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农村环境卫生拉运车辆管理办法
农村环境卫生拉运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农村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节约器材和油料,发挥
车辆效益,确保行车安全,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
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村垃圾清运车辆均由镇政府统一配发,统一登记,发
放各村自行管理,车型为密封式垃圾运输车和可卸式电动保洁车。
二、各村负责人为车辆保管人,车辆驾驶人员由村书记、主
任指定,原则上从本村保洁人员中指定。
三、各村指定的驾驶人员必须在镇全域办统一登记,驾驶人
员必须持有三轮汽车驾驶证(C4以上驾照)。
四、环卫车辆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用于环卫作业。
不
得用垃圾运输车装载其它货物,要切实做到专车专用,严禁车辆私
用。
五、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出车时必须做到“牌证”
齐全,行驶中要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检查,自觉按交通标志和交
通信号行驶,认真执行车辆行驶、停放、速度等规定。
六、驾驶员严禁把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
开车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乘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七、驾驶员爱护车辆,按规定完成各项保养作业,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八、驾驶员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发现故
障及时排除。
九、各村指定的车辆驾驶人员在接受驾驶之前,必须与村委会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要求一年一签,在调换驾驶员后要及时补签责任书。
责任书需在镇全域办存档。
十、各村使用该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燃料费、维修费、驾驶员工资等)均由各村自行负担。
环卫生产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车辆(装备)管理办法一、总则1、车辆是环卫部门的主要生产工具,所以必须加强科学管理,这对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消耗成本,保证清掏、清运、清扫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2、车辆技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科学管理、合理运用、定期保养、计划维修”的原则。
3、环卫车辆(装备)为两级管理体制。
4、车辆技术管理必须落实岗位责任制及车辆技术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要分工明确,职责和权限清楚,各负其责,层层落实,保证管好车,用好车。
二、车辆管理第一条新车的分配合理的分配新车,有利于调动广大驾驶员的积极性和树立爱车新风,按着处新车分配原则进行,各项考核要公开,增加透明度。
第二条新车的接受:1、严格验收审核新车手续,办理检车、落籍、取牌。
2、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完备登记,积累资料。
3、按有关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走合与保养规定。
4、民主评议,集体研究,根据对驾驶员平时考核情况,确定新车驾驶员。
5、搜集新车型的技术资料,组织驾驶员与保养维修人员学习、掌握其技术性能。
第三条车辆封存与停驶:1、清洗干净,集中停放,专人负责,车轮架起,遮盖密封。
2、拆下蓄电池交仓库统一保管,定期补流。
3、各油嘴注满油脂,不允许拆卸、挪用零件。
第四条车辆的报废因长期使用达到报废年限和行驶里程后,车辆的技术性能低劣,主要总成损坏严重,无修复使用价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废:1、进行技术鉴定2、填写车辆报废申请表3、逐级审批4、对报废车辆严禁乱拆乱卸,有使用价值的零件批准后入库存放,登记造册以备待用。
第五条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1、车辆技术档案,是从接受新车到报废整个使用、保养、修理情况的原史记录。
2、及时填写原车装备、技术性能、行驶里程、燃料消耗、总成配件、轮胎、电瓶、大修等详细情况。
3、车辆技术档案要有专人记载、妥善保管,便于查阅,分析车辆发生的技术问题。
第六条车辆检验:1、由处安技科负责组织实施、布置车辆维修准备,办理有关手续。
2、各生产单位负责落实、做迎检相关准备工作。
住建部环卫车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车辆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的环卫车辆,包括垃圾收集车、清运车、洒水车、清扫车、垃圾压缩车、垃圾转运车、扫地车、雾炮机等。
第三条环卫车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三)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四)科学管理、规范使用。
第四条住建部负责全国环卫车辆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卫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更新第五条环卫车辆购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车辆类型符合国家规定,具备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功能;(二)车辆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规定,达到节能减排要求;(三)车辆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四)车辆外观整洁,标识明显。
第六条环卫车辆购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环卫车辆购置经费应当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环卫车辆更新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一)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年限或者车辆性能严重下降的;(二)车辆排放标准不满足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车辆技术落后,无法满足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需求的。
第九条环卫车辆更新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环卫车辆更新经费应当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等职责。
第十二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培训,确保驾驶员熟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驾驶知识。
第十三条环卫车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作业范围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内容。
第十四条环卫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环卫车辆维护保养应当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定期更换易损件,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为提高环卫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
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定,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
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分配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七条 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三)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环境卫生车辆的技术工作。
环卫车辆管理与维护制度
环卫车辆管理与维护制度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卫生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卫车辆在城市清洁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环卫车辆的安全运行、高效作业和延长使用寿命,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与维护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车辆管理(一)车辆调配1、设立专门的车辆调配部门,负责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卫任务和工作量,合理调配车辆资源。
2、调配原则应以任务紧急程度、工作量大小、车辆性能和运行状况为依据,确保车辆的高效利用。
(二)车辆档案管理1、为每一辆环卫车辆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型、车牌号、购置时间等)、技术参数、维修保养记录等。
2、档案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制定驾驶员工作规范,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
