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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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博士培养方案

财政学博士培养方案

财政学博士培养方案
学生在申请博士学位的时候,需要先确定自己的研究兴趣和方向,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导师。

选导师时需要考虑导师的学术水平、研究方向是否与自己的兴趣相符等因素。

二、研究生课程
在博士研究生阶段,学生需要修读一定数量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程通常包括财政学、货币学、宏观经济学等基础课程,选修课程则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方向而定。

三、科研能力培养
博士研究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包括文献检索和综述、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证研究能力等。

为此,学生需要参加一些研究性课程,如研究方法论、实证经济学等。

四、学术交流与实践
博士研究生需要积极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学术论坛等活动,了解前沿研究动态,与国内外学者进行交流。

此外,学生还应该参与实践性项目,如政策研究、咨询服务等,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五、博士论文
博士研究生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博士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博士论文应该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能够对财政学领域做出一定的贡献。

以上就是财政学博士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培养方案样表【VIP专享】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培养方案样表【VIP专享】

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学科(专业):金融学(含保险学)研究方向名称主要内容、特色与意义:1.研究方向名称:金融理论本方向主要研究货币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内在作用机制,揭示宏观经济的实际变量(产出、就业等)与名义变量(名义利率和汇率、货币供应量等)之间的关系,探讨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内在规律。

具体包括货币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基本原理,货币供求与均衡机制,货币量、汇率、金融资产价格的决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运作原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及效果检测,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对经济的影响,金融制度与结构的发展演进,金融风险防范与稳定发展机制,国际货币体系及国际间政策协调,金融发展战略安排,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金融发展规律,货币金融理论的发展历史,等。

本方向研究的意义:在现代经济中,金融已成为经济运行的核心,货币金融理论是经济理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货币金融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对于经济和金融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我校金融学专业在该研究方向上已形成鲜明的特色,是我校金融学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2.研究方向名称: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本方向主要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中介的功能及各种金融机构的地位和作用;金融机构监督与管理的理论和政策;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微观金融风险的形成机理及防范技术;宏观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防范的理论和政策等;证券市场运作与发展战略;证券市场的监督及管理;证券市场与经济、政策相互关系研究等。

本方向研究的意义: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发展中的客观现象,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同样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从而成为现代金融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本研究方向旨在研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中介功能的变化,探索金融中介机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协调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金融机构监管及内部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形成机理及防范的理论、政策和技术。

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生培养方案

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生培养方案

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生)培养方案阅读参考书目为了保证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有计划地阅读如下参考资料。

另外,还应结合讲课内容及科研工作阅读教师指定的有关文献、资料。

一、中文或译著类1.《微观经济学》(高级教程,中译本),哈尔.瓦里安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2.《高级宏观经济学》(中译本),戴维.罗默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3.《计量经济学基础》(上下册,中译本)达摩达尔.N.古扎拉蒂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计量经济学》(第五版、中译本),格林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财政学》(第8版),[美]哈维·S·罗森,特德·盖亚(Ted Gayer)著,郭庆旺、赵志耘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州和地方财政学》(中译本),[美]费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7.《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生用书),郭庆旺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8.《比较财政分析》(中译本),[美]穆斯格雷夫,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9.《财政学:理论在政策中的当代应用(第8版)》,海曼(David N.Hyman)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0.《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平新乔,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

11.《公共部门经济学》(第四版中译本),[英]布朗·杰克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2.《公共财政》(中译本),[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著,纪沫、严焱、陈工文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版13.《公共财政》(中译本),[美]詹姆斯·M·布坎南,中国财经出版社,1991年版。

14.《公共经济学》(中译本),[美]阿特金森·斯蒂格里茨,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和精算学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和精算学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简介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与精算学科发展始于1952年,是我国高等院校中最早建立的保险系科,是最早得到国际上保险专业资格免试认证的学科,在国内较早全面引入国际精算教育与考试体系。

作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科的组成部分,我校保险与精算属于国家级重点学科;首批获批招收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且全国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在我校保险学院设立;我校拥有我国保险与精算学科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保险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批准为我国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是全国保险专业中唯一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也是北京市优秀教学实践基地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学科拥有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精品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市精品教材立项项目,多个项目获得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在全国保险教育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保险与精算精英并成为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科教评价网和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连续五年位列第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4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4人,讲师/助理研究员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6人。

学院具有一批在学术界和业界都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与学术带头人,包括陈建成教授、郝演苏教授、周明教授/研究员、陶存文教授、褚福灵教授、杨再贵教授、郭立军教授、许飞琼教授、李晓林教授等。

