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范
环卫车辆作业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作业管理制度环卫车辆作业管理制度是指对环卫车辆的作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旨在提高环卫车辆作业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城市环境卫生的良好状态。
下面是一份针对环卫车辆作业管理的制度,规定了环卫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作业等方面的事项。
一、环卫车辆的使用1.1环卫车辆的使用范围包括垃圾收集车、垃圾压缩车、洒水车、道路清洗车等。
1.2环卫车辆的使用需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认证,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操作资格证。
1.3环卫车辆的使用由经过管理部门批准的驾驶员按照规定的路线、作业时段和作业内容进行,不得私自改变路线和作业时间。
1.4环卫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详细记录作业情况和车辆状况,确保信息留存和交接的准确性。
二、环卫车辆的维护2.1环卫车辆的维护包括日常保养、检修和维修等工作。
日常保养包括清洁、加油、润滑油检查和轮胎检查等。
2.2环卫车辆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如定期检修和计划维修。
2.3环卫车辆的维护由专门负责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经验,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2.4维修工作需及时记录维修内容和费用,维修结束后的车辆应经过测试和验证,确保维修工作符合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环卫车辆的作业3.1环卫车辆的作业需按照市区规划和作业计划进行,要根据垃圾分区、作业区域和时间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作业路线和计划。
3.2环卫车辆的作业应持续进行,确保及时清理垃圾、洒水和清洗道路等工作。
3.3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严禁超速行驶、闯红灯和违章作业等行为。
若发生拥堵或危险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寻求指导。
3.4作业结束后,环卫车辆的作业人员应做好清理工作,将车辆归位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查。
四、环卫车辆的监督和考核4.1对环卫车辆的作业进行监督和考核,既可以通过内部人员进行抽查和检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考核。
4.2监督和考核的内容包括车辆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作业质量等。
4.3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环卫车辆进行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环卫车辆操作与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操作与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环境卫生的维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环卫车辆作为城市环境卫生保障的重要工具,其正确操作和有效管理对于提高环卫工作效率、保障城市清洁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环卫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以下环卫车辆操作与管理制度。
一、环卫车辆操作人员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所操作车辆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和维护保养要求,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和环境卫生质量。
3、操作人员要保持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
4、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二、环卫车辆操作规范1、出车前检查(1)操作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轮胎、制动系统、灯光、喇叭、后视镜等,确保车辆各部件完好无损,工作正常。
(2)检查车辆的燃油、机油、冷却液、液压油等液位是否正常,不足时应及时添加。
(3)检查车辆的清扫、冲洗、垃圾收集等设备是否安装牢固,工作部件是否灵活可靠。
2、启动与预热(1)插入钥匙,将电源开关转到“ON”位置,等待车辆自检完成。
(2)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挂入空档,启动发动机。
启动后,应让发动机怠速运转 3-5 分钟,进行预热,待水温、油温达到正常工作范围后,方可起步行驶。
3、行驶操作(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等。
(2)在行驶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路况和周围环境,保持安全车距,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操作。
(3)车辆在转弯、掉头、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示意其他车辆和行人。
(4)上下坡时,要合理控制车速,避免车辆失控。
4、作业操作(1)清扫作业时,应根据路面状况调整清扫速度和清扫力度,确保清扫效果。
(2)冲洗作业时,要控制好水压和水流方向,避免对行人、车辆和周边设施造成损害。
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包括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压缩车等。
第三条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环卫部门是环卫作业车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环卫作业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一)编制环卫作业车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车辆购置、更新、报废等工作;(二)负责环卫作业车辆的购置、验收、分配、调配、维修、保养、报废等工作;(三)负责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四)负责环卫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环保管理、交通管理等各项工作;(五)负责环卫作业车辆档案的建立、管理、更新等工作。
第七条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一)按照规定使用环卫作业车辆,确保车辆正常运转;(二)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环节的责任;(三)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四)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第八条驾驶员负责:(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二)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标准完成工作任务;(三)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四)参加驾驶员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更新第九条环卫作业车辆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二)具备较高的安全性能,确保行车安全;(三)适应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需求,提高作业效率;(四)经济合理,便于维护。
第十条环卫作业车辆更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车辆更新计划,经环卫部门审核批准;(二)选择具备资质的车辆供应商,签订购车合同;(三)按照合同约定,购置车辆;(四)对购置的车辆进行验收,确保车辆质量。
