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民文明公约
文明市民公约
文明市民公约一要爱国守法,不要违法乱纪;二要爱情市容,不要乱设摊棚;三要讲究卫生,不要乱贴乱扔;四要维护交通,不要乱行乱停;五要爱护花木,不要毁草伤林;六要移风易俗,不要铺张迷信;七要言行有礼,不要粗痞斗狠;八要敬业守信,不要失职失诚;九要团结互助,不要冷漠无情文明城市标准(一)主要指标:近三年来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改革逐步深入,经济持续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纯收入居全省前列;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全省增长水平,计划生育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殡葬改革在全省处于先进位次;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基本稳定,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二)市民教育:制定有切实可行的《文明公约》和《市民守则》。
普遍开办市民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市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市民教育覆盖率达80%以上。
经常组织青少年和机关干部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
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意识明显提高,做到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抽烟,不乱扔垃圾,不损坏花草树木,不损坏公共设施,不闯红灯。
(三)文教科技:省辖市有35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和群众艺术馆,建有较高档次的博物馆,建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审验合格的电台、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
有一处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图书发行大楼,每个行政区和主要街道建有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网点。
县(市)建有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文化馆、图书馆,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审验合格的广播电视台,有2000平方米的综合图书发行部和3个以上图书发行门市部,进入全省文化先进县(市)行列。
市区主要街道、繁华地带和出入市口有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
市区无公开占卜、算命等不良文化现象。
文化市场繁荣、健康,管理规范。
坚持开展广场文化活动。
落实科教兴豫战略,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学校网点充足,布局合理,教学设施良好,“两基”验收达标,并不断巩固提高,各项教育事业发展位于全省先进行列。
《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文
《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了《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年10月31日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第三章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第四章保障与促进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本条例所称的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新时代公民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
第三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方协同、统筹推进、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奖惩结合的原则,形成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规划实施、指导协调、检查考核、评估通报。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辖区内文明行为促进的有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协助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第二章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第八条公民应当具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行为规范和文明素养。
倡导下列文明行为:(一)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礼仪,言行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财物;(二)保护生态环境,绿色低碳生活,节约公共资源,维护公共卫生,分类投放垃圾;(三)文明出行,安全礼让,有序停放交通工具;(四)文明旅游,尊重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和设施;(五)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六)文明上网,拒绝网络暴力,不散布虚假和有害信息,不窥探、传播他人隐私,自觉维护网络秩序;(七)文明就餐,点餐适量,拒绝浪费;(八)尊崇英雄烈士,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尊敬道德模范;(九)尊师重教,立德树人,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十)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救死扶伤、关爱患者,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十一)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培养和传承良好家风;(十二)邻里友爱,守望相助,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文明处理矛盾纠纷;(十三)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文明节庆,文明祭扫,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十四)其他应当倡导的文明行为。
大庆市民文明公约
大庆市民文明公约
为了营造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增强市民的文明素质,维护社会公德,我们自觉遵守以下公约:
1. 爱护城市环境,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不剥落绿化植被。
2. 尊重公共设施,不恶意破坏公共设施,不占用公共场所,不乱贴乱发广告。
3. 倡导文明交通,不闯红灯,不违反交通规则,不占用非法停车位,不乱鸣喇叭。
4. 尊重他人权利,不进行不文明行为,不大声喧哗,不打闹影响他人,不随地吐烟蒂。
5. 倡导和谐相处,不歧视、不侮辱、不猥亵,不散布谣言、不恶意攻击他人。
我们相信,只有每一个市民都自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美丽的大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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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文明公约倡议书示(四篇)
