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填报说明
建设工程质竣工验收备案表样本
富民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备案号: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制说明一、本备案表合用于富民县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等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基本设施工程;二、本验收报告需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资料及实体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统一工程质量验收结论。
有关人员签字、盖章承认。
规定填写内容详实、精确,验收结论明确,有关资料完整。
三、构造类型为:①建筑工程:框架、框架-剪力墙、砖混构造、钢构造、木构造等;②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桥梁、构造形式等;四、填表阐明(按表格序号)(1)验收内容:需涉及设计图及合同商定所有内容。
内容中需注明:①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分栋号填写)、总高度、层数(地上、地下)、构造等;②市政工程:工程类别(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燃气等)长度、宽度、组数等;电气、通信、人防、桥梁等;(2)填写与否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构成单位与否齐全、验收组构成人员资格与否符合规定,附签到表;(3)填写符合条件或者不符合条件,附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核查记录;(4)验收程序与否组织了初验、复查、竣工验收,执行关于法律、法规、强制性原则及验收规范状况;(5)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约状况及工作质量分别评价;(6)验收组结论意见。
涉及分部工程质量评估、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构造安全和使用功能性检测抽查、观感质量评价、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五、本报告一式六份,备案机构一份、建设单位五份。
竣工验收备案表附表1 备案表填写规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项目负责人信息表填报人:(签名)建设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富民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制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核查记录注:此表在竣工验收前填写,报监督员核查。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备注:1.按单位工程填写。
2.一式五份,施工、建设、监理、监督机构、备案机构各一份。
验评资料填写说明
验评资料填写说明一、表式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表式执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lO.2一2012共九部分)中提供的标准表式见表3.0.18—1、2、3,表式不得随意更改,工程编号位于表样右上角,不得以本单位贯标认证和本单位企业表式作为本工程竣工资料表样。
二、工程编号一)验评工程编号按照根据审定过的验评范围划分,根据《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lO.2一2012共九部分)工程编号原则,举例如下:格式要求:0X(系统)0X(单位工程) 0X(子单位工程)0X(分部工程)0X(子分部工程)0X(分项工程)0X(检验批);为保证现场资料统一并与其他专业区别分开,建筑专业用”T”表示,1、2号机组用1T,2T表示,公用系统用0T,举例如下:土建专业:1或2T(机组区分号)0X(系统)0X(单位工程) 0X(子单位工程)0X(分部工程)0X(子分部工程)0X(分项工程)0X (检验批.X(同检验批按层次或轴线区分)二)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要求1. 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表格填写时应遵照如下规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套用最新版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DL/T5210.2-2012共九部分)中附表的格式。
2.表中“工程编号”由五部分组成:1)五部分分别为:机组和专业代号-单位工程代号-分部工程代号-分项工程代号-检验批代号2)用“1”代表一号机组,用“2”代表二号机组,用“0”代表公用系统。
3)用“Q” 代表汽机;用“G” 代表锅炉(含除灰); 用“D” 代表电气;用“K” 代表热控;用“R” 代表燃煤;用“H” 代表化学(包括废水处理);用“P”代表管道;用“L”代表脱硫;用“W”代表焊接;用“X”代表消防。
3.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工程的编号,应与经批准的“验评范围划分表”中的编号一致。
实用 超详细!《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报实操手册
实用超详细!《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报实操手册前言:自2016 年6 月申报期起,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一、表式二、填报要点(一)纳税人兼营多种应税行为的,应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见附件4)分项目填报《测算明细表》,即多项应税行为分行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据。
(二)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行填报《测算明细表》。
例如,某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甲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乙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测算明细表》中应填报两行“040100 工程服务”,分别反映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甲、乙项目的数据。
(三)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在原营业税政策下适用不同营业税税率的,确定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营业税税率。
例如,某农业银行同期发生的农户贷款、其他贷款,则《测算明细表》中应填报两行“050100 贷款服务”,分别反映原营业税3%税率和5%税率的数据。
(四)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且发生差额扣除额的,才能按实际扣除额填报第4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五)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应税项目,按国家统一的原营业税政策规定享受差额扣除政策的,可以填报对应行次第9 列“本期发生额”。
三、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三)各列填写说明1.“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2.“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3.“营业税税率”:根据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施工记录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填表说明5、施工记录资料施工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各种检查、记录的统称,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
6.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5-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为通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
按规范规定须进行隐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填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5-1)。
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隐检(1)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2)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
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宽度、深度、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等。
(3)桩基工程: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4)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
人防出口止水做法。
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5)结构工程(基础、主体):检查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6)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7)钢结构工程:检查地脚螺栓规格、数量、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8)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检(1)地面工程: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2)抹灰工程:具有加强措施的抹灰应检查其加强构造的材料规格、铺设、固定、搭接等。
(3)门窗工程: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的粘结等。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超详细的)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超详细的)报价说明本工程的投标单价按照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
