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督导督办制度
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提高相关工作质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范围包括:(一)上级纪委监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市纪委监委重要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批示、交办或者授权开展的督查督办事项。
(五)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认为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三条案件的督察督办工作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专项监督的督察督办工作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其他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门(以下简称督办部门)根据委领导签批要求,将领导签批后的《市纪委监委文件处理单》(以下简称《文件处理单》)及相关材料交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在《文件处理单》中承办部门负责人及领取时间”处签字确认。
督办部门留存后按要求时限填写完成情况,并当日向签批此件领导汇报。
第五条督办部门建立《督查督办事项登记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
第六条督办部门应当掌握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结时限内逾期未报告的,应当及时催办,如实记入督查督办事项登记台账。
第七条承办部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督查督办事项,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
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督办部门报告,由督办部门协调解决。
第八条督查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应向督办部门报告办理结果,由督办部门汇总后向委领导报告。
对重要事项的办理结果,应附相关材料。
第九条督办部门应定期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汇总、分析,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委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条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办理督查督办事项的,督办部门应当及时提醒、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市纪委监委。
2023年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文
2023年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文【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和督办工作,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制定本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司法机关对案件的督办工作。
三、督办责任1. 各级法院应当设立案件督办组,负责对本级法院所有案件的督办工作。
2. 法院负责人是案件督办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领导和推动案件的督办工作。
3. 各级法院的案件督办组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专业素质,能够独立、公正地进行案件督办工作。
四、督办程序1. 案件立案后,立即组成案件督办组进行督办,确保案件的及时办理。
2. 案件督办组应当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督办和分析,确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3. 案件督办组应当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向负责办案的法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 案件督办组应当定期向法院负责人报告案件的督办工作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五、督办措施1. 案件督办组可以向办案法官发出督办函,要求限期办结案件。
2. 案件督办组可以约谈办案法官,对其工作进行询问和指导,促使其加快办案进度。
3. 案件督办组可以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
4. 案件督办组可以将办案法官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上报给法院负责人,由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督办效果评估1. 案件办结后,案件督办组应当对督办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并向法院负责人报告。
2. 案件督办组应当定期向法院负责人提供案件督办工作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违规处罚1. 对于故意拖延、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案件督办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案件督办组可以向法院负责人提出纪律处分建议。
八、工作保障1. 法院应当为案件督办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其顺利开展工作。
2. 案件督办组可以调查和查询案件的相关信息,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为了确保案件的高效办理和监督,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督办工作制度。
2. 原则:本督办工作制度遵循快捷、公正、透明、有序的原则,确保督办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督办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督办的案件。
督办对象可以是本单位内部的案件,也可以是外部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等。
三、督办责任和权限1. 案件督办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督办工作,对案件的进展和效果负责。
2. 督办工作小组:由相关责任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督办工作,包括案件的调度、监督、协调等。
3. 督办责任人和工作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有较全面的了解。
四、督办工作流程1. 确定督办目标和要求:督办负责人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督办目标和要求,并向工作小组进行说明。
2. 制定督办计划:工作小组根据督办目标和要求,制定督办计划,具体包括督办的时间、方式、频次等。
3. 分配督办任务:工作小组按照督办计划,将督办任务分配给各个责任人,并明确完成时间和要求。
4. 监督和检查:督办负责人和工作小组对督办任务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任务的及时完成和质量的达标。
5. 反馈和评估:督办负责人和工作小组及时向上级汇报督办进展和效果,并进行评估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督办工作的记录和管理1. 工作小组应及时记录和整理督办工作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形成督办工作记录。
2. 督办工作记录应分类保存,方便后续的查询和审计。
3. 督办工作记录应定期向上级报备,确保督办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六、违反督办工作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督办工作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七、附则本督办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按照程序进行修订和批准。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例文(3篇)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例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案件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办结,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督办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负责案件督办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工作流程1.接受督办任务:督办任务由领导分配或指派,相关人员应及时接受任务,并明确任务的内容、要求、期限等。
2.督办内容:督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调查进展、案件办理时限、案件协助工作等。
相关人员需准确了解案件情况,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并根据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3.督促办理:相关人员应按照督办要求,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促办理。
督办方式可以采取会议、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以确保对方收到并了解督办要求。
