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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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5、结婚的法定条件。
6、简述我国犯罪的构成要件。
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赵某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000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古董没有交给李某,仍然放在孙某处。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是否能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与李某之间的质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4)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的行为,赵某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2、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
2005年初中毕业后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
2009年12月,她用自己积攒的1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
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
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3.2013年7月5日,甲授权乙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低于3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2 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对丙说:“大家都是朋友,甲说最低要3000元,但我想2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就以甲的名义以2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请问:乙卖给丙电脑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4.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女刘丁。
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
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
1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20160126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14秋工程建筑管理学习中心:西溪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1、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
(官方性、国家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2、法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3、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公平原则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1、刑法的空间效力;2、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3、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4、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二、案例分析题(共3小题,第1、2小题各15分,第3小题10分,共40分)1、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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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姓名:朱炯舟学号:711020192001年级:11春学习中心:余姚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过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的法律事实。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法律行为的成立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实质条件有三个:一、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二、行为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任何法律行为均要符合此三条实质条件,否则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的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一、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货其他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
发明不用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5、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
17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刘贵香学号:716108322004年级:16春学习中心:涿州—————————————————————————————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师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法具有以下特征;1.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2.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 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4.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 5. 公平原则 6. 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刑法的效力范围1. 刑法的空间效力2.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3. 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4. 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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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观察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 6 小题,每题 5 分,共 30 分)1.简述法的实质与特色是什么?答:法的实质:法的阶级性和共同性;法最后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他,法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制于其他一些因素,像地理因素、历史传统、国家形式、文化看法、宗教民俗以致国际环境等,都能对法产生重要影响。
法的特色: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法是国家拟订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拥有宽泛性、明确性和必然性的特色;法以权益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法是由国家逼迫力保证其推行的社会规范,拥有特其他逼迫性。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推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3)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 4)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
3.民法的基本源则有哪些?答:民法的基本源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相同原则; 2. 自觉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 4. 权益不得滥用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在于法律确认并保护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求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切合法律的要求,即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具备必然的条件。
其中实质条件有三:①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②行为人表示要真实;③不违反罪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均要切合此三条实质条件,否则不能够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见效。
5.债的发生依照主要有哪几种?答: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合同缔约上的过错。
6.简述我国犯罪组成的要件。
答:犯罪组成包括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二、案例剖析:(共 4 小题,每题 10 分,共 40 分)1.赵某因出门打工,将一祖传古玩交由邻居钱某保留。
