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及实例
一、前言业委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的核心,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公共事务,其财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确保业委会财务管理的规范、透明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总则(1)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业主监督。
(3)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2. 财务人员(1)业委会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熟悉财务管理制度。
(2)业委会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财务收入管理(1)业委会收入主要包括小区公共收益、业主捐赠、政府补贴等。
(2)所有收入均应依法纳税,并及时入账。
4. 财务支出管理(1)业委会支出主要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物业管理费等。
(2)支出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3)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
5. 财务核算(1)业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2)财务报表应定期编制,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三、实例1. 收入管理实例(1)小区公共收益:业委会将小区内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广告费等收入纳入公共收益账户。
(2)业主捐赠:业主自愿捐赠的资金,经业委会讨论通过后,纳入公共收益账户。
2. 支出管理实例(1)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业委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公共设施维护预算,确保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2)绿化养护:业委会与专业绿化公司签订合同,负责小区绿化养护工作。
3. 财务核算实例(1)业委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并向业主公示。
(2)业委会对每一笔收支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四、总结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小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透明、高效的重要依据。
业委会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小区财务健康稳定。
同时,业主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小区财务安全。
2024年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及时,依法用好业主的资金,保障业主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应坚持经费自筹、费用公示、财务公开、自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财务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财务的安全和科学有效的使用。
第二章财务收入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业主的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公共收益(如底商租金、广告收入等)、其他收入。
第六条业主的管理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的决议确定,一般应当按照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进行计算,并在业主公告牌上公示。
第七条公共收益包括底商租金、广告收入等,应当优先用于维护和改善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公共环境。
第八条其他收入包括捐赠、社区活动的收入等,应当依法合规使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规定和流程。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专业的会计机构或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财务的日常工作,确保财务的准确和及时。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
核算过程中,应当保留原始凭证,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月编制和公示财务报表,包括经费收支报表、财产收支报表等。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举行财务报告会,对财务报表进行公开发布和解读,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财务使用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使用业主的管理费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使用应当坚持“先公共,后个人;先硬件,后软件;先维护,后改善”的原则,优先保障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的维护和改善。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支出应当经过审议和决策,遵循程序公正、财务合规的原则。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相关批准和许可,才能进行资金的使用。
业委会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财务管理:(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三)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责任原则:明确财务责任,确保财务安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计划;(二)负责资金筹集和资金使用;(三)建立健全财务账簿,确保账目清晰;(四)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五)接受业主监督,及时答复业主咨询;(六)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六条资金筹集方式:(一)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二)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其他合法收入:如赞助、捐赠等。
第七条资金筹集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一)资金筹集方案需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二)资金筹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八条资金使用范围:(一)物业管理服务支出;(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三)绿化、保洁、安保等公共性支出;(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一)财务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二)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三)财务部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四)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设立审计小组,负责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审计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审查财务部编制的财务报表;(二)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三)对财务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依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AA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AA家园业主大会是代表AA家园全体业主的利益的自治组织,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章经费的筹集第二条:根据《AA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筹集:1、业主委员会通过对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经营、开展有偿服务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2、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收入。
3、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方式。
作为业委会储备经费由会计设立专款专户存放,在业委会经费不足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经全园公告7天无20%业主反对的,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支取。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范围第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1、业主大会会务费。
2、业主委员会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含委员公务性手机话费)。
3、业委会有关人员工作津贴。
4、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所必要的开支。
委员全部兼职(包括由候补委员增补为正式委员)的工作津贴从担任委员职务之日起计算。
按照x元/小时,按照每月工作量在下月15日发放,各人自负纳税责任。
第四条:为丰富广大业主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在小区内组织的相关活动的经费由业委会另行向业主或其他方面筹集。
第四章经费的财务管理第五条: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专门财务帐户,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共同管理。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和一名负责人来共同负责,其中出纳负责现金的提取和存入。
会计负责帐目的记录和核对,负责人对现金和帐目的.吻合性负责。
强化业主对财务监督和稽核制度。
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方可离任。
业委会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公开、透明、合理、节约;3. 保障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4. 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制约。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小区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2. 财务收支管理;3. 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4. 财务审计和监督;5. 财务档案管理。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1. 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2. 财务预算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相关部门备案;3. 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大会审议调整。
第九条财务收支管理:1.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2. 收入款项应及时入账,支出款项应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执行;3. 收入和支出款项的收付应使用法定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据等非法定票据。
第十条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1. 会计人员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2. 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 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财务审计和监督:1.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理;2. 业主大会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3. 业主委员会应接受业主监督,对业主提出的疑问应及时予以答复。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委员会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
第三条财务收入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一)业主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使用权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租赁费等;(二)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财务支出委员会财务支出主要包括:(一)维护小区正常运行和管理的费用;(二)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三)业主大会、委员会依法依规代表行使业主权利及维护业主权益所产生的费用;(四)其他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合法支出。
