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设施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生产设施,并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贯彻“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六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和权限。
第七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二章生产设施安全责任管理第九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第十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扣分制度和重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第十二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第十三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组织开展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第十四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安全运维机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生产设施安全控制管理第十五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对关键设备进行专项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检制度。
第十八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储存和使用。
第十九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规范用电用火行为。
第四章生产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外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生产设施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保证安全事件的报告和调查,及时查找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生产设施安全应急管理第二十三条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要制定健全相应的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概述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企业保障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环境的重要保障措施,合理的管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最大程度地防范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线、机械设备等。
2. 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泵等。
3. 安全设备:包括安全防护设备、安全警示标志等。
4. 环境设备:包括除尘设备、废水处理设备等。
5. 物料搬运设备:包括叉车、起重机等。
三、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购、安装、维修和检验等。
3. 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巡检、清洁、维修和安全检查等。
四、管理要求1. 设备选购:根据企业的生产需要和生产工艺特点,选购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设备,确保设备质量过硬、安全可靠。
2. 设备安装:设备的安装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安装,并进行验收,确保安装及时、准确。
3. 设备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损坏时,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设备保养:设备的保养工作要经常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5. 设备检验: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验和鉴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6. 设备报废: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包括设备的清理、拆解、销毁等,确保设备的合理利用和环境友好。
五、管理流程1. 设备购置流程:(1)制定购置计划,明确购置的设备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2)开展设备供应商的询价和比较,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3篇)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一、总则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生产企业工作环境的安全性,促进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而制定的。
二、安全防护设施的范围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灭火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2. 应急疏散设施:包括应急疏散通道、应急疏散标识等;3. 安全警示设施:包括安全标识、警示标识等;4. 个人防护设施: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5. 安全监控设施:包括监控摄像头、安全报警系统等。
三、安全防护设施的选择与设计1. 安全防护设施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 设计应考虑生产企业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布局和使用便捷性;3.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人员流动和逃生通道,确保员工的安全疏散。
四、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与维护1. 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施的安装质量;2. 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3. 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临时性应急使用。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培训1. 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更改设施的设置;2. 员工应接受安全防护设施的培训,了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与评估1. 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 定期组织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更新,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七、违规行为的处理1. 对于故意破坏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2. 对于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警告、扣款等处罚措施;3. 对于通过欺骗等手段绕过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生产企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2. 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3. 对于未按要求配备或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生产企业,监督部门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使用、操作和维护的生产设施设备。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责任主体为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管理部门,由该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各部门和员工有义务配合并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生产设施设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并取得合格的检测证书。
第六条生产设施设备应有明确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员工能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第七条设备使用方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八条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应被正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三章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第九条操作设备前,员工应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条员工在操作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规操作或超负荷使用设备。
第十一条操作设备时应注意个人安全,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严禁穿插手、头发等物品到设备工作区域。
第十二条操作设备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第十三条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故障情况,并及时修复。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维修保养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并按要求进行存档和归类。
第五章巡检和隐患排查第十六条设备巡检工作应有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的巡检周期和内容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
第十七条巡检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发现设备的隐患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八条设备巡检记录应完整、准确,并按要求进行存档和归类。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及其使用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生产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本单位所有,由本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第二章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本单位设立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部门,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对生产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设备设施的故障;3. 开展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4. 负责生产设备设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其他与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是本单位生产设备设施的直接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并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
第十条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三章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一条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1. 严禁将设备设施用于非法用途,保证其正常的生产和运行;2. 按照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操作程序;3. 检查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4. 不得擅自进行维修和改装设备设施,必要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5.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保持设备设施的良好状态;6. 在使用设备设施过程中,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7.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8. 不得使用过期、损坏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安全,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提高生产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设施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人和相关职责,建立设备设施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相关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2.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定期、不定期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计划,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3. 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制度:制定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计划和流程,包括定期检修、保养、维修和更换等,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4. 设备设施运行规程:制定设备设施运行规程,明确设备设施的操作流程,包括开机、关机、操作规范等,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操作安全。