环卫车辆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环卫车辆作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保护环卫工人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卫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环卫作业的车辆及其驾驶员、作业人员。
第三条环卫车辆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环卫车辆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环卫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包括车辆保养、驾驶员培训、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
(二)驾驶员和作业人员对本人的安全负责,遵守本规定和作业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环卫车辆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作业车辆管理第五条环卫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六条环卫车辆应当配备以下安全设施:(一)制动系统:制动器应当灵敏可靠,刹车盘、刹车鼓、刹车片等部件完好。
(二)转向系统:转向盘、转向器、转向拉杆等部件完好,转向灵活。
(三)照明和信号装置:前大灯、尾灯、转向灯、危险报警灯、示廓灯等完好,灯光亮度符合标准。
(四)轮胎:轮胎花纹深度、气压符合标准,无裂纹、鼓包、漏气等现象。
(五)雨刷器:雨刷器工作正常,能够有效清除挡风玻璃上的雨水。
(六)其他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反光标识等。
第七条环卫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八条环卫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驶,及时维修,不得带病作业。
第四章驾驶员和作业人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和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
(三)具备一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驾驶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驾驶员和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2024年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的驾驶员可以按照每辆车一点三至一点六人配备。
第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根据所承担的保养、修理任务,配备车辆保养、修理的设备机具。修理工人(含辆助工种)可以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第二十三条车队每月开一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四章车辆及设备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车队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
第三十一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二条按市局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自井及自编号。
第三十三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的占地面积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置标准》确定。
单位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环卫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环保地服务于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环卫车辆,包括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等。
第三条环卫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环保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验收第四条环卫车辆购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车辆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条购置环卫车辆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比较不同品牌、型号和性能,选择性价比高的车辆。
第六条车辆购置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检查车辆外观、性能、配件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七条环卫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调度、高效作业的原则。
第八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
第九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清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状态。
第十条环卫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范围和作业时间。
第十一条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关注车辆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检查,避免发生故障。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二条环卫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周期和内容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十三条保养工作应由具备专业知识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保养质量。
第十四条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保养时间、项目、更换配件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督。
第五章车辆安全与环保第十五条环卫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反光镜、警示灯、灭火器等。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
第十七条车辆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得排放超标污染物。
第十八条环卫车辆应按照规定使用清洁能源或低排放燃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六章车辆报废与更新第十九条环卫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因故障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第二十条报废车辆应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置。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根据环卫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适时更新环卫车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环卫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环卫车辆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环卫车辆,包括垃圾收集车、清运车、洒水车、清扫车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环卫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对环卫车辆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 环卫作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 驾驶员、押运员等环卫车辆操作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车辆安全作业。