第五条财务管理委员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对财务收支进行管理。
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购买的空白支票须分别由不同委员保管,确保银行账户资金的存取任何一人无法单独完成。
第六条财务核算与报告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委员会设立会计和出纳,负责财务会计报表账务处理。
会计由有会计证的本小区业主兼任,出纳由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第七条财务监督与审计委员会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
委员会定期接受业主监督,每季度在小区范围内公布财务收支并接受质询。
必要时,委员会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
第八条预算与决算委员会每年制定预算,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年度终了,委员会进行财务决算,并将决算结果提交业主大会审议。
第九条资金安全委员会财务人员须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存折、支票等财务凭证,确保资金安全。
备用现金不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存入对公账户。
第十条负债与担保委员会不得有任何负债行为,不得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投资限制委员会账户只能以银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或储蓄式国债的形式存放,不得购买其他投资产品。
业委会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业委会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小区业主权益,提高小区综合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即业委会。
业委会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负责监督和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财产。
第三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做到公开、透明、规范。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四条业委会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业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机构由财务负责人、出纳员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由业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连任一次。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出纳员由业委会聘任,负责业委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款项收支记录、账务核对、资金保管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业委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业主监督。
第八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和财产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保管制度,保障业委会资金的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一条业委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编制财务预算:根据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财产的运行维护需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
(二)资金申请审批:业委会财务负责人根据预算计划,负责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申请资金,必须经过业委会审批。
(三)资金使用管理:经过审批的资金使用必须符合预算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资金监督审计:业委会应当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资金结算报告: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编制年度财务结算报告,向业委会进行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收支结算制度,包括日常收入、支出的记录和结算程序,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或支出业委会资金。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依规原则;3. 严谨、规范、高效原则;4. 保值增值原则。
第二章财务收支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1. 小区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2. 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3. 业主共用部位、共有设施的经营收入;4. 业主捐赠或其他合法收入;5. 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收入。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支出主要包括:1.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2. 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修缮费用;3.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费用;4. 业主维权、投诉处理费用;5.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6. 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小区公共资金。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实行会计核算,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支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并严格控制支出标准。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报送等工作。
第十条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章审计监督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应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应向业主大会公布。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支票管理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并分别由不同成员保管,确保银行账户资金的存取任何一人无法单独完成。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下设财务管理部门,对所有收支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2. 负责日常收支的核算和管理;3.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4. 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5. 负责接受审计和监督;6. 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物业服务费收入;2. 公益资金;3. 资产处置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2.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向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3. 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4. 经济合理原则:资金使用应注重效益,合理控制成本。
第七条资金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2. 支出管理:所有支出必须经过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报业主委员会批准;3. 大额支出:超过一定金额的支出,必须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八条财务核算:1. 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2. 财务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业主委员会的经济活动。
第九条财务监督:1.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2. 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公开第十条财务报告:1.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2. 财务报告应经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业主公开。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3篇)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坚持服务业主、节俭办事的宗旨,防止因权力集中缺失监督、滋生腐败及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民警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收入范围1、向各位业主收取的各项必须开支费用;2、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3、墙体、楼顶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收费中属业委会应提作经费的部分;4、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向业主公告后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财务开支范围1、支付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2、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3、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4、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5、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6、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在资金充盈的情况下经业主代表大会审批后有计划地安排;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额外开支。
第三条账目管理业委会财务专委须监督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
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
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
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资金管理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
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
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
超过____元的大额备用现金必须存入业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出纳,要在业委会指定的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方必须签字确认。
提取____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提取____万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____天通知出纳,经主任委员及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出纳对现金金额确认并登记然后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2. 依法合规原则: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3. 专款专用原则:业主共有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 严谨规范原则: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严谨规范,确保财务收支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小区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主任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副主任、会计、出纳由主任提名,经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业主共有资金主要包括以下来源:1. 业主交纳的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
2.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
3. 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范围:1.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
