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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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产(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制,确保校产能正常使用、管理和报修等,为全体师生的生活与学习提供良好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分类
校产分为低值易耗资产和固定资产两类。
1、低值易耗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可以重复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实物形态的办公或作业活动的物品。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同时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用于办公或作业活动的房屋、设备、工具及其它物品。
二、管理区域责任划分
1、学生公寓内校产由生活科分配人员责任到人负责管理;
2、厨房校产由厨房分配人员责任到人负责管理;
3、幼儿园教学楼区域校产由教学处依班级和办公室等区分分配人员责任到人负责管理;
4、幼儿园内校产由幼儿园依班级和办公室等区分分配人员责任到人负责管理;
三、校产管理责任制度
1、由仓库对全校校产的购买、使用、保管、报废等管理进行监督,并建立全校资产台账;监督各使用单位或个人管理;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对;
2、各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调配学校资源,可进行校产移动,各单位在暂借用或长期借用他单位校产时,须经原管理单位同意方可借用,长期借用他单位校产时须填写《校产移动申请单》,经原管理单位签准后方可移用,并将签核之《校产移动申请单》送交仓库作资产台帐变更;
3、各使用部门负责校产实物的保管、维护、报修;因校产破损严重等原因,确认该品不能使用的,可申请报废。针对损坏必须报废之校产由使用部门填写《校产报废申请单》,经校领导签准后方可报废,并将签准之《校产报废申请单》送交仓库作资产台帐变更;
4、新增校产依学校物品申购程序办理;
5、每年至少对校产进行全面盘存一次,由仓库组织盘点,由财务监盘,使用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立即查找原因,如校产因人为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照原价赔偿损失,按相关程序做出处理。
6、为加强校产控管力度,各部门如需借用钥匙进入他单位管理区域时,直接向管理责任人借用,特殊情况向仓库借用备用钥匙时须经其管理责任人或总务主任同意,由管理责任人或总务主任通知仓库借出。
此制度公布日执行。请各职能单位将校产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人,相关变动依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