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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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调离人员要有《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和《调离回执》存档;
七、单位对所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食堂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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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是指针对一些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存在重大职业道德问题、工作不力、不胜任等问题的从业人员,通过制定一套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调离、职务调整或辞退等处理方式。

该制度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质量的整体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予那些表现出色、胜任工作的从业人员更多的发展机会。

下面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在现代社会中,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职业道德问题、工作不力或不胜任的情况。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会对相关行业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整体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需要制定一套相应的制度来进行调整和处理。

其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专业素养。

根据工作中的表现和职业道德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或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调离其原有的岗位并给予相应的补救或辞退处理,以提醒和激励其他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提高工作质量。

其三,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实施需要合理、公正的程序。

在制定和执行该制度时,需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估标准和程序,确保从业人员的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以防止有关部门滥用职权或进行不公平的处理。

其四,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还应该与相关的培训和奖惩机制相结合。

在落实该制度的同时,还应该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此外,对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以激励更多的从业人员努力工作,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最后,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落实应该注重实效和持续性。

制定和执行该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和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因此,在落实该制度时,还应该加强相关的培训和引导工作,以确保从业人员能够从中得到有效的警示和改进。

五病调离制度

五病调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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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调离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和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
员都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及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及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各经营单位必须将患有“五病”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将患有“五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并建立从业人员“五病”调离档案,必须做到“五病”调离率100%。

“五病”调离记录。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提升其专业能力,同时避免因患有特定疾病而对工作造成风险或影响工作效率。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体检:从业人员需要定期接受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体检流程一般包括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查、医学影像检查等内容。

2. 培训:从业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以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教育。

3. “五病”调离:指将患有特定疾病的从业人员调离相关职位,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健康。

具体所谓的“五病”通常指传染性疾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癫痫病、艾滋病等,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能力,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防止疾病传播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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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调离制度

五病调离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一定按规定按期进行健康体检;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暂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一定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溢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一定立刻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状况一定全程监护,认识病情状况;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实时通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状况;六、成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兼顾管理。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患“五病”人生病种类能否调离调离岗位、时间员姓名无2010年,从业人员共有人,此中患“五病”者有0人,实质调离0人,调离率100%。

此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含: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作技术训练内容包含:岗位操作引导、勤务技术、消防技术、军事技术。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2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联合,依据我企业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署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整年人身故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小伤人数为零。

、现金安全保存,不发生偷窃事故。

、每个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花费,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本的到位。

、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一定做到以下内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一定典范恪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公布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反抗的指令,严格执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保证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保证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行,并自觉接受企业安所有门的监察和管理。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一直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五病”调离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五病”调离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五病”调离制度一、引言学校食堂作为学生日常饮食的重要场所,其从业人员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为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和就餐安全,防止疾病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晨检和“五病”调离两部分内容。

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1. 晨检目的从业人员晨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并排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 晨检时间晨检应在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以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都能接受检查。

3. 晨检内容晨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观察从业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或病态;(2)观察从业人员的眼球、面色,是否有异常;(3)观察从业人员是否有咳嗽、咯血等症状,是否有患肺病的可能;(4)观察从业人员的手部皮肤,是否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5)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痢疾、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是否有患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6)检查从业人员是否佩戴违规饰品,如戒指、项链等,以及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4. 晨检记录晨检结果应由晨检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晨检记录应真实、准确,以备查验。

5. 晨检处理如在晨检中发现个别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应按以下方法处理:(1)从业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应要求在工作前脱下;(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应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方可上班;(3)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五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根据病情进行治疗。

三、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1. “五病”范围“五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2. 调离原则(1)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调离食堂工作岗位;(2)患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也应根据病情进行治疗,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3)从业人员在调离工作岗位期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治疗,直至疾病治愈;(4)在疾病治愈后,从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病调离制度

五病调离制度

公共场合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轨制
一.公共场合从业人员必须按划定按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介入公共场合工作和暂时介入工作的公共场合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讨,检讨及格取得健康证实后方可介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运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刻调离直接为顾客办事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公共场合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形必须全程监护,懂得病情状态;
五. 向卫生行政部分实时传递公共场合从业人员调离人员根本情形;
六. 树立健全公共场合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公共场合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合从业人员健康治理做到专人负责,兼顾治理.
公共场合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载表
患“五病”
患病种类是否调离调离岗亭.时光人员姓名

2010年,从业人员共有人,个中患“五病”者有0人,现实调离0人,调离率100%.。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一、背景介绍餐饮服务单位是一种人际交往频繁的行业,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食品,对卫生要求较高。

为了确保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保护顾客的身体健康,制定并执行“五病调离制度”,对于有疾病的员工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相关记录的完善。

二、五病调离制度的具体内容五病调离制度是指在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有以下五种疾病的员工,需进行调离。

1.传染性疾病:如各类传染性肠胃炎、手足口病等,会通过食品传播给他人,能够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和传染病的扩散传播。

