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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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样本(2篇)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样本(2篇)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样本一、总则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层层把关人人控制的局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不能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4、本规定适用于____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条款1、安全生产奖分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条款。

2、电厂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2.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条件: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内实现安全生产____个____天。

2.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不超过三个:部门(或科室)一个,车间一个,班组一个。

2.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自身安全档案中所列考核控制指标均完成的人员。

2.4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不超过八个人:机关生产管理人员一人,各部、车间管理人员一人,班组长二人,基层生产人员四人。

2.5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____元。

2.6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____元。

3、各部门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请表(见附表),经厂部审核后批准。

三、处罚条款1、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执行____煤电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故的处理规定》条款。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下岗三个月、罚款____元的处罚,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罚款____元。

3、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下岗半年、罚款全部经济损失的____%的处罚,对次要责任者罚款____元。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是重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一。

作为电力企业,电厂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它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社会的经济发展。

因此,整个电厂从高层管理层到基层员工,都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文旨在规范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引导员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在教育和监督下,预防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减轻和避免损失。

二、奖励实施规定1、奖励对象电厂内任何一个人,包括劳动者、管理者、聘用人员等,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做出了杰出贡献、发现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均可被评选为优秀安全生产工作者,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发放奖金和奖状。

2、奖励对象的评定(1)优秀安全生产工作者的评选原则:以事故防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意识等方面为评定标准,以表彰那些表现出色,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进一步加强大家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评选程序:①第一阶段:提名候选人。

列举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

提名人是:该人的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的其他同事、企业店员、企业安全生产人员等,也可以是公司内部相关页面的领导。

②第二阶段:评选。

由评选委员会评选出10名候选人,进行票评选;按票数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出“优秀安全生产工作者”和“优秀安全生产职员”。

③第三阶段:公布、表彰和奖励。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电厂内部公布,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具体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奖状和表彰信。

三、处罚实施规定1、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事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违反安规的行为或事件,要及时通报、表彰、处罚,特别要注意现场状况的记录、现场证据的保全。

对于恶性事故的行为,应该配合当地机关调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电厂内部将根据累计的扣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警示和处罚。

具体措施如下:(1)在发生一次安全意外事故时,给予扣50分的纪律处分;(2)在发生两次及以上安全意外事故时,给予扣100分的纪律处分;(3)在发生三次及以上安全意外事故时,给予记名批评并扣100分的纪律处分;(4)对于累计被扣100分的人员,将被停职接受培训直至合格;(5)对于有扣分记录的人员,将严格纪律处分、降低等岗位级别或涉及排除聘用、升迁等。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模版(四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模版(四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企业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三条本企业将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体现对其贡献的肯定和鼓励。

第四条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奖励、荣誉证书、奖金、物质奖励等。

第五条奖励对象可以是个人或团队。

个人奖励以个人表现为基础进行评定,团队奖励以团队整体表现为基础进行评定。

第六条奖励的评定标准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未发生事故或事故率低的;(二)对发现并报告潜在安全隐患或事故起到积极作用的;(三)对制定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四)其他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第七条奖励评定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造成事故的员工,将依法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惩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低工资级别、停职、解雇等。

第十条惩罚的对象可以是个人或团队。

个人惩罚以个人违规行为为基础进行评定,团队惩罚以团队整体违规行为为基础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惩罚的评定标准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一)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三)造成事故的;(四)职业道德不好的;(五)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第十二条惩罚评定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当员工同时获得奖励和惩罚时,以最重的一项为准。

第十四条本奖惩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安全生产部门制定,并在全体员工中公示。

第十五条发电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奖惩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权归发电企业所有。

第十七条对于本奖惩制度未能涵盖的情况,发电企业有权进行裁量处理。

第十八条本奖惩制度的解释权归发电企业所有。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模版(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施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范本(2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范本(2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工作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对象:在安全生产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