多人在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全国性专业工作委员会任职。

此外,近年来,每年在我院访问的国际著名学者,包括中财讲席教授(CUFE Chair)、教育部“海外名师项目”教师、教育部直属高校外国文教专家年度聘请计划学校特色项目、国家111引智计划学者等,人数在三十人以上。

保险学院教学与科研整体实力突出。

长期以来,学院的学者们兢兢业业、忘我工作,为我国保险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会计学院作为我校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为促进会计学院本科生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提高博士研究生的选拔与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是指将本科与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分本科推免和硕博连读两个阶段进行选拔,即将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然后经课程学习和资格考试合格后,再免试转入博士培养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其他院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选拔名额与对象第四条每年推荐和接收“本科推免—硕博连读”项目的推免生名额不超过10名。

第五条学院当年的本科推免—硕博连读项目的录取名额如未用满,由学校收回统一分配。

第四章本科推免的选拔条件与程序第六条申请人条件:(一)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保送推免基本条件。

(二)学术科研兴趣浓厚,科研潜力突出。

(三)获得所在学院和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第七条拟申请本科推免—硕博连读项目的学生应当填写《会计学院本科推免—硕博连读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亲笔签名。

第八条学院在合格申请人范围内组织“本科推免-硕博连读”项目选拔测试,以确定最终的“本科推免—硕博连读”推免资格。

选拔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侧重对申请人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质进行测试。

第九条取得本科推免—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务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和录取等手续,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

第五章培养与学位授予第十条获得本科推免—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院采取导师组的方式负责该名学生的培养指导工作。

每个导师组由二至三名本院教师构成,其中主导师一名,副导师一至两名。

第十一条获得本科推免—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导师组构成(但应征得教师同意)。

每位导师组成员最多指导两名硕博连读生,其中作为主导师指导的学生最多一名。

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20203 授经济学博士学位)一、培养目标1.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的能够从事财政经济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和经济部门高级管理人才。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经济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站在学术前沿运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创造性研究。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能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独立从事高层次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1.财政宏观调控研究财政政策原理与效应评估、财政风险评估与财政可持续性研究、动态宏观财政政策分析、公债原理与政策分析。

2.政府预算及公共部门效率研究政府预算理论与制度分析、预算支出绩效分析、绩效预算问题研究、公共项目效应评估技术与方法、公共部门效率评估、公共品供给效率分析。

3.社会公平与财政再分配职能研究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经济分析、收入不平等的测度与分析、财政再分配的原理与政策设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环境正义与环境财政研究。

4.税收理论及制度设计研究税收原理与政策分析、最优税理论与制度设计研究、中国税制与税收筹划问题研究、环境税费问题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与地方税收体系研究。

5.中外财政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比较研究、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税制比较研究、外国财政制度研究。

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课程设置参见《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博士生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

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适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制定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第二条培养目标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统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和科研工作。

第三条选拔原则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第四条招生专业招生专业为我校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门类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第五条招收名额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人数为选拔当年的学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左右,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其确定为博士生年度的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

第六条申请人条件(一)全日制经济与管理类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未公开发表但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论文。

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论文者优先录取。

(五)申请人的英语六级成绩在460分(含460分)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

(六)申请硕博连读专业应与报考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七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成立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具有博导资格的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专业博导担任。

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公布基于本办法规定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方案并组织实施,选拔方案同时报研究生部备案。

招生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组长由申请人报考导师担任,成员由相应专业的博导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每组不少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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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以书面形式完成。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
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
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织建立题库,并负
责组织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生不少于5分钟,以题库现场抽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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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财经大学考博资讯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76名,其中普通计划125名 (含硕博连读生13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 骨干计划)42名和对口支援计划9名。
(一)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 研究方向 0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导师分别是胡树祥、冯秀军、
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掌握情况。成绩打分依据为考生
回答问题是否准确、全面,知识掌握是否具有深度和广度,表达是否流畅。
此项满分为80分。
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
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成绩评定依据
为考生提供学术论文的质量、科研基础测试中考生所表现出的专业素质和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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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培养要求及考生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央财经大学
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校发?2014?120号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深入系统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创新研究能力、综合素质高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按学科专业不同分为3年或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职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特别突出为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的博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

三、培养方式博士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调研实习等环节,注重培养博士生的优良学风和独立从事创造性科研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提倡建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导师组3-5名本学科专业和相近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导师任组长。

导师应全面关心和指导博士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指导博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检查落实;对博士生进行思想品德、学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和检查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

