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修订稿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5、结婚的法定条件。
6、简述我国犯罪的构成要件。
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赵某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000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古董没有交给李某,仍然放在孙某处。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是否能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与李某之间的质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4)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的行为,赵某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2、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
2005年初中毕业后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
2009年12月,她用自己积攒的1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
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
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3.2013年7月5日,甲授权乙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低于3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2 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对丙说:“大家都是朋友,甲说最低要3000元,但我想2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就以甲的名义以2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请问:乙卖给丙电脑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4.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女刘丁。
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
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
1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及答案
?法律根底?离线作业第一章法学理作业一、简答题1、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展简要的分类。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那么。
5、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6、何谓法律?何谓法律行为?答:1、法可被定义为一种即由权利规定、认可和公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强迫力作保障的的总和。
法的特征有: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2.法是制定或认可的行为。
3.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征4.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5.法是又强迫力保证其施行的社会具有特殊的强迫性。
2、法的创制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性法律以及认可法律过程中的工作、步骤和次序。
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3、根据法律创制的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律的内容、制定程序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成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作用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根据法律的适用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为法和不成文法。
4、我国适用法的根本原那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那么。
第二平等原那么。
准确说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
第三依法行使职权原那么。
请你结合日常生活中列举法律关系并指出其中的构成要素。
答:例如:买卖牛奶的行为买卖双方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为牛奶内容分别表达为双方的交钱交货义务及与之对应的权利。
5、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效力即法的效力问题。
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地域效力和法的对人效力6、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量的法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的本质有3点:1、法的正式性。
法的产生和运用不是任意的。
又称官方性、国家性2、法的阶级性。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3、法具有物质性。
法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规定的,是社会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社会。
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答:1、代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代理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答:(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即无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答: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5、结婚的法定条件。
答:(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5)禁止结婚的疾病6、简述我国犯罪的构成要件。
答: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
如果某种因素不具有这种实质内容,就不可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一种法律规定,而不是具体事实。
最初的构成要件理论曾将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事实称为具体的构成要件,但当今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这种称谓混淆了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
以下所说的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或具体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规定,而非具体事实。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作业一一、单项选择1.如下属于有限责任企业股东旳义务旳选项是:DA. 出席股东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B.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C. 企业解散时分派剩余资产D. 足额缴纳出资2.以原作品为基础并对其加以改造,从而创作出具有独创性旳新作品旳权利:DA. 演出权B. 汇编权C. 复制权D. 改编权3.民法对自然人旳生活信息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是属于:DA. 健康权B. 肖像权C. 声誉权D. 隐私权4.民法通则规定,对人体伤害赔偿旳诉讼时效是:AA. 一年B. 二年C. 三年D. 五年5.宪法规定了我国选举制度旳民主程序,其中关键程序是:CA. 选举组织B. 选区划分C. 选民登记D. 提名与投票程序6.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旳时间以及我国加入该组织旳时间是:BA. 1948年、B. 1995年、C. 1994年、D. 1996年、7.在如下刑罚中,不属于刑法附加刑旳是:BA. 管制B. 罚金C. 剥夺政治权利D. 没收财产8.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旳,应支付不低于工资几倍旳酬劳:DA. 工资旳150%B. 工资旳200%C. 工资旳250%D. 工资旳300%9.有关合作作品旳著作权,如下表述中有错误旳是:CA.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B. 如可以分割则作者单独享有自己创作旳部分C. 同步兼及享有合作者创作旳部分D. 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旳整体著作权10.如下是有关有限责任企业股东旳责任义务旳表述,其中不对旳旳是:AA. 按出资额比例享有企业财产旳所有权B. 按出资额比例从企业获得利益C.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企业风险责任D. 在企业登记后可以抽回部分出资11.在如下诉讼程序中,“谁主张、谁举证”旳责任分派属于:BA. 刑事诉讼法B. 民事诉讼法C. 仲裁程序D. 行政诉讼12.著作权保护旳客体即作品旳种类,如下内容符合这一原则旳是:AA. 口述作品B. 盗版书籍C. 非法音像制品D. 法律法规13.以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旳法律部门是:CA. 宪法B. 行政法C. 民法D. 刑法1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独任审判制合用旳是:DA. 一般程序B. 简易程序C. 第二审程序D. 审判监督程序15.如下有关犯罪中断旳说法描述不对旳旳是:AA.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被迫停止犯罪B.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C. 行为人自动有效防止犯罪成果旳发生D. 行为人出于自身旳原因结束了犯罪行为16.中华法系形成于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其代表性旳律典是:CA. 秦律B. 汉律C. 唐律D. 魏晋律17.我国行政规章旳制定机构是:AA. 国务院B. 国务院各部委C. 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D.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18.宪法修正案对第四章旳章名进行了修订,其中增长旳一项是:BA. 国旗B. 国歌C. 国徽D. 首都19.以自己旳劳动收入作为重要生活来源旳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指如下:CA. 14周岁以上旳人B. 15周岁以上旳人C. 16周岁以上旳人D. 17周岁以上旳人20.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旳用于开展庆祝、纪念活动旳休息时间是:BA. 公休假日B. 法定假日C. 年休假日D. 