(2)奖励方式:颁发奖状、奖金,并在企业内部宣扬表彰。

(3)评选条件:a)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b) 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c) 积极发现并及时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d) 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活动,提高自我处置能力。

2. 安全文明建设奖(1)对象:在安全生产中树立良好形象,提倡安全文明,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的单位或个人。

(2)奖励方式:颁发奖状、奖金,并在企业内部予以宣扬表彰。

(3)评选条件:a) 文明用电,节约用电;b) 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齐;c) 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活动,宣传安全知识;d)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3. 安全生产创新奖(1)对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方案、方法,推动安全技术改进的单位或个人。

(2)奖励方式:颁发奖状、奖金,并在企业内部宣扬表彰。

(3)评选条件:a) 提出解决现有安全问题的创新设想;b) 推动创新设想的实施,取得明显的成效;c)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d) 在推动创新过程中能够有效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对象: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

(2)惩罚方式:a) 取消当事人的奖励资格;b) 追究责任人的相关经济责任;c) 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d) 暂停违规人员的岗位职务,直至重新培训合格。

2. 安全差错处理(1)对象: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或错误操作导致安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

(2)惩罚方式:a) 进行责任倒查,找出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b) 追加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岗位安全培训;c) 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提醒、警告、记过等;d) 追究差错人员的相关经济责任。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实施,特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细则中所规定的奖励和处罚措施将依据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执行,并对奖惩事由、方式、程序和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

二、奖励方式和标准1. 个人奖励(1)个人先进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电厂安全生产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授予个人先进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个人当月工资的30%。

(2)岗位能手奖:对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突出业绩的个人,授予岗位能手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个人当月工资的20%。

(3)创新奖:对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得以落实,为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改进提供重要方案的个人,授予创新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个人当月工资的15%。

(4)表扬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书面表扬,并将表扬内容在电厂内部宣传。

(5)其他奖励: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其他个人贡献,可给予适当奖励。

2. 集体奖励(1)集体先进奖:对在工作中协同合作、共同努力,共同完成特定任务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团队,授予集体先进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团队总工资的20%。

(2)团队创新奖:对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得以落实,为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改进提供重要方案的团队,授予团队创新奖。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奖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团队总工资的15%。

(3)其他奖励: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其他团队贡献,可给予适当奖励。

三、处罚方式和标准1. 个人处罚(1)警告处罚:对违反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个人,给予书面警告处罚,并进行相应记录。

(2)罚款处罚:对于轻微违规情况,可给予罚款处罚。

罚款数额依情节轻重而定,原则上不超过个人当月工资的5%。

(3)停岗处罚: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给予停岗处罚。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安全、稳定、高效的发电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发电厂的工作人员和承包商。

发电厂领导层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条安全生产奖惩是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对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激励和监督手段,是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式。

第四条发电厂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体系,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五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检查、事故预防、应急演练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发电厂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突出贡献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发电厂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数额根据实际贡献程度确定。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先进典型作用的个人,发电厂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奖金。

(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先进典型作用的单位,发电厂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奖金。

(四)其他奖励:对于其他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个人或团队,发电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条发电厂应当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发电厂内部进行公示。

第七条奖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发放,不能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挪用。

第八条奖励应当及时公布和表扬,鼓励更多的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九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发电厂应当给予以下惩罚:(一)追责问责:对于事故责任明确的个人,发电厂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对其进行问责,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解聘等。

(二)追究刑责:对于事故责任明确的个人,如果构成犯罪的,发电厂应当依法报案,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电厂的安全生产,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风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电厂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第三条电厂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预防第一,综合治理”。

第四条电厂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电厂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电厂应设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并防范事故隐患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七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预防事故隐患,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的员工,电厂可给予以下奖励:(一)荣誉称号:表彰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模范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二)奖金或物质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经过认定的员工,可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或实物奖励;(三)晋升或岗位调整: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有较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员工,可予以适当晋升或调整岗位;(四)其他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创新性和实效性的员工,电厂可给予其他适当的奖励。