博士生入学后,应至少每月向导师汇报1次思想、学习和科研进展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四、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导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校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博士生个人情况,在博士生入学3个月内,指导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执行,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生所学的课程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学习和考核方式、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要求与进度、主要必读书目等进行明确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四份,其中两份报研究生院,另两份分别所在学院和导师留存。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和金融学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和金融学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简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前身是1951年组建的中央财政学院金融系, 2003年改制成立金融学院。

1997年金融专业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首批重点学科;2001年金融学(含保险学)二级学科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本学科再次通过国家重点学科评定并成为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的重要支撑学科。

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科位列全国第2名,2017年学校以应用经济学科为主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并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等级,并列第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得了快速发展,本科教育方面,先后举办金融、国际金融、保险等专业。

1986年保险专业独立建系;1999年在国际金融专业基础上成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1年设立金融工程本科专业(国内首批试点单位);2004年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国际学历教育项目;2010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从金融学院分离,组建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011年在金融学专业下开设了国际货币与国际金融方向;2015年开办了互联网金融方向,成为国内首家培养互联网金融本科专业人才的学院。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1953年金融系举办了银行、保险研究生班,成为国内最早的金融研究生教育基地;1983年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点获批,当年开始招生;1993年国际金融专业开始招收硕士生;1998年获得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金融专硕);2012年金融工程专业独立设置,独立招收硕士与博士研究生。

经过几代金融人的发展与传承,金融学院已经形成一支以王广谦、史建平、李健、张礼卿、李建军等教授为带头人的优秀师资团队,包括2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教学名师、3名获得中国金融学科终身成就奖教师、3名北京市教学名师、9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一支以李健教授为带头人的国家优秀教学团队(金融学系)。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学术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也是研究生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经2014 年4月18日中央财经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定对《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校发【2010】16号)做出如下修订:一、学校规定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最低科研成果要求,各博士、硕士培养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可在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成果要求的基础上,依据本学院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标准,制定高于学校要求的本学院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

各学院制定的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二、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科研成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⒈在《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规定的 A 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外文,下同)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导师组成员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不含用稿通知和发表在相应期刊的增刊或副刊的学术论文)。

⒉在《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规定的 B 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导师组成员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篇(不含用稿通知和发表在相应期刊的增刊或副刊的学术论文)。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完成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两项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参加专著与专业教材写作,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等。

四、本规定从 2014 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五、本规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育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育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育方案2020-09-20 17:36:05| 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定阅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育方案(试行)一、培育目标及大体要求(一)培育目标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材。

(二)大体要求一、把握马克思主义大体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术,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3、熟练把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一样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样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样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刻很多于1年。

四、培育方式(一)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纳课堂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育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体会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份课程。

(二)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常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三)增强实践环节培育。

(四)注重职业道德培育。

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很多于37学分。

(一)先修课(适用于本科非经济和治理类专业学生)一、会计学原理二、经济学原理(二)公共基础课(5学分)一、外语(3学分)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三)专业必修课(12学分,培育单位任选4门)一、金融理论与政策(3学分)二、金融机构与市场(3学分)3、财务报表分析(3学分)4、投资学(3学分)五、公司金融(3学分)六、金融衍生工具(3学分)(四)选修课(16学分,培育单位从以下课程中任选,或依照自己的特点设置)一、商业银行经营治理案例(2学分)二、财富治理(2学分)3、固定收益证券(2学分)4、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2学分)五、私募股权投资(2学分)六、资产定价与风险治理(2学分)7、金融营销(2学分)八、金融危机治理案例(2学分)九、金融企业战略治理(2学分)10、金融法(2学分)1一、行为金融学(2学分)1二、金融史(2学分)(五)专业实习(4学分)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职位实习很多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刻很多于6个月。

中 央财经大学 应用心理学研究生 培养计划

中 央财经大学 应用心理学研究生 培养计划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培养计划在当今社会,心理学的应用领域日益广泛,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中央财经大学的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熟练的研究方法和实践能力,能够在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素质人才。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心理学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在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从事研究、咨询、培训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心理学专门人才。

具体而言,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和素质:1、具备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实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学研究工作。

2、熟悉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够将心理学理论和方法应用于这些领域,解决实际问题。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不同背景的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5、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遵守职业规范,为社会和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研究方向1、经济心理学研究经济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和行为规律,包括消费者行为、投资决策、劳动经济等方面的心理机制。