报价的编制应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内容,并以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在投标前,我们将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
我们将对工地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避免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
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将由我们承担。
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
如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则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图纸内容与工程量清单的总包干价格。
对没有填写综合单价与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与合价之中。
如有工程量清单未包含图纸内容的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总价与单价不予调整。
如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则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采购单位的估算,是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应被理解为是对采购单位要求工作内容的全部定义,也不能作为我司应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我们必须按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差异结算时可作调整。
凡超出图纸范围又未经变更审批程序的内容,都不予计量;未施工的项目,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予以扣减。
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到在施工中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有所反映。
采购单位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建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需的保险费应包含在投标价中,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恢复修建前的原有状态(工程量按实计算),并使监理工程师和采购单位满意,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工程涉及取土和弃土项目,则地点、时间、路线应得到国土、城管部门的同意,不得由此带给采购人任何费用的增加。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1节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加强住宅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确保物业使用寿命和整体美观,保障业主利益,维护小区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2节装修申报与登记第二条业主在办理完毕入伙收楼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房屋装修备案登记手续。
第三条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房屋装饰装修备案申报表》和《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根据本规定详实填写。
第四条业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持下列申报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领取《房屋装饰装修申报资料收件回执》。
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房屋装饰装修备案申报表》。
3、装修方案及图纸(装修平面图、管线图、天花装饰图等)。
4、家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施工单位《业务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施工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并提交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二张。
装修施工单位需在上述材料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
第五条商业用房装修,业主须先报政府消防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审批,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再持上述申报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装修备案登记,领取《房屋装饰装修申报资料收件回执》。
XXX收齐装修备案申报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登记备案。
第七条业主会同施工单位到物业效劳中心交纳装修包管金、证件押金等有关用度,支付《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备案登记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装修施工。
第3节装修项目与范围第八条房屋结构1、严禁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严禁窜改、撤除、损坏承重墙、梁、柱、楼板和基础,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凿剔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不得撤除连接阳台的墙体和门窗。
2、不得过量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砖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不得使用厚度大于10mm的大理石、花岗石铺地面。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填写说明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填写说明一、填写说明的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方案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文件,其填写内容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准确全面。
其目的是为了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本文将对工程竣工验收方案的填写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希望能够对广大工程管理人员有所帮助。
二、填写内容及要求1. 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信息。
填写时,应确认所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2.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性质、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工程进度等信息。
填写时,要确保信息来源准确可靠,实事求是,不能夸大其词或隐瞒实际情况。
3. 工程验收依据工程验收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以及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
在填写时,一定要列出明确的依据,以确保验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验收范围验收范围包括工程的主体结构、设备设施、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
在填写时,需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列举,不能遗漏任何一项内容。
5.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局部技术规范等文件,以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特殊要求。
在填写时,要列出具体的标准文件及相关要求,以确保验收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6.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包括验收准备、验收组织、验收人员、验收会议、现场检查、资料核查、实地验收、验收意见等内容。
在填写时,需要列出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具体的工作安排,以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7. 验收要点验收要点包括结构安全、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
在填写时,需列出具体的验收要点及相关内容,以确保验收工作的全面细致。
8.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包括通过、不通过、有条件通过等情况。
在填写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列出具体的理由和依据,以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合理。
9. 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工程的合格证书、整改意见、补充材料、复验等内容。
承装修试填报说明
且合并前单位已取得许可证的, 且分立前单位已取得许可证的, 在“申请”的“□”内打“V”在“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材料填报说明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封面1. 编号:由电力监管机构填写。