(四)车辆运行监控1、安装车辆定位和监控系统,实时掌握车辆的运行轨迹、行驶速度和作业状态。
2、对车辆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车辆维护(一)日常维护1、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和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轮胎气压检查、机油和水液位检查等,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做好车辆的清洁工作,包括车身、车厢内部和底盘等部位的清洁。
(二)定期保养1、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厂家规定,制定详细的定期保养计划,包括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等。
2、保养内容包括更换机油、滤清器、刹车片、轮胎等易损件,检查和调整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
(三)故障维修1、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报告,并将车辆送至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
2、维修厂应迅速对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确保车辆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3、对于重大故障,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会诊,制定维修方案,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四)维修质量管理1、建立维修质量监督机制,对维修厂的维修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一、以保障城市环卫秩序为目的为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秩序,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规范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是必要的。
环卫作业车辆是城市环卫工作的主要力量之一,其作业效率和维护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到城市环境卫生秩序。
为了规范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制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范围和涵盖内容1.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城市环卫清洁作业、垃圾清运、公园绿化等工作的环卫作业车辆。
2. 涵盖内容(1)环卫作业车辆的购置、使用管理(4)对环卫作业车辆作出有利于城市环卫的合理指派(5)对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实施巡查制度购置环卫作业车辆应满足以下条件:(1)环卫作业车辆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2)车辆型号和技术配置应符合城市环卫清洁作业、垃圾清运、公园绿化等需要;(3)车辆应经过统一程序,本着节约原则进行招投标,明确车辆的购置标准和采购方案。
2. 使用管理(1)编制有关车辆使用的使用办法,在车辆使用前,对车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2)环卫作业车辆必须经过合法的道路运输行业备案和登记,而且必须配备行车记录仪或GPS定位系统;(3)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充分的检查和保养。
车辆的保养和检查应按要求进行,不允许存在违规的行为;(4)不得擅自私自进行改装、维修等活动;(5)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车辆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记录,做好车辆使用的备案工作。
1. 常规检查环卫作业车辆应在每个工作日前,由专职人员对车辆运行、电线电器、制动、轮胎、车身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常规的检查。
2. 安全防护设施环卫作业车辆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带、车门、车窗、警示灯或警报器等,对行车过程中的司机、乘车人员和其他道路用户的安全都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
3. 安全操作规程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规范驾驶行为,严禁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1. 维修保养计划环卫作业车辆应有全面的维修保养计划,制订维修保养计划应根据车辆使用寿命、维修历史、累计行驶里程及排放等情况,以期达到最佳维修效果与保养对象的最佳使用寿命。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作业车辆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包括环卫车辆的规定、管理责任以及车辆的日常维护等内容。
第三条环卫作业车辆是指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等环卫作业的专用车辆。
第四条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统一规定、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环卫作业车辆的分类第五条环卫作业车辆主要包括道路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垃圾压缩车、道路洒水车、环卫管理车等类型。
第六条各种类型的环卫作业车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城市环卫作业中合理配置。
第七条环卫作业车辆应当具备相应的作业设备和环保性能,确保环卫作业的高效和环境保护。
第八条环卫作业车辆应当按照其类型和作业特点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九条城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负责环卫作业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规范指导,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保障环卫作业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作业效果。
第十条环卫作业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环卫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件,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环卫作业规定。
第十二条环卫作业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并建立完善的维护记录和检测档案。
第十三条环卫作业车辆的购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车辆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对于老化严重或者性能不达标的环卫作业车辆,应当及时进行淘汰更新,提高车辆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在环卫作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并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城市环卫主管部门所有。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环卫车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预防事故和故障的发生。
第五条车辆安全管理应充分发挥管理者、驾驶员和维修人员的责任和作用。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责令整改、追究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组织车辆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第八条本制度由环卫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条环卫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改装。
第十条新购置的环卫车辆必须取得合格的环保检测、行驶证、车辆安全检测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经过改装后的环卫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技术检测和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环卫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第十三条环卫车辆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驾驶技能,且具备相关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环卫车辆的驾驶员在驾驶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和内部设备的功能检查。
第十五条环卫车辆的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环卫车辆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能抢行、变道突然、频繁切换车道等。