4.跟踪督办:督办过程中,相关人员应跟踪督促办理情况,记录案件办理进展、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如发现问题和困难无法解决,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
5.办结督办:当案件办结时,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督办任务的发起人,并将办理结果进行归档。
四、责任制1.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工作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纪督办案件,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办结。
2.相关人员应及时汇报和通报案件办理进展,如有问题和困难,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
3.领导应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督办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监督和评估1.领导应对相关人员的督办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2.相关人员应接受领导的监督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六、附则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逐级复印,下发到相关部门。
如有需要变更或补充,应经领导同意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公告。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领导层所有。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例文(2)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案件督办工作流程,明确各方责任与权限,确保案件能够按时、高效地完成。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相关部门及人员,包括案件主办人、督办人、领导等,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重要案件的督办工作。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案件办理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督办范围和对象第二条案件督办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等。
第三条案件督办的对象是案件的主办人员和参与人员,包括承办检察官、法官、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
第三章督办机制第四条督办机制由案件督办小组组成,由主办人员、相关部门和领导组成,负责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和督促。
第五条督办小组由案件督办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督办组长由领导指定。
第六条督办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就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督办小组应及时了解案件的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出现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章督办职责第八条案件督办组负责监督和督促主办人员和参与人员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保障案件顺利进展。
第九条案件督办组负责对案件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案件督办组负责对工作不力的主办人员和参与人员进行批评和督促,必要时可采取组织调整措施。
第五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案件督办组应制定督办工作计划,明确督办内容和要求,并将计划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案件督办组应定期组织督办会议,就案件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和分析。
第十三条案件督办组应及时了解案件的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和困难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案件督办组应定期向领导报告督办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章相关责任第十五条主办人员和参与人员应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案件按时办理。
第十六条主办人员和参与人员应积极配合督办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配合督办组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主办人员和参与人员应接受督办组的监督和指导,认真接受批评和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
第十八条领导应高度重视案件督办工作,加强对督办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案件线索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案件线索督导检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案件线索的督导检查工作,规范案件线索的核查办理流程,提高案件线索查办的质效,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推进,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案件线索查办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2. 坚持责任导向,明确案件线索查办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流程,确保案件线索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坚持效果导向,通过督导检查,提高案件线索查办的质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内容1. 案件线索的收集、筛选、甄别和移交流转等工作是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2. 案件线索查办工作的台账梳理汇总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3. 案件线索查办中的事实、证据、研判和结论是否充分、准确。
4. 案件线索查办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期办理、拖延办理等问题。
5. 案件线索查办中是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是否存在泄露案件线索、干预案件办理等问题。
6. 案件线索查办工作中是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改进意见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流程1. 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明确督导检查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
2. 组成督导检查组,对案件线索查办工作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3. 督导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督导检查报告,报告应当包括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改进意见和措施等内容。
4. 将督导检查报告反馈给案件线索查办单位,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5. 对案件线索查办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责任1. 各级政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案件线索查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案件线索查办工作负总责。
2. 案件线索查办单位的具体负责人是案件线索查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案件线索查办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
3. 案件线索查办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案件线索查办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案件线索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纪律1. 督导检查组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得干预案件线索查办工作的正常进行。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案件督办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追踪、协调与指导,确保案件依法、快速、公正、有效解决,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的案件督办工作。
三、工作原则1. 依法独立案件督办工作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独立开展,不受任何外界干预或影响。
2. 高效协作案件督办工作要求各部门间高效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案件的快速推进。
3. 信息共享各级法院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案件信息,确保各方对案件整体情况有清晰的认识。
四、组织机构案件督办工作由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督办办公室或者分管领导负责。