探亲假日21.如下有关婚姻法“禁婚亲”及因疾病严禁结婚旳表述有错误旳是:BA. 直系血亲B. 三代以外旁系血亲C. 患麻风病未经治愈D. 患其他医学认为不应结婚旳疾病22.我国刑法旳时间效力在溯及力方面旳所采用旳原则是:CA. 从旧原则B. 从新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 从新兼从轻原则23.如下属于刑法中旳自首旳选项是:DA. 归案之后揭发他人旳犯罪行为旳B. 提供重要线索并使其他案件得以侦破旳C.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罪犯D. 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旳24.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拘传旳表述对旳旳是:BA. 拘传只能由公安机关进行B. 拘传相称于刑事拘留C. 拘传旳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D. 可以采用变通旳方式持续拘传犯罪嫌疑人25.如下有关行政诉讼第三人概念旳表述对旳旳是:AA. 可以与提起诉讼旳详细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B. 必须是参与到他人诉讼中来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C. 在法律上没有独立旳诉讼地位D. 可以是某个行政机关26.根据法律类型旳分类老式,我国香港地区旳法律类型应属于:CA. 大陆法系B. 英美法系C. 中华法系D. 印度法系27.在法律发展史上,最早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旳是:CA. 奴隶制法律制度B. 封建制法律制度C.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D.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28.确立“三个代表”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旳指导地位旳宪法修正案是:AA. 1988年宪法修正案B. 1993年宪法修正案C. 1999宪法修正案D. 宪法修正案29.北京市政府制定旳五环路以内禁放烟花爆竹旳规定属于:AA. 抽象行政行为B. 详细行政行为C. 监督行政行为D. 协议行政行为30.在如下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旳是:CA. 自己代理B. 表见代理C. 授权代理D. 法定代理二、多选1.如下作为公民政治权利旳选项有:ABCDA. 选举权B. 监督权C. 通信秘密和自由不受侵犯D. 游行、示威旳自由2.根据民法通则旳善意获得制度,对获得财产旳限制方面有如下旳:BCDA. 个人小轿车B. 爆炸物C. 枪支D. 毒品3.对环境违法行为旳法律责任进行查处旳机关包括如下旳:ABCDA.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 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旳部门C. 人民法院D. 负责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部门4.社会救济法所波及旳重要方面可以包括如下旳:ABCDA. 灾民救济B. 城镇贫困居民救济C. 农村五保户救济D. 流浪乞讨人员就医5.如下选项内容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旳有:ABCDA. 国家B. 自然人C. 法人D. 国际经济组织6.如下属于知识产权范围旳是: BCDA. 房产权B. 工业产权C. 著作权D. 反不合法竞争权7.如下属于自然人主体旳是: ABCDA. 公民个人B. 个人合作C. 企业法人D. 事业法人8.签订协议旳形式可以包括如下旳哪些:ABCD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信件、数据电文形式D. 公证、鉴定形式9.外商投资企业法旳“三资”企业是指:ABCA. 中外合资企业B. 中外合作企业C. 外商独资企业D. 外国企业在中国旳分支机构10.在诉讼证明及其过程中,重要旳证明对象是如下旳: ABCA. 实体法事实B. 程序法事实C. 证明材料D. 外国法三、论述1.某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惩罚法》第23条“扰乱公共秩序旳行为和惩罚”之规定,委托某镇政府对煽动群众闹事、围攻镇政府办公区域旳廖某某作出罚款200元旳行政惩罚,但镇政府在作出惩罚决定前未告知其依法应享有旳权利,也未向其提供陈说事实和申辩理由旳机会。
离线作业--法律基础
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平时作业课程名称:学习中心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类别《法律基础》作业(一)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1. 从法的历史类型角度看人类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最早出现的剥削阶级法律是在()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2. 以下属于我国宪法以法的形式规定的带有政治含义的概念是()A国民B公民C法人D人民3. 根据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以下内容不属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是()A国务院办公厅B教育部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家监察部4. 在我国民法诉讼时效的规定中,环境保护之诉的时效为()A1年B2年C3年D5年5. 根据合同订立的法律特征,以下属于要约邀请的是()A甲方向乙方寄送包含主要合同条款的文本B乙方接受甲方拟定的主要条款C甲方仅向乙方寄送商品的价目表D乙方修改了甲方的某些条款并寄回6. 根据对合伙企业概念的理解,下述内容在设立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选项是()A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B共同出资、合伙经营C共享收益、共担风险D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7. 专利法规定限制授予专利的条件是()A专利申请内容具有新颖性B专利申请内容属于科学发现C专利申请内容具有创造性D专利申请内容具有实用性8.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不包括以下的()A直系血亲B三代以外旁系血亲C患麻风病未经治愈D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施行时间是()A2007年3月1日B2007年8月1日C2008年3月1日D2008年8月1日10.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法定年龄为()A 20周岁B18周岁C16周岁D14周岁11.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行为中的哪一项不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A在我国境内向境外开枪射伤境外人员B在我国境外向境内开枪射伤境内人员C在美国大学校园开枪射伤我国留学生D在我国境内开枪射伤我国居民12. 在以下刑罚种类当中,不属于附加刑的是()A拘役B罚金C剥夺政治权利D驱逐出境13. 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用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14. 三大诉讼法对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有不同规定,其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的是()A谁主张、谁举证B由被告负举证责任C由公诉方负举证责任D由自诉人举证1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应适用()A外国法律B我国法律C婚姻缔结地法D第三国法律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1、简答你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理解2、简答财产共有中的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1. 试论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
18春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答:法律制度的概念1、法律创制原则的概念2、法律创制原则与指导思想3、我国法律创制的基本原则法律制度的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案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的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的不同2、宪法的效率与普通法律不同3、宪法的创制程序与普通法律的不同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无效的民事行为书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可分为全部无效的民事行为和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已发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妻子、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债权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即债权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刑法的效力范围有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3、我国刑法的普通管辖权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批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2、刑法的溯及力二、案例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 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法律基础》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法律行为包括直接意义上的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即对于一定行为的抑制)。
通常又把前者称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后者称为消极的法律行为。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含义: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关于人身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作答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胡宇学号:714058202004 年级:2014春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习中心:嘉兴—————————————————————————————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法具有以下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答:(1).代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代理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就是关于归责原则的阐述。
在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