第八条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励申报评审制度,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第九条员工可通过书面申报、口头报告、通报或者其他途径向安全生产部门申报自己或其他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表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十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电厂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者安全风险的行为,电厂可给予以下惩罚:(一)警告或记过:对于一般违规行为,电厂可给予口头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二)罚款: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行为,电厂可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罚款处罚;(三)停职或降低薪级: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电厂可给予停职或者降低薪级的处罚;(四)撤职或解雇: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风险的行为,电厂可给予撤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五)其他惩罚: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不作为的行为,电厂可给予其他适当的惩罚。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电厂的所有生产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承包商。

任何人都应严格遵守本细则规定,凡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二、奖励措施1. 安全文明生产标兵:每月评选一次,对在本月内无安全事故,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参与文明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安全先进个人:每季度评选一次,对在本季度内表现突出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3. 安全创新奖:对在本年度内提出、推行的对安全生产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创新项目,进行评选,并给予奖金与荣誉证书。

4. 安全文明生产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一次,在本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并且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参与文明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处罚措施1.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追究,涉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非法使用设备等行为的,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如未经许可私自进入危险区域、私自离岗、使用不合格安全设备等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扣发工资、记过甚至记大过处分。

3. 违规操作:对对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指南,造成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依据违反的程度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工检查、扣发奖金、记过处分。

4. 违章指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指挥行为,造成事故或危害生产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记大过处分。

5. 违规设备使用:对使用不合格、损坏或未经许可使用设备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扣发奖金或者停工整顿。

6. 违反文明生产规定: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吸烟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扣发奖金、记过等。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二条电厂将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实行综合奖励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奖励的种类包括:1. 安全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安全记录,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奖金。

2. 安全先进个人: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先进单位: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安全先进团队: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安全技能培训: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的评审与发放:1. 安全奖金的评审:电厂将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安全记录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员工,并向其发放安全奖金。

2. 安全先进个人的评选:电厂将通过各项评比和考核,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并向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安全先进单位的评选:电厂将根据单位的安全工作成绩和安全记录进行评选,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并向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4. 安全先进团队的评选:电厂将根据团队的安全工作成绩和安全记录进行评选,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并向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5. 安全技能培训的发放:电厂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安全记录,选取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组织相应的培训课程。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五条电厂将根据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实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以有效地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六条安全生产惩罚的种类包括:1. 警告处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2. 罚款处分: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可按一定比例扣除其工资作为罚款,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企业的基础。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深知安全生产的紧要性,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的高效稳定,公司对安全生产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下面将对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进行认真介绍。

一、优秀表现嘉奖1、一等奖:对于公司场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半年度安全检查全场得分排名第一的嘉奖10万元人民币。

2、二等奖:对于全场设备管理部门半年度设备检修率排名第一的嘉奖5万元人民币。

3、三等奖:对于全场生产管理部门半年度产销率排名第一的嘉奖3万元人民币。

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1、对于因规章制度不严格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员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将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对员工进行警告、罚款和记过等惩罚。

2、对于因员工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将依照责任调配原则对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对于因管理缺位而导致的事故,管理层将对产生事故的部门、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管理不当的领导进行相应的惩罚。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化1、全员参加:通过公司内部严格的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员工充分认得到安全生产的紧要性,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分工明确:对于每个部门的安全责任进行认真的分工,通过明确的责任调配,确保每个部门都有责任人。

3、跟踪管理: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适时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监督与检查1、安全检查:公司内部安全检查由专人负责,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及临时检查为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2、安全嘉奖:对安全检查全面得分排名前三名的部门赠送奖品并进行表彰。

3、安全违规惩罚:对于发觉的安全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适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反馈。

五、安全工作督办1、部门领导督导:对于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督导下属员工的工作,对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并适时予以矫正。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厂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电厂制定本奖惩考核细则。