第十七条环卫车辆的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第十八条环卫车辆的驾驶员应保持清醒,不得酒后驾驶或使用违禁药物。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及时检查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第二十条环卫车辆的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专注,不得接打手机、吸烟、聊天等与驾驶无关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环卫车辆的驾驶员应学习防护知识,掌握紧急事故处置方法,并经常组织安全演练。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二十二条环卫车辆应安装安全装置,如防止滑移装置、防止侧翻装置等。
第二十三条环卫车辆应按照标准配置火灾、泄漏等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道路清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适用于环卫公司全部车队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法合规、精益求精”的原则。
第四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制定,具体执行由车队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车队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七条管理部门应建立车队信息档案,详细记录车队每辆车辆的信息,包括车辆型号、使用时间、保养记录等。
第八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应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车队管理部门应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和用途,严禁私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二条车队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保养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
第十三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对车辆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第十四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六条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驾驶员资质,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证和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值班制度,保证驾驶员能够按时到岗上班。
第二十一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奖惩制度,对优秀驾驶员进行奖励,对不合格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管理部门应建立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意见。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3篇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3篇近些年,我国环卫车辆的装备技术迅猛发展,产品的类型、功能基本满足一般作业需求。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对城市市容和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
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定,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
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分配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三)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环境卫生车辆的技术工作。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车辆的正常运行和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规范环卫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或个人拥有、使用以及管理的环卫车辆。
第三条环卫车辆安全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分为日常管理、安全检查、事故处理。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和报废第五条对于购置环卫车辆,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具备合法有效的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2. 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和环卫车辆的相关技术标准;3. 购置的环卫车辆应具备安全设施和防盗装置;4. 购置的环卫车辆应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环卫车辆报废应符合以下要求:1.环卫车辆达到国家标准的报废年限;2.环卫车辆无法进行正常维护和修理;3.环卫车辆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的;4.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将报废车辆注销和拆除。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环卫车辆的使用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持有正式的机动车驾驶证;2.熟悉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卫车辆的相关知识;3.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
第八条环卫车辆的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禁擅自改装环卫车辆,以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2. 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违规抢占车道,杜绝危险驾驶行为;3. 不得利用环卫车辆从事非法活动。
第九条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2. 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3. 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消毒,保持车身清洁卫生。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条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车身外观的检查,包括车身是否有明显磕碰、刮擦等;2. 车轮和悬挂系统的检查,包括是否存在裂纹、变形、松动等问题;3. 发动机和传动系统的检查,包括是否存在异响、漏油等问题;4. 刹车系统的检查,包括刹车片的磨损情况、制动灵敏度等;5. 灯光和信号系统的检查,包括大灯、示宽灯、制动灯等是否正常工作;6. 安全设施和防盗装置的检查,包括安全带、灭火器、反光警示标志等是否完好。
环卫公司车场管理制度
环卫公司车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公司车场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公司车场内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车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车辆的使用权益。
第四条环卫公司应加强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管理车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车场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管理制度能够适应环卫公司的发展和变化。
第六条车场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保障。
第七条车场管理应注重环保,减少尾气排放,保护环境。
第八条车场管理应注重节约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九条车场管理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车场管理应注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车场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
第十二条车场管理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车场管理应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需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计划。
第十四条车场管理应对车辆排班进行科学安排,避免车辆重复使用,提高使用效率。
第十五条车场管理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维修保养人员,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第十六条车场管理应建立车辆定期检测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应建立车辆保险制度,确保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及时赔偿。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应建立车辆年检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应建立车辆使用登记系统,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和流转情况。
