2)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特别提示】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内容包括:①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施的影响;②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③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④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⑤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⑥外商投资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例题·多选题】(2019年)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范围的有()。
A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的影响B.外商投资对相关市场的集中度的影响C.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影响D.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贸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1)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施的影响。
(2)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
(3)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
(4)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
(5)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
(6)外商投资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3.外商投资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原则上外商投资无需再经审批,投资合同的效力应当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有负面清单列明采取特别管理措施的投资领域和项目,才继续涉及审批行为对投资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
(1)对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形成的投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以违反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为由,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特别提示】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前,当事人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要求,并据此主张所涉投资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在生效裁判作出前,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再属于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六、关于过渡问题处理1.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2.外商投资法施行前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5年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
七、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对外直接投资,是指中国境内投资者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设立、购买境外企业,并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
1.商务部的核准和备案(1)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2)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违反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出口我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3)中央企业向商务部申请核准;地方企业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申请核准。
(4)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国家发改委的核准和备案(1)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2)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且不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3)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
(4)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例题·单选题】某省属企业拟实施一项境外投资项目,中方投资额2.5亿美元,项目所在国系敏感国家。
下列表述中,符合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该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B.该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C.该项目应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D.该项目应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