2. 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
3. 小区公共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活动的费用。
4. 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九条财务收支管理:1. 业主共有资金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进行,严禁现金交易。
2. 财务收支应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事项需经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3. 财务管理人员应做好银行存款、支出明细账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等工作。
4. 财务收支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四章监督与审计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对财务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包括:1. 定期检查财务报表、凭证、账簿等。
2. 监督财务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3. 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定期聘请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本小区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合规、透明。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利益,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业主委员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委员会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涉及财务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依法治理。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和使用业主公共财产,做到保值增值。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业主大会决议、监督年度预算执行等工作。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顾问,负责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财务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透明。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来源、去向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账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记录、账目核对等工作,确保账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制定年度预算,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业主共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程序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做好财务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务查账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和保障财务安全,在业主委员会内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
下面是一份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财务管理机构1. 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组成,主要负责制定财务政策、管理财务、监督财务等事务。
2. 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财务报告的撰写、审核和监督。
二、财务管理程序1. 定期编制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 执行预算时需有专人负责核算、审批和执行,并及时更新记录。
3. 每月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情况,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等。
重要事项需及时报告。
4. 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确保财务记录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财务失误和财务不正当行为。
三、财务审计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对财务记录、财务报表和相关票据进行核对和确认。
2. 审计结果应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并向业主大会进行公示。
四、财务纪律1. 严禁以个人名义占用、挪用业主委员会的财务资金。
2. 严禁私自修改、伪造财务记录和财务报表。
3. 严禁虚假报销费用和收取财务贿赂。
4. 严禁将业主委员会财务资金用于个人或不正当用途。
5. 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财务公开1. 定期向业主公开财务情况,在业主大会上报告财务状况和财务决策,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咨询。
2. 公开财务报表和审计结果,供业主查阅。
六、附则1. 本制度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业主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2. 在执行本制度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规定。
以上为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委会的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三条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业委会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2. 依法合规原则:业委会财务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3. 节约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专款专用原则:业主共有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财务收入管理第四条业委会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以下来源:1. 业主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经营收入,如停车费、广告费、租赁费等;2. 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收入;3. 业主捐赠或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所有收入均应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存入业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登记入账。
第三章财务支出管理第六条业委会财务支出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 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2. 业主大会、业委会会议及活动费用;3. 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费用;4. 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工资及补贴;5. 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支出。
第七条财务支出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八条业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收支合规、透明。
第九条业主有权对业委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业委会应定期向业主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质询。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业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业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效率,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确保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维护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财务管理制度1. 账户管理:- 业主委员会在银行开设对公账户,由出纳负责现金存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截留、挪用业委会的资金。
- 备用现金不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存入业委会对公账户。
2. 财务人员职责:- 财务人员须做好收支日记账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主任和负责财务管理的副主任签字。
- 票据信息不完整时,出纳不得付款。
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管理的委员保管。
3. 账目交接:- 更换账目保管人或出纳,须在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的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4. 负债行为:- 业主委员会不得有任何负债行为,不得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
5. 资金存放:- 业主委员会账户只能以银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或储蓄式国债的形式存放,不得购买其他投资产品。
6. 办公开支:- 办公开支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采购费、宣传费、会议费、交通费、座机费、宽带费等。
- 办公开支实行审批报销制,申请人需填写书面申请。
二、财务流程1. 预算编制:- 每年度初,由业委会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经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执行。
2. 开支申请:- 申请人填写书面申请,注明开支事项、金额、用途等。
- 单项开支2000元以内的,由主任及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共同签字审批;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业主委员会集体审批;5000元以上的,由业委会决定后,报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审批。
3. 报销流程:- 申请人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经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确认。
- 出纳根据审批意见支付款项,并将报销单据归档。
4. 财务报表:- 财务人员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及时向业委会报告财务状况。
5. 审计监督:- 定期邀请专业审计机构对业委会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_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_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_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业委会的财务管理,提高为居民服务的质量,应制定规范的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由全体业主承担的规定,其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由花园业主委员会负责。
第二条财务管理主要任务:(一)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业主委员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二)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的流失,并使其保值增值。
(三)建立健全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业委会财务状况。
(四)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
(五)接受业主监督,每半年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业委会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章经费的筹集方法第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筹集:(一)业主共用部位、共有设施(如停车费、广告费等)的收入;(二)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收入;(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业委会经费不足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经小区内公告7天无30%以上业主反对的,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筹集使用。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范围第五条业委会经费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需使用,严禁铺张浪费。