第二十一条车辆管理应建立车辆报废淘汰制度,对老化或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及时报废。
第二十二条车辆管理应建立车辆保管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保障。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车场管理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
环卫车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卫作业的正常进行,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环卫作业的环卫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第三条环卫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环卫车辆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环卫车辆管理第五条环卫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具备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六条环卫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行驶证和号牌。
第七条环卫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确保车辆运行轨迹可追溯。
第八条环卫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消防器材、警示标志、反光标志等安全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环卫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条环卫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环卫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二条驾驶环卫车辆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三)具有相应的安全驾驶技能和经验;(四)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当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环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二)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三)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四)保持车辆安全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改装;(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提升城市环卫作业车辆管理水平,保证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并实施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旨在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全面规范管理,保障环卫作业车辆的正常运行,提高环卫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提升。
一、总则1. 为了规范环卫作业车辆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必须制定和实施本办法。
2. 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垃圾清运车、扫地车、吸尘车、洒水车等各类环卫作业车辆。
3. 管理原则:本办法遵循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环卫作业车辆管理。
二、管理要求1. 环卫作业车辆的购置和更新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新购置的环卫作业车辆应符合环保要求,同时具备良好的技术性能和环卫作业能力。
2. 环卫作业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卫生作业能力。
3. 环卫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关的驾驶证件和技能,熟悉环卫作业车辆的操作和维护知识,确保环卫作业车辆的安全驾驶和作业。
4. 环卫作业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作业路线和作业时间进行作业,确保对城市环境的全面覆盖和清洁作业。
5. 对于淘汰的环卫作业车辆,应进行合理的回收和处理,确保环卫作业车辆的安全和环保处理。
三、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环卫作业车辆档案,对所有环卫作业车辆进行全面登记和管理,包括车辆基本信息、技术检测信息、日常维护信息等。
2. 制定环卫作业车辆的使用和维护规范,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熟悉车辆操作和维护知识。
四、监督检查1. 建立环卫作业车辆的监督机制,对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2. 加强对环卫作业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环卫作业车辆的作业情况、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环卫作业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作业。
3. 加强对环卫作业车辆的投诉举报管理,对公众反映的环卫作业车辆问题进行及时核实和处理,确保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
公司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环卫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环卫车辆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车辆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环卫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指挥调度、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环卫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保证车辆资质的合法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车队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并对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五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辆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车辆出入场所和时间。
第七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运营。
第八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辆运行记录和违章处理制度,及时解决车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载GPS定位系统,实时监控车辆的行驶轨迹和速度,确保安全稳定。
第三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一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定期保养制度,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辆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和报修要求。
第十三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第十四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备件库存制度,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需求。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每日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紧急救援预案,对车辆发生事故时进行及时处置和救援。
第十七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驾驶员违章处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十八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辆投诉处理制度,接受车辆使用者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反馈。
第五章车辆保险管理第十九条环卫车辆使用单位应为车辆购买商业险和交强险,确保车辆在运营中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保障。
环卫车辆 考核管理制度范文
环卫车辆考核管理制度范文环卫车辆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车辆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城市环境的清洁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环保车辆进行环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考核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环卫车辆的正常使用和运行,保持良好的作业效果和环境卫生。