四、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环卫车辆购置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车辆登记:所有环卫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登记,取得合法行驶证件。
3. 车辆检验:环卫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4. 车辆维护:环卫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5. 车辆报废: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环卫车辆,应依法进行报废处理。
五、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选拔: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驾驶员培训: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驾驶员考核: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 驾驶员职责: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六、作业管理1. 作业区域:环卫车辆作业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区域。
2. 作业时间:环卫车辆作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得擅自延长作业时间。
3. 作业程序:环卫车辆作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作业质量。
4. 作业安全:环卫车辆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七、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单位报告。
2. 事故调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环卫保洁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环卫保洁作业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环卫保洁作业车辆的管理,规范作业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提高作业效率,确保环境卫生和城市美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环卫保洁作业车辆,包括环卫保洁车、垃圾清运车、道路保洁车等。
三、管理主体作业车辆管理由环卫保洁部门负责,具体责任如下:1. 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2. 组织对作业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修;3. 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车辆的保洁1. 作业车辆的保洁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整洁,避免因车辆脏乱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2. 对作业车辆的保洁工作可以委托专业保洁公司进行,也可以由车辆驾驶员按规定做好保洁工作。
五、车辆的维修1. 作业车辆的维修工作由环卫保洁部门统一组织,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2. 如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上报,经确认需要维修的,应及时送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3. 对作业车辆的维修工作可签订长期维修合同,保障车辆的及时维修和保养。
六、车辆的安全1. 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辆的操作规程,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2. 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系好安全带,严禁超载、超速及酒后驾驶。
3. 作业车辆的装载工作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行驶安全。
七、车辆的使用1. 作业车辆的使用需要有统一的使用计划,确保合理利用车辆资源。
2. 对于车辆的调度和使用,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安排。
3. 作业车辆的使用应优先满足环境卫生和城市美化工作的需要,不得擅自私用。
八、车辆的报废1. 对于老化严重的作业车辆,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的作业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私自处理或出售。
九、车辆的保险1. 作业车辆应购买必要的车辆保险,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
2. 对于车辆保险的购买及理赔工作应有专人负责,保证购买和理赔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十、车辆的台账1. 对作业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要建立详细的台账,做好车辆的档案资料。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工人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应当依法、规范、科学、全面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车辆检查、驾驶员培训、日常维护、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车辆检查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环卫车辆检查制度,确保环卫车辆的安全状态,车辆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车辆检查工作。
第六条车辆检查应当包括外观检查、机械检查、设备检查等内容。
第七条外观检查应当检查车辆车身的完整性,是否存在变形、裂纹、腐蚀等问题,车辆涂装是否完好。
第八条机械检查应当检查车辆的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机械部件的工作状态,是否存在异常声音、异味等问题。
第九条设备检查应当检查车辆上的环卫设备的完好性,是否存在损坏、松动、丢失等问题。
第十条车辆检查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检查记录应当进行保存,以备查阅。
第三章驾驶员培训第十一条环卫车辆驾驶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有效驾驶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驾驶员培训应当包括道路交通法规、环卫车辆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等内容。
第十三条驾驶员培训应当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培训记录应当进行保存,以备查阅。
第十四条驾驶员培训应当定期进行,引入新技术、新设备后应加强相应培训。
第四章日常维护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环卫车辆日常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日常维护应当包括车辆的清洁、润滑、充电保养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辆的清洁应当定期进行,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清理车厢内部的污垢,定期进行车辆涂装维护。
第十八条车辆的润滑工作应当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进行润滑剂的更换,减少机械部件的磨损。
第十九条车辆的充电保养应当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电池的电量,充电时间和方式应当符合规定。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发生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保障人员安全。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车辆的正常运行和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规范环卫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或个人拥有、使用以及管理的环卫车辆。