二、奖励措施1.安全奖励(1)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地识别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可获得安全奖励;(2)员工参与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可获得安全奖励;(3)员工在安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可获得安全奖励;(4)员工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积极参与救援工作,表现突出,可获得安全奖励。

2.文明奖励(1)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素质和道德水准,能够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可获得文明奖励;(2)员工能够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环保举措,可获得文明奖励;(3)员工在公共场所保持良好的仪表和言行举止,对待他人友善有礼,可获得文明奖励;(4)员工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贡献力量,可获得文明奖励。

三、惩罚措施1.安全惩罚(1)员工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罚;(2)员工未能有效识别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或扩大,将受到相应的处罚;(3)员工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或在安全培训中考核不合格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4)员工在安全绩效考核中成绩较差,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文明惩罚(1)员工在工作中违背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有擅离职守、瞒报瞒告等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2)员工在公共场所有不文明行为,如吐痰、乱丢垃圾等,将受到相应的处罚;(3)员工对同事不友善,存在辱骂、诽谤等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4)员工参与违反法律法规、道德准则等不良活动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四、奖惩程序1.奖励程序员工在获得奖励后,电厂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评审,确认符合奖励条件后,由电厂领导予以奖励,并在企业内部通报表扬。

2.惩罚程序(1)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将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按照责任倒查的原则进行处罚;(2)对于违规行为,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要求改正;第二次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记过处分;第三次将给予停职、辞退等严重处分。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是根据电厂的安全和文明生产要求制定的细则,旨在确保电厂的生产过程安全、环保和文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下是一份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参考:
一、安全奖励:
1.个人奖励:
(1)安全意识和行为表现突出;
(2)负责并成功完成某项安全任务;
(3)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建议;
(4)参与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2.团体奖励:
(1)部门或班组安全表现优异;
(2)安全组织、制度和管理有显著改善;
(3)安全活动和宣传得到广泛参与和支持。

二、安全惩罚:
1.个人:
(1)违反安全规定或程序,造成事故或伤害;
(2)安全意识淡漠,不遵守安全要求;
(3)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和隐患。

2.团体:
(1)部门或班组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
(2)未落实或不积极执行安全制度和措施。

三、文明生产奖励:
1.个人奖励:
(1)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工作场所的整洁和秩序;
(2)参与文明生产活动并取得成绩。

2.团体奖励:
(1)部门或班组创建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2)组织和参与各类文明生产宣传和活动。

四、文明生产惩罚:
1.个人:
(1)违反工作纪律,损坏工作设备或环境;
(2)对他人或环境不尊重,造成影响。

2.团体:
(1)未推行或未落实文明生产措施;
(2)部门或班组工作环境差,员工纪律松散。

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实际的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应根据电厂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来制定,并严格执行。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板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板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员工安全意识,规范生产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嘉奖第一节劳动纪律嘉奖1.凡对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劳动纪律,自动参加安全培训、学习的员工,将依据表现进行嘉奖。

2.对于出色完成生产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的班组或个人,将予以肯定额度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二节安全生产嘉奖1.对于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掌控本领有显著贡献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表现予以奖金和荣誉证书嘉奖。

2.对于发电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做得出色、有计划的个人或班组,将予以奖金和表扬。

3.凡发现并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防备潜在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将予以嘉奖并予以表扬。

第三节先进工作者嘉奖1.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乐观推动生产安全管理和技术创新的员工,将予以先进工作者嘉奖,并予以表扬。

2.对于在生产实践中提出有效改进建议、技术创新和其他创造性工作的员工,将予以嘉奖并予以表扬。

第三章惩罚第一节违反劳动纪律的惩罚1.对于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员工,将予以批判教育,并依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2.对于拒绝参加安全培训、学习的员工,将予以警告,并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节安全生产违规的惩罚1.对于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不安全区域,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将依据事故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2.对于私自更改、停用或禁用安全设备设施,严重影响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员工,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惩罚。