18春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答:法律制定,又称法律创制,法律创立,最通常的称之为“立法”。
它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订、修、废活动。
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阶层或阶级联盟)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制定的程序: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特征:第一,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第二,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第三,宪法的创制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公民或法人(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海宁电大2014春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郭阳阳学号:年级:学习中心: —————————————————————————————一、简答题(共6小题, 每小题5分, 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 汉字法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
法定义为一种规范, 由国家权利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 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是一个关乎人类社会大局的极为重要的现象, 也是一个调整范围非常广阔、涉及问题甚为复杂的事物。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 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 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 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 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 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 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三、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四、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五、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六、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七、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九、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5.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6.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离线作业--法律基础

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平时作业课程名称:学习中心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类别《法律基础》作业(一)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1. 从法的历史类型角度看人类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最早出现的剥削阶级法律是在()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2. 以下属于我国宪法以法的形式规定的带有政治含义的概念是()A国民B公民C法人D人民3. 根据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以下内容不属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是()A国务院办公厅B教育部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家监察部4. 在我国民法诉讼时效的规定中,环境保护之诉的时效为()A1年B2年C3年D5年5. 根据合同订立的法律特征,以下属于要约邀请的是()A甲方向乙方寄送包含主要合同条款的文本B乙方接受甲方拟定的主要条款C甲方仅向乙方寄送商品的价目表D乙方修改了甲方的某些条款并寄回6. 根据对合伙企业概念的理解,下述内容在设立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选项是()A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B共同出资、合伙经营C共享收益、共担风险D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7. 专利法规定限制授予专利的条件是()A专利申请内容具有新颖性B专利申请内容属于科学发现C专利申请内容具有创造性D专利申请内容具有实用性8.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不包括以下的()A直系血亲B三代以外旁系血亲C患麻风病未经治愈D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施行时间是()A2007年3月1日B2007年8月1日C2008年3月1日D2008年8月1日10.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法定年龄为()A 20周岁B18周岁C16周岁D14周岁11.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行为中的哪一项不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A在我国境内向境外开枪射伤境外人员B在我国境外向境内开枪射伤境内人员C在美国大学校园开枪射伤我国留学生D在我国境内开枪射伤我国居民12. 在以下刑罚种类当中,不属于附加刑的是()A拘役B罚金C剥夺政治权利D驱逐出境13. 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用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14. 三大诉讼法对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有不同规定,其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的是()A谁主张、谁举证B由被告负举证责任C由公诉方负举证责任D由自诉人举证1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应适用()A外国法律B我国法律C婚姻缔结地法D第三国法律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1、简答你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理解2、简答财产共有中的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1. 试论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答:法可被定义为一种规范,即由国家权力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的总和。
法的特征有: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征4.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5.法是又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答:法的创制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
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答:根据法律创制的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律的内容、制定程序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成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作用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根据法律的适用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为法和不成文法。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答:我国司法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二,司法平等原则。
准确说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
第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答: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效力,即法的效力问题。
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地域效力和法的对人效力.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的法律事实。