五、工作流程1. 受理与登记原则上,所有经审查确认需要督办的案件,都应该及时登记到案件督办工作系统中,方便管理和查询。
2. 重点案件确定根据法院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每月确定一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确保资源集中,效果更好。
3. 督办措施针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的督办措施,如发出督办函,召开督办会议等,明确责任,推动案件的解决。
4. 进度跟踪对于所有督办案件,应建立跟踪机制,定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
5. 制定方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案件的顺利推进。
6. 解决问题对于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应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案件依法解决。
7. 归档和总结督办案件完成后,应及时归档,并进行总结,为今后类似案件的督办提供经验和参考。
六、工作基础1. 法律法规案件督办工作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2. 案件材料案件督办工作需要充分了解案件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因此充分获取案件材料十分重要。
3. 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案件督办工作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各方的追踪、协同。
七、工作义务1. 督办部门负责案件督办工作的部门应认真履行督办职责,保证案件的高效解决。
2. 被督办单位被督办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督办工作,及时提供案件材料和进展情况,确保案件的正常推进。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范本(3篇)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做好案件的监督和督办工作,规范案件工作流程,提高案件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件督办工作是指对已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和督办,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及时终结,并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案件的监督和督办工作。
第四条案件督办工作应坚持依法、公正、公开、高效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监督指导,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第五条按照案件性质和重要程度,本单位将案件分为一般案件和重大案件两类,分别制定督办措施。
第六条案件督办工作应实行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打破部门界限,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工作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单位设立案件督办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单位的案件督办工作。
第八条案件督办工作组下设工作小组,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督办工作,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第九条案件督办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工作人员数名,由各相关部门推荐和确定。
第十条案件督办工作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案件督办工作流程包括案件分办、督办指导、监督检查、终结报告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案件分办:案件发生后,根据案件性质和重要程度,由立案人员按照分案办法,将案件分配给相应的承办人员。
(二)督办指导:督办工作组根据案件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督办措施和工作要求,向承办人员下达督办指令,确保案件按时、按质完成。
(三)监督检查:督办工作组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四)终结报告:案件完成后,承办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提交案件终结报告,记录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第十二条案件督办工作需要与其他工作部门进行协作,包括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三篇)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案件的督办,确保案件的快速办理和有效解决,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二条负责案件督办的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建立督办工作专班。
第三条督办工作专班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对案件进行定期督办,推动案件的快速办理;(二)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解决办理案件中的问题;(三)及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四)记录案件督办过程和成果,形成督办报告。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四条督办工作专班应当根据案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有效推进。
第五条督办工作专班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案件办理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并制定具体工作任务。
第六条督办工作专班应当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作,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七条督办工作专班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案件督办情况和成果,接受督导和指导。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八条督办工作专班应当根据案件的办理情况和成果进行绩效考核。
第九条绩效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案件办理进度;(二)案件解决的效果;(三)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情况;(四)督办报告的质量和时效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工作制度由督办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和修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制定。
日期:年月日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二)一、背景与目的案件督办是指对重要案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案件的进展和质量,促进案件的顺利办理。
为了规范和提高案件督办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督办的重要案件。
三、责任主体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的案件进行督办,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2. 下属单位:负责对案件进行具体的督办工作,保证案件有序进行。
四、督办程序1. 上级主管部门对案件进行督办前,应明确督办目标和要求。
督办目标一般包括案件期限、质量、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2023年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2023年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本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一、概述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各类案件的监督和督办,保障案件的及时办理和质量,提高司法效能,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建设的需要而制定的。
二、督办的范围和目标1. 范围:(1)所有依法设立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2)涉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事件以及相关领导安排的案件。
2. 目标:(1)确保案件的及时办理,防止拖延办案现象的发生;(2)提高案件的办案质量,保障公正、公平的司法;(3)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监督,确保法律的公正执法。
三、督办的原则1. 全程跟踪:对于每个案件,从受理、立案、审理到判决,均需进行全程跟踪和督办,确保案件的及时办理。
2. 重点督办:对于涉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事件以及相关领导安排的案件,要重点进行督办,确保涉及案件的公平公正。
3. 快速反应:对于存在拖延办案现象的案件,需要快速反应,并进行督促和问责。
4. 持续督办:对于某些复杂案件,可能需要持续较长时间的督办,确保案件得到解决。
四、督办的流程1. 案件督办部门接到案件后,将案件登记在案,并指派专人负责督办该案件。
2. 督办人员负责与相关部门、法官、检察官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