3.对于发现并隐瞒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有意损坏、窜改、销毁安全生产记录和资料,将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节不良行为的惩罚1.对于违反工作纪律,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员工,将予以批判教育,并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本(二篇)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本(二篇)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奖惩行为,树立健康的安全文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奖惩措施以鼓励和惩戒相结合为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分为奖励和惩罚两大类别。

第五条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升、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第七条奖惩措施的执行由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八条表扬是对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的一种奖励措施。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参加安全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等。

表扬可以通过公开发表表扬信、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进行。

第九条奖金是对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杰出贡献的员工的一种奖励措施。

发放奖金的金额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程度确定,奖金可以通过现金或者其他形式发放。

第十条晋升是指根据员工在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成绩突出,赋予其更高层级、更大职权的一种奖励措施。

晋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由发电厂的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荣誉称号是对在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的一种荣誉称号。

具体荣誉称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模范”、“安全标兵”等。

荣誉称号由发电厂的管理部门根据员工表现评定,并予以公示和颁发。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十二条警告是对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中轻微违规行为的一种惩罚措施。

轻微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反安全操作程序等。

对被警告的员工,须由其上级领导当面进行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相应记录。

第十三条记过是对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中违规行为的一种惩罚措施。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改动安全设备、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等。

对被记过的员工,须由其上级领导作出书面通知,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相应记录。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电厂的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和损失,制定本《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电厂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的目标是通过奖励优秀和惩罚违规行为,激励员工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安全习惯,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第四条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的内容包括奖项和惩罚内容、考核标准和办法、奖惩流程和管理。

第二章奖项和惩罚内容第五条电厂设立以下奖项,以表彰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表现优秀的员工:一、优秀安全员工奖:对在工作中积极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奖励。

二、安全创新奖:对能够提出创新安全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进行奖励。

三、安全技术能手奖:对在工作中运用技术手段有效保障安全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六条电厂设立以下惩罚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员工进行惩罚:一、安全警告:对犯有轻微违规行为,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二、安全记过:对犯有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和记过,并进行安全培训。

三、安全记大过:对犯有严重违规行为,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和记大过,并要求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考核标准和办法第七条电厂将制定详细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第八条电厂将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并追踪总结教训,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九条电厂将建立健全的安全档案和奖惩记录,对员工的安全表现进行记录和考核,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电厂将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记录。

第四章奖惩流程和管理第十一条电厂设立奖惩委员会,负责制定奖惩标准、审核奖惩申请,组织奖励和惩罚工作。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范本Ⅰ、总则为了加强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本细则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旨在规范电厂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处,提高整个电厂的生产安全水平。

Ⅱ、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树立良好榜样的个人,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应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奖对于在班组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班组,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并给予相应奖励。

3. 安全生产优秀岗位奖励对于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奖励。

4. 安全知识竞赛奖励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对于表现优异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以鼓励员工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

5. 安全文明生产示范奖对于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工作成效突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树立榜样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Ⅲ、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对于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按照《电厂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安全隐患整改倒计时限期发现安全隐患后,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如未按时完成整改,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停工停产,直至整改完成并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为止。

3. 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因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重大的,根据《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追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临时停工停产当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管理失职等情况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工停产整顿,并进行专项检查,直至问题解决并复工复产。

5. 撤销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对于安全管理人员严重失职、违规违纪的行为,公司有权撤销其安全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Ⅳ、奖惩程序1. 奖惩评议每年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评议,由综合评审小组对各项评议指标进行审核评分,并得出评选结果。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范本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细则,以规范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厂内的所有人员和设备。

第三条本细则的内容包括奖励、惩罚和考核三个部分。

奖励和惩罚依据考核结果进行,以鼓励德才兼备的员工,同时惩罚违规行为。

第四条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结束时进行。

第五条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本细则的具体事项由各电厂自行制定,并按照规定公示。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奖励范围: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活动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八条奖励方式包括:1.荣誉称号:颁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称号;2.奖金激励:根据业绩表现和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给予奖金奖励;3.晋级晋薪:将考核结果纳入晋升和薪资调整的考核依据;4.优先培训:提供优先参加培训的机会。

