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力扼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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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力扼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水利建设,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水量、水质和节水三个层面约束人们的用水行为。这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水利、建设幸福广东有何意义?广东如何扼守“三条红线”?
现实: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全省用水量急剧增加。据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广东省水资源公报》显示,2004年比1997年,全省用水量增加25.8亿立方米,增幅达 5.9%。用水量的剧增,一方面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另一方面,有加剧水环境污染。水利专家指出,每消耗1吨水,将会产生约0.8吨污水,直接污染水环境,导致恶性循环。
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水环境造成巨大压力。据《广东省水资源公报》显示,2007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124.9亿吨,比1997年排放总量98.13
亿吨增加26.77亿吨,增幅达27.3%。巨大的污水
排放量,严重超过河流的环境容量,导致许多河流被污染,河流不再健康,可利用的水资源越来越少,进一步加剧水资源紧张局面。
近年来,广东干旱缺水频繁。2004年,珠江口咸潮上溯严重,威胁珠江口部分城市的饮水安全,在国家防总的支持下,珠江流域实施千里调水压咸,以解燃眉之急。在此之后,每年进入枯水期,都进行调水压咸。
资料显示,广东人均水资源量并不丰富,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830亿立方米,按2008年人口计,全省人均水资源量1927立方米,比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略低,不到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由于广东人均水资源量不大,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扼守“三条红线”,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对缓解广东水资源供需矛盾,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广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水量:实施水量分配与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是“三条红线”之一。
2008年4月1日,广东省政府十一届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省政府办公厅于同年8月18日印发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明确了在正常来水年和极端枯水年流域内各地级以上行政区域的
取水水量分配指标,首次在广东实施水量分配,并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提出了相关要求。
与此同时,省水利厅不断完善各行政区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逐步构筑水资源总量控制与管理科学体系,开展鉴江、韩江等其他主要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其中,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已完成编制,2010年3月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以下简称《鉴江分水方案》)。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
《鉴江分水方案》是继2008年省政府批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后第二个跨地级市流域的水资源分配方案,对加强鉴江流域水资源统
一调配和管理,规范用水秩序,确保茂名市和湛江市等供水安全,促进粤西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韩江流域分水工作,省水利厅正积极组织省韩江流域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前期工作。目前,韩江流域分水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对于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我省加强了监督管理,全面启动了全省 1.2万余户取水许可证的清理换证工作。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并加强了取水计量监管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将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控制红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所有新、改、扩建需取水的建设项目,全面实施水资源论证,重点强化建设项目取、退水对水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取用水户影响的分析论证,遏制水资源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的现象,并将水资源论证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建设一批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跨流域调水引水骨干工程。完成珠海竹银水源工程、湛江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加快雷州青年运河灌区、高州水库灌区、韩江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珠三角“西水东调”工程、惠来中东部供水工程、茂名东南部沿海调水枢纽工程、汕头市南澳引韩供水工程、潮州市饶平供水工程等引水调水工程建设。推进三角洲城市群供水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起跨流域、跨地区,覆盖全珠三角的科学配臵、高效统一的供水网络。
水质:“十二五”期间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
标率达95%以上
对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我省提出了控制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0%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大中型水库全部作为供水或备用水源列入重要水源保护区。
2005-2007年,省水利厅组织力量对全省排污口进行普查、登记和管理,并于2007年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报告》。全省共普查登记入河排污口5470个,其中,排污口按入河方式分为明渠和涵管两种类型,个数分别占42.9%
和51.7%;按污水性质组成分为企业废水口、市政和其他污水口,分别占48%、33.6%和18.4%;按排放方式分为连续和间断排放,分别占63.2%和
18.4%。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臵审批制度和已设入河排污口登记制度,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的管理。授予省流域机构入河排污口设臵审批权,加强了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目前,全省已完成了703个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设臵了水源保护区,核定了水域纳污能力。初步建立了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江河湖库、供水水源地和重要排污口的水资源监测与管理。
节水: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了实施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做好节水工作。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省水利会议上,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提出了“十二五”节水目标,到2015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全省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75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50立方米以下,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控制在每人每天188升以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1%以上。
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我省制订了《广东省用水定额》(以下简称《定额》),促进定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