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是指企业员工或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确认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的过程。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释义》及其评分细则。
(四)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考核组织(一)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小组。
(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报送公司安全办审批。
员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由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各部门应将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小组备案。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安全科(办)负责人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四、考核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小组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释义》及其评分细则,与企业安全风险奖励金考核同步进行综合考核,即每年进行一次。
五、奖惩细则(一)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的前提条件是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二)当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900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下同),返回所在部门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并奖励____元;(三)当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700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下同),返回所在部门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并奖励____元。
(四)当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600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下同),返回所在部门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并奖励____元。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范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适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
二、评审依据评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进行。
三、评审程序1.企业申请:企业向评审机构申请评审,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名费。
2.资格审查:评审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不符合要求,通知企业进行整改。
3.准备评审:企业必须准备好相关的评审资料,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评审。
4.现场评审: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现场评审,重点关注管理制度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5.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评审意见,包括优点和改进建议,并制定整改措施。
6.整改措施:企业需要根据评审意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7.评审结论:评审机构根据企业的整改情况,作出评审结论,给予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8.监督检查:评审机构会对评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评审费用评审费用由评审机构和企业协商确定,一般包括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费用,在评审过程中由企业承担。
五、附则1.企业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评审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评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企业在获得合格证书后,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3.评审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评审结果的保密性。
4.企业有权要求评审机构提供评审专家的证书和相关资质证明。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前颁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如需修改本办法,应经评审机构、有关部门和企业协商一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本办法将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与费用管理”等八个方面展开考评工作。
二、考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考评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明确职责、到位履职,确保安全生产的层级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执行。
安全生产措施评估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全面的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控制等。
安全生产培训考察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记录和效果是否得到有效管理和评估。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评估企业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防止事故的发生。
应急管理考察企业是否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评估企业是否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安全投入与费用管理考察企业在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投入是否充足,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评方法考评工作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员工访谈等多种手段,全面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考评结果应用考评结果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参考,对于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作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和财产安全。
一、考评依据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考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主要依据包括:《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等。
二、评审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主要包括:领导责任、组织架构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测试、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培训与教育、职业健康与防护、应急预案与演练、安全投入与防火防爆等方面。
三、考评方法1. 文件审查: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等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现场检查: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其安全设备、场地环境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访谈询问:与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员工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了解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评估其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4. 统计分析: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数据,如事故发生率、事故死亡率等,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其安全生产水平。
四、考评结果根据考评结果,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等级评定,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等。
考评结果将作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考评结果级别较低的单位进行整改,以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考评周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一般具有周期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专项考评。
六、考评结果的利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将作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依据,用于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评选安全生产标兵等。
同时,考评结果也将作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引导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单位和人员,包括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被评审单位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二章评审组织与工作第四条评审组织者应建立评审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评审组织者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工作,并确保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三章评审计划与会议第六条评审组织者应根据被评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审要求,制定详细的评审计划和会议安排。
第七条评审会议应按照评审计划进行,确保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并及时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
第四章评审实施与要求第八条评审单位应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评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审。
第五章整改跟踪与台账第十条被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评审组织者应建立评审台账,对评审过程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以便后续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定期复审与考核第十二条评审组织者应定期组织对被评审单位的复审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复审和考核结果应作为被评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与相关奖励和惩罚措施挂钩。
第七章内部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评审单位应建立内部监督与检查机制,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内部监督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八章评审单位与人员第十六条评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七条评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认证,确保具备进行评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2),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22〕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等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系统,验证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对项目部各部门、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表现有效管控,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管理工作。
三、职责1、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评定计划的拟定、组织安全绩效评定工作、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负责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
3、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对评定结果通报和资料存档保管工作。
四、标准化评定内容1、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