2024年文明公约倡议书示致广大市民群众:“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幸福生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
城关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营造“和谐、文明、畅通、整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是一件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也是一件解民忧、得民心的喜事,作为城市的一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为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和谐美好家园出一份力,献一份爱心,增一份阳光。
在此,城关区委、区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一、请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践行文明行为,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__市文明公约》,养成勤学习、重礼仪、讲文明、守公德的良好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杂物;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贴乱画,不踩踏花草树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驻区单位、商户和辖区居民要积极配合所在辖区、街道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对辖区内公共设施进行清洁维护;定期对各自生产生活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擦拭门窗、清理楼道、院落卫生死角。
三、请广大市民主动开展扫雪除冰工作驻区单位、商户和辖区居民要增强主人翁意识,认真清扫单位、门店、居住地周围的积雪结冰,特别要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承担和完成街道社区分配的扫雪除冰任务;热心帮助他人清除积雪,特别是帮助左邻右舍和有困难的群众及时清除门前积雪,保障出行安全,创造良好出行环境。
四、请辖区单位和沿街门店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驻区单位和商户要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城关区临街店面市容环境责任公约》,主动维护门前道路、绿地美观整洁;定期清洁粉刷责任区域立面,及时更换陈旧破损招牌;做到不占道经营、不倾倒垃圾、乱泼污水,确保市容环境更加整洁靓丽;杜绝燃烧有烟煤、废旧垃圾。
把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营造良好市容环境。
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自觉主动地投入到城市建管工作中来,用我们的双手建好城市,用我们的文明管好城市。
亳州市民公约
亳州市民公约
亳州市民公约是指亳州市政府与亳州市民之间达成的一种共同
遵守的行为准则。
该公约旨在促进亳州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道德,加强市民之间的互助和团结,共同建设美好的亳州。
以下是亳州市民公约的主要内容:
1. 遵守法律法规:亳州市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2. 尊重他人:亳州市民应当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益,保持良好的社交礼仪,不歧视、不侮辱他人,并友善待人。
3. 爱护环境:亳州市民应当爱护环境,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妥善处理垃圾,倡导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
4. 文明出行:亳州市民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文明骑行、文明步行,让路给行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5. 社会公德:亳州市民应当关心社会大众利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传播谣言和不良信息,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6. 文明用语:亳州市民应当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交流,不使用粗俗、侮辱性的言辞,尊重他人的言论自由。
7. 城市形象:亳州市民应当维护城市形象,爱护公共设施和城市建筑,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保持城市的整洁和美观。
亳州市民公约的目的是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宜居的社会环境。
市民们签署并遵守这一公约将为亳州的发展做出贡献,让亳州成为人民满意的幸福之城。
道县市民行为守则
道县市民行为守则
道县市民行为守则
市民行为守则范约束市民公共行为、日常行为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道县市民行为守则,仅供参考。
道县市民行为守则
一要爱国守法,不要违法乱纪;
二要爱惜市容,不要乱扔乱搭;
三要讲究卫生,不要乱贴乱画;
四要遵守交规,不要乱行乱停;
五要爱护公物,不要侵占损毁;
六要爱护花木,不要毁草伤林;
七要门前三包,不要占道设摊;
八要言行有礼,不要粗言脏语;
九要敬业守信,不要失职失诚;
十要团结互助,不要离心离德。
道县市民文明公约
忠于祖国,热爱道县;厚德崇理,诚实守信;
文明礼貌,遵规守法;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和谐友善,互帮互助;爱岗敬业,勤劳俭朴;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崇尚科学,立志向上。
文明市民公约(共5篇)
文明市民公约(共5篇)第一篇:文明市民公约宜兴市民文明公约一、热爱祖国,建设宜兴;二、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三、遵纪守法,维护秩序;四、热心公益,履行义务;五、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六、礼貌待人,热情好客;七、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八、爱护公物,保护设施;九、讲究卫生,美化环境。
十、自尊自爱,维护国格。
社区居民文明守则爱护花草树木,搞好环境卫生;家庭团结和睦,邻里互助关心;遵守规章公约,生活健康文明;关爱公共设施,共保社区安宁。
公民道德二十字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社区温馨楼道公约为营造一个文明、安全、优美、整洁的楼道居住生活环境,推动文明社区、文明楼道创建活动向深层次发展,特制订文明楼道公约。
1、楼道内邻里团结友好,家庭和睦相处,敬老爱幼,互谅互让,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创建活动。
2、崇尚科学,抵制各类邪教组织,积极参加社区科普活动,自觉做到计划生育,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开展家庭楼道种花活动,美化住宿楼道生活环境。
4、讲究卫生、自觉遵守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做到楼梯内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知扔垃圾杂特等,楼道卫生整洁有序,共创卫生楼群。
