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管理系统名称变更为业务报备-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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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管理系统名称变更为业务报备-北京注

册税务师协会1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原“鉴证管理”系统名称变更为“业务报备”,于2016年1月18日正式启用。新的业务报备系统力争满足地方税协业务报备的要求和服务于事务所内部项目管理的要求,备案内容由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扩展为事务所从事的涉税鉴证业务、涉税服务业务、其他业务等全部类型的业务。

变更后的“业务报备”分为“一键报备”和“标准流程报备”两大报备流程。

一、一键报备

新的“一键报备”系统将原系统“项目报备”中的一键报备与标准流程报备进行区分,备案的业务类型扩展为事务所的全部业务,业务备案后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可生成带有二维码的报告封面,以供报告使用人进行扫描验真,提高业务的公信力。

二、标准流程报备

“标准流程报备”系统指事务所按照标准业务流程将其所从事的业务进行备案,目前备案的业务类型仅支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与原系统一致。根据广大会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流程报备主要做了如下优化:

1.删除菜单栏事务所管理中的事务所参数管理,移至新建项目

原来事务所管理中的事务所参数管理删除后,在新建项目页面增加是否使用鉴证辅助工具的选择,使参数管理与项目相关。如果选择使用鉴证辅助工具,则打开鉴证辅助工具的待办事宜可以看到该项目,如果不使用鉴证辅助工具,则打开鉴证辅助工具的待办事宜看不

到该项目。

2.删除菜单栏资料上传,移至业务实施

资料上传功能提供使用EXCEL版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底稿生成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鉴证报告审核表,可直接上传到中税协信息平台进行三级复核、业务报备。

资料上传功能与鉴证辅助工具不能同时使用,通过新建项目由用户选择使用。在新建项目时,如果选择使用鉴证辅助工具,打开业务实施页面,在操作栏可以直接点击辅助工具打开鉴证辅助工具进行操作;如果选择不使用鉴证辅助工具,打开业务实施页面,在操作栏可以直接资料上传进行上传资料操作。

3.三级复核后可直接发起企业确认

为了提高系统的友好性、引导性,增加了三级复核后直接发起企业确认的功能。由第三级复核人登录系统复核通过后根据提示信息可直接跳转至发起企业确认页面。

4. 鉴证辅助工具升级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规则(试行)》的要求,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标准流程备案所使用的鉴证辅助工具进行了升级开发,最新版本主要优化了账套导入功能和底稿的适用性等。

另外,“业务报备”中的“事务所管理”为“一键报备”和“标准流程报备”的共用功能,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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