2、材料收集(1)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和生产与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信息。
(2)安全部门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3)安全部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
(4)各部门收集本部门的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5)安全部门将绩效评定计划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3、实施评定(1)各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安全部门整理后交相关负责人审核,作为负责人在绩效评定会上总结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项目部安全部门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2)各部门负责人总结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3)各部门负责人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总结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组织机构讨论。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规范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鲁安监发〔2011〕12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其他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评审采取企业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经自评达到相应标准后申请评审定级。
外部评审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组织实施,评审单位应当在认定的评审范围内从事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第四条青岛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审核公告。
第二章安全标准化评审程序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
已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第六条企业自评达到安全标准化相应等级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申请及相关资料(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一)。
申请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市直企业和中央、省驻青企业直接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的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市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市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
材料符合要求的,通知评审单位进行外部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有关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31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二、评审机构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是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
该委员会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主要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以及颁发评审证书。
三、评审标准1.适用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评审标准。
2.全面性:评审应从组织领导、责任制、检查评估、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3.紧急程度:评特别重点按照应急预案、应急系统、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方面进行评估。
4.绩效指标:评审应该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评估,如安全事故率、违章违纪行为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评审程序1.企业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需要企业自行向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
2.评审资料:企业在申请后需按照规定提交评审资料。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为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认证的专家。
4.评审现场:评审委员会应该根据现场情况对企业进行评审。
5.评估:评审委员会应该根据评审结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评估。
五、评审证书根据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应该颁发相应的评审证书。
证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评审领域、评审结果和证书有效期。
六、保密工作所有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对企业的详细情况进行保密。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待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及时修改。
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其他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安全生产设备评估
评估企业安全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消除设备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
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检查企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等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确保员工在生产环境中的安全。
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考察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考核指标设定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事故率、隐患整改率、安全生产设施完好率等。
考核实施与评定
按照设定的考核指标,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定。
考核结果公示
将考核结果及时公示,让全体员工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增强员工的参与和监督意识。
考核结果应用
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和整改。
三、附则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实施本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旨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二章项目考评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第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第十一条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十二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十三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第十四条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二项目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进行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三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四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条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及项目考评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第十六条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次及以上停工整改的;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辖区域内本年度拟竣工项目数量的10%;第十八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并逐级上报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承建的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项目的考评结果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视同项目考评不合格;第三章企业考评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第二十二条对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二十三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二十四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时同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评工作;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企业考评主体提交企业自评材料;企业自评材料主要包括:一企业承建项目台帐及项目考评结果;二企业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结果;三企业近三年内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四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六条企业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应包括企业考评年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信息;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四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数量的10%;第二十九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对跨地区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对该企业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第四章奖励和惩戒第三十一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第三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应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第三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三十六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一提交的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一、总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标准化评审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和统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评审范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三、评审目的和任务评审目的是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评审,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到标准要求。
评审任务包括:1. 根据相关标准、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安全培训与教育等进行审核;2.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3. 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企业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四、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制定,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安全培训与教育等方面。
评审程序包括组织评审、现场评审和整改复查等环节,评审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评审。
五、评审评定和结果处理评审评定根据评审结果,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进行等级评定,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还要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评审结果处理包括:1. 对于评审结果合格的企业,可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参考;2. 对于评审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要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设定整改期限,期满后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六、评审监督和责任追究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要与企业保持沟通,及时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