3. 督办人员与办案部门及时沟通交流,协助办案部门解决办案中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 对于出现拖延办案等问题的案件,督办人员需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其加快办案进度。
5. 案件办理完毕后,督办人员需进行审核核实,并向上级汇报案件的办理情况。
6. 定期组织会议,对督办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督办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五、督办的责任和义务1. 案件督办部门负责指派专人负责督办案件,并组织督办工作。
2. 督办人员需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并与相关部门、法官、检察官保持沟通和联系。
3. 督办人员需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和督办,及时发现和提出解决办案中的问题。
塔城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督查督办制度
塔城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督查督办制度第一条为保证查办案件工作质量,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纪委、监察局成立案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基层纪委、纪检组成立查办案件领导小组,对立案案件调查全过程监督、检查、指导。
第三条凡是“立案”案件,从立案之日起移送审理时限分为:
(一)一般性案件:一个月内移送审理。
(二)经济类案件:涉案件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二个月之内移送审理;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案件,三个月之内移送审理。
(三)大案要案: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4个月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移送审理。
第四条对“立案”调查的案件,采取每半月定期督办和平时不定期督查的方法进行。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处理。
第五条对于在案件督查中发现违纪办案、问题严重的,要立即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条案件督查、督办与年终查办案件考核挂钩,实行扣分制。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本(2篇)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一、引言案件督办是提高案件质量、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和落实案件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案件督办,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 原则:(一)法治原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案件督办,确保依法行政。
(二)快捷高效原则:加快案件进度,确保及时审理。
(三)公开公正原则:确保案件信息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科学管理原则:有效组织、管理、监督案件督办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工作程序1. 提交申请:当事人或相关单位可书面或口头向督办机构提出督办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据。
2. 受理申请:督办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编制督办工作计划。
3. 确认办理权限:督办机构应核实是否具备督办权限,并根据情况将案件上报相关部门。
4. 通知相关当事人:督办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告知案件督办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
5. 线索收集和核实:督办机构需深入调查取证,搜集相关线索,核实案件事实。
6. 确定问题和处理措施:督办机构根据线索收集和核实结果,确定案件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7. 落实处理措施:督办机构应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处理措施进行工作,并定期督促落实。
8. 问题解决和反馈:督办机构应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并向相关当事人和单位反馈处理结果。
9. 归档和总结:督办机构应将督办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四、工作职责1. 督办机构:负责受理和办理案件督办申请,制定督办计划并组织执行,跟踪案件进展情况,促进问题解决和进展落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2. 相关部门:按照督办机构的要求,配合开展督办工作,提供相关协助和支持,实施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3. 当事人和律师:配合督办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协助,积极参与案件的解决过程。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案件办理工作,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增强管理效能,制订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所有案件督办工作。
三、工作职责1.指定督办人领导指定指定督办人对案件进行督办,并对督办人的工作进行监管。
2.设立督办目标根据工作情况,建立督办目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
3.查阅案件资料督办人根据需要,对案件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4.协调解决问题督办人要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案件能够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办理。
5.跟踪督办执行情况督办人要及时跟踪各机关、部门执行督办要求的情况,并向督办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四、工作流程1.领导指定督办人对案件进行督办。
2.督办人根据工作情况,建立督办目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
3.督办人对案件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4.在督办过程中,如遇问题需及时与责任人协调解决问题。
5.督办人要及时跟踪各机关、部门执行督办要求的情况,并向督办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五、注意事项1.督办人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督办工作应保持机密性,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3.督办人在承担督办工作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绝不能敷衍塞责,或者玩忽职守。
4.督办人应时刻关注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督办人必须诚实守信,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六、总结案件督办工作对于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高管理效能、保障司法公正作用巨大。
因此,各单位要重视案件督办工作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督办工作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案件办理工作的顺畅进行。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的督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公正审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对重大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的督办工作。
第三条涉及重大案件或涉黑涉恶案件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社会影响较大;2. 涉及大量人员利益的;3. 案情复杂;4. 容易引发舆论关注的。
第二章案件督办流程第四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案件督办流程,确保要素明确、程序合理、廉洁透明。
典型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重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2. 案件分流和指派流程;3. 案件调查审理流程;4. 结案报告流程。
第五条案件督办由院长或院长授权的副院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可以指定案件督办专员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
第六条各级法院应当建立健全督办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进展情况的记录和备案工作。
第三章案件督办工作职责第七条案件督办工作职责清晰,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内容。