5、爱护公物,保证水、电、煤气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畅通。
6、加强楼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窃措施工作、严禁黄、赌、毒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7、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积极参加社区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楼门客厅化“三不、三净、三和谐”规范标准》“三不”是:家里客厅不堆放的杂物,楼道不堆;家里客厅不摆放的东西,楼道不摆;家里客厅不挂的东西,楼道不挂。
“三净”是:楼道墙面净,楼道地面净,楼道玻璃净。
“三和谐”是:邻里和谐,老幼和谐,人与环境和谐。
温馨楼道五无”标准无乱堆乱放(袋装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灰网尘土、无自行车存放。
温馨楼道六化标准亮化、净化、美化、绿化、文化、安化“亮化”即对破损、丢失的楼道照明灯及时维修、安装,对楼道进行涂白;“净化”即无堆放物等;“美化”即对破损楼道、墙壁等进行维修、粉刷和油饰,达到窗明壁净;“绿化”即进行彩化绿化,楼道内有盆花、雕塑等;“文化”即开展书法、绘画等楼道文化活动,有保健及提倡邻里关系标识。
最新永城市市民文明公约
精神文明行为规范常识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社会公德规范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家庭美德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八荣八耻内容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永城市文明市民守则一要热爱祖国,建设永城,各项规章,自觉遵守;二要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言行文明,自尊自重;三要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计划生育,拥军爱民;四要尊师重教,敬老爱幼,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五要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美化市容,植树造林;六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永城市市民文明公约一、热爱祖国,建设永城;艰苦奋斗,争创一流。
二、美化市容,讲究卫生;绿化城市,保护环境。
三、遵守法纪,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乐于奉献。
五、崇尚科学,尊师重教;自强不息,提高素质。
六、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关心他人。
七、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扶弱助残,拥军爱民。
八、移风易俗,计划生育;健康生活,勤俭持家。
九、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胸襟大度,助人为乐。
“三管”、“六不”管住自己的口,不乱吐痰,不说粗话脏话;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管住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
市民十要十不要一、要养成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二、要言行举止文明,不要污言秽语、相骂吵架;三、要遵守城管规定,不要乱搭乱建、乱贴广告;四、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闯红灯、妨碍交通;五、要爱护花草树木,不要践踏草坪、攀折花木;六、要遵守施工规定,不要违规作业、乱堆乱放;七、要爱护公共设施,不要擅自挖掘、破坏公物;八、要诚实守信经商,不要坑蒙敲诈、刁难蛮横;九、要加强城市环保,不要乱排污水、污染环境;十、要树立良好风气,不要违法乱纪、聚众闹事。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滁政办秘〔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1日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民身心健康,提升市民幸福指数,依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卫生素质,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
统筹好创建活动与保障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注重真抓实干、成果利用,让广大群众能切实体会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变化和实际好处,激发全市人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热情。
(二)坚持上下联动。
建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创卫办公室统筹推进,创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市直各单位、南谯区、琅琊区、滁州经开区、苏滁高新区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发挥牵头单位抓总作用,根据创建工作的行业特点和具体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分头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目标导向。
市民文明公约
市民文明公约
一、尊重公序良俗
1.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促进公民自觉行使好公民义务;
2.尊重文化传统,做文明、宽容、包容的公民,维护文明礼仪,保护公共资源;
3.言论及行为文明,发扬和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养成勤俭节约、守时守约的良好习惯;
二、旅游安全
1.遵守有关旅游行为准则,做到安全礼让,维护自身及他人安全;
2.旅游时,积极参与文化活动,保护景区环境,不破坏自然风景,不乱扔垃圾等;
3.积极参与景区文创活动,增强文化意识和审美能力;
三、交通安全
1.尊重公共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礼让行人及有优先权的车辆;
2.有车家庭,劝告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第一;
3.提倡共享出行,鼓励使用低碳出行方式,及时在智慧出行APP中上线;
四、保持清洁
1.大力开展除害活动,参与市民维护公共卫生的行动;
2.保护公共设施,避免破坏、乱摆放,并及时清理污染物;
3. 鼓励居民推行“小区安全、自治、环境清洁、共护家园”文明活动;
五、文明共处
1.关爱所有生命,以人文、尊重的心态去了解和关心他人;
2.和睦相处,遵守社会公德,克服误解,友善相处;
3.友好合作,注重促进与社会各界、各文化交流,全面提升自身文化修养和能力;
六、遵守统一社会行为规范
1.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投身社会文化活动与公益事业;
2.尊重知识产权,正确使用公共设施,维护电子网络安全;
3.文明网络,尊重网上社会舆论,遵守互联网行为规范及公共道德;
以上,就是上海市民文明公约,希望上海市民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认真遵守该公约,促进文明上海建设,共创美好美好生活。
宁德市民文明公约
宁德市民文明公约
为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我们宁德市的市民们自觉遵守以下公约:
一、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有序参与社会生活。