第三条环卫车辆安全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分为日常管理、安全检查、事故处理。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和报废第五条对于购置环卫车辆,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具备合法有效的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2. 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和环卫车辆的相关技术标准;3. 购置的环卫车辆应具备安全设施和防盗装置;4. 购置的环卫车辆应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环卫车辆报废应符合以下要求:1.环卫车辆达到国家标准的报废年限;2.环卫车辆无法进行正常维护和修理;3.环卫车辆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的;4.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将报废车辆注销和拆除。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环卫车辆的使用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持有正式的机动车驾驶证;2.熟悉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卫车辆的相关知识;3.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
第八条环卫车辆的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禁擅自改装环卫车辆,以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2. 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违规抢占车道,杜绝危险驾驶行为;3. 不得利用环卫车辆从事非法活动。
第九条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2. 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3. 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消毒,保持车身清洁卫生。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条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车身外观的检查,包括车身是否有明显磕碰、刮擦等;2. 车轮和悬挂系统的检查,包括是否存在裂纹、变形、松动等问题;3. 发动机和传动系统的检查,包括是否存在异响、漏油等问题;4. 刹车系统的检查,包括刹车片的磨损情况、制动灵敏度等;5. 灯光和信号系统的检查,包括大灯、示宽灯、制动灯等是否正常工作;6. 安全设施和防盗装置的检查,包括安全带、灭火器、反光警示标志等是否完好。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环卫车辆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安全和公共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车辆使用规定:- 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作业,不得随意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 车辆在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越线或违反交通规则。
- 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装载量进行装载,不得超过额定限制。
- 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2. 驾驶员管理规定:- 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驾、疲劳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
-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 驾驶员必须良好驾驶行为,不得违反道德和职业操守。
3. 车辆检查和维护管理:-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 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
- 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撞装置、监控系统等。
- 车辆的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事故处理规定:- 如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 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并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如因驾驶员违规或违章导致事故,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总之,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环卫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在作业中保护人员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环卫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二)____局[车辆管理制度]____-06-0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职的机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持有驾驶证的职工。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机动车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制度第四条局机关各处室(包括机关科室、业务处室、办、队)(下同)及基层单位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车辆使用具体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车容车貌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
环卫车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卫作业的正常进行,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环卫作业的环卫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第三条环卫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环卫车辆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环卫车辆管理第五条环卫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具备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六条环卫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行驶证和号牌。
第七条环卫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确保车辆运行轨迹可追溯。
