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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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计划

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计划

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计划
一、计划背景
随着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在增长。

为了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满足居民多层次的文化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服务对象
本计划的服务对象为社区内所有居民,重点针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

三、实施内容
1. 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如书画展览、手工艺展销、才艺大赛、讲座等。

2. 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丰富图书馆馆藏,提高借阅量。

3. 利用空闲场所,建设、音乐沙龙等特色文化交流空间。

4. 邀请艺术团体进社区,举办文艺演出。

5. 开设丰富的文化艺术培训班,如书法、绘画、舞蹈、手工等课程。

6. 举办老年大学,开设适合老年人的讲座、兴趣班等。

7. 针对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的文化活动。

四、经费保障
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文化经费拨款、社区自筹及社会捐助,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预期效果
通过计划的实施,可以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弘扬社区文化,增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社区凝聚力。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2020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并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全域旅游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公共文化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优化配置相关资源,推进公共文化与旅游、体育、科技、教育、金融等深度融合,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开展及有关监督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现有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设备和经费保障;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配备工作人员。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公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免费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统筹使用文化资源,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利用;制定服务规范、运行方式、经费使用、奖惩措施等管理制度;指导民间文艺团体和村(居)民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等。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一)基本服务项目1、读书看报(1)公共图书馆(室)、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含电子文献)不少于0.6册(件),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0.03册。

农家书屋基本配备的图书不少于1200种、 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

(3)省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150TB,市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25TB,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3TB。

(4)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实时更新,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2、收听广播(1)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2)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观看电视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中央1、7、 13套,省第1套和地市1套电视节目)。

3、观赏电影(1)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一行政村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2)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4、送地方戏(1)县(市、区)要在行政区域内重点扶持不少于1个文艺院团。

(2)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有5场以上戏剧戏曲等文艺演出。

价格按照省级不低于10000元/场、市级不低于5000元/场、县级不低于3000元/场进行采购。

5、设施开放(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和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020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20 Implementation Plan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2020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前言: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指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

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进行书面的计划,对每个步骤的详细分析研究,以确定活动的顺利,圆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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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篇章2: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篇章3: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篇章4: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范文5、篇章5: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范文6、篇章6: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范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出版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和。

下面是有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篇章1: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为扎实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根据示范区创建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简报、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于示范区创建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

包括文化场馆服务、民间文艺团队发展、公共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品牌打造、文化进基层、特殊群体文化权益保障、文化人才培养以及公共文化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内容。

三、宣传形式1、信息简报。

发送至文化部、省文化厅、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媒体宣传:在市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刊播新闻稿件。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青文广新发〔2018〕117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文广新发〔2018〕117号各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为切实推进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111号)精神,结合我市文化行业实际,现将《青岛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岛市财政局2018年12月27日青岛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行为,加快构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与效率,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通过规范程序,将应由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公益二类、公益三类及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文艺团体(协会)等社会力量,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

第三条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应当遵循“权责明确、注重实效;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

二、标准实施
• (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从2015 年起开始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 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根据国家指导标 准以及本地制定的实施标准,明确具体的落实措 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 学、规范、有序开展。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 落实。
二、标准实施
广电设施
• 16.县级以上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 发射(监测)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 进行建设。
体育设施
• 17.县级以上设立公共体育场;乡镇(街道)和 村(社区)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或纳入 基层综合文化设施整合设置。
流动设施
• 18.根据基层实际,为每个县配备用于图书借阅、 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服务的流动文化车,开展 流动文化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指导标准
(2015-2020年)
• 一、服务项目与内容 • 项目 • 内容 • 标准
• 基本服务项目
读书看报
• 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村(社区) (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 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 提供借阅服务。
读书看报
• 2.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 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 “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设施开放
• 10.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 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博物馆实行门票减 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文体活动
• 11.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 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文体活动
• 12.各级文化馆(站)等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 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

上海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上海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附件
上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2015-2020年)
一、服务项目和内容
二、标准实施
(一)上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自2015年8月7 日起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区县根据市级实施标准,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二)各级政府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三)充分发挥市、区县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作用,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2017年组织全市范围中期督查,2020年开展全面检查。

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公众满意度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工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2015年8月7日印发。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发文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88号【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6.05【实施日期】2020.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88号)《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已于2020年6月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6月5日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2020年6月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三章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文明素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及其保障活动。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可持续性的要求,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新闻出版、电影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泉政办〔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20〕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共建共享”理念,全面统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新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互融共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目标,聚焦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目标清晰、统筹有力、运转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的领导、组织、执行、督查、考评、奖惩等一系列制度,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加可及、便捷,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发挥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增强发展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

加强统筹管理,强化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机制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融合发展。

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融合发展新思路、新举措。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高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与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53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53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包府办发〔2016〕45号)精神,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单位提出,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各承担部门要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工作实际,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2020年8月11日包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项目实施标准服务时间地点承担单位一、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免费开放1.市、县(区、旗)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向社会公示。

全年,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免费开放场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旗县区政府(管委会)2.全市各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户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4•【字号】黄政办发〔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6月14日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发〔2017〕25号)、《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建设文化强市,促进黄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全面达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为中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探索有效路径,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1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1.09.06•【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10号建议的答复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积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推动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等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及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出台了“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谋篇布局。