2. 单位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内容填写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填表时间:按本表报送时间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声明按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 并请法定代表人在落款处签名, 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应当与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内容一致。
2. 单位类型: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栏中载明内 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 。
3. 通讯地址及邮编:填写单位经营常驻地的地址及邮编,地址用全称或规范简称填写。
4. 组织机构代码:与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代码一致。
5. 注册资本 (开办资金) :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 “注册资本 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开办资金”栏中载明 内容一致。
6. 净资产:与附件十一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净资产审核报告上的“净资产”数据 一致。
7. 电话、传真:填写单位经营常驻地行政办公室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8. 电子邮箱:按单位在互联网上注册的常用电子邮箱全称填写。
9. 申请性质的填写:( 1)办理申请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为合并后的新设单位,在“合并后申请”的“□”内打“V” 。
( 2)办理申请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为分立后的新设单位,在“分立后申请”的“□”内打“V” 。
3)办理申请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 (4)办理申请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在“延续”的“□”内打“V”(5)办理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 在“许可事项变更”的“□”内打“V”10. 许可证送达方式: 申请人申请获得许可后, 如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如希望前往电力监管机构处获取许可证,在“自取”的“□”内寄”的“□”内打打“/ 。
业扩
审查资料
租赁户办理用电手续除按要求提供“用电报装应提供的一般资料”外, 还应提供租赁合同、业主身份证明资料、业主担保。 对业主无法提供担保或信用欠佳的,应与租赁户协商,采取确保电费回 收的有效措施。 非居民客户办理业务,应在“用电业务单”上加盖公章确认。 对急需用电的新成立单位,如有关证照正在办理但尚未办妥,可暂提供 有关证照申请回执办理报装,但送电前必须提供相应证照原件资料。对此情 况若暂没有公章的,可不加盖公章。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一般指:《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 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房管部门的租簿(《租用房 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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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审查
◇客户用电工程设计应根据批复的供电方案,由客户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 位进行设计,并将选择结果通知局市场营销部备案,市场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进 行审核。 ◇客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国家尚未制订标准的,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尚未制订标准 的,应符合省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客户应在受电工程施工前,将有关受(送)电装置工程设计和有关资料送供电 企业审查。
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
◇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 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 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 证》。
客户的设计方案一经批准交给客户后由客户根据设计方案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将选择结果报市场营销部备市场营销部汇同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对客户委托的施工企业资质进行核查施工企业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施工范围必须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令第6号规定的施工范围要求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试申请表
编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表申请单位名称:日月年填表时间20140226说明1.本申请表为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时使用。
(1)申请许可证,是指申请人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取得许可证。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申请多项类别时,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2)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申请人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类别或者许可证等级。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变更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类别、等级。
申请变更多项业务类别、等级的,每一类别、等级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3)许可证延续,是指申请人已取得的许可证的有效期将届满三十日之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如果原许可证中载明的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多项,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2.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按照隶属关系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人填写电子格式申请表,文字内容的填写字型为小四号、仿字体。
除特殊要求外,有关数字内容一律用阿拉伯数字_GB2312宋填写。
申请表中带有“□的项目,申请人只需在与自身情况相符的”选项前的“□”内划“√”即可。
申请表中如某些栏目无需填写,在该栏目空白处划“/”。
在填写格式文本时,如内容较多请按格式要求自行附页。
4. 申请人填写电子格式申请表后打印,打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
5.申请人除填写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申请表第十三项所列附件。
需要复印的附件材料,复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并达到完整、清晰,能正确显示所要反映内容的程度。
若复印不清晰,可用数码拍照,并打印装订。
6.申请表各份附件独立装订,分别标注页码。
装订要求左排竖装,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
附件材料每页右下方适当位置均应加盖法人公章。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说明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业务办理说明一、业务类别和申报材料要求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单位办理如下业务,需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1.新申领许可证业务,即申请单位未曾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者持有的许可证已过期,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取得许可证。
2.换发许可证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其他主管部门(如地方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
3.许可证延续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由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有效期将届满,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4.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类别或者许可证等级。
5、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业务,即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
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提交本文第三部分列出的申请材料。
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提交本文第四部分列出的申请材料。