2、金融心理学探讨金融市场中的投资者心理、风险认知、金融决策等问题,为金融风险管理和投资策略提供心理学依据。

3、管理心理学关注组织管理中的个体心理、团队心理、领导行为等,提高组织绩效和员工满意度。

4、健康心理学研究与健康和疾病相关的心理因素,如压力管理、心理健康促进、疾病预防和康复中的心理干预等。

三、课程设置1、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政治理论、外语、数学等,旨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基本能力。

2、专业基础课程涵盖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等,为研究生奠定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

3、专业核心课程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设置相应的核心课程,如经济心理学、金融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等,使研究生深入掌握本专业的核心知识和技能。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学校相关学科的影响力,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实施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为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术交流包括国内学术交流和国外学术交流,此学术交流的支持资金为学校自筹经费。

第三条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坚持“有序外派,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择优选派。

第二章资助对象及要求
第四条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其中,定向就业(非在职)研究生申请国外学术交流支持计划需提交定向单位同意函。

第五条申请条件
1.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且把中央财经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撰写的学术论文,已被本学科高水平学术会议正式录用,并被邀请出席会议宣读论文或学术交流。

对于英文学术论文,如果按照姓氏首字母拼音排序,且作者人数不超过4人情况下,所有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但是每篇论文仅资助一位作者。

2.拟参加的学术会议的主题和内容必须与申请者学习阶段的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紧密相关;。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3年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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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院(研究院):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习和研究方向) 应 学 开课学期及学期学 课程 课程 修 序 学 分 课程名称 类别 性质 学 号 时 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分 计 政治 理论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课 公共 英语 基
开课单位
社会发展学 院
外国语学院
公共 选修 课
数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应用 包括:1.投入产出分析 2.运筹学 第二外语(日语、法语) 计算机应用
应用数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信息学院
选 修 课
学 科 与 专 业 选 修 课
注:课程设置门数不受现有表格格式限制,各院可以任意添加。 单位签字盖章: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申博解析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申博解析

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申博解析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取消普通招考方式,调整为申请考核方式,所有学院(研究院、中心)将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收2021年博士研究生。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博士学科点,博士研究生专业设有: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一、报名时间:约为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二、申请流程:申请考核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为资格评定,由学院根据招生名额遴选出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下一个考核阶段,拟定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

如申请考生外国语水平未达相关标准,我校将组织外国语笔试。

外国语笔试拟定于2月27日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举行。

第二阶段为专业考核,分为专业基础课考核和专业课考核,其中专业基础课考核原则上学校统一组织,仅为笔试,专业课考核由学院组织,可分别或组合选用笔试、面试和博士生导师综合评价等考核方式。

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可使用的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考核前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

网址:/。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在校研究生的教学管理都属于本规定范围。

第二章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第三条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应严格执行培养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做好教学工作。

第四条教师应服从学院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五条教师在开课前应认真研究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概况,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及其在专业培养中的作用,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先行课的学习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既因材施教又避免课程内容重复。

第六条教师应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所选教材应当体系合理,思想性强,内容科学、先进,对研究生具有启发性;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参考资料,为学生开列必读及参考书目,并根据教学进度要求学生进行经典文献研读等。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要求认真备课,准确把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各章节的基本要求,认真撰写教案或讲义,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要特别注重体现学科前沿动态。

第八条教师授课前须介绍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内容,明确成绩评定的依据,详细说明本门课程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等在总成绩评分中所占比重,以及采取何种考核方式等,杜绝成绩评定的随意性。

为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教师须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掌握,严格考核,并将出勤率作为课程考核的要素之一。

第九条教师授课期间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课件准备充分;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无正当理由不得长时间或多次离开教室;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在教室内吸烟,禁止酒后授课。

第十条教师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反映本学科和相邻交叉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程内容安排应体现精、深、专;注重运用适合的教学方法帮助研究生完成知识构建;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央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法律、文化为主的综合性大学,经济学学科位居全球前50名。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点高校之一。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培养目标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素质、全面发展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如下:1.理论驾驭能力强: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科学的方法和透彻的思路,能够掌握研究领域的基本概念、核心理论、最新动态和一流学术成果。

2.分析问题能力强:具有敏锐的观察力、独立思考能力和系统分析能力,能够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3.创新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独立进行研究、探索和实验,在学术和工程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突破性。

4.综合素质高: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应对全球化挑战的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卓越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优秀的人际合作和领导能力。

三、培养方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采取“导师制”和“学科制”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个性化培养。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研究生课程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

课程设置涵盖各个学科领域,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律学、文化传播学等。

2.学术研究: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指导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促进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水平提高。

3.学生实践:注重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此外,学校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4.交流合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论坛等交流活动,增强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

