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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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2〕66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做好“十二五”时期全省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布局,推进高教强省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和《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发展机遇和形势需要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以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宗旨,科学把握发展节奏,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

——工作重心有效转移。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跨越,全面实施《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黑政发〔2008〕6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黑政办发〔2005〕8号),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有效实现了高等教育重心由重视规模发展转向更加注重提高质量的目标要求。据统计,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年均增幅由“十五”期间的16.6%下降到“十一五”期间的2.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05年的23.16%提高到2010年的33.97%,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进一步提高。5年来共为社会培养大学毕业生120万人,其中,研究生6.4万人,普通本专科生80.5万人,成人本专科生26.7万人,我省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人口由2005年的240万人提高到2010年的350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5年,比2005年提高了0.8年。

——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全面落实《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通过院校设置与调整,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丰富了办学类别、提高了办学层次,逐步改善了我省学前教育师资层次较低的现状,进一步满足了行业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十一五”期间,共完成学院更名大学、专升本、独立学院转设、设置医学和师范专科等国家审批项目10个,完成院校更名、成人院校并入高职学院、建立高职学院等国家备案项目8个。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由2005年的71所(含独立学院)发展为2010年的79所,覆盖了全部12个类别,其中民办高等学校16所,占学校总数的2

0.3%;成人高等学校由2005年的31所调整到2010年的26所(实际运行19所)。市(地)政府(行署)举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比例由2005年的62%提高到2010年的69%。

——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优化支出结构,逐年加大高等教育财政资金投入,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不断提高。2010年,全省教育经费达到401.8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315.5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05.4亿元和182亿元;高校生均教育经费中事业性支出由2005年的0.92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1.38万元。201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约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3.33%。表2黑龙江省“十一五”高等学校事业费支出情况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高校支出(亿元)44.349.47685.7989.03154.86生均事业费(万元)0.920.981.251.311.311.38——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校园占地面积5677万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263万平方米,增幅为4.9%;校舍建筑面积2343万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430万平方米,增幅为22.5%;教学仪器设备80亿元,比2005年增加35亿元,增幅为77.8%;图书6022万册,比2005年增加了1755万册,增幅为41%。“十一五”期间,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基本实现了与在校生规模同步增长。

——师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普通高校专任教师4.4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0.9万人,师生比控制在118以内,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56.3%,比2005年提高了17.3%。“十一五”时期我省高等学校有计划、大面积地对教师进行培养、培训、引进,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数量、层次和水平,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发展机遇。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不断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深入实施《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为加强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政策支持。

2.我省大力实施“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战略部署及“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各类专门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院校设置工作指明了方向。

3.《纲要》的发布实施,描绘了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确定了发展目标任务,对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我省人口结构变化特别是高等教育学龄人口数量下降趋势,有利于将工作重心进一步从追求规模转向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为加强和改进院校设置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

5.我省全面落实了国家核定的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目标要求,坚持“三个优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加快实施重大发展项目,为进一步改善高等教育办学条件、优化高等教育发展结构、提高院校设置工作水平奠定了物质基础。

(三)形势需要。

1.适应转型任务艰巨。“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省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人力资源需求结构都将发生深刻变革。高等院校设置迫切需要主动支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根据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安排、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2.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按照《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期末,我省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应当由现在的350万人发展到480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现在的9.5年提高到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现在的13.6年提高到14.7年,为我省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确立发展方向。

3.布局结构尚存差距。通过“十一五”期间院校设置工作,初步建立了符合我省省情的高等教育体系,但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完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从地域分布看:全省79所高等学校中,49所在哈尔滨市,占62%;21所在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和大庆市,占27%;9所在其他8个市(地),仅占11%。在35所本科学校中,25所在哈尔滨市,占72%;8所在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和大庆市,占23%;2所在其他市(地),仅占6%,高等学校分布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才分布的不均衡。从学校发展看: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高等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布局分散、重复办学问题,在院校设置中,缺少宏观战略思考和严谨的科学论证,甚至带有功利性和盲目性,影响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纲要》、《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依据,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改善条件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布局。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将高等学校布局与区域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需求结构挂钩,大力支持设置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培养亟需人才的高等学校,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支撑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强化保障。在保证财政投入水平的基础上,从严把握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相关设置标准。其中,本科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要达到12000元。

3.严格标准。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7号)以及其他院校设置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控制高等学校设置的数量,除个别优势特色突出、对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具有重要补充完善作用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高等学校,与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相违背的,坚决不予审批。

4.调整结构。逐步取消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高等教育,推进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部门加大对所属成人高校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成人高校在行业、企业职工培训、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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