第九条奖励原则:1.奖励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任人唯亲、搞权色交易;2.奖励的实施应当及时,确保员工及时获得奖励;第十条奖励程序:1.确定奖励项目和奖励对象;2.组织评选、评议,征求员工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评选意见;3.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评选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公示;4.奖励公示期一周,期间接受对公示对象的评议;5.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颁发奖励。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惩罚范围:根据考核结果,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违反规章制度、不参与安全文明活动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十二条惩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警告处分: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记过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记录违规行为的处分;3.记大过处分:对于严重危害安全生产、致人伤亡的违规行为,给予严重处罚,可能导致降职或辞退;4.赔偿经济损失:对于因违规行为引发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5.其他合理的惩罚措施。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落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依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4年版)》(中国华电安制〔2014〕264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15年版)等,结合常德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以责论处、奖惩分明”原则。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或者本级,“以下”不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每月安全生产奖惩考评工作。

第八条安监保卫部、生产技术部分别行使公司安全监督、文明生产、环保监督、生产管理职能,负责下发各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并将考核建议汇总报公司考评委员会。

第九条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对本部门及相关外委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3篇)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3篇)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奖: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电厂,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2. 先进生产单位奖:对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安全生产实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3. 先进操作员奖:对在生产操作中,负责任、规范操作、事故率低的操作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4. 科技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突破、取得重大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5. 安全文明示范奖:对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电厂,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财物奖励、荣誉表彰等。

二、惩罚措施:1. 安全违规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电厂,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形式可以是罚款、停产整顿、责令停产整改等。

2. 违规操作员处罚:对在生产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程序的操作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形式可以是罚款、停岗、培训教育等。

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电厂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承担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追究形式可以是行政处分、经济赔偿、刑事追责等。

以上奖惩措施应根据电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细则进行奖惩,确保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电厂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电厂的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电厂的管理和运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合作伙伴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机构为电厂的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四条电厂鼓励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根据其贡献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条具体奖励的内容和标准将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通过内部通知的方式向员工公布。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本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本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本第一章绪论为了确保发电厂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提高发电厂的生产效益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二章规定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发电厂安全生产人员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综合治理原则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要全面考虑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人员行为等方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3. 事故责任明确原则发电厂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调查、认定责任,并进行奖惩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1.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发电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是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个人安全行为表现良好等。

1.2 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发电厂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是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团队成员之间相互配合,安全风险识别和防范工作有效开展等。

1.3 安全生产创新奖发电厂安全生产创新奖是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创新措施在实践中取得的实际效果,提高发电厂安全水平等。

2. 安全生产惩罚2.1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发电厂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作业程序等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级别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2.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发电厂对于因疏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等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第四章奖惩执行机制1. 奖惩决策机构发电厂设立奖惩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奖惩政策和决定具体奖惩措施。

2. 奖惩实施程序奖、惩措施的实施应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事实认定、责任追究、决策机构讨论决定、记录备案等。

3. 奖惩依据奖、惩措施的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内部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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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232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本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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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落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依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xx年版)》(中国华电安制〔2014〕264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xx年版)等,结合常德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以责论处、奖惩分明”原则。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或者本级,“以下”不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每月安全生产奖惩考评工作。

第八条安监保卫部、生产技术部分别行使公司安全监督、文明生产、环保监督、生产管理职能,负责下发各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并将考核建议汇总报公司考评委员会。

第九条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对本部门及相关外委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外委单位、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事件责任部门、外委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xx年版)》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对发生的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按照本细则附件《障碍异常认定规定》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二条对隐瞒、谎报、迟报事故、事件的责任部门和外委单位,按照相应考核等级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隐瞒事故(事件):(一)不按规定将事故(事件)上报。