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业委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
业委会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和工作经费二大类。
第六条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详见《花园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七条业委会工作经费开支包括以下几类:(一)办公设备类:包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开支。
(二)办公经费类:包括日常办公开支、交通费、通讯费、广告宣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业主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合理,保障业主委员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下设各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业主委员会的经济活动。
(三)公开透明原则:财务状况公开,接受业主监督。
(四)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预算: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费用报销:发生费用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三)收入管理:各项收入应纳入业主委员会账户,及时入账,不得挪用、侵占。
(四)支出管理: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应设立明细账目,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应定期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业主委员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专户:业主委员会资金应设立专户,不得与其他账户混用。
(二)收支分离:收入与支出分别核算,确保资金安全。
(三)限额支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支付限额,防止大额现金支付。
(四)转账结算: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减少现金收支。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二)必要性原则:资金使用应满足业主委员会工作需要。
(三)效益性原则:资金使用应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财务管理,确保业委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委会的财务收支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审计等方面。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三条业委会经费来源包括:1.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提取的业主公共收益;2. 专项维修资金;3. 社区共建资金;4. 社会捐赠;5. 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资金筹集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私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五条业委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所需费用;2.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3. 小区绿化、环境卫生费用;4. 小区安全防范费用;5. 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会议费用;6.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不得用于任何与业主公共利益无关的支出。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业委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
第八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际发生制原则;2. 会计准则原则;3.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第九条每季度末,业委会应向业主大会报告一次财务状况,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第十条年度终了,业委会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业主大会审议。
第五章监督与审计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业委会公开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业委会应定期接受第三方审计,审计报告应及时公布。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业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业委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业委会财务管理规定草案(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业委会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业委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三)民主管理原则:财务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四)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业委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二)管理业委会资金;(三)审核、支付各项费用;(四)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五)定期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告财务状况;(六)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业委会资金来源:(一)物业管理费;(二)公共收益;(三)业主捐赠;(四)政府补贴;(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资金使用范围:(一)物业管理支出;(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三)社区文化活动;(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支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资金收支管理:(一)收支两条线:收入与支出分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二)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控制现金收支;(三)银行账户管理:开设专用银行账户,实行专人管理;(四)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合法、有效。
第四章财务预算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一)预算编制时间:每年第一季度;(二)预算编制内容: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平衡预算;(三)预算编制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计划、历史财务数据等。
第十条财务预算审批:(一)预算草案由财务管理部门编制;(二)预算草案提交业委会审议;(三)业委会审议通过后,报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审批。
第五章财务报表第十一条财务报表编制:(一)报表编制时间:每月、每季度、每年;(二)报表编制内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报表编制依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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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职业道德
1、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小区发展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小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资产保值增值。
2、主要任务:
(1)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业委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2)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3)建立健全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业委会财务状况。
(4)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权益,对业委会的经济活动的审核标准以勤俭节约为原则,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5)每季度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一次业委会账务收支情况。
3、会计人员的道德准则: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
1、业委会财务管理原则:最广大业主利益基础上的民主集中,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2、账户设置由业委会委派专人开设并附加说明和账户复印件加以备案,该账户指定为业委会专用账户,凭单收支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方式体现,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对原始凭记、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经财务人员签证后单独保管。
3、业委会设会计一名,负责管理业委会日常账务登记和财务会计报表账户处理;账户开设人一名,负责使用有效证件在业委会讨论通过的指定银行开设业委会专用账户;账户印鉴章保管人分别为三名。
4、财务人员任免应当经过业主代表大会同意,除本人提出辞职外,业委会不得任意调动和撤职。
本人辞职后,须尽快委派另一委员负责财务工作,辞职人必须在提出辞职2日内把手头所有的属于业委会的财务资料做好交接。
5、业委会专用账户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业委会依据小区发展计划编制预算按业主公约为依据。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收到款项及时交由帐户管理人员入帐。
3、收入是指业委会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代表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共用部位的广告费、停车费等经营性收入用于业委会有关经费的支出,维修资金的利息收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所有资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确保账账、账实、账表、账证相符,凭证完善,真实可靠。
4、物业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需经业委会审核备案,其收入的80%依据现与物业约定归业主所有,凡是没有经业委会审核备案的经济合同一旦查实而产生的经济收入应当100 %纳入维修资金。
5、公共账户每年结余100%按业主住房面积大小分摊入户。
四、支出管理
(一)业委会工作经费包括以下几项: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开支。
2、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
3、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关人员的津贴。
(二)日常开支范围和标准的审批权限:
1、会议经费在100元以内的由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100元以上(含100元)需经业委会半数以上人员讨论通过,2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费用必须由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种情况都需要向业委会备案。
2、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单项在50元以内的需经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50元以上(含50元)需经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两种情况都需向业委会备案。
3、购置日常办公设备,事先需经业委会讨论一致同意由主任交办。
4、其它包括业委会人员津贴等支出,实行一事一议,须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在财务预算中列支。
5、非日常支出一律不准列支。
6、一切支出都必须有合法凭证。
五、财务监督和检查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同时报主任或业主大会处理。
六、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存入银行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存期由业委会讨论决定,每半年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七、经一年的试行,对未尽事宜,财务人员可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适当修正,并经业委会讨论,主任批准公示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