二.、案例分析1、亡妻眼球被摘,谁应承担责任?张先生的妻子因病去世了,在举行追悼会的那天,张先生发现其妻子的眼球是两只玻璃仿制品,明显被人偷换了。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第一章《法律基础》作业法律基础》法学理论作业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总的要求是( B ) A、从重、从快 B、正确、合法、及时 C、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D、严格划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2. 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所反映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不同的法律制度所进行的分类叫做( C ) A、法系 B、法律体系 C、法的历史类型 D、法律部门 3.同学甲在大操场看台上捡到“随身听”一只,失主得知后向其索要,同学甲拒不归还,其行为是( D ) A、违法行为 B、违反道德的行为 C、违反道德但不违法的行为 D、既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的行为4.法律义务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 B ) 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行为 B、必须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 C、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 D、可以要求他人不做出一定行为 5.肖像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种类中的( C ) A、物 B、行为 C、人身权益 D、精神财富二.、多项选择题、 1.( ABC )可以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
A、人的死亡 B、签订合同 C、收养子女 D、请人吃饭 ABCD ) 2.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表现为(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某些人身权益法律适用于主权管辖范围所及全部领域,( ABCD 包括)。
3.在一个主权国家, A、陆地 B、内水和领海 C、领空 D、驻外使馆 4.法律的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ABCD )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项专门活动。
( A、制定 B、补充 C、废止 D、认可 ACD )。
5. 法律的时间效力包括( A、法律的生效时间 B、法律的制定时间 C、法律的终止时间 D、法律的溯及力6. 导致法律事件发生的原因,可以来自( ABC )。
A、社会 B、自然 C、时间的流逝 D、行为人的行为三、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法可被定义为一种规范,即由国家权力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的总和。
17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刘凯学号:716015322002年级:2016春学习中心:乐清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社会规范,有其自己的本质和特征: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这是法的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和属性;②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从法的起源和基本性质看,阶级性是法的基本属性。
法也具有社会性,有着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社会职能。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18春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答:法律制度的概念1、法律创制原则的概念2、法律创制原则与指导思想3、我国法律创制的基本原则法律制度的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案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的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的不同2、宪法的效率与普通法律不同3、宪法的创制程序与普通法律的不同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无效的民事行为书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可分为全部无效的民事行为和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已发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妻子、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债权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即债权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刑法的效力范围有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3、我国刑法的普通管辖权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批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2、刑法的溯及力二、案例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 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法律基础》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法律行为包括直接意义上的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即对于一定行为的抑制)。
通常又把前者称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后者称为消极的法律行为。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含义: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关于人身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8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马颖杰学号:717080192024年级:17春学习中心:嘉善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简述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3.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等。
4.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绿色原则。
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
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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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2012年春夏学期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二、案例分析案例:2001年8月31日夜晚,青年工人辛勤与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电视画面上出现了李鹏委员长的身影,只见他站在人民大会堂的主席台上,面对着济济一堂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对着话筒庄严宣布: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本次会议开了四天半。
经过大家的紧张工作,全部议程已经进行完毕。
会议审议通过了《防沙治沙法》……”此时,画面一转,出现了节目主持人,只见她严肃而又认真地读起准备好的文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看着这画面,辛勤心里产生了不少疑问:谁有权制定法律?这法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法律是依据什么程序制定出来的呢?它的立法依据又是什么呢?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业一、简答题l、简述法治的含义。
2、论述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3、简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宪法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基本特征有那些?2.为什么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能在其他国家机关中任职?3.如何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其他国家制度的关系如何?4.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5.民主集中制体现在我国国家制度的哪些方面?6.如何理解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7.怎样理解言论自由。
二、案例分析1.《华西都市报》2001年9月4日报道了轰动全国的农民状告公安行政不作为案审理情况。
在1998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的四天三夜中,阆中市水观镇农民李茂润连续遭到一名叫郑国杰的的疯子的追杀,5月19日晚,在向阆中市公安机关求助未果的情况下,李茂润从自家二楼跳下,腿被当场摔断,经鉴定为八级残废。
李茂润向阆中市公安局索赔364万元。
阆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违法,共赔偿李茂润19751.32元。
结合该案例,说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
2.1990年,原告齐玉苓与被告之一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学生,都参加了中等专科学校的预选考试。
陈晓琪在预选考试中成绩不合格,失去继续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
而齐玉苓通过预选考试后,又在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中取得了超过委培生录取分数线的成绩。
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给齐玉苓发出录取通知书,由滕州八中转交。