2.慢性疾病:如肝炎、结核病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影响,降低工作效率,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急性消化道疾病:如急性胃肠炎、急性胃溃疡等,这些疾病会导致员工工作状态不佳,同时也容易通过食品传播给他人。

4.皮肤疾病:如皮肤炎、湿疹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引起局部皮肤瘙痒、炎症等,存在将病原体传播给食品的风险。

5.眼疾:如结膜炎、角膜炎等,因眼部分泌物接触食品可能会感染他人。

根据这五种疾病的特点,餐饮服务单位需制定相应的调离制度,明确疾病的调离标准,以保护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

三、五病调离制度的记录要求1.入职体检记录:对于新员工,单位应要求其进行全面体检,包括以上五种疾病的检查。

体检结果将作为员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员工疾病调离记录:对于已经发现患有以上五种疾病的员工,单位需及时记录调离的具体时间和原因,并进行相关的疾病诊断和治疗。

3.员工复职记录:当员工患病痊愈后,经过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职。

单位需记录复查时间、结果以及员工复职时间,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

4.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单位应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记录、患病记录、复职记录等,做到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疫情调查记录:对于单位出现疾病传播的情况,单位需要开展疫情调查,并及时记录相关情况,为后续防范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以上的记录,单位可以了解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是指一种管理制度,旨在调离工作岗位上出现五种不良状况的从业人员,以保证工作环境的稳定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这五种不良状况包括:
1. 严重违法违纪:指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章制度的行为。

2. 故意泄露机密信息:指从业人员故意向外泄露公司或组织的机密信息,对公司或组织的利益造成严重危害或损失。

3. 严重失职渎职:指从业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明显失职、怠工或敷衍塞责的行为,对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4. 过失致人伤亡:指从业人员因工作疏忽大意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他人或自身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5. 盗窃或贪污公款:指从业人员盗窃公司或组织的财物或贪污公款等行为。

根据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一旦从业人员被确认存在以上五种不良状况中的任何一种,将会被暂时或永久调离原岗位,并可能面临纪律处分、法律追究等后果。

此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工作岗位上的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有效维护组织和员工的权益,并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幼儿园供管水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幼儿园供管水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幼儿园供管水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为确保幼儿园师生的生活用水安全,预防疾病传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应制定供管水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以下为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防止患有五种传染病的供管水从业人员直接从事幼儿园供水工作,确保幼儿园生活用水安全,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2. 原则:供管水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五种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五种传染病的定义五种传染病指的是: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

三、健康检查1. 供管水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

2. 健康检查应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肝功能、粪常规、伤寒菌素试验等项目。

3. 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标准。

四、疾病监测与报告1. 供管水从业人员应自觉接受疾病监测,发现疑似患有五种传染病的,应立即报告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

2. 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对疑似患有五种传染病的供管水从业人员应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证后立即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3. 供管水从业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期间,应接受隔离治疗,直至疾病治愈。

五、疾病治愈与重新上岗1. 供管水从业人员在疾病治愈后,应提交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2. 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对治愈后的供管水从业人员进行复检,确认其符合健康标准后,方可允许其重新上岗。

3. 重新上岗的供管水从业人员应继续接受疾病监测。

六、违规处理1. 供管水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健康检查的,一经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 供管水从业人员隐瞒疾病事实,继续从事供水工作的,一经发现,应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幼儿园未按规定对供管水从业人员进行疾病监测和管理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七、制度实施与监督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供管水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机制。

五病调离及制度

五病调离及制度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及“五病”调离制度
1、依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以下简称“五病”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或供管水的工作。

发现“五病”人员应及时调离并做好调离记录。

3、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4、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5、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熟悉并严格执行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五病”人员调离记录表
单位: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
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
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四、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食堂主管人报告,食堂主管人同
时要向学校、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调离人员要有记录存档。

七、单位对所属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范文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制定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以从事餐饮服务。

三、新参加餐饮服务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餐饮服务人员调离后的健康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六、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餐饮服务人员调离基本情况;七、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档案,设立健康体检登记表和“五病”调离登记。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范文(2)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职业素质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职业素质,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制定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体检制度1. 体检范围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体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部X光等。

2. 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从业人员能够全面参与体检,并能及时获得体检结果。

3. 体检费用企业应承担从业人员的体检费用,并提供相应的体检合作医疗机构。

4. 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应及时向从业人员告知,对于发现的身体异常情况,应提供专业指导和相应的治疗建议。

三、培训制度1. 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管理培训等。

2. 培训目标培训目标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需求相一致,旨在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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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餐饮服务、公共场所服务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餐饮业和公共场所
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表中国科学院幼儿园济南教育实验园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记录表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宣贯/授课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
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
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
作;
四、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同
时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调离人员要有《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和《调离回执》存档;
七、单位对所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五病调离率达
到100﹪。