学校与国内外许多高校、知名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习和交流机会。

四、培养绩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导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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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
校发〔2014〕120号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深入系统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创新研究能力、综合素质高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按学科专业不同分为3年或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职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学业成绩优异(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科研成果特别突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为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的博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

三、培养方式
博士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调研实习等环节,注重培养博士生的优良学风和独立从事创造性科研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提倡建立博士生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导师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导师组由3-5名本学科专业和相近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导师任组长。

导师(组)应全面关心和指导博士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博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检查落实;
(二)对博士生进行思想品德、学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教育;
(三)指导和检查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

博士生入学后,应至少每月向导师(组)汇报1次思想、学习和科研进展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四、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导师(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校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博士生个人情况,在博士生入学3个月内,指导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主管院长(中心主任,以下统称院长)审核同意后执行,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生所学的课程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学习和考核方式、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要求与进度、主要必读书目等进行明确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四份,其中两份报研究生院,另两份分别由所在学院和导师(组)留存。

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条件变化,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同意,可以修订培养计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课程设置及要求
为了使博士生进一步拓宽理论基础,深化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理论动态,提高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学校授权学院根据学校统一规定按照学科和专业方向设置博士生课程。

博士生培养采用学时制与学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博士生毕业所需学分为26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得超过22
学分。

博士生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三大类;按照课程性质又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
1.政治理论课。

政治理论课设置一门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36学时),归入公共基础课。

2.外国语课。

外国语课设置一门公共外语课(2学分,3 6学时)和一门专业外语课(2学分,36学时)。

所有学院均需开设公共外语课,归入公共基础课;除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外,其他学院均需开设专业外语课,内容以阅读、翻译外文文献为主,归入专业课。

3.学科基础课。

经济学类专业必须开设高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管理学类专业必须开设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54学时);其它专业根据学科专业方向设置相应的学科基础课。

4.经济学与管理学前沿问题研究。

所有专业的博士生都必须修本门课程(3学分,54学时)。

5.专业课。

每个专业至少开设一门专业方向课(3学分,54学时)。

(二)选修课
1.政治理论课。

政治理论课设置一门选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选读》(2学分,36学时)。

2.第二外国语。

第一语种不是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第二外国语,且为英语(2学分,36学时);第一语种为英语的博士生可自主选修第二外国语日语或法语(2学分,36学时)。

3.学科与专业选修课。

学科与专业选修课按照研究方向的需要设置,一般为1-3门。

(三)课程考核
博士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必修课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选修课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

六、主文献阅读和学科综合考试
各学院要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建立博士生培养主文献库,并结合学科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作为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的重要内容。

博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必须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环节。

学科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生是否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是否具备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测试。

学科综合考试的具体要求如下:(一)考试时间
学科综合考试一般安排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前八
周之内进行。

(二)考试组织
学科综合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试形式
学科综合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部分由学校按照二级学科组成不少于3人的笔试小组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安排笔试时间、考场和阅卷等相关事宜,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面试部分由学院组织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5-7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负责实施。

面试小组负责面试题目、题型、题量的确定和面试评判等工作。

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原则上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鼓励各学院
聘请校外专家担任组长。

博士生本人的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小组,但不得担任组长。

(四)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核博士生对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以及学科主文献的掌握情况,原则上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内容占50%,主文献的阅读理解占50%。

面试主要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科研
素质。

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博士生入学以来完成的课题、论文和专著等科研成果情况;二是博士生对拟研究领域相关文献的掌握情况;三是博士生对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前沿动态的把握情况。

(五)考试成绩和结果处理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项测试同时合格方可通过学科综合考试,进入下一培养环节。

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经考试小组同意,可在三个月后进行一次补考。

补考不合格的,应顺延一年再进行考试,但必须保证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有1年以上的时间用于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环节,否则中止学业,按结业处理。

学科综合考试结束后,考试小组需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报告书》,经组长审核签字、学院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生在申请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科研成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一)在《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规定的A 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外文,下同)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导师组成员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不含用稿通知和发表在相应期刊的增刊或副刊的学术论文)。

(二)在《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规定的B 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导师组成员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 篇(不含用稿通知和发表在相应期刊的增刊或副刊的学术论文)。

具体要求按各学院关于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执行。

如未能达到相关要求,则应在科研成果达到要求后申请参加下一次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各个环节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位授予
博士论文答辩及博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通过的博士生,可授予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学位正式授予前设三个月的争议期,切实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争议期无异议的,正式授予博士学位。

十、其他
本规定从2014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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