第八条环卫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消防器材、警示标志、反光标志等安全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环卫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条环卫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环卫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二条驾驶环卫车辆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三)具有相应的安全驾驶技能和经验;(四)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当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环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二)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三)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四)保持车辆安全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改装;(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车辆安全是环卫车辆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我们的目标是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和保障乘员的生命安全。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制定并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违规行为的惩处,确保车辆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1. 车辆保养1.1 每台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日常保养。
1.2 维护工作包括车辆洗车、发动机检查、机油更换、轮胎修理或更换等。
1.3 各车辆的保养记录必须详细记录,报备给车辆管理部门。
2. 车辆检修2.1 车辆在检修期间必须停止运营,车辆管理部门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驾驶员。
2.2 检修工作包括车身修复、部件更换、设备维修等。
2.3 检修过程中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并将检修记录报备给车辆管理部门。
3. 安全设备3.1 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灭火器等必要的安全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2 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三、驾驶员的安全培训1. 新驾驶员培训1.1 新驾驶员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 新驾驶员入职后,必须接受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技巧、车辆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2. 定期培训2.1 所有驾驶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以保持对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2.2 培训内容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驾驶技巧、事故处理等。
3. 违规行为处罚3.1 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生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2 所有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并储存在驾驶员的档案中。
3.3 严重违规行为将导致驾驶员被停职或解雇。
四、车辆运营中的安全管理1. 行车前检查1.1 所有驾驶员在开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刹车、灯光、油量等方面的检查。
1.2 发现问题时,应立即通报维修部门,并暂停使用车辆直至问题解决。
2. 驾驶员行为规范2.1 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公司的驾驶员行为规范。
环卫车辆维护与调度管理规定
环卫车辆维护与调度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环卫车辆的正常运行,提高环卫工作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环卫作业的车辆,包括垃圾清运车、洒水车、清扫车等。
二、环卫车辆维护管理(一)定期检查1、车辆驾驶员应每天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包括车身有无损伤、轮胎气压是否正常、灯具是否完好等。
2、每周进行一次车辆内部检查,重点检查发动机、制动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关键部件的工作状况。
3、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专业维修人员参与,对车辆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检测。
(二)保养维护1、按照车辆制造商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保养项目,按时进行车辆保养。
2、定期更换机油、滤清器、刹车片、轮胎等易损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保养工作应在指定的维修厂或维修点进行,保证维修质量。
(三)维修管理1、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报告,并将车辆开往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2、维修人员应准确诊断故障原因,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尽快修复车辆。
3、对于重大故障或需要更换重要零部件的维修,应填写维修申请单,经审批后进行维修。
(四)档案管理1、建立每辆环卫车辆的维护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保养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
2、档案应及时更新,为车辆的管理和维护提供参考依据。
三、环卫车辆调度管理(一)调度原则1、按照环卫作业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资源,确保重点区域和重要任务的完成。
2、考虑车辆的性能、载重量、作业范围等因素,科学安排车辆的作业路线和作业时间。
3、遵循节能减排的原则,尽量减少车辆的空驶里程,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二)调度计划制定1、每月根据环卫作业任务量和区域划分,制定详细的车辆调度计划。
2、调度计划应明确每辆车辆的作业任务、作业路线、作业时间、驾驶员等信息。
3、调度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如遇突发事件或任务变更,及时重新安排车辆。
(三)调度执行1、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执行作业任务,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路线和作业时间。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车辆的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环卫车辆,包括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等。
第三条环卫车辆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环卫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环卫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
组长:XXX(单位领导)副组长:XXX(环卫部门负责人)成员:XXX(相关科室负责人)第五条环卫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环卫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环卫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
3. 研究解决环卫车辆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4. 负责环卫车辆采购、报废、更新等工作。
第六条环卫车辆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环卫车辆的采购、报废、更新等工作。
3. 负责环卫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保险等工作。
4. 负责环卫车辆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车辆使用与管理第七条环卫车辆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作业路线和时间进行作业。