二、关于同时办理的规定1.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可同时申请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申请多项类别的,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2.办理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可同时申请变更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类别、等级。
申请变更多项业务类别、等级的,每一类别、等级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3. 办理换发许可证、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如果原许可证中载明的许可作业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多项的,申请时,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三、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需填报的申请材料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2.附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机构设置图、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附件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附件三: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5.附件四: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6.附件五:安全人员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7.附件六: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8.附件七: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9.附件八: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0.附件九: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11.附件十: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12.附件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净资产审核报告13.附件十二: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工程合同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审核报告14.附件十三:主要设备及机具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状况实物核查及资产财务状况报告(附购置发票复印件)15.附件十四:合并证明材料16.附件十五: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7.附件十六:分立证明材料18.附件十七: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分立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19.附件十八:分立前单位持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0.附件十九:申请换发许可证、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需填报的申请材料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2.附件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附件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材料的格式要求和申报方式1.除特殊要求外,申报材料中时间、数量、数字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统一用表》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统一用表表格使用说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本规范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规定,表A为监理单位用表,表B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表C为通用表。
目录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表A.0.2 工程开工令 (3)表A.0.3 监理通知单 (4)表A.0.4 监理报告 (5)表A.0.5 工程暂停令 (6)表A.0.6 旁站记录 (7)表A.0.7 工程复工令 (8)表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9)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10)表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11)表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12)表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3)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4)表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5)表B.0.7 报审、报验表 (16)表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17)表B.0.9 监理通知回复单 (18)表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9)表B.0.11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0)表B.0.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1)表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22)表B.0.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23)表C.0.1 工作联系单 (24)表C.0.2 工程变更单 (25)表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26)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名称:编号:表A.0.2 工程开工令工程名称:编号:表A.0.3 监理通知单工程名称:编号:表A.0.4 监理报告工程名称:编号:表A.0.5 工程暂停令工程名称:编号:注:本表一式三份,表A.0.6 旁站记录工程名称:编号:注: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
表A.0.7 工程复工令工程名称:编号:表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名称:编号: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工程名称:编号:工程名称:编号:表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工程名称:编号: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说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封面1.申报企业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申报日期:按本表报送时间填写。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全称。
2.企业注册地址: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3.企业详细地址: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的地址,用全称或规范简称填写。
4.营业执照注册号:按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5.企业类型:或称经济性质,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6.建立时间:或称成立时间,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7.联系电话: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行政办公室电话号码。
8.传真: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的传真号码。
9.企业网址:按本企业在互联网上注册的网络地址全称填写。
10.电子邮箱:按本企业在互联网上注册的常用电子邮箱全称填写.11.法定代表人: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四、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本企业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填写.重大事故分为一、二、三、四级四个等级。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
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者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五、企业从业人员状况1.从业人员年末人数:按本企业报告期内统计报表期末人数填写。
2.年末离退休人员:指本企业报告期内离退休的职工总人数。
3.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是根据本企业报告期每天实际拥有的人数包括非本企业人员,如外单位借入人员、民工、个体劳动者等)经统计计算出,按照在那里劳动在那里统计的原则。
承装修试资质标准
承装修试资质标准
首先,承装修试资质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两个方面。
施工资质是指企
业或个人在进行装修施工时所需要的资质条件,通常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
而设计资质则是指企业或个人在进行装修设计时所需要的资质条件,通常包括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乙级资质等。
只有具备了相应的资质条件,才能够合法从事装修施工和设计工作。
其次,承装修试资质标准还包括了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