第八条案件督办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案件审理的进程和质量;2. 有效推动案件的进展和结案;3. 协调各方力量,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4. 提出案件办理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案件督办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落实案件督办工作制度;2. 组织案件督办工作的实施;3. 指导、协调和监督案件督办工作;4. 汇报案件督办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案件督办工作要求第十条案件督办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坚持法律原则,并遵循程序正义和守法办案原则。
第十一条案件督办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奉公、自律有序。
第十二条案件督办工作必须高效有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案件督办工作必须注重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做到内外联动,形成合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之前存在的其他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这是一份案件督办工作制度的范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各个单位的实际需求。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案件的高效、快速、规范办理,推动案件侦办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案件侦办的单位及人员。
三、主要内容1. 案件的督办机制1.1 立案阶段的督办: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立案督办会议,对涉及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中研判、分析,制定明确的工作方案,并安排人员负责跟进、督促落实。
1.2 侦查阶段的督办:负责人要及时召开侦查进展督办会议,对侦查进展缓慢的案件进行集中研究、调度,明确问责责任人,并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1.3 审查起诉阶段的督办:负责人要每周召开审查起诉督办会议,对涉及的已经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集中研判、分析,查找问题,推动审查起诉工作的有序进行。
1.4 诉讼阶段的督办:负责人要每月召开诉讼进展督办会议,对诉讼进展缓慢的案件进行集中研究、调度,要求各法庭及时审理、推动案件进展,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
2. 督办人员的责任2.1 主要督办人员的责任:负责人要对主要督办人员进行明确并落实其责任,包括及时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推动问题的解决,确保案件的高效、快速办理。
2.2 配合督办人员的责任: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要积极配合督办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案件侦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督办措施3.1 工作会议制度:要定期召开督办会议,将案件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等进行通报和研讨,确保案件侦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监督检查制度:由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定期对案件的侦办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案件的高效办理。
3.3 绩效考核制度:对案件侦办工作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考核结果来评价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激励和鼓励他们投入更多精力和努力。
4. 督办报告制度4.1 督办报告内容:督办人员要按要求定期填写案件督办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办理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
案件督导督办制度
镇案件督导督办制度为确保我镇党委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办理渠道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查范围1、上级及本部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
4、各部门落实重点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
5、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
督查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2、突出重点。
围绕全局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立项督查。
3、注重实效。
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程序1、分解。
经镇领导审定后,办公室进行分解,交有关部门承办。
分解立项应突出重点,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2、督办。
镇纪检委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应集中力量督查;对周期较长的任务分阶段跟踪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
要综合运用交办与自办、实地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抓落实。
3、协调。
凡涉及一般性的具体事项,由纪检组负责协调;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镇纪委应先提出预案和建议,由镇领导协调。
4、反馈与监督。
镇领导直接交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向镇领导反馈,纪委监督各部门承办的督查事项。
第四条督查责任制1、领导责任制。
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
对于镇里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督查通报制。
纪检部门每月、每季度对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作一次督办通报,年终作总结通报。
对各科室的督查反馈情况和查办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镇纪律检查委员会2011年5月。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平、便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件督办工作是指对各级法院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案件督办工作的目标是: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加速案件办理进度,保证司法公正和便利。
第四条按照“依法公正、快捷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依法督促、协调各级法院对案件的办理。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法院的案件督办工作。
第二章办公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案件督办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设立案件督办办公室。
第七条案件督办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案件督办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制度;2.协调各级法院对案件办理工作进行督促;3.收集、分析和统计各级法院案件办理情况;4.对案件办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5.组织开展案件督办培训和交流活动;6.办理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督办机制第八条案件督办采用层级督办机制,分为总督办和分督办。
第九条总督办机制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各级法院的案件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分督办机制是指各级法院对本辖区内的案件办理工作进行督办。
第十条总督办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第十一条分督办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级法院制定。
第四章督办流程第十二条案件督办的流程包括:收集信息、分析问题、协调解决、反馈意见四个环节。
第十三条收集信息环节,主要包括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案件办理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十四条分析问题环节,主要包括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初步分析,确定督办重点和优先处理的问题。
第十五条协调解决环节,主要包括通过协调、沟通、解决各种问题,推动案件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反馈意见环节,主要包括将督办结果及时向上级法院、下级法院以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和通报,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十七条设立案件督办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各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督办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是指组织机构或团体为了加强对案件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 督办目标和原则:明确督办工作的目标和原则,如加强对案件进展的监督、确保案件的公正、及时和高效处理等。