2. 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3. 不得擅自将车辆外借。
4. 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第八条环卫车辆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持有相应的驾驶证。
3. 通过环卫车辆驾驶培训,取得驾驶资格。
4. 熟悉车辆性能,掌握驾驶技能。
第九条环卫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
3. 保持车辆整洁,及时清理车内垃圾。
4.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状态。
第十条环卫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以下要求:1. 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污渍。
2. 车辆设备齐全,功能正常。
3. 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无安全隐患。
四、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十一条环卫车辆维修与保养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期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状态。
环卫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公司所有车辆,包括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车辆、辅助车辆等。
第三条环卫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车辆运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二)经济合理:合理配置车辆资源,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三)环保节能:提倡绿色出行,降低车辆排放,保护环境。
(四)规范有序: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运行规范。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环卫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车辆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车辆管理。
(二)负责车辆购置、报废、维修、保养、保险等工作。
(三)监督车辆运行,确保车辆安全、经济、环保运行。
(四)组织开展车辆驾驶员培训、考核。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二)爱护车辆,定期保养,保持车辆整洁。
(三)合理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四)配合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车辆检查、考核。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六条车辆购置:(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车辆购置计划。
(二)选择合适的车辆品牌、型号,确保车辆性能满足作业需求。
(三)严格执行车辆购置审批程序,确保车辆购置合法合规。
第七条车辆报废:(一)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因事故、故障等原因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二)报废车辆应经车辆管理部门鉴定,确认报废。
(三)报废车辆的处理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保养第八条车辆使用:(一)驾驶员应持证上岗,不得无证驾驶。
(二)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三)驾驶员应合理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四)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第九条车辆保养:(一)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进行日常保养。
(二)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
(三)保养、维修工作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车辆安全与环保第十条车辆安全:(一)驾驶员应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环卫扫地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扫地车辆的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确保城市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环卫扫地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环卫扫地车辆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高效、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环卫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环卫扫地车辆的采购、调配、维修、保养、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环卫作业部门负责环卫扫地车辆的具体使用和日常维护。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环卫扫地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采购与调配第七条环卫扫地车辆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性能优良、节能环保的车辆。
第八条环卫扫地车辆的调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合理分配至各作业区域。
第九条采购和调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车辆的使用年限、维修保养记录等因素。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十条环卫扫地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环保意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水平。
第十三条环卫扫地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车身整洁,不得随意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四条环卫扫地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保养工作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和保养周期进行,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五章维修与报废第十六条环卫扫地车辆的维修应按照“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维修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承担,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八条环卫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维修档案,记录维修情况。
第十九条环卫扫地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需要报废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环卫扫地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等。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环卫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为了确保环卫车辆的安全运行,保护驾驶员和周围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车辆的安全维护和保养:(1) 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设备和各类仪表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及时修理。