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即无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就是该原则的一般规定。
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它是根据损害事实的发生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主要行为人证明自己确无过错时,才能免除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就是该原则的一般规定。
(三)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有3处规定体现了公平责任原则:民法通则第132条、民通意见第155条、157条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答: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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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宋兴华学号:年级:2013秋学习中心:深圳—————————————————————————————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③、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④、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⑤、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⑥、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⑧、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⑨、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5、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6、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1、刑法的空间效力;2、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3、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4、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2013年7月5日,甲授权乙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低于3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2 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对丙说:“大家都是朋友,甲说最低要3000元,但我想2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就以甲的名义以2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请问:乙卖给丙电脑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答:乙是无权代理行为,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2、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
2005年初中毕业后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
2009年12月,她用自己积攒的1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
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
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答:《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案王某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因此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用自己劳动所得积攒的钱有权决定购买自己所要的东西,所以她父母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3、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女刘丁。
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
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
1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
1990年刘甲病故,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
1997年刘某病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给刘戊现金2万,房屋1间。
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1万元。
同年刘某去世。
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8间(设每间价值2万元),存款20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价4万元)。
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
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答:刘某去世后首先将20万元存款和8间房屋折价16万元以及家用电器折价4万元分割出一半给其妻方某,实际刘某的遗产折价为20万元,然后按照刘某的遗嘱给刘戊现金2万元,房屋1间折价为2万元,赵玉山1万元,剩余的15万元资产平均分给他的法定继承人,刘甲的妻子在刘甲去世后尽到了赡养义务,所以具有继承权,而养女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也具有继承权,在遗产未分割时已产生了遗产继承的法律效应,而刘丙实在此之后去世,所以她的份额由其丈夫陈某代继承。
4、某甲,1995年10月出生,某乙,1996年5月出生。
两人是初中同学,中学毕业后外出谋生。
2011年12月,临近年关,口袋空空,生活窘迫。
两人合计去某高档小区“赚”上一笔就回家过年。
二人分工,由某乙放哨,某甲动手,去住户家行窃,偷的高档手提电脑、照相机、苹果手机、金银饰品及现金若干,价值近5万元。
得手出来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后被抓。
请问:(1)本案犯罪嫌疑人构成什么罪并分析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答:本案的犯罪甲嫌疑人构成入室盗窃罪,乙嫌疑人构成入室盗窃罪,但不承担刑事责任。
从犯罪客体来看,嫌疑人侵犯了他人私有财产所有权,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已经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从犯罪主体来看,甲乙犯罪嫌疑人均在主观方面有犯罪意识,由于甲嫌疑人已经年满16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因此对所犯的罪行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乙嫌疑人未满16周岁处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其他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甲、乙两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答: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从犯罪客体来看,共同犯罪人所侵犯的客体是一致的统一的;2、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由共同的犯罪行为;3、从犯罪主体来看,必须是两个以上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人;4、从主观方面来看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由于甲乙两人犯罪事实符合以上四条所以构成共同犯罪。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论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就是关于归责原则的阐述。
在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
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即无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就是该原则的一般规定。
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它是根据损害事实的发生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主要行为人证明自己确无过错时,才能免除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就是该原则的一般规定。
(三)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
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在民法理论中,免除民事责任是指在有损害事实存在的情况下,行为人或者相关人依法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它并不意味着行为人或者相关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予以“豁免”。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不可抗力的法律含义,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它包括自然现象(如地震、风灾、旱灾、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现象如战争等意外事件)。
二、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自己权利损害的如果损害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则不能由行为人或者相关人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三、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而无不当或未超过必要限度的致害行为合法的,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合法的致害行为主要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正当执行职务等。
2、论述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答: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具体地说: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②、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③、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④、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⑤、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⑥、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