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件通用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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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GB/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作业内容
4.1原材料检验标准 4.1.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1.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1.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1.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4.1.2.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4.2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4.2.1外观:钣金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 4.2.2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下表一执行 表一:尺寸公差要求
4.2.3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垂直度<0.02),压铆后压铆区无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日 期:
通用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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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
LD-QM-WI-05
版本/次:B/0页 次: 1 OF 5文件编号:2016.6.8
苏州利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2.4焊接
4.2.4.1 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焊缝长度、高度均不允许超过长度、高度要求的10%。
4.2.4.2 焊点要求:焊点长度8~12mm ,两焊点之间的距离200±20mm , v 焊点位置要对称,上下位置要统一。如加工图纸上对焊点有特殊要求,按图纸执行。
4.2.4.3点焊间距小于50mm ,焊点直径小于φ5,焊点布置均匀, 焊点上压痕深度不超过板材实际厚度15%,且焊接后不能留有明显的焊疤。
4.2.4.4焊接后,其它非焊接部位不允许有被焊渣、电弧损伤现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清除干净。
4.2.4.5焊接后,零件外表面应无夹渣、气孔、焊瘤、凸起、凹陷等缺陷,内表面的缺陷应不明显及不影响装配。门板、面板等重要零件还应去除焊后应力,防止工件变形。 4.2.4.6焊接零件外表面应磨平,若为喷粉件、电镀件,焊后打磨粗糙度为Ra3.2~6.3,喷漆件为Ra6.3~12.5。 4.3机柜的检检标准:4.3.1表面外观要求
4.3.1.1 外形尺寸未作特别要求的按IT13级执行。机箱应方正无歪斜扭曲现象,机箱六个主面的垂直度、直线度(不直度)采用对角线法测量。公差范围见表二。 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4.3.1.2平面度公差应满足表四。 表三:平面度公差要求
4.3.1.3门、面板的安装对正及间隙要求:同一批机箱相同地方的间隙差值小于0.5。门应开启灵活,在开启范围内不允许与机柜四周产生磨擦与干涉,不应有碰撞、刮漆现象。 4.3.2机箱稳定性要求
机柜装配后必须有可靠的稳定性,不允许由于振动或其它外界作用力而翻倒。检验方法:使机柜倾斜10°,机箱不翻倒。在振动或其它外界作用力下,机箱不应有零、部件松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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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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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检验规范
苏州利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LD-QM-WI-05
版本/次:B/0
不应有异常的嚓嚓作响及摇动声。
4.3.3机箱安全性要求
机柜外表面与人身可触及部分的棱边等部位要倒纯及去除毛刺,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外露尖角、棱边、粗糙表面,在表面喷涂前要去除毛刺。机柜接地要求导电部分应无锈斑,导电性良好。 4.4喷涂件检验标准
4.4.1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4.4.1.1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60w下观测无明显色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4.4.1.2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b)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c)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d)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e)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f)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g)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h)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i)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j)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评价方法: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M处观测。
判定: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 4.4.2涂层附着力检验(检测方法:百格试验) 4.4.2.1试验方法
对涂层表面进行百格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用锋利的刀片在涂层表面纵横方向各划间距为2㎜的平行直线11条,构成100个边长为2㎜的方格(注:①划格时刀片应与被划平面垂直 ②划格时须用直尺 ③划痕应穿透涂层),用普通封箱胶纸贴于划格区域,压实并挤出空气,停滞10秒钟,手持胶纸端部,与被试工件表面呈45°方向,将胶纸迅速拉起,检查方格涂层粘脱、损伤情况; 4.4.2.2评定方法:
0级:应无任何脱落现象(含交叉处); 1级:交叉处小于5%的脱落;
2级:交叉处大于5%小于15%的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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