5. 设备设施安全培训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6. 设备设施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制定设备设施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明确设备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能力。
7. 设备设施安全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记录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记录进行管理和保存,为安全问题的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通过制定和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和保障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生产工作的稳定进行和高效运行。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二)【标题】: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的程序与管理,确保报废设备设施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生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管理。
【三、定义】1.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经评估确认,因老旧、磨损、故障、不再符合生产需求等原因,不适用于生产使用而需要报废处理的设备设施。
2.报废评估:对待报废设备设施进行评估和鉴定,确认其报废原因和价值,确定处理方案的过程。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工具设备等。
第三条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应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事故处理等。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属于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厂长、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经理、员工等。
第七条厂长是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和员工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是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第九条生产经理是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的责任人,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监督员工的安全工作,并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第十条员工是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的责任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并及时上报设备异常情况。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法等。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应及时、全面,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培训,对老员工进行定期复训。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应进行考核,并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考核成绩。
第四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巡检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安全设施设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设施设计,是指对建设项目中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进行系统设计,以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二)科学合理,技术先进;(三)经济适用,注重实效;(四)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计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二)符合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要求;(三)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四)确保建设项目在施工、使用过程中安全生产;(五)便于安全设施施工、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安全设施设计依据;(三)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四)安全设施施工图;(五)安全设施验收标准;(六)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建设项目所处的行业、领域和地域特点;(二)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材料等;(三)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及应急预案。
第八条安全设施设计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初步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定安全设施设计范围、内容和要求;(二)详细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对安全设施进行详细设计,包括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三)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详细设计,编制安全设施施工图;(四)施工阶段: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安全设施质量;(五)竣工验收阶段: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员工安全,避免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各类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各类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要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工作机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生产安全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生产安全设施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生产安全设施管理档案,定期对各类生产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七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承担起自己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企业要对生产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设施安全使用规范,告知员工正确使用设施的方法,禁止擅自改变设施的使用方式。
第十条企业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要制定设施维护计划,定期进行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企业要建立设施巡查制度,确保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要对设施的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企业要制定设施紧急处理预案,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第十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标明各类危险设施的位置和注意事项,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禁止通行区域、禁止操作区域等,确保员工不会因为不熟悉场地而发生意外。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并保障员工和业务的正常运作。
适用于所有相关场所、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二、安全责任1.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负责人应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方案,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确保员工熟悉安全设备和逃生通道。
三、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1. 生产经营场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和应急救援设备。
2. 生产经营场所应定期进行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生产经营场所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四、设备的安全管理1. 设备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合格的安全证书。
2.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其正常运转。
3.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4.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机检修,确保安全。
5.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检查,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设施的安全管理1. 设施的建造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2. 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 设施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使用,并保持整洁有序。
4. 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整改或报告相关部门。
六、安全应急管理1.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负责人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 应建立健全的报警和紧急撤离机制,确保员工安全。
3. 应建立与当地消防、警察等相关部门的紧密联系,加强协作与配合。
七、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1.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员工应熟悉安全设备和使用方法,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3. 员工应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
八、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惩罚。
2. 对于故意破坏安全设备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设备管理责任1. 单位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工作。
2.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设备管理工作。
1. 新购买或者更新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2. 设备备案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买日期、投入使用日期等必要信息。
3. 设备备案登记由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五、设备巡检维护1.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巡检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电气线路、安全防护装置等。
3. 发现设备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设备,并上报上级部门或者相关人员。
4. 巡检维护记录以书面形式保存,备案登记人员负责记录和保存。
六、设备维修保养1.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需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2. 维修保养工作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负责,必要的维修工具和材料由单位提供。
3. 维修保养记录以书面形式保存,备案登记人员负责记录和保存。
七、设备更新淘汰1. 设备使用寿命到期或者不再满足生产需要的,应及时进行更新或者淘汰。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为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企业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
设施管理要求1.企业应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紧急出口、防护围栏等。