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并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直至毕业。
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
齐玉苓发现陈晓琪冒其姓名后,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为陈晓琪、陈克政(陈晓琪的父亲)、济宁商校、滕州八中和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
原告诉称:由于各被告共同弄虚作假,促成被告陈晓琪冒用原告的姓名进入济宁商校学习,致使原告的姓名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被侵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元,精神损失40万元。
请根据宪法第46条规定说说本案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宪法权利?第四章行政法律制度作业一、简答题1.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2.如何区别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违法有哪些表现形式?4.何为行政责任?二、案例分析1、公务员张某经常参与赌博。
一日,张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并被处以15日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
张某所在单位收到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裁决通知后,经研究作出了对张某予以开除的处分决定。
张某不服,分别以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试分析,张某的起诉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为什么?2、2000年公民H进行以同等学历的身份报考W高校某系的博士研究生。
W高校在对H进行了资格审查后发给了H准考证。
H的初试、复试成绩均为第一名。
但W高校以H于1990年受过处分为由不录取H。
经H多方努力,2003年W高校同意H跟98级博士生一起上课。
此后,H在W高校按要求完成了两年的学习并参加了学位课程考试,但博士研究生的学籍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而其户口与粮食关系也自然无法正式转入W高校。
2005年12月,H向W高校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让被告W高校发给H录取通知书,让H补办注册手续,取得W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学籍,同时将H的户口和粮油关系正式落入W 高校。
问:W高校是行政机关吗?可以以之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吗?第五章民法一、简答题1、简述民法基本原则。
2、简述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4、简述债的发生根据。
二、案例分析1、万雄是某市有名的服装个体户,被称为服装大王,几年盈利数百万。
万雄夫妇有一个13岁的独生女儿,名叫万琪,夫妻俩视她为掌上明珠。
在万琪12岁生日时,万雄花3000元买了一串宝石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女儿。
万琪在学校里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名叫刘凤,俩人形影不离,无话不谈。
万琪为了表示对刘凤的友谊,擅自做主,将宝石项链送给了刘凤。
事隔几天,万雄夫妇得知女儿将宝石项链送给了刘凤,大为恼火,立即找到刘凤及其家长,要求返还宝石项链。
刘凤的母亲不同意,并说:"项链是万琪自愿送给我女儿的,而不是借给我女儿的,所以不能再要回去。
"万雄夫妇见无法索回宝石项链,便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宝石项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问:如果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2、张某,女,1991年5月出生。
张某2007年7月初中毕业后到一家商店工作,月收入1050元。
2008年6月张某自作主张花2000元为自己买了一条金项链。
张某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以张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购买项链未经其父母同意为由,找到商场要求退货。
请问:商场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父母的这一要求?3、刘某、张某、曲某和王某四人是同窗好友。
一日,四人共同出资200元(其中每人50元)到长城游览。
第二天中午返回学校,发现仅剩8元钱。
恰好校门口附近有关人员正在销售福利彩券,每张2元。
刘某建议,就8元钱不值得分,干脆买4张福利彩券,每人一张,说不定还会中大奖,其他三人立即表示同意。
于是他们买了4张福利彩券,每人分了一张。
当即兑奖,发现曲某分得的那张福利彩券中了头等奖,奖金1000元,其余三人均未获奖。
于是,其余三人要求与曲某平分这1000元奖金。
而曲认为,福利彩券已分到个人,谁获奖就应该归谁所有,不同意平分。
四人为此争执起来,其余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处理。
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第六章知识产权作业一、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含义和特征。
2、简述著作权的客体?3、简述著作权的内容。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5、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二、案例分析题1、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30多幅。
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
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吴忠的什么权利?2、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
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
后甲因工作关系调到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
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
依法律规定,此剧本的著作权属于谁?3、1999年4月1日,某报纸刊登了一则消息:曹雪芹后裔申请《红楼梦》版权。
曹雪芹第16代孙曹某,现定居北京,去年获得一本流失民间的曹氏家谱,查明自己是曹雪芹的后裔,遂决定向国家版权机构申请拥有《红楼梦》版权。
这则新闻是这家报纸的编辑们,在4月1日“愚人节”制造的虚假新闻。
说它是假新闻,假在什么地方?第七章经济法作业一、简答题1、消费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哪些?2、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3、怎样解决劳动争议?4、简述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5、试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及区别。
6、如何理解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7、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8、何谓个人独资企业,其设立条件如何?9、何谓合伙企业,其分类有几种?二、案例分析1、王某于2002年12月20日到某超级市场购物,在化妆品货架上拿了几瓶化妆品看了一会儿,觉得不太满意,就放回货架。
王某在离开超市时被超市保安人员拦住。
保安对王某说:"你跟我来。
" 王某随其到治安室。
保安人员问:"你是否拿了化妆品?" 王某说:"没拿。
" 保安人员又说:"我们商场有规定,本商场保留检查顾客袋包及搜查之权利。
这个规定已经贴在商场内。
因此,凡被认为有偷窃嫌疑的人我们都有权进行搜查。
" 王某不同意保安人员对其搜查,保安人员就不让王某离开,双方僵持了近两个小时,王某只好把手包及外衣让保安人员检查,结果未查出化妆品。
王某感到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该超市的法律责任。
请问:该超市的"本商场保留检查顾客袋包及搜查之权利"的店堂告示是否有效?为什么?该超市的保安人员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青工谭某在试用期的最后1个月被传染病医院确诊患甲型病毒性肝炎,住院治疗2个月,谭某出院后遵医嘱休息1个月(有病休通知),病假满后谭某被单位告知已在试用期满时被解除劳动合同,只是怕影响他治病没敢告诉他,但为了照顾谭某的实际困难,住院治疗费用及病假期间的工资照付。
谭某认为单位的做法不对,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上访。
单位认为,谭某在试用期内患上严重肝炎,治疗、休息达3个月,证明他不适合本职工作,试用期满之后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谭某的劳动合同?3、某百货公司为提高营业额,对部分产品采取有奖销售,其中一等奖为4000元,二等奖为2000元,三等奖为1000元,奖票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制成。
在销售的时候,公司经理告诉单位职工,买最后50号以内的单号。
请问:公司经理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为什么?4、某市三个有限公司甲乙丙,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丁,丁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计算机显示器,甲公司出资10万元,乙公司提供厂房两间,经评估作价20同意,并为了逃走猛击某丙的头部,将某丙打倒在地后携金表逃走。
某乙看到某丙回家后由于担心事情败露,已早逃走。
请问,对于某甲和某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第十章诉讼法律制度作业一、简答题1、三大诉讼各有哪些特有原则?2、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3、简述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