二、文明交通: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骑行,保护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三、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四、文明礼仪: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文明礼貌交往,不侮辱诋毁他人,不打闹、不吵架。
五、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务,弘扬社会正气,不做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我们宁德市的市民们将共同落实以上公约,创造和谐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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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广场文明公约内容
五四广场文明公约内容作为一个公共场所,五四广场的秩序和文明程度对于城市形象的塑造非常重要。
为了维护广场的文明氛围,凝聚人们的共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广场管理部门制定了五四广场文明公约。
这一公约旨在倡导文明、礼貌、守法的行为,并提倡参与者共同遵守。
一、遵守交通规则在五四广场,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包括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
行人应使用人行道,不得横穿马路;自行车、电动车应在规定的车道行驶,并遵守信号灯规定。
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反文明公约。
二、爱护绿化环境五四广场以其美丽的绿化环境而闻名,为了保持广场的美观,每个人都应该爱护绿化环境。
不随地乱扔垃圾、烟蒂等废弃物,不破坏花草树木。
同时,我们要积极倡导环保理念,提倡绿色出行,减少对环境的负荷。
三、文明用餐五四广场周边有许多餐馆,这里聚集了大量的食客。
为了维护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用餐秩序,我们应该文明用餐。
不在公共场所随意进食,不乱扔食物残渣和餐具,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避免产生噪音和污染。
四、文明宠物管理在五四广场,许多市民喜欢带着自己的宠物散步。
对于宠物主人来说,要负责任地管理自己的宠物。
在公共区域,应保持宠物的卫生,不随地大小便。
此外,要牵引好宠物,避免造成麻烦或危险。
对于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宠物主人,广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保持良好公共秩序五四广场是一个公共场所,为了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我们应该共同努力。
不喧哗、不打闹、不随地涂鸦、不乱张贴广告等。
要倡导文明互动,尊重他人的正当权益,在遇到纠纷时保持冷静、理性,避免出现冲突。
六、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五四广场经常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我们应该积极参与,传递正能量。
善待他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关心社会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
七、互帮互助,关爱他人作为一个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我们应该互帮互助,关心他人的需要和困难。
当有人需要帮助时,我们应该伸出援手;当遇到紧急情况时,我们应该尽力提供帮助,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5•【字号】滁政办秘函〔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迅速抓好市政府办公室的文明创建工作,现将《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5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滁州市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滁文明委〔2018〕4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为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市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对照《滁州市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努力建设服务高效、公正廉洁、规范诚信、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和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确保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
三、创建任务(一)动员部署。
制订完善创建工作方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要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广泛动员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使创建成为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时间。
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创建测评方式。
测评体系主要采取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分年度提交,按序时进度要求开展网上申报材料,做好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等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
永城市市民文明公约
永城市市民文明公约精神文明行为规范常识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社会公德规范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家庭美德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八荣八耻内容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永城市文明市民守则一要热爱祖国,建设永城,各项规章,自觉遵守;二要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言行文明,自尊自重;三要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计划生育,拥军爱民;四要尊师重教,敬老爱幼,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五要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美化市容,植树造林;六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永城市市民文明公约一、热爱祖国,建设永城;艰苦奋斗,争创一流。
二、美化市容,讲究卫生;绿化城市,保护环境。
三、遵守法纪,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乐于奉献。
五、崇尚科学,尊师重教;自强不息,提高素质。
六、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关心他人。
七、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扶弱助残,拥军爱民。