2.企业应对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企业应强化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4.生产设施应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和危险程度进行区域划分,并设立明显标识。
5.建筑结构安全评估应符合相关要求,并应定期复查更新。
紧急事件处理要求1.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危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处理。
2.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灭火、疏散、防污染等方案,并应公示在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
3.为防范化学品泄漏等紧急事件发生,企业应对设备进行完善的监测和预警,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
安全设施检查要求1.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设施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动力电器设备、特种设备等。
2.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整改,并应记录整改情况。
3.企业应每年组织年度安全设施检查,确保设施性能符合要求。
罚则1.未设置或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视作严重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安全设施管理不合规,导致事故的,企业将面临相应的行政责任及其他民事责任。
附则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结语本规定为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规定,是企业加强安全防护的重要准则。
企业应严格执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整体经营水平。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度本制度;一、生产设施建设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新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4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5、生产设施建设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项目办负责,建设项目要确保实现本质安全;二、生产设施管理1、各单位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设施建立台帐;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立即复原;3、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对于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5、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1、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1、指导安全承包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标等;4、设备安全管理每季对公司、分厂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5、各单位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6、各单位要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四、生产设施检维修1、生产设施检维修实行日常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检维修要制定计划;2、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3、检维修要严格要严格执行作业的有关规定;4、检维修应根据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确定,大修一般一年进行一次;五、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应严格遵守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一、范围1.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如在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设施、事故停车设施、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设施、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设施、机械运转部门防护的防护设施、载压设备的安全阀、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设施、低压真空的密闭设施、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火灾报警固定式设施、灭火设施、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设施,传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隔离栏杆、各种警示标志、生产场所的防护栏、盖板、各储罐区的围堰等;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器具,称为防护用品器具;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各车间、部门公司二级核算单位;二、管理职责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设施,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各种继电保护设施和避雷设施等由设备部门管理;3.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设施、自动灭火设施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由保卫部门负责管理;4.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安全部门负责管理;5.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设施和安全联锁设施的由计控部门负责管理;6.生产区域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和报警设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管理;7.其余的安全设施由所在车间部门负责管理;8.各安全设施使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管理,定期作专业检查和校验,将检查校验情况进行登记建档;三、维护管理1.各种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要由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到人;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须由设施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同意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检验、试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四、防护器具的选用和保管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和浓度等指标正确选择和使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3.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发放,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安全生产设施的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劳动者的管理者,应当为该单位的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设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安全生产设施的管理作出了一些明确规定,这既是基于劳动合同而对劳动者负有的保护义务,也是我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安全生产设施管理上主要有如下措施;1.“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我国境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和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安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三同时”制度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它的实施有效地消除了各种生产设备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伤亡和的危险因素,对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新工程项目正常投产使用,防止发生都有积极作用;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也将“三同时"制度作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安全警示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的场所,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的发生;安全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我国安全标志应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我国的安全警示标志有:防火标志有发生危险的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及位置,防火、灭火设备位置;禁止标志所禁止的危险行动;危险标志有直接危险性的物体和场所并对危险状态作警告;注意标志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注意就有危险的场所;救护标志;小心标志;放射性标志;方向标志;指导标志;.3.安全设备管理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4.特种设备的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车间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生产车间的设备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工艺设备、生产线、配电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
第三条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应遵从“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综合整治、连续改进”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形成长效机制。
第二章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责任第四条本公司负责人是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生产车间负责人是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车间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生产车间员工是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的参加责任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乐观参加安全事故防备工作,及时报告和帮助处理安全隐患。
第三章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第七条生产车间设备设施的选购和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保证设备设施的质量和可靠性,确保安全使用。
第八条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理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功能完好。
第九条生产车间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应严禁擅自转变设备布局、接线,未经授权不得私自接电线路,以免造成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
第十条生产车间应订立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定期演练,以提高事故应急处理本领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应常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快速进行有效处理。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和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生产车间应建立健全紧急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员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4篇)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企业包括工矿企业、建筑企业、化工企业、冶金企业、纺织企业、食品企业、机械加工企业、电子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施、防爆设施、防护设备、安全设备等。
第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做到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建设、科学使用和有效维护。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的组织领导,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培训。