(2) 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刹车、转向等关键部件功能正常。
(3) 定期保养车辆,如更换机油、刹车油、轮胎等,以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4) 配备防滑链、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并确保其有效性。
3. 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1) 招聘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并为其提供岗前培训,掌握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
(2) 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以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制定严格的驾驶员管理制度,包括驾驶时间限制、禁止酒驾等。
4. 车辆行驶安全管理:(1) 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调度和行驶安排,确保车辆按时出车并按规定行驶路线。
(2) 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安全运行,如发现故障及时修复或更换。
(3) 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如违规驾驶、超速行驶等,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 车辆事故应急管理:(1)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援。
(2) 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改进措施。
(3)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作,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报备和处理。
6. 安全意识教育和宣传:(1) 组织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制作宣传资料,如海报、标语等,宣传车辆安全知识和规范行车行为。
(3) 在车辆上设置安全宣传标识,提醒驾驶员和周围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7. 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是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制定本制度。
环卫所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非洲大裂谷的地质构造与地貌演化非洲大裂谷是地球上最壮观的地貌奇观之一,其独特的地理形态和丰富多样的生态系统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
非洲大裂谷的地质构造和地貌演化是造成这一景观的主要原因。
首先,非洲大裂谷的地质构造是由地壳构造的复杂变动造成的。
地壳是地球上最外层的岩石层,在地壳运动的作用下,会发生抬升、下沉、断裂等现象。
非洲大裂谷的地壳运动主要是由东非裂谷系统引起的。
东非裂谷系统是由东非断裂带形成的,该断层带在地壳运动的过程中逐渐扩大和延伸。
这种扩张和延伸造成了地壳的断裂和下沉,最终形成了非洲大裂谷的基本形态。
其次,非洲大裂谷的地貌演化是在地壳运动的作用下逐渐形成的。
地貌是地球表面的地形和地势的总称,其形成受到地质构造、气候和水力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非洲大裂谷的地貌演化受到地壳的抬升和下沉、火山活动和河流侵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 地壳的抬升和下沉是非洲大裂谷地貌演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地壳运动的过程中,裂谷地区的地壳会经历断裂和下沉,这些下沉的地块会逐渐与地下岩石层相连,形成较为稳定的地块。
这些地块会因为地壳的运动而抬升,形成了裂谷地区的山脉和高原。
2. 火山活动是非洲大裂谷地貌演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非洲大裂谷地区是火山活动较为频繁的地带之一,沿裂谷脊槽分布着数十座火山。
火山喷发会喷出大量的岩浆和火山灰,形成火山锥、火山口和火山喷发口等特殊的地貌景观。
同时,火山活动还会对周围的地表形成巨大的影响,改变地表地形。
3. 河流侵蚀是非洲大裂谷地貌演化的重要力量。
非洲大裂谷地区的河流众多,其中尼罗河是最为著名的河流之一。
裂谷地区的河流会通过侵蚀和冲刷作用改变地表地形,形成了陡峭的峡谷和宽阔的河谷。
河流的侵蚀作用还会导致地壳的断裂和下沉,进一步加剧地貌的变化。
非洲大裂谷的地质构造和地貌演化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其中包含了地球的演化历史和自然界的众多力量。
通过研究非洲大裂谷的地质构造和地貌演化,不仅可以更好地了解地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还可以为自然保护和旅游开发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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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车辆治理规程前言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治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操纵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治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治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车辆的申购依照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
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第二节车辆购买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
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
车辆技术方面要紧由车队长把关。
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治理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治理人;(样表见附件二)4、依照车辆资料类不,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第二章车辆保险治理制度第一节车辆保险类不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内人员责任险(司机)、车内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裂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车内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
另外还有车船税。
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裂险能够考虑不购买。
第二节购买车辆保险原则车辆保险由集团公司指定保险公司,并由集团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时期所需时刻等内容。
各分子公司在车辆投入使用前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购买保险,已购买保险的车辆在保险到期前自行续费。
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各分子公司不得更换投保保险公司及更改保险内容及相关条款。
各分子公司对险种及赔偿限额等内容有需要更改必须告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进行操作。
交强险按保监会规定执行,使用保监会2006年批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保协条款[2006]1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中2008年2月最新标准中交强险浮动方法,结合当年的出险赔付率决定下年的折扣。
商业险假如没有国家调整,在深圳购买按5.6折,另外折扣由保险公司按每月或每单直接返还到各分公司财务。
假如遇国家保险政策调整,另行由集团公司与保险公司协议确定折扣及返还。