食堂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患“五病”人员姓
患病种类是否调离调离岗位时间名
无。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从业人员“五病”是指在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包括迟到早退、懒散怠工、不负责任、拖延症和不愿意学习进取。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对于企业和组织来说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实施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下面将展开讨论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升工作效率:从业人员“五病”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导致项目延期、工作进度滞后等问题。

通过调离这些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可以提升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2.提高工作质量:从业人员“五病”在工作中表现出的懒散怠工、不负责任等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工作质量。

实施调离制度可以促使从业人员提高工作责任感、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从而提高工作质量。

3.鼓励学习进取:从业人员“五病”中的不愿意学习进取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只有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

通过调离不愿意学习进取的从业人员,可以鼓励其他从业人员主动学习,保持竞争力。

实施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制度设计:制定调离制度的同时需要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五病”的定义和标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制度中还应包括一系列的流程和程序,例如警告、改进期等,确保制度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2.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实施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重要依据。

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可以客观地评估从业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发现并解决“五病”问题。

3.人员培养:除了调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应该注重人员培养。

对于懒散怠工、不愿意学习进取等问题,可以通过培训、激励等方式引导从业人员改正问题,提高工作态度和能力。

4.团队管理:团队管理是实施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团队文化,可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士气,避免出现“五病”问题。

2024年“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样本一、所有在公共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循既定的周期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健康状况。

二、新入职及临时在公共场所工作的人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只有在获得合格的健康证明后,才能开始工作。

三、对于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的员工,必须立即从直接服务客户的岗位上撤离,待治愈后方可重返原工作岗位。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变动需进行全程监控,以掌握其健康状态。

五、应及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调离情况。

六、需建立并完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统筹和规范。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五病”调离记录显示,共有人员中,患“五病”者为人员,实际调离的人员数为人,调离率为。

2024年“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样本(二)一、所有在公共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循既定的周期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健康状况。

二、新入职及临时在公共场所工作的人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只有在获得合格的健康证明后,才能开始工作。

三、对于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的员工,必须立即从直接服务客户的岗位上撤离,待治愈后方可重返原工作岗位。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变动需进行全程监控,以掌握其健康状态。

五、应及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调离情况。

六、需建立并完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统筹和规范。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五病”调离记录显示,共有人员中,患“五病”者为人员,实际调离的人员数为人,调离率为。

2024年“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样本(三)一、所有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二、新入职和临时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检查,只有在获得健康证明后,才能开始工作。

三、对于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和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必须立即从直接服务顾客的岗位上撤离,待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职责。

五病调离管理制度范本(4篇)

五病调离管理制度范本(4篇)

五病调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五病调离管理,提高单位工作效能,对下列病员实行治疗及调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内五病病员的治疗及调离工作。

第三章政策宗旨1. 根据五病调离管理制度,对五病病员进行治疗,确保其身体健康。

2. 通过合理调配五病病员,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进行。

3. 加强五病病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四章五病调离管理程序1. 五病病员的确定(1)五病病员是指因心理、生理或社交问题而影响工作效能的员工。

(2)五病病员的确定由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进行评估。

2. 五病病员的治疗与调离(1)对于确诊为五病病员的,应当立即组织治疗,包括心理咨询、药物治疗等。

(2)治疗期间,单位应给予五病病员必要的支持和照顾,以促进其尽快康复。

(3)治疗期满后,经过评估合格的五病病员,可以重新分配工作岗位。

(4)对于治疗效果不佳的五病病员,应进行进一步调离,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教育。

3. 五病病员的教育和培训(1)对于确诊为五病病员的,单位应加强其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单位应积极组织五病病员参加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等活动,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五章职责与权利1. 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五病病员的评估、治疗和调离工作。

2. 五病病员有义务接受治疗和教育,并积极配合单位的工作安排。

第六章违反制度的处罚对违反五病调离管理制度的,单位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五病调离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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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调离管理制度范本(2)一、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健全病员调离管理制度,确保病员的安全和病情的及时了解,同时保障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病员管理工作。

二、病员调离的种类1. 医疗转院调离:病员因病情需要接受更高级别医疗机构治疗或专科医疗服务等原因,经医生判断,决定将其调离至其他医疗机构。

五病调离制度

五病调离制度

食品餐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五病”调离制度
一、食品餐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食品餐饮及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食品餐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食品餐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食品餐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食品餐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食品餐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单位:斜桥中心卫生院
2010 年,从业人员共有2278 人,其中患“五病”者有0 人,实际调离0 人,调离率100% 。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建东艺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建东艺校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用流动水洗净消毒双手。

3、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

4、食品处理区的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

6、工作时不抽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7、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及时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8、学校从业人员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9、建立健全学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学校从业人员单位对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管理。

201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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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大乌江镇中心幼儿园从业人员“五病”岗位调离制度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二、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将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调离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从业人员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同时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调离人员要有记录存档。

七、幼儿园对所属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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