第六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防护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第七条生产企业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安全防护设施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报警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防爆设施,包括防爆电器设备、防静电装置、防爆工具等。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设备,包括呼吸器、防毒面具、安全绳索等。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防护设施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明确安全设施的使用要求、维护责任和检查程序。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档案,包括设施的建设、检查、维护、使用等记录,以备查验和评估。
第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更新等各项管理要求。
第三条: 生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过程和安全隐患特点,合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设施、防爆设施、通风设施等,并保证设施的有效性和良好运行状态。
第四条: 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可靠性。
第五条: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制度,明确设施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员工正确使用设施,提高安全性能。
第六条: 生产企业应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设施的认识和使用能力,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七条: 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防护设施的演练和检验,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及时修复设施的故障和缺陷。
第八条: 生产企业应建立安全防护设施的记录和档案,包括设施的购置、使用、维修、检验等信息,以备日后参考和查阅。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与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安全防护设施的研究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保障设施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以下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立: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作业环境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门、防护栏、防护网、安全警示标志等。
2. 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生产企业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能正常发挥作用。
维护记录应及时更新、保存,并可供安全监管部门查阅。
3. 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员工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并接受相关培训,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严禁任何人员私自移动、拆卸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4. 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生产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
他们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5. 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同时,生产企业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应急救援设施,包括应急疏散通道、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这些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
6. 安全设施的监管与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生产企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安全
防护设施。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生产企业整改并建立相应的追责机制。
以上是对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的规定,旨在提升生产企业对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更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篇)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____个工作日内)。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
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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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度本制度.
一、生产设施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新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生产设施建设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项目办负责,建设项目要确保实现本质安全.
二、生产设施管理
1、各单位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设施建立台帐.
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于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
1、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
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
1、指导安全承包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标等.
4、设备安全管理每季对公司、分厂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5、各单位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
6、各单位要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四、生产设施检维修
1、生产设施检维修实行日常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检维修要制定计划.
2、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
3、检维修要严格要严格执行作业的有关规定.
4、检维修应根据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确定,大修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五、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
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应严格遵守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
一、范围
1.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
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如在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设施、事故停车设施、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设施、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设施、机械运转部门防护的防护设施、载压设备的安全阀、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设施、低压真空的密闭设施、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火灾报警固定式设施、灭火设施、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设施,传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隔离栏杆、各种警示标志、生产场所的防护栏、盖板、各储罐区的围堰等.
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器具,称为防护用品器具.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各车间、部门公司二级核算单位.
二、管理职责
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设施,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各种继电保护设施和避雷设施等由设备部门管理.
3.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设施、自动灭火设施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由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4.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安全部门负责管理.
5.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设施和安全联锁设施的由计控部门负责管理.
6.生产区域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和报警设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7.其余的安全设施由所在车间部门负责管理.
8.各安全设施使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管理,定期作专业检查和校验,将检查校验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三、维护管理
1.各种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要由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须由设施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同意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
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检验、试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
四、防护器具的选用和保管
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和浓度等指标正确选择和使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3.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发放,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安全生产设施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劳动者的管理者,应当为该单位的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设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安全生产设施的管理作出了一些明确规定,这既是基于劳动合同而对劳动者负有的保护义务,也是我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安全生产设施管理上主要有如下措施.
1.“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我国境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和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安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
“三同时”制度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它的实施有效地消除了各种生产设备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伤亡和的危险因素,对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新工程项目正常投产使用,防止发
生都有积极作用.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也将“三同时"制度作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的场所,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是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的发生.安全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我国安全标志应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我国的安全警示标志有:防火标志有发生危险的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及位置,防火、灭火设备位置;禁止标志所禁止的危险行动;危险标志有直接危险性的物体和场所并对危险状态作警告;注意标志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注意就有危险的场所;救护标志;小心标志;放射性标志;方向标志;指导标志..
3.安全设备管理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特种设备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