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比如,在进行墙面砖瓦施工时,必须要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保证墙面砖瓦的粘贴、平整度和垂直度等符合标准。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才能够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另外,承装修试资质标准还涉及到了相关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标准。
作为装修公
司或个人装修师傅,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必须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标准,尊重客户的意见和利益,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使用劣质材料。
同时,还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保证。
总而言之,承装修试资质标准是装修行业的基本要求,具备了相应的资质条件
和遵守了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才能够从事装修施工和设计工作。
同时,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够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因此,装修公司和个人装修师傅在从事装修工作时,务必要严格遵守承装修试资质标准,做到合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清单编制说明
清单编制、填表及报价说明一、工程名称: xxxxxxx二、工程招标及施工范围:1、负责装修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以及设计后需通过审核;2、项目内容xxxxxxxx。
3、与装修工程相关的零星工程。
4.本次招标拟划xxxxxxxx.5、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在合同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中标人在办理结算时不再调整;6、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件、图纸及技术规范;三、清单填报说明(投标人在填报报价前应详细阅读了合同文件所包含一切相关资料)1、综合单价解释:招标文件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含损耗)、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检验试验费、样品费、成品保护费、办理竣工验收和保修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
2、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所有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因素,除合同约定外,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以及工程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
3、基本措施项目费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原则上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措施项目包干费中应包含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全部费用。
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临设要求、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垃圾清理等因素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等因素投标人已在一号清单中统一考虑,不再另外计取有关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现场成品保护及施工完成后的成品清洗工作(具体详见图纸说明或技术要求),该费用应包含在基本措施项目费中。
施工时还需要塔吊配合,如果施工期间总包方需要拆除塔吊,贵司需考虑备选方案,或者租用塔吊问题,且相关及其他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工程指令(含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中发生的以上措施费亦由投标人在总价中包干考虑,不再另外计取有关费用。
承装修试企业系统申请操作手册
目录第1章. 前言 (3)1.1 编写目的 (3)1.2 使用者范围 (4)1.3 读者对象 (4)1.4 环境要求 (4)第2章. 系统概述 (4)2.1 范围及应用场景说明 (4)第3章. 用户注册 (5)3.1 企业注册 (5)3.2 企业登录界面 (7)3.2.1 企业信息修改 (8)3.2.2 修改密码 (10)第4章. 承装修试企业许可申请 (11)4.1 许可证新申请数据填报 (11)4.1.1 申请类别界面 (11)4.1.2 基本情况界面 (12)4.1.3 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界面 (14)4.1.4 技术负责人界面 (16)4.1.5 安全负责人界面 (18)4.1.6 安全监督人员界面 (21)4.1.7 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界面 (22)4.1.8 质检人员(专人专岗) (23)4.1.9 工程业绩界面 (24)4.1.10 机具设备 (26)4.1.11 专业实验室(厅)情况界面 (28)4.1.12 容缺受理 (29)4.1.13 自贸区 (29)4.2 登记事项变更外网填报 (30)4.2.1 基本情况 (30)4.2.2 申请变更内容界面 (31)4.2.3 申请附件及明细界面 (32)4.2.4 自贸区 (33)4.3 许可事项变更外网填报 (34)4.3.1 申请信息界面 (34)4.3.2 基本情况界面 (35)4.3.3 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界面 (38)4.3.4 技术负责人界面 (39)4.3.5 安全负责人界面 (41)4.3.6 安全监督人员界面 (43)4.3.7 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人员 (44)4.3.8 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界面 (45)4.3.9 质检人员界面 (46)4.3.10 工程业绩界面 (48)4.3.11 机具设备 (49)4.3.12 专业实验室(厅)情况界面(只有承试有此信息) (50)4.3.13 资料提交 (52)4.3.14 申请废弃 (52)4.3.15 容缺受理 (52)4.3.16 自贸区 (53)4.4 许可证延续 (53)4.4.1 基本情况界面 (53)4.4.2 技术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界面 (57)4.4.3 技术负责人界面 (58)4.4.4 安全负责人界面 (59)4.4.5 安全监督人员界面 (62)4.4.6 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人员 (63)4.4.7 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界面 (64)4.4.8 质检人员界面 (66)4.4.9 工程业绩界面 (67)4.4.10 资料提交 (69)4.4.11 承装修延续初审 (69)4.5 许可证补(换)证申请 (72)4.5.1 承装修企业补(换)证形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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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十三、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材料填报说明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封面1.编号:由电力监管机构填写。
2.单位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内容填写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3.填表时间:按本表报送时间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声明按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并请法定代表人在落款处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应当与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内容一致。
2.单位类型: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
3.通讯地址及邮编:填写单位经营常驻地的地址及邮编,地址用全称或规范简称填写。
4.组织机构代码:与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代码一致。
5.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开办资金”栏中载明内容一致。
6.净资产:与附件十一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净资产审核报告上的“净资产”数据一致。
7.电话、传真:填写单位经营常驻地行政办公室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8.电子邮箱:按单位在互联网上注册的常用电子邮箱全称填写。
9.申请性质的填写:(1)办理申请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为合并后的新设单位,且合并前单位已取得许可证的,在“合并后申请”的“□”内打“√”。
(2)办理申请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为分立后的新设单位,且分立前单位已取得许可证的,在“分立后申请”的“□”内打“√”。
(3)办理申请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在“申请”的“□”内打“√”。
(4)办理申请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在“延续”的“□”内打“√”。
(5)办理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在“许可事项变更”的“□”内打“√”。
10.许可证送达方式:申请人申请获得许可后,如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在“邮寄”的“□”内打“√”;如希望前往电力监管机构处获取许可证,在“自取”的“□”内打“√”。