2. 督办程序:规定督办工作的流程和步骤,包括案件督办的发起、受理、派遣、跟进等。
3. 督办责任:明确各个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督办责任,如案件处理部门、督办机构和相关领导等。
4. 督办方式和频次:确定督办的方式和频次,可以包括口头督办、书面督办、电话督办、会议督办等。
5. 督办要求和考核:制定督办的具体要求和考核机制,如要求各个部门及时上报案件进展情况、跟踪解决问题,并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等。
6. 信息共享和报告: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及时沟通和协调,并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案件的处理情况。
7. 督办记录和归档:建立督办记录和归档制度,保存督办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和审计等需要。
通过建立和执行案件督办工作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处理。
同时,督办制度也
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偏差,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关于办案工作督查指导监督制约制度
关于办案工作督查指导监督制约制度办案工作督查指导监督制约制度是指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和制约的体制机制。
它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保证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和纠正执法办案中的不正之风、不当行为,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和法治化。
一、督查指导监督制度在办案工作中的作用1.提高办案质量:督查指导监督制度可以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依法办案的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评估和督促,有效遏制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保证办案程序规范、合法、公正。
2.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督查指导监督制度有助于发现和解决执法办案中的侵权问题和不当行为,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3.强化法治意识:督查指导监督制度可以促使执法机关和办案人员始终保持法治思维,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提高办案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4.促进执法办案的透明度:督查指导监督制度可以提高办案工作的公开透明程度,要求执法机关对办案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说明,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增加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督查指导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1.建立健全责任制: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办案工作责任制,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权责关系,确保责任到人,确保每个办案人员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2.实行制度化监督:建立健全办案工作督查指导制度,通过定期组织专门机构或部门对办案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表现出色的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和鼓励。
3.加强教育培训:执法机关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其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4.设立查处机构:建立专门的查处机构,负责对办案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调查和查处,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执法威信。
5.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办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供数据支持和保障,便于监督和评估。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为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的案件督办工作。
二、督办机构1. 设立专门的案件督办小组,由部门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主办人员等组成,下设办案小组,负责具体的办案工作。
2. 明确督办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督促办理单位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案件。
三、督办流程1. 督办发起(1)案件立案后,立即成立督办小组,并制定督办安排。
(2)根据案件的紧急程度,确定督办方式,可以电话、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督办。
(3)督办小组向办案小组下发督办通知,明确督办要求和督办期限。
2. 督办执行(1)办案小组接到督办通知后,立即行动,按照督办要求展开工作。
(2)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督办小组汇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3)如有问题或困难,及时向督办小组反馈,并寻求解决办法。
3. 督办跟进(1)督办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督办工作进行跟进,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2)督办小组对办案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督办小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确保办案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四、督办结果评估1. 案件结案后,督办小组组织评估和总结,形成督办报告。
2. 督办报告包括案件的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内容,并向相关领导递交。
3. 根据督办报告,相关领导对办案工作进行评估和回顾,提出相关指导意见。
五、奖惩措施1. 对于按时完成任务、质量优良的办案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拖延、质量差的办案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督办小组提出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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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案件督导督办制度
为确保我镇党委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办理渠道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查范围
1、上级及本部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
4、各部门落实重点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
5、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督查原则
1、实事求是。
督查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2、突出重点。
围绕全局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立项督查。
3、注重实效。
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程序
1、分解。
经镇领导审定后,办公室进行分解,交有关部门承办。
分解立项应突出重点,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2、督办。
镇纪检委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应集中力量督查;对周期较长的任务分阶段跟踪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
要综合运用交办与自办、实地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抓落实。
3、协调。
凡涉及一般性的具体事项,由纪检组负责协调;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镇纪委应先提出预案和建议,由镇领导协调。
4、反馈与监督。
镇领导直接交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向镇领导反馈,纪委监督各部门承办的督查事项。
第四条督查责任制
1、领导责任制。
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
对于镇里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督查通报制。
纪检部门每月、每季度对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作一次督办通报,年终作总结通报。
对各科室的督查反馈情况和查办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