八、移风易俗,计划生育;健康生活,勤俭持家。
九、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胸襟大度,助人为乐。
“三管”、“六不”管住自己的口,不乱吐痰,不说粗话脏话;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管住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
市民十要十不要一、要养成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二、要言行举止文明,不要污言秽语、相骂吵架;三、要遵守城管规定,不要乱搭乱建、乱贴广告;四、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闯红灯、妨碍交通;五、要爱护花草树木,不要践踏草坪、攀折花木;六、要遵守施工规定,不要违规作业、乱堆乱放;七、要爱护公共设施,不要擅自挖掘、破坏公物;八、要诚实守信经商,不要坑蒙敲诈、刁难蛮横;九、要加强城市环保,不要乱排污水、污染环境;十、要树立良好风气,不要违法乱纪、聚众闹事。
淮南市民公约
淮南市民公约
1. 尊重法律法规:市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文明礼貌:市民应尊重他人,保持良好的社交礼仪,不进行恶意诋毁、辱骂、侮辱等行为。
3. 爱护公共设施:市民应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破坏、污损或乱丢垃圾。
4. 文明交通:市民应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乱停乱放,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
5. 环境保护:市民应保护环境,不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6. 社会公德:市民应尊重社会公德,不进行欺诈、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7. 文明用语:市民应使用文明用语,不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维护社会良好风气。
8. 公共秩序:市民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参与非法集会、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
宣城市居民公约
宣城市居民公约为了维护宣城市良好的社会秩序,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我们宣城市居民共同遵守以下公约:1.尊重公共秩序宣城市是一个文明城市,我们应该尊重公共秩序,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不乱扔乱丢垃圾,不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或乱涂乱画。
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公路、街灯、花坛等公物。
2.尊重他人权益我们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不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不进行恶意诋毁、攻击或辱骂他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
在公共场所禁止大声喧哗或使用高噪音设备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3.文明出行我们要文明出行,遵守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
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据应急车道,不闯红灯,不在无人看管的地方乱扔烟蒂。
为了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安全,驾驶员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应自觉减速避让。
4.文明旅游宣城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我们要在旅游中秉持文明礼貌,尊重景区的规定,爱护环境、保护景观。
不随意涂刻、破坏景区设施和野生动植物。
不乱穿乱踩农田、果园等私人土地。
5.诚信守法我们要诚信守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不因自身利益侵害公共利益,不从事赌博、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编制、传播虚假信息。
在经济活动中,尽量遵守商业伦理,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利益。
6.关注环保我们要积极关注环保,爱惜环境、保护生态。
垃圾分类、废品回收是我们居民应当主动参与的一项环保活动。
同时,我们也应尽可能地减少行车、使用一次性物品等对环境的影响。
7.公共事业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以爱心为纽带,帮助贫困、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
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如及时缴纳各项个人税费、参加选举等。
以上是宣城市居民公约的主要内容,我们希望大家能主动遵守这些规则,共建和谐美好的家园。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公共场所商业活动管理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公共场所商业活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3•【字号】滁政办秘〔2015〕128号•【施行日期】2015.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公共场所商业活动管理的通知滁政办秘〔2015〕128号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期,我市城区城市公园、广场周边和城市道路两侧不断出现商业活动,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秩序,给市民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群众意见很大,投诉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场所的管理,还公共空间本来面目,更好地为市民提供舒适安全的休闲、娱乐场所,充分发挥城市公共场所的公益性市政功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区公共场所商业活动管理通知如下:一、严禁在人民广场、市民广场、金鹏九九广场、高铁站广场、滁州北站广场、南湖景区举办商业活动。
在上述区域之外的城区街头游园等其他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须报经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严格履行行政审批程序。
二、强化城区公共场所商业活动批后监管力度。
经批准举办的各类商业活动,须严格按照批准事项,报市城管执法局审核。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辖区范围内公共场所商业活动的现场管理。
三、加大对城区公共场所违法违章商业活动执法力度。
对未经批准或违反审批事项举办活动的行为,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督促属地城管部门及时予以取缔,并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对当事人从重进行处罚。
四、对擅自允许在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进行商业活动的单位和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