11.申请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填写申请办理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如“承装类一级”、“承修类四级”等。
(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按照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真实情况填写,其中“主要工作经历”自从事电力相关管理工作开始,连续填写;相片提供一寸免冠近照。
(五)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按照单位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的真实情况填写。
“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指各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的人员。
填写“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明细”时,按照电力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他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技师的顺序填写。
(六)安全负责人简历表按照单位安全负责人的真实情况填写,其中“主要工作经历”自从事电力相关管理工作开始,连续填写;相片提供一寸免冠近照。
(七)安全监督人员表按照单位安全监督人员的真实情况填写。
(八)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表1.申请承装类的申请人按照单位注册建造师的真实情况填写,申请承修类和承试类许可证的,无需填写本表。
2.“注册建造师”指取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省(直辖市、自治区)人事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填写“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明细”时,按照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的顺序填写。
4.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并执业,不得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未变更注册单位,不得在另一家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九)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表1.按照单位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的真实情况填写。
2.“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是指,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并经其注册有效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
3.填写“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明细”时,按照高压电工、高压试验专业电工、继电保护专业电工、电力电缆专业电工、低压电工的次序填写。
(十)预算、质检人员和安装工长表1.申请承装类的申请人按照单位预算、质检人员和安装工长的真实情况填写,申请承修类和承试类许可证的,无需填写本表。
2.“预算、质检人员和安装工长”是指单位聘任符合条件的人员承担预算、质检和安装工长工作岗位的人员。
3.填写“预算、质检人员和安装工长明细”时,按照预算、质检人员和安装工长的顺序填写;“岗位类别”栏填写“预算人员”、“质检人员”、“安装工长”。
(十一)专业试验室(厅)情况表申请承试类许可证的申请人按照单位专业试验室(厅)的真实情况填写。
申请承装、承修类许可证的,无需填写本表。
(十二)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1.申请一级至三级各类许可证的单位按照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的真实情况填写。
2.“工程名称”按工程合同中的名称填写。
“工程量”,对于线路工程,是指架设线路公里数;对于变电工程,是指安装变电站(对于10kV,指变电工程)数量。
“质量评定结果”,是指工程竣工后业主(建设方)给予的质量评价意见。
“安全状况”,是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安全事故。
(十三)主要设备及机具表——自有设备、租赁设备按照单位自有、租赁设备及机具的真实情况填写。
(十四)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填写各附件材料的页数或者份数。
对于附件1至附件15、附件17、18,填写各附件材料的页数。
对于附件16、19、20,填写许可证的份数。
另外,请申请人根据本次申请的情况,对无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在相应的页数(份数)栏目空白处划“/”。
(十五)其他要求:申请表第三至八项中填报的人员,要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申报一至三级各类别许可证的,申请表第四、六、七项中填报的人员应当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二、附件材料提供说明(一)附件一: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框架图,以及单位简介(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发展演变过程、主要技术特长、主要工程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
(二)附件四:按照申请表第三项“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中的填写顺序,提供各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附件六:按照申请表第五项“安全监督人员表”中的填写顺序,提供安全监督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附件七:申请承装类许可证的单位按照申请表第六项“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人员表”的填写顺序,提供各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附件八:按照申请表第七项“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表”的填写顺序,提供各人员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六)附件九:申请承装类许可证的单位按照申请表第八项“预算、质检人员和安装工长表”的填写顺序提供各人员的岗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附件十: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是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是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
(八)附件十二:申请一级至三级各类许可证的单位按照申请表第十项“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的填写顺序提供各工程的相关材料。
其中,申请承装类的,提供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审核报告、工程合同和决算书;申请承修、承试类的,提供工程合同和工程收入收款凭证或证明。
(九)附件十三:按照申请表第十一项“主要设备机具表——自有设备”的填写顺序,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成新率核查及设备机具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按照申请表第十二项“主要设备机具表——租赁设备”的填写顺序,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发票复印件。
(十)附件十五、十六:1.申请性质是合并后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合并证明材料、合并前各方持有的许可证。
2.合并方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合并批准文件。
合并方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方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合并的批准文件。
合并方不属于前述情况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方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一)附件十七、十八、十九:1.申请性质是分立后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分立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分立前单位持有的许可证。
2.分立前单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分立证明材料”指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分立批准文件。
分立前单位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分立证明材料”指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分立的批准文件。
分立前单位不属于前述情况的,“分立证明材料”指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
3.“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业绩证明材料”指,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持证单位在分立时,按照管理规定由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分立后各单位承继原单位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业绩的情况,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及收入证明材料,并经电力监管机构认可。
(十二)附件二十: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许可证延续的单位提供其已经取得的许可证。
(十三)关于附件材料的其他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查、核查报告的报告出具时间,距申请受理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