第四条环卫车辆的考核评分将作为单位或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环卫车辆的标准第五条环卫车辆的分类:垃圾收集车、道路清扫车、洒水车、作业平台等。
第六条环卫车辆的基本要求:必须正常使用、维护良好、装备齐全、管理有序。
第七条环卫车辆的性能要求: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节能环保性。
第八条环卫车辆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环境卫生知识。
第三章环卫车辆的考核指标第九条环卫车辆的考核指标包括:车辆数量、作业效率、清洁程度、环保指标等。
第十条车辆数量指标:按照需求量配置合理的环卫车辆,确保作业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第十一条作业效率指标:环卫车辆的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速度等。
第十二条清洁程度指标:环卫车辆的作业后,道路、公共场所等清洁度达到一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环保指标:环卫车辆的尾气排放、噪音污染等环保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章环卫车辆的考核方法第十四条考核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两种,综合考核结果确定评分。
第十五条定性考核:通过监督、检查和调查等方式,对环卫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定。
第十六条定量考核:采用计算和统计的方法,对环卫车辆的作业效率和清洁程度等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环卫车辆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定性评估占50%,定量评估占50%。
第五章环卫车辆的考核周期和频率第十八条车辆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截止到12月31日结束。
第十九条车辆考核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进行。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六章环卫车辆的考核奖惩办法第二十一条考核优秀的单位或个人,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的环境卫生问题一直备受人们的关注,而环卫作业车辆在城市环境卫生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环卫作业车辆的运行行为,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部门出台了《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一、文档的背景及意义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而环卫作业车辆则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
在环卫作业车辆管理方面,以前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造成了一些混乱和不规范的现象。
因此,《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提供了更加规范、科学和透明的依据,有利于规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民健康和公共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文档的主要内容《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主要涵盖以下方面:1、环卫作业车辆的分类与使用要求。
根据其使用目的和性质,环卫作业车辆分为洒水车、垃圾清运车、压缩式垃圾车等多种类型。
文档规定了不同类型车辆的使用要求,例如清扫作业时的车速、清扫时不能使用尖锐或尖利物品等。
2、环卫作业车辆的购置标准与管理要求。
文档对新购置的环卫作业车辆的技术、品质、性能、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要求,并规定了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维修及溯源等要求。
3、环卫作业车辆的营运管理。
文档规定了环卫作业车辆的营运管理要求,如车辆的检测、维护、保养、派遣、驾驶员培训、安全管理、用车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此外,文档规定了环卫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措施,如车辆的定期检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作业时遵守规定等。
4、环卫作业车辆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文档规定了环卫作业车辆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求,以保证车辆的合法运行和规范化管理。
三、文档的实施和效果《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由市政府、环境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实施该文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环卫作业车辆的运行管理,提高作业效率,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环卫作业车辆的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
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
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
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
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1(一)出车前检查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坎渗透现象。
环卫公司抽车管理制度
环卫公司抽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环卫公司车辆管理,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对公司的车辆进行科学管理,保护公司车辆资源的安全和完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公司所有车辆,包括清洁车、运输车等。
三、抽车管理1. 抽车原因:车辆出现故障、需要保养维护、涉及事故进行维修等情况时,需要进行抽车。
2. 抽车程序:(1)驾驶员在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说明抽车原因。
(2)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抽车,如需抽车,则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操作。
(3)抽车人员应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抽车记录: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抽车情况,包括抽车原因、抽车时间、抽车人员等信息。
四、车辆维护1. 定期保养:公司所有车辆应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 维修保养记录: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记录每次保养维修的时间、内容、费用等信息。
3. 质量监督: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质量监督,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五、车辆安全1. 安全保障:公司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
2. 安全事故:如有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警。
3. 安全培训: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六、车辆使用1. 车辆分配: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避免车辆的空转和浪费。
2. 车辆保管: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良好的保管,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完好。
3. 车辆油耗:公司应合理控制车辆的油耗,降低运营成本。
七、车辆更新1. 更新标准:公司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更新标准,合理安排车辆的更新和报废。
2. 更新记录:及时记录车辆更新的时间、原因等信息,做好车辆更新的准备工作。
八、责任追究对因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公司车辆损失的人员,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区县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区县环卫车辆的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县范围内所有环卫车辆,包括垃圾收集车、清运车、洒水车、洗扫车、压缩车等。