(二)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事故(事件)重要情节。

(三)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

(四)躲避、阻碍事故(事件)调查,或未在事故(事件)分析会上说明事故(事件)真实经过。

第十四条外委、外包单位工作责任范围内发生异常(未遂)及以上等级的不安全事件和人身事故,按事故、事件同等性质追究对口执行部门(项目直接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责任,并纳入执行部门事故、事件统计。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说清楚”和“事故检讨”制度。

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和设备事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如责任一类障碍、严重未遂等),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专题汇报、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作检讨。

第十六条表彰和奖励(一)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评选条件:完成年度安全目标(必备条件条款),年度安全绩效综合考评成绩居前三名。

(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评选条件:(1)年度内被授予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班组》;(2)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3)班组无公司通报的违章事件;(4)“五型班组”年度考评成绩居前30%。

(四)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先进个人评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基层生产一线的员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1)个人安全意识和技能突出,所在岗位以及带领本团队安全业绩突出。

(2)主要负责(承担)的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方面成效突出,在本企业以上层面推广,并取得良好效果。

(3)及时发现(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多次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4)所在部门、外委单位、班组当年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时,取消其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五)长周期安全专项奖励。

奖励细则依据《******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A 版)》规定执行。

(六)季度专兼职安全员评比。

每季度对公司三级安全网成员按不超过20%的比例进行优秀安全员评比,给予人均500元的奖励。

(七)“安全卫士”称号获得条件及奖励。

从事(公司级或部门级)专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超过15年,且未发生不安全事件、无违章或事故责任纪录,在期满年度,经个人申请、公司审核和湖南分公司复核,报集团公司授予其“安全卫士”称号。

该称号为一次性荣誉。

获得集团公司“安全卫士”称号,一次性奖励2000元。

(八)公司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以及获得市厅级、分公司及以上荣誉称号、先进集体荣誉的,按《******发电有限公司“评先创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九)对弄虚作假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收回奖励证书和奖金,并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事故处罚(一)发生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对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对于由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标准,按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所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

(二)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七种。

(三)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司有关领导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xx年版)等相应考核条款执行。

(五)发生一般人身重伤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1)按3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人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4)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500~2000元。

(5)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元。

(六)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1)按4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留厂察看1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留厂察看1年处分。

(4)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00~3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00元。

(七)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1)按5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3)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1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4)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3000~4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00~3000元。

(八)发生统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1)按15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3)次要责任者予以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

(4)责任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至予警告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500~1000元。

(九)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供热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突发事件)、涉网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供热事故除外),按以下规定处理:(1)按2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

(4)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00~3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元。

(十)发生较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1)按3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2年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4)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3000~4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00元。

(十一)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1)按4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2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4000~5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00~3000元。

(6)公司有关领导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xx年版)相应考核条款执行分。

(十二)发生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特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对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十三)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各类交通事故,依据交通事故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者,负有管理或领导责任的各级负责人,按照不高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相应等级,视责任酌情处罚。

(十四)发生事故后,若事故情况复杂、原因不易查清,对主动讲清事故真相、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的事故责任者从轻处罚。

(十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视事故性质和应负责任,对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相关党支部作如下处罚:(1)给予党委(党组)书记与行政正职同等或低一个等级处罚。

(2)除党政正职、行政分管副职外的其他班子成员,依据事故性质及分管范围关联度和应负责任大小,给予不高于党组(党委)书记处罚等级的处罚,或免于处分。

(3)给予责任部门所在支部书记与责任部门负责人同等或低一个等级处罚。

(十六)发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特种设备事故,以及在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工作中,由于处置不当导致次生和衍生事故或产生严重影响,按照其性质、损失和影响,比照上述有关条款执行。

(十七)在进行行政处分的同时,应并处相应经济处罚,具体标准如下:(1)通报批评: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2)警告:扣罚3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3)记过:扣罚6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4)记大过:扣罚10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5)降级: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6)撤职: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十八)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者(含外包单位人身死亡事故负管理责任者),有关责任人员按上限或提高一个等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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