第三节出险及理赔流程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各区域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报险电话,通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区域负责人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予的优惠条件确定修车与理赔的先后顺序,理赔事务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进行理赔。
相关详细内容参照集团公司发给各公司的由集团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治理1、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油箱的改装,加装防盗油箱盖,油箱盖钥匙由行政人事部保存,需要加油提早至行政人事部领取,加油后归还。
2、在进行车辆作业安排时,市政环卫部必须保证所安排的驾驶员为考核合格驾驶员,有资格及能力驾驶所安排的车辆,否则出现事故,市政环卫部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3、行政人事部必须保证所有车辆必须要保险的保单时刻期限内,否则出现事故由行政人事部第一责任人承担。
如因故无法及时购买保险,行政人事部须以文字形式通知市政环卫部,市政环卫部接通知后应进行应急调整,不得安排非保险期内车辆出行,否则出现事故由市政环卫部承担。
4、任何人不得私配车辆钥匙,一经发觉,作开除处理。
5、车辆在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查,此工作由驾驶员完成,并如实填写《车辆使用检查表》,每月上交市政环卫部备案,如因驾驶员没检查或检查不认真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车辆使用检查表》样表见附件三)第四章驾驶员的治理第一节驾驶员招聘、考核及上岗要求1、严把驾驶员招聘关:驾驶员招聘时认真审核身份证、驾驶证,并进行体检,要求躯体健康,无心脏病等既往病史,且无酗酒的不良生活适应,所持驾驶证为A1、A2、B2三种证照,并有三年以上大型货车或环卫车辆实际驾驶经验,合格方可参与笔试,经笔试合格方可参加上车试驾(在不使用扫路功能状态下),试驾时公司车队长先行对车辆进行驾前讲解,然后由试驾人员驾驶,车队长在副驾驶陪同,选择空旷无人或少人区域。
经试驾合格后方可参加扫路车操作培训。
在试驾过程中,车队长须时刻紧盯试驾人员操作,发觉问题及时制止。
2、驾驶员培训:经试驾合格的驾驶员,参与环卫作业车辆的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与实操培训,理论培训课时必须达到10课时,实操培训课时必须过到20小时。
驾驶员必须充分熟悉环卫作业车辆的构造原理及各部件的功能,并能正常操作。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习期。
3、驾驶员见习作业:经培训考核合格驾驶员可跟车见习,见习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由熟手驾驶员作业,见习驾驶员在副驾驶位置跟车观摩作业,此过程必须通过10天,第二时期由见习驾驶员驾驶,熟手驾驶员在副驾驶陪驾,此过程必须通过10天,两个时期均正常完成后,方可发放上岗证,进行单独作业。
驾驶员正式入职必须签订《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四)第二节驾驶员的日常治理1、驾驶员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及操作培训,并作好培训记录,培训工作由车队长组织,行政人事部依照情况列席。
2、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行驶,不得为早下班开快车降低作业质量,不得越区域作业。
3、驾驶员作业必须凭《环卫车辆日作业安排表》至车场治理员处领取钥匙,作业后必须按要求将钥匙交至车场治理员处。
驾驶员必须凭单作业,按《环卫作业车辆日安排表》指定区域及路段作业,严禁越界作业,越界作业视为公车私用,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公司将对此驾驶员作开除处理并保留处罚权利。
(《环卫车辆日作业安排表》见附件五)4、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加油表等公司要求的表单,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觉,作开出处理。
5、驾驶员间应相互交流,提升技术及作业效率。
6、按要求定期对车辆进保养,拟定车辆保养打算,以半年为一个期间,逐月落实。
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关于长期不按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的驾驶员依照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7、驾驶员作为公司的一员,必须时遵守公司其它行政人事及财务方面的制度。
8、驾驶员作业凭单驾驶所安排车辆,严禁私自与人换车或将车交给不人驾驶,否则出现一切事故与公司无关,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公司将对相关驾驶员作开除处理。
9、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违法驾驶产生的一切事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发生车辆损坏,依照情况赔偿。
10、车辆发生事故必须第一时刻通知车队长,依照情况报保险处理。
车队长不能作出决定须上报上级领导。
11、驾驶员严禁利用公司车辆从事赢利性活动,一经发觉,作开除处理。
第三节事故责任与赔偿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发生交通事故或致使车辆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如实报告车队队长,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执行任务发生交通事故的,我方负要紧或全部责任的,有事故直接责任人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指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或不予理赔的绝对免赔款。
下同)的30%,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赔偿实际损失的10%。
(或本条:执行任务发生交通事故的,造成实际损失,驾驶员负责70%,公司负责30%)(2)经批准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未经批准擅自出车或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由他人(含本公司职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实际损失的100%。
(3)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报经交警部门处理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或在交通事故中不能报销的部分,一切费用由本人负责。
2、车辆因停放不当,致使车辆被盗,驾驶员除负责办理理赔手续外,按以下比例赔偿:(1)任务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30%;(2)经批准私人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60%;(3)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100%。
实际损失是指原车价每年以10%折旧后,与保险公司理赔之差额。
3、经批准用车,因驾驶不当或明知车辆有故障而强行驾驶,致使车辆损坏的,按修理费用的50%赔偿;未经批准擅自出车或擅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由他人(含本公司职员)驾驶,致使车辆损坏的,按修理费用的100%赔偿。
车辆因停放不当而被他人车辆撞损的,驾驶员应负责向对方或保险公司索赔,如无法找到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又拒绝赔偿的,由驾驶员按修理费用的50%赔偿。
第五章停车场的治理1、车辆进出停车场须如实登记,包括车辆里程、油表信息、车辆外观情况。
车场治理员及驾驶员必须当场核对填写信息并签字,严禁事后补填,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有权力和义务随时抽查。
2、车辆在非作业时刻钥匙由停车场治理员保管。
市政环卫部每天开具当天的《环卫车辆日作业安排表》并交给车辆治理员,车辆作业时驾驶员必须至停车场治理员处领取钥匙,停车场治理员核对《环卫车辆日作业安排表》中安排的驾驶员及对应车辆,查看驾驶证核对身份无误,将相对应的车钥匙交给驾驶员并要求驾驶员在《环卫车辆日作业安排表》签字。
领取钥匙人员与《环卫车辆日作业安排表》上人员不一致时,停车场治理员严禁将钥匙借出,否则以共同偷盗公司财产论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