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将乡村文化建设融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活跃乡村文化生活、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

配合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标准,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2020年,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主导责任。

202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央财政设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地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并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方进行奖励。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项目内容标准基本服务项目读书看报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收听广播3.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4.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观看电视5.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观赏电影6.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7.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送地方戏8.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设施开放9.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10.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文体活动11.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2.各级文化馆(站)等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

硬件设施文化设施13.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等进行规划建设。

14.公共博物馆、公共美术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15.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在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配置文体器材。

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投入资金和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以下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方案:
1. 建设文化设施:政府应投资兴建更多的公共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剧院等,以提供文化活动和展览空间,并满足人民群众的学习和娱乐需求。

2. 推进数字文化服务:政府应加大对数字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投资支持,推动数字化技
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开展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开发和传播,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
多样化需求。

3.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府应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和财政支持,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4. 加强文化教育:政府应加大对文化教育的投资和支持,推动文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
结合,培养人民群众对文化的兴趣和理解,提升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

5. 拓宽文化传播渠道:政府应加强文化传媒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文
化传播渠道,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移动设备等,以便人民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文
化产品和服务。

6. 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政府应积极推动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举办文化展览、演出
和艺术节,引进优秀的外国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多元化和文化交流。

7. 提高文化服务质量:政府应加强对文化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评估体系,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确保公众对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综上所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方案涉及到建设文化设施、推进数字文化服务、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强文化教育、拓宽文化传播渠道、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以及提高文化服务质量等方面,旨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文化需求,提升全民的文化素质和幸福感。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一)基本服务项目1、读书看报(1)公共图书馆(室)、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含电子文献)不少于册(件),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册。

农家书屋基本配备的图书不少于1200种、 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

(3)省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150TB,市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25TB,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3TB。

(4)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实时更新,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2、收听广播(1)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2)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观看电视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中央1、7、 13套,省第1套和地市1套电视节目)。

3、观赏电影(1)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一行政村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2)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4、送地方戏(1)县(市、区)要在行政区域内重点扶持不少于1个文艺院团。

(2)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有5场以上戏剧戏曲等文艺演出。

价格按照省级不低于10000元/场、市级不低于5000元/场、县级不低于3000元/场进行采购。

5、设施开放(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和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办法

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办法

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打造“四方联动、五级共建、六大文化之城”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建立符合公众文化要求的征询反馈机制和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依据《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指引(2020年度)》《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是指市政府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服务效能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原则。

各级政府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履行主导职责,不断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确保评价过程客观公正。

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评价,把公众评价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二)严谨科学和规范合理原则。

严格选取评价指标,严谭采集统计数据,专业第三方机构参与调查,科学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过程坚持重事实、重数据、重群众满意度。

评价行为和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评促改和提高效能原则。

评价工作坚持严格要求,结合不同评价对象及其工作特点,详细对照相应指标体系或服务标准,认真查漏补缺。

重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创,发挥评价对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第二章评价对象、内容及方法第四条评价对象及内容。

(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情况。

主要评价内容如下:1.基本服务。

公共文化投入情况,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及免费开放情况,公共文化设施年接受服务人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供及公示情况,公共文化队伍建设情况,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提供情况等。

潍坊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潍坊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附件1潍坊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项 目内 容标 准读书 看报 免费借阅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及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市、县建立三级(市-区-街道,县-镇(街)-村(社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公共图书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农家书屋藏书资源,建立公共图书馆一体化服务体系。

3.县级人均藏书量(含公共图书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农家书屋藏书)不少于1.8册(件)。

4.公共图书馆每年开展流动图书服务12 次以上。

5.镇(街道)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1册(件)。

农家书屋有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

6.在城市和镇(街道)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广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上架和传输以党报、“三农”、科普、文化生活、健康文摘类报纸等为主的信息服务,每天更新不少于2类。

收听广播7.实现城乡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

8.在划定的直播卫星服务区内,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收看电视9.在划定的直播卫星服务区内,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基本建成,提供不少于10套无线数字电视节目。

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广播 影视观赏 观影10.每村(社区)每月免费放映1场数字电影,其中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

11.为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放映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有条件的工人文化宫每月为农民工免费放映2场电影。

文体 活动 免费参加文体活动12.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100次以上。

13.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30次以上,村(社区)有2个以上常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在一定区域内影响较大的品牌文化活动,每年开展综合性文体活动5次以上。

天元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天元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天元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2015—2020年)
服务
项目
服务
内容
实施标准
基本
服务
项目
读书
看报
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8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年开展流动图书服务不少于40次;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1600种、20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年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
18.建设数字文化馆。运行好“文化天元”微信公众号,适时提档升级,打造文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态体系。
及机制。.以区文化馆、
基本
服务
项目
品牌
培育
19.加强文化品牌建设,挖掘本土文化精华,扶持民间文化艺术。
20.实施“一区一品”工程,重点打造高端“演艺娱乐文化”特色品牌。
21.发挥文化精品带动效用,每年推出1-2个优秀剧目,着力打造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品牌。
11.区级以上公共体育场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时段不少于14小时。
12.区级以上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设施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13.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文体
活动
14.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文化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25.充分整合资源,新建区文体中心等主题场馆,打造文化设施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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