第三条环卫车辆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操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区县环卫管理部门是环卫车辆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环卫车辆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环卫车辆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卫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环卫车辆管理制度,报区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二)负责环卫车辆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三)负责环卫车辆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调度、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等;(四)负责环卫车辆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五)负责环卫车辆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高效;(六)负责环卫车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六条环卫车辆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二)满足环卫作业需求;(三)经济合理;(四)便于维护。
第七条环卫车辆购置程序:(一)提出购置申请;(二)编制购置计划;(三)进行市场调研和比选;(四)审批购置计划;(五)组织实施购置。
第八条环卫车辆报废应满足以下条件:(一)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二)车辆无法维修,继续使用将影响环卫作业效率;(三)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将危及环卫作业人员安全。
第九条环卫车辆报废程序:(一)提出报废申请;(二)进行车辆鉴定;(三)审批报废申请;(四)组织实施报废。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十条环卫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调度,确保环卫作业需求;(二)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三)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四)节约能源,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环卫车辆调度程序:(一)根据环卫作业计划,确定车辆调度方案;(二)发布调度指令,安排车辆运行;(三)监督调度执行情况,确保调度指令得到落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
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就公司环卫工程施工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环卫工程车辆
(一)管理主体
各城乡环卫管理部门;
各城乡环卫车辆由公司各城乡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管理,县市容卫生管理站监督检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
目前城乡直属环卫车辆驾驶员共XX人,保洁队驾驶员XX名,由各城乡管理站站长直接管理。
(三)环卫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
(1)垃圾运输车: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车: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转运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3)机扫车:包括扫路车、洒水车、前推车、前扫车,负责对道路的清扫冲洗及冬季路面的冰雪清除。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有专职司机负责对车辆驾驶,维修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有关证件、保险资料、运转记录、加油记录及备用钥匙统一由管理部保管,按车建档。
(3)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需要到修理厂维修的车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4)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如出现违规处罚,其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5)司机应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维修记录》,每月一日将《记录》交于公司办公室审核存档。
(6)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准私自用车,加油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一车一卡,每次加油由办公室登记存档,未经允许不得自用现金加油。
(四)环卫车辆驾驶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确保垃圾中转正常运转,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a、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c、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d、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e、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f、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g、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a、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b、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c、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d、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⑷车辆维修
a、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b、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c、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d、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汇报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
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e、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f、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g、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h、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五)考核的奖惩措施
1、对违反垃圾中转站各条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XXX 元。
2、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XXX元。
3、车容车貌检查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XXX元。
4、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XX升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价计算)。
5、对违反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每人(次)处罚XXX元。
6、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8、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承担全部费用;负主要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同等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负次要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
对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汇报局领导,做出相应处理。
9、对认真执行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给予发放节油、安全等奖金。
10、保洁队驾驶员除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外,上班时间和保洁队一致,并肩负安
全员的职责,保洁员在工作过程中,驾驶员要来回巡视,提高警惕,随时观察道路的交通状况,提醒保洁人员安全作业。
如发现不按时上下班等问题,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乡镇都配发有挂臂式和挂桶式垃圾收运车,对车辆管理参照本制度,建立和完善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
(六)工作时间安排
冬季:上午 10:10-13:30 下午 3:00-6:00
夏季:上午 9:30-13:30 下午 3:30-6:30
(如有紧急任务需提前上班,以临时通知为主)
河南天翔新能源专用车有限公司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