对于评审结果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
如有其他补充和修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如有争议,以本办法为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3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一、引言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通过制定细则,可以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包括评定的内容、方法、流程以及考核管理的实施细则等。
二、评定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即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和安全培训教育的进行情况。
1.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评定人员将对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设备安全性能、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
评定时应注重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具体评价指标包括设备完好率、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
2.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评定人员将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评定时应关注制度的完备性和执行情况,具体评价指标包括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执行等。
3.安全培训教育的进行情况:评定人员将对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考核,包括岗位培训、安全教育、事故案例分析等。
评定时应关注培训教育的覆盖率和效果,具体评价指标包括培训记录、培训记录的及时更新等。
三、评定方法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为自评和外评两个环节。
1.自评:企业应自行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进行评定,主要依据评定内容所给出的评价指标,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
自评时应公正、客观地进行,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评定结果需经企业内部审核和批准。
2.外评:企业应组织专业的安全生产评定机构对其进行外部评定。
评定机构应根据标准化评价指标,通过检查、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评定。
评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并严格按照评定细则进行评定。
评定机构需出具评定报告,反馈评定结果。
四、评定流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流程主要包括自评准备、外评准备、评定实施和评定结果反馈四个环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县级 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住房城 乡 管理机构应 当定 期对项 目安全 生产标
主体 责任 ,规范 建筑施工 安全 生产标 建设主管部 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 内建筑 准化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 ,检查及 整改 准化考评 工作 ,根 据 《国务 院关于 进 施 工安全 生产 标准化考 评工作。
一
( 四 )项 目发生生产 安全 责任事 辖 区域 内本 年度 拟 竣 工 项 目数 量 的 标准化考评 。 故情况 ; ( 五 )住房城 乡建设 主管部门规
1 0 %。
第 二十 四条
和项 目安 全生产 责任制 ,制定安全 管 工作 。 责建筑施工项 目安全生产标 准化 考评
工作。
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 ,监控危 险性较 大 分 部分项 工程 ,排 查治理 安全生产 隐
患 ,使人 、机 、物 、环始 终处 目考评
第十 二条
项 目考评 主体应 当对
况( 包括限期 整改 、停工整改 、通报 项 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优 良标准。 批评 、行政处 罚、通报表扬 、表 彰奖 励等 );
第二十三条
企 业考 评主体应 当
安 全 生 产 标准 化 评 定 为 优 良的 对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 可证在有 建筑施工项 目数 量 ,原则上不超过所 效 期内的建筑施工企 业实施安全生产
建 筑 施 工 企 业应 当建 已办理施工安全 监督手续并取 得施工
状态 ,形 成过程 控制 、持 续改进 的安 立健全 以项 目负责人 为第一责任人 的 许 可证 的建筑施 工项 目实施 安全 生产 全 管理机 制。
项 目安全 生产 管理体 系 ,依 法履行 安 标准化考评 。
( 四) 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 门规 管部 门或其委托 的建筑施 工安全监督 定 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七 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1.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2.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明确了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和目标。
3.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评价。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进行全面落实。
2.是否建立了与职工安全生产相关的培训教育制度,并进行有效执行。
3.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4.是否建立了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设施建设1.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制度,并进行了配套建设。
2.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四、安全操作流程建设1.是否建立了安全操作流程,并进行培训教育。
2.是否建立了工作票制度,对危险作业进行控制和监督。
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1.是否建立了灭火器材配备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是否建立了消防演习制度,对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进行测试和培养。
3.是否建立了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并进行定期演练。
4.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度,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六、职工安全培训1.是否建立了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并进行有效的培训和教育。
2.是否建立了岗位操作培训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七、安全用电管理1.是否建立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进行全面落实。
2.是否建立了电气设备检修记录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八、安全检查和考核1.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
2.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九、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1.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
2.是否制定了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
3.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处理档案,对整改进行备案和跟踪。
以上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一些细则。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按照这些细则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
准化创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月度考核兑现等工作。
.生产技术部:负责“采煤”“掘进”“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四个专业日常基础材料收集、整理, 并检查分管专业内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开展情况,做好评级、上报等工作。
.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中“调度”内容日常基础材料收集、整理,检查分管专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创建开展情况。
(3)动态督查:每周由安全监察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井下各头、面、点、线和地面进行动态抽查。
.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调度和应急管理、
持续改进专业
(I)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牵头部门具体制定各专业实施方案,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通报;根据安全生产标 准化检查表相关单位内容对关联单位评分,每月28日前把专业检查结果及评分表签字后报体系办。
.示范工程创建成功后,月度检查时持续保持的,每月兑现初创成功兑现标准的一半市场化工资。
.示范工程创建成功后,分管领导负责兑现内部市场化工资,管技人员兑现比例30%,70%分配至其他参与创建人 员。
.已经验收达到示范工程的线路、胴室,季度内不得连续申报。
.经验收达到示范工程的,给予增加月度体系得分:采煤工作面增加15分,掘进工作面增加10分;机运、通防
专业示范线、示范胴室增加5分。
.实行“一票否决”: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一的;月度发生微伤类及以上事故、瓦斯预警、上级部门检查 挂牌的,予以“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严格检查考核。各级检查人员加强标准学习,对照检查标准全面检查,将检查资料交体系办备案。严格按照“谁 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打击安全质量检查弄虚作假行为,坚持检查“回头看”,确保检查效果。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绩效,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工作。
2. 考核标准和指标:考核标准和指标应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3. 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可以采用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测量和识别,综合评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水平。
4. 考核责任:考核责任应明确到岗位和个人,各部门应按照考核指标和标准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考核工作的全面、准确和公正。
5. 考核周期和频次: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考核频次可以采用季度或半年度进行,以确保对安全生产绩效的及时跟踪和评估。
6.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考核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绩效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教育和处罚。
7. 考核记录和档案管理:考核记录和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管理,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追溯性,为今后的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和改进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8. 监督和检查: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同时,员工和员工代表也应参与监督和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考核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以上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制度的实施和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配合和努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管理制度旨在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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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专业:
申请性质:等级: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重要信息表
三、其他事项表
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申请行业”按通州区评定标准的行业分类填写。
3.“申请性质”为“初次评审”或“延期”。
“等级”为“三级”。
4.“企业性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5.“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按“专业”、“等级”和证书颁发时间填写已经取得的所有专业的最高等级,如“冶金炼钢,一级,2010年3月5日”。
6.